联创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韩盛龙、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罗顺根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周满珍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人民币元
■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财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一、报告期主要财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一)资产负债表项目类变动说明
1、报告期末,公司应收票据比年初减少16,344.00万元,减幅为55.00%,主要原因:应收票据到期兑付。
2、报告期末,公司预付账款比年初增加4,081.95万元,增幅38.98%,主要原因:报告期预付材料款、备件款增加。
3、报告期末,公司其他应收款比年初增加2,842.61万元,增幅为76.89%,主要原因:增加应收股权转让款等往来款。
4、报告期末,公司存货比年初增加86,556.07万元,增幅为82.77%,主要原因:报告期主营产销规模增长,生产储备增加。
5、报告期末,公司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比年初减少11,697.77万元,其他权益工具投资比年初增加10,882.50万元,主要原因:按新金融准则重分类所致。
6、报告期末,公司在建工程比年初增加34,219.64万元,增幅为71.97%,主要原因:报告期新项目投入增加。
7、报告期末,公司无形资产比年初增加2,917.22万元,增幅为39.86%,主要原因:报告期子公司重庆两江购买土地。
8、报告期末,公司应付票据比年初增加97,522.61万元,增幅为133.47%,主要原因:报告期对供应商采用票据结算增加。
9、报告期末,公司应付账款比年初增加48,278.90万元,增幅为76.79%,主要原因:随主营产销规模增长对供应商的采购量增长而增长。
10、报告期末,公司预收账款比年初增加1,083.47万元,增幅为659.86%,主要原因:报告期收取货款尚未结算。
11、报告期末,应付职工薪酬比年初增加118.70万元,增幅为95.70%,主要原因:为报告期末暂未发放的员工短期薪酬。
12、报告期末,公司其他应付款比年初增加3,191.63万元,增幅为62.37%,主要原因:报告期往来款增加。
13、报告期末,公司递延所得税负债比年初增加1,826.16万元,增幅为141.45%,主要原因:固定资产加速折旧额增加。
14、报告期末,公司资本公积比年初减少16,818.79万元,减幅为34.46%,主要原因:实施2018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3股。
15、报告期末,公司库存股比年初增加1,496.35万元,增幅为53.44%,主要原因:公司回购股份。
16、报告期末,公司其他综合收益比年初增加565.19万元,增幅为281.33%,主要原因:报告期汇率变动影响。
(二)利润表项目类变动说明
1、报告期公司研发费用比上年同期增加4,537.93万元,增幅为42.72%,主要原因:增加对新产品的开发投入。
2、报告期公司财务费用比上年同期增加6,920.71万元,增幅为122.45%,主要原因:因融资费用增加及汇兑损益变动。
3、报告期公司信用减值损失比上年同期减少572.32万元,减幅为37.24%,主要原因:报告期计提坏账准备增加。
4、报告期公司资产处置收益比上年同期减少0.28万元,减幅为2309.98%,主要原因:报告期处置车辆所致。
5、报告期公司营业外收入比上年同期增加26.76万元,增幅为169.43%,主要原因:报告期子公司取得补贴收入。
6、报告期公司营业外支出比上年同期减少18.41万元,减幅为100%,主要原因:报告期未发生营业外支出。
7、报告期公司所得税费用比上年同期增加1,766.63万元,增幅为140.78%,主要原因:因利润总额和递延所得税费用变动相应变动。
8、报告期公司少数股东损益比上年同期减少1,511.35万元,减幅为787.43%,主要原因:报告期控股子公司利润下降。
(三)现金流量表项目类变动说明
1、报告期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比上年同期增加20,592.14万元,增幅211.57%,主要原因:报告期客户回款增加。
2、报告期公司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比上年同期减少67,766.12万元,减幅116.37% ,主要原因:去年同期发行公司债。
3、报告期公司汇率变动对现金的影响额比上年同期减少833.67万元,减幅321.93%,主要原因:汇率变动影响。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一)公司于2019年6月22日披露了《2018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公告编号:2019-055)。公司2018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以未来实施2018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减去公司回购专户股数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0.45元(含税),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3股,不送红股。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19年6月27日,除权除息日为:2019年6月28日。分红前公司总股本为550,787,263股,分红后总股本增至715,291,441股。
公司于2019年9月5日办理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并取得了江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换发的《营业执照》,具体内容详见《关于完成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80)。
(二)公司接到控股股东金冠国际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冠国际”)的通知,金冠国际于2019年7月9日与南昌市国金工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金投资”)签署了《股份转让框架协议》,拟将其持有上市公司总股本的10%转让给国金投资。截至2019年7月11日,金冠国际持有上市公司81,170,35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1.35%。具体内容详见《关于控股股东之一签署〈股份转让框架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57)。
2019年8月27日,金冠国际和国金投资就上述股权转让事项签署了《股份转让框架协议之补充协议》,金冠国际拟将其持有的71,529,144股(占总股本10%)转让给国金投资。具体内容详见《关于控股股东之一签署《股份转让框架协议》之补充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76)。公司于2019年8月30日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已披露《关于股东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19-077)及同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上《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一)》和《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二)》。
金冠国际、国金投资及南昌工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昌工控)就上述股权转让事项签署了《关于联创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10%股份转让事项相关情况的说明》,于2019年9月17日披露了《关于股东协议转让股份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9-082)。
金冠国际和国金投资协议转让股份过户登记手续已于2019年10月16日办理完毕,并取得了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具体内容详见《关于股东协议转让部分公司股份完成过户登记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91)。
(三)2019年7月25日,公司收到雅戈尔《关于拟减持联创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份的通知》,雅戈尔基于战略调整,拟计划自公告之日起三个交易日后至2019年10月30日内通过大宗交易或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股份2,072,300股无限售流通股,即公司总股本的0.29%。减持完成后,雅戈尔持股将降至5%以下。雅戈尔仍看好公司未来发展,除上述减持计划外,至2020年1月30日,雅戈尔承诺不作其他减持。具体内容详见《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计划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19-058)。
2019年8月19日,公司收到股东雅戈尔《关于减持计划实施完毕的通知》及《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雅戈尔于2019年8月19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系统减持公司无限售流通股2,072,3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29%,本次减持计划已实施完毕。本次减持完成后雅戈尔仍持有公司35,764,559股,持股比例低于公司总股本的5%,不再是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具体内容详见《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计划实施完毕暨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19-074)。
(四)公司分别于2019年8月2日、2019年8月22日分别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和2019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符合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条件的议案》和《关于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并授权董事会办理可转换公司债券相关事宜。拟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0,000万元(含30,00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相关公告。
2019年9月18日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申请获得中国证监会正式受理,具体内容详见《关于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申请获得中国证监会受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83)。
■
股份回购的实施进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采用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回购股份的实施进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三、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四、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人民币元
■
五、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六、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
七、委托理财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委托理财。
八、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 适用 □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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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创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韩盛龙
2019年10月28日
证券代码:002036 证券简称:联创电子 公告编号:2019-093
债券代码:112684 债券简称:18联创债
联创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联创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联创电子”或“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通知于2019年10月17日通过电子邮件或专人书面送达等方式发出,会议于2019年10月28日(星期一)上午10:00在公司三楼会议室召开,会议由董事长韩盛龙先生主持,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9人,会议采取现场和通讯表决方式进行,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与会董事审议并决议如下:
一、会议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完善公司产业发展规划的议案》;
公司重点发展光学产业,在前次募集资金投资手机镜头的基础上,将继续加大投入,加快扩大光学镜头的规模,近期拟通过发行可转债、子公司增资扩股、合资合作等多种途径筹措资金,在南昌市区,集中资金、场地、人力、物力等优势资源和要素,实施《年产2亿颗高像素手机镜头产业化项目》、《年产6000万颗高端智能手机镜头产业化项目》和《年产2.6亿颗高端光学镜头产业化项目》等手机光学镜头扩量改造提升工程。若项目达产达标后,预计公司可形成年产6亿颗高端手机镜头的规模,手机玻塑混合镜头有望取得重大突破并规模化生产。
结合公司近阶段发展实际,董事会同意公司完善产业发展规划,加快扩量提升光学镜头的规模,多种形式稳健发展触控显示产业,加大对外投资的管理和运作,力争到2020年跻身光学镜头领域全国前列和触控显示行业的第一梯队。
二、会议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拟联合南昌经开区金开集团或其下属子公司共同设立项目公司暨投资实施年产2.6亿颗高端光学镜头产业化项目的议案》。
应南昌经开区大力发展电子信息产业、配合区内招商引资、为终端品牌客户提供高端光学镜头的需求,公司意向联合金开集团或其下属子公司共同设立项目公司,实施年产2.6亿颗高端光学镜头产业化项目。项目公司注册资本金6亿元;其中:联创电子认缴出资4.2亿元,股权占比为70%,金开集团或其下属子公司认缴出资1.8亿元,股权占比为30%。
董事会授权董事长或其指定代理人就本次投资事项签署相关合作协议。
具体详见刊登在2019年10月29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拟联合南昌经开区金开集团或其下属子公司共同设立项目公司暨投资实施年产2.6亿颗高端光学镜头产业化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95)。
三、会议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19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的议案。
《2019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详见2019年10月29日指定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2019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详见2019年10月29日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四、会议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会[2019]16号文件进行的合理变更,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独立董事就该议案发表了同意意见。
具体详见刊登在2019年10月29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97)。
特此公告。
联创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一九年十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002036 证券简称:联创电子 公告编号:2019-094
债券代码:112684 债券简称:18联创债
联创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联创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通知于2019年10月17日通过电子邮件或专人书面送达等方式发出,会议于2019年10月28日上午9:30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刘丹先生主持,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会议采取通讯表决方式进行,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一、会议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19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编制和审核的《2019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规定,报告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19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详见2019年10月29日指定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2019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详见2019年10月29日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二、会议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的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当期及会计政策变更之前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能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具体详见刊登在2019年10月29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97)。
特此公告。
联创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零一九年十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002036 证券简称:联创电子 公告编号:2019一095
债券代码:112684 债券简称:18联创债
联创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联合南昌经开区金开集团
或其下属子公司共同设立项目公司
暨投资实施年产2.6亿颗高端光学镜头
产业化项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联创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联创电子”或“公司”)于2019年10月28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拟联合南昌经开区金开集团或其下属子公司共同设立项目公司暨投资实施年产2.6亿颗高端光学镜头产业化项目的议案》,公司拟与南昌经济技术开发区(以下简称“南昌经开区”)南昌金开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开集团”)或其下属子公司(具体以实际协议签订主体为准)共同设立项目公司,投资实施年产2.6亿颗高端光学镜头产业化项目。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对外投资概述
公司光学镜头产业具有很强的研发设计、精密模具制造、生产组织和品质管控的能力,其中,运动相机镜头、360度全景镜头市场占有率及模造玻璃镜片加工能力处于全球领先地位,玻塑混合镜头具有较高的竞争优势。
随着手机轻薄化需求和拍照功能的提升,自动驾驶、安防监控、VR/AR运用的推广,对光学镜头的性能和数量提出了越来越高的要求,玻塑混合镜头有望成为未来主摄方案之一。
应南昌经开区大力发展电子信息产业、配合区内招商引资、为终端品牌客户提供高端光学镜头的需求,公司意向联合金开集团或其下属子公司共同设立项目公司,实施年产2.6亿颗高端光学镜头产业化项目。
根据《公司章程》、《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上述对外投资事宜在公司董事会权限范围内,无需提请股东大会审议。本次对外投资不构成关联交易,亦未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二、交易对手方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 南昌金开集团有限公司(或其下属子公司)
2、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3、法定代表人:谢荣华
4、注册资本:300,000万人民币
5、注册地点:江西省南昌经济技术开发区榴云路商业街A栋3楼
6、经营范围:建筑业;房屋拆迁服务;建筑材料加工、销售;投资与资产管理;社会经济咨询;物业管理;国内贸易。(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南昌金开集团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为南昌经济技术开发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办公室。金开集团与公司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均不存在关联关系。
三、项目公司的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具体以工商登记为准
2、注册地点: 南昌市经开区
3、注册资本:6亿元
其中:联创电子认缴出资4.2亿元,股权占比为70%,金开集团或其下属子公司认缴出资1.8亿元,股权占比为30%。
4、资金来源及出资方式:自有资金
四、项目建设的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年产2.6亿颗高端光学镜头产业化项目
2、项目建设地点:南昌市经开区
3、项目总投资:
项目总投资12亿元,其中:固定资产投资9亿元、流动资金3亿元。
项目投资资金包括项目公司注册资本金6亿元,其余由项目公司自筹解决。
4、项目建设期:项目建设期14个月
5、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建设规模:
(1)厂房。技术协同创新产业园厂房,净化装修改造。
(2)利用联创电子现有的光学镜头专业技术和产业基础,购置先进的镀膜机、自动组装机、镜片成型机、镜筒成型机、隔圈成型机、镜头外观检查机、坐标磨、白光干涉仪等生产、检测、试验、模具等设备共计1700台/套,建立精密模具设计、制造能力和镜头精密检测能力,建设年产2.6亿颗高端光学镜头生产线。
6、经济效益:
项目建设完成达产后,预计将形成年产2.6亿颗高端光学镜头的生产能力。
五、对外投资的目的、存在的风险和对公司的影响
(一)对外投资的目的
通过本项目的实施,将大大提升项目公司产品技术水平和档次、丰富产品种类、扩大产业规模、提高光学镜头的市场占有率,增强企业的竞争力;以满足手机、安防、汽车等行业对项目产品持续增长的需求,打造江西乃至中部地区具有比较优势的光学特色产业园,推动地方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发展。
(二)存在的风险
基于市场环境、行业趋势、经营管理等各方面因素影响,项目公司未来经营情况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在经营过程中可能面临技术和业务等方面风险,公司可能存在无法实现预期投资收益的风险。公司将及时关注其经营运作情况,积极采取有效对策和措施防范和控制风险。
(三)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投资设立项目公司对公司未来业务布局与发展具有积极推动作用,暂不会对公司当前生产经营和业绩带来重大影响。
公司后续将与金开集团(或其下属子公司)就本次投资事项签署相关合作协议,并按照相关规定,根据该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联创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一九年十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002036 证券简称:联创电子 公告编号:2019-097
债券代码:112684 债券简称:18联创债
联创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联创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19年10月28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事项是依据财政部相关会计准则的要求进行的变更,无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进行审议,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1、会计政策变更原因
财政部于2019年9月19日颁布了《关于修订印发合并财务报表格式(2019版)的通知》(财会[2019]16号)(以下简称“修订通知),对合并财务报表格式进行了修订,根据《修订通知》的有关要求,公司应当结合《修订通知》的要求对合并财务报表格式进行相应调整。
2、变更日期
公司自《修订通知》规定的起始日起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
3、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的《企业会计准则一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4、变更后采取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后,公司将按照财政部发布的上述相关准则及通知的相关规定执行,其余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财会[2019] 16号文件的要求,公司调整以下财务报表项目的列示,并对可比会计期间的比较数据进行相应调整:
1、资产负债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将原“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项目拆分为“应收票据”、 “应收账款”和“应收款项融资”三个项目;
合并资产负债表将原“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项目拆分为“应付票据”和“应付账款”二个项目。
合并资产负债表新增“使用权资产”、“租赁负债”、“专项储备”项目。
2、利润表:
将合并利润表“减:资产减值损失”调整为“加: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将合并利润表“减:信用减值损失”调整为“加: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合并利润表中“投资收益”项目下增加“其中: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收益”项目。
3、现金流量表
合并现金流量表删除“为交易目的而持有的金融资产净增加额”、“发行债券收到的现金”项目。
4、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增加“专项储备”项目。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法律、行政法规或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要求进行的变更,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只涉及合并财务报表项目的列报和调整,对公司资产总额、负债总额、净资产、营业收入、净利润等均不产生影响。
三、董事会意见
经审核,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会[2019]16号文件进行的合理变更,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四、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依据财政部相关通知要求对公司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无重大影响。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使会计信息更准确、更可靠、更真实,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审批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规定。我们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五、监事会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的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当期及会计政策变更之前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能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六、备查文件
1、第七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2、第七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联创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一九年十月二十九日
2019年第三季度报告
证券代码:002036 证券简称:联创电子 公告编号:2019-096 债券代码:112684 债券简称:18联创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