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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

10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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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国际海运集装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9-10-29 来源:上海证券报

第一节重要提示

中国国际海运集装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与其子公司合称“本集团”)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本报告已经本公司第九届董事会2019年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现有董事八人,参加会议董事八人。

本公司负责人王宏先生(董事长)、麦伯良先生(CEO兼总裁)及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曾邗先生(财务管理部总经理)声明:保证本季度报告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本报告中“报告期”或“本期”指 2019年7月1日至2019年9月30日止的三个月。

本报告中本公司的“境外上市外资股”亦称“H 股”,“人民币普通股”亦称“A 股”。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单位:人民币千元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人民币千元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本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注1:本公司H股股东中,非登记股东的股份由香港中央结算(代理人)有限公司代为持有。于2019年9月30日,香港中央结算(代理人)有限公司代为持有本公司2,078,889,668股,包括:19,204,928股A股和2,059,684,740股H股。这些H股中,包括(但不限于)招商局集团通过其子公司(招商局国际(中集)投资有限公司)持有的880,429,220股H股,中国远洋海运集团通过其子公司(包括:Long Honour Investments Limited直接持有的30,386,527股H股和中远集装箱工业有限公司直接持有的264,624,090股H股)持有的295,010,617股H股。

注2:于2019年9月30日,除了上述已登记在香港中央结算(代理人)有限公司名下的本公司264,624,090股H股(见上述注1)以外,中远集装箱工业有限公司还持有本公司518,606,212股A股。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本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财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2019年前三季度,由于贸易摩擦,全球经贸活动整体呈下降态势等诸多不确定因素,全球集装箱贸易及中国外贸出口增速受到影响,但随着供给侧改革成果的逐步体现及中美贸易谈判不断取得进展,预计未来经济形势会逐步回升。2019年1-9月,本集团实现营业收入人民币616.60亿元(去年同期:人民币669.06亿元),同比下降7.84%;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及其他权益持有者的净利润为人民币6.36亿元(去年同期:人民币23.17亿元),同比下降 72.54%;基本每股收益为人民币0.1357元(去年同期:人民币0.6325元*),同比下降78.55%。

本集团2019年前三季度各板块业务经营情况如下:

集装箱制造业务:去年受贸易摩擦影响导致的抢出口透支了今年的出口货量,这也在一定程度上加剧了今年集运需求的放缓速度,需求放缓以及贸易摩擦给市场带来的悲观情绪使得客户减少了对新箱的采购力度。2019年前三季度,本集团集装箱制造业务实现营业收入人民币157.07亿元(去年同期:人民币246.25亿元),同比下降36.22%;干货集装箱累计销量71.75万TEU(去年同期:120.80万TEU),同比减少40.60%;冷藏箱累计销量8.69万TEU(去年同期:11.62万TEU),同比减少25.22%。

道路运输车辆业务:中国市场方面,受政府加强治理超限超载及国家基础设施的工程建设力度加大的影响,专用车上装业务增长明显,但由于市场环境及行业法规治理的阶段性影响,集平半挂车及液罐车销量较去年同期下降明显。海外市场方面,随着北美市场干货厢式半挂车和冷藏半挂车销量的增长,加上美元汇率上升,北美市场整体收入增长,毛利率提升;欧洲市场方面,受益于新产品开发和新市场拓展,整体收入呈增长态势。2019年前三季度,本集团道路运输车辆业务整体收入稳定。

能源、化工及液态食品装备业务:在中国政府环保政策大力支持和天然气长期维持经济性的背景下,本集团下属的清洁能源板块业务需求强劲,化工环境板块及液态食品板块业务也健康地持续发展。因此,2019年前三季度,本集团能化板块实现营业收入人民币106.67亿元(去年同期:人民币98.52亿元),同比增加8.27%。

海洋工程业务:受全球经济增长放缓,原油实际需求持续低于预期,原油供需局势复杂多变,海工装备市场仍以处置消耗库存平台为主,新增需求持续。2019年前三季度,本集团海洋工程业务实现营业收入人民币26.24亿元(去年同期:人民币14.37亿元),同比增长82.60%。2019年1-9月,新订单方面:中集来福士海洋工程有限公司新增建造合同价值3.34亿美金 ,新增租约合同价值4.15亿美金。其主要包括建造合同:荷兰的游艇运输船, BP 的自升生活平台,RoRo的滚装船项目等;租约合同:深水半潜钻井平台D90#1,Neptune承租半潜式钻井平台GM4D2# Neptune,巴西国油承租CR600巴油等。重点项目方面:2019年4月抢险打捞工程船项目、2019年6月渤海轮渡项目及2019年9月南极磷虾运输船项目分别开工,深水养殖船项目完成分段合拢,巴西国油FPSO项目开始调试工作。

*2019年6月28日,本公司2018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完成,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式向全体股东每10股股份转增2股股份,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34号——每股收益》第十三条规定,本公司已按调整后的股数重新计算去年同期的每股收益。

空港、消防及自动化物流装备业务:2019年前三季度,本集团空港、消防及自动化物流装备业务实现营业收入人民币39.65亿元(去年同期:人民币28.24亿元),同比增加40.40%。其中:(1)空港设备业务:空港设备业务继续保持在国内和国外市场的领导地位。随着全球航空事业的发展,各地机场因应旅客流量增加而扩充,从而持续带动对空港设备需求的增加。报告期内,斩获深圳机场卫星厅工程登机桥及飞机地面设备项目逾1.8亿元订单。此外,本集团自主研发的,代表目前登机桥智能化最高水平的全球首台无人驾驶智能登机桥已在荷兰阿姆斯特丹史基浦机场正式启用。机场地面设备(GSE)业务方面,摆渡车继续保持行业领先地位,正开发不同的电动及节能特种车辆。(2)消防及救援车辆业务:消防及救援车辆业务稳健增长,在完成收购上海金盾特种车辆装备有限公司及沈阳捷通消防车有限公司两家国内知名消防车生产企业后,与原有消防体系构成一个规模更大,产品品类更齐全的消防车集团,形成“西南、东南、东北”的业务布局,基本实现中集天达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集天达”)消防车业务在全国范围内的地域覆盖。同时,已正式成立消防事业部,进一步加大消防产业战略布局和资源整合力度,在旗下各消防品牌原有自身优势和市场基础上,统一纳入中集天达整体运营管理体系,相互之间将在采购、销售、产品工艺、研发和售后服务等多角度进行整合,进一步提升中集天达消防业务整体竞争力。此外,本集团正积极开展模块化流动消防站业务,争取填补中国在城市化急速发展下,消防站数目严重不足的市场需求。(3)自动化物流系统业务:持续提升行业市场份额,单个项目合同金额显著提升。(4)智能停车装备业务:业内首创及自主研发的新能源公交立体大巴库已中标深圳市首个公交车首末站项目。

重型卡车业务:2019年前三季度,本集团重型卡车业务实现营业收入人民币15.49亿元(去年同期:人民币20.75亿元),同比减少25.35%;完成销量5,134台(去年同期:6,858台),同比减少25.14%。销量和收入同比下滑的主要原因是经销商2018年的库存未实销车积压严重,导致经销商本年度着力销售库存车影响对新车销售在人力和财力上的投入。

物流服务业务:虽然贸易摩擦持续给全球贸易复苏带来不确定性,商品全球流动性减缓,进出口贸易有所下降,相关物流公司业绩承压,但本集团物流服务业务积极应对行业发展现状,聚焦核心业务,进一步关注业务质量,积极拓展网络布局,不断提升效率和盈利能力。2019年前三季度,本集团物流服务业务实现营业收入人民币65.23亿元(去年同期:人民币63.03亿元),同比增加3.49%。

产城业务:2019年前三季度,本集团产城业务实现营业收入人民币6.74亿元(去年同期:人民币2.26亿元),同比上升198.23%。主要是由于报告期内完成交付结转销售收入的销售面积增加导致。报告期内,本集团产城业务进展顺利,重点布局两大核心区域:一是以深圳为核心辐射的粤港澳大湾区,二是以上海一扬州为核心的长三角两点一线区域。报告期内,与碧桂园合作的深圳太子湾项目已完成股权过户手续;深圳光明新区低轨卫星物联网产业园项目、上海美兰湖项目正有序推进中;继上半年获取扬州江广科创金融中心项目、顺德军民融合产业项目及广州番禺亚运大道产业项目后,8月又成功以底价获取位于扬州市江都区的225亩商住项目。

金融业务:2019年前三季度,本集团金融业务实现营业收入人民币14.40亿元(去年同期:人民币16.05亿元),同比下降10.28%。本集团下属中集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立足集团主业大势,把不断加强集团资金集中管理作为根本,持续改进金融服务,优化业务结构,以产业需求为导向,加大资金支持,今年前三季度新增资金投放总量超人民币120亿元,有效满足企业资金需求,提升集团整体资金使用率。同时,积极挖掘客户金融需求,为集团产业链客户提供金融支持,不断拓展买方信贷业务,前三季度累计投放买方信贷业务总量约人民币5.5亿元,助力成员企业扩大销售、产业链客户健康发展,提升集团产业综合竞争力。中集融资租赁有限公司以专业化子公司为载体深化产融协同,进一步强化与集团各产业板块的经营协同和金融协同,持续优化和完善全面风险管控体系,严控新投放业务质量,保障公司整体经营安全稳健。

单位:人民币千元

单位:人民币千元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1、报告期内及期后的重要事项进展情况

(1)2018年8月9日,经本公司第八届董事会2018年度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中集车辆(集团)有限公司境外上市方案的议案》。本公司拟分拆下属子公司中集车辆于香港联交所主板上市。本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就相关议案发表独立意见。2019年3月14日,中集车辆已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关于核准中集车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境外上市外资股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356号),核准中集车辆发行境外上市外资股。2019年3月31日,中集车辆已就建议分拆及上市向香港联交所递交聆讯后资料集,并于2019年6月23日向香港联交所递交经修订聆讯后资料集。2019年6月27日,中集车辆已就建议分拆及上市刊发招股章程。2019年7月10日,中集车辆发布全球发售及最终发售价的公告。2019年7月11日,中集车辆H股股份在香港联交所主板上市及开始买卖。2019年8月2日,中集车辆向国际包销商授出的超额配股权于稳定价格期间未获行使且已于2019年8月2日失效。相关信息可查阅本公司2019年3月14日、2019年3月31日、2019年6月23日、2019年6月27日、2019年7月10日、2019年7月11日及2019年8月5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巨潮信息网(www.cninfo.com.cn)、本公司网站(www.cimc.com)发布的公告(公告编号:【CIMC】2019-009、【CIMC】2019-029、【CIMC】2019-055、【CIMC】2019-056、【CIMC】2019-061、【CIMC】2019-062及【CIMC】2019-066)及在香港联交所披露易网站(www.hkexnews.hk)发布的公告。

(2)2019年8月1日,本公司第九届董事会2019年度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同意本公司的全资子公司中集申发建设实业有限公司的控股子公司深圳市中集产城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集产城”)与深圳市碧桂园房地产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碧桂园”)合作开发太子湾项目(深圳市蛇口自贸区太子湾片区DY01-04、DY03-02 两地块),并签署《太子湾项目合作协议》;同意深圳碧桂园分别以人民币3,333.3333万元及人民币3,333.3333万元增资入股深圳市集宏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集宏投资”)和深圳市集远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集远投资”)。增资完成后,中集产城和深圳碧桂园分别持有集宏投资和集远投资各 60%和 40%的股权。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就相关议案发表独立意见。相关信息可查阅本公司2019年8月1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本公司网站(www.cimc.com)发布的公告(公告编号:【CIMC】2019-064)及在香港联交所披露易网站(www.hkexnews.hk)发布的公告。

(3)2019年8月7日,本公司2019年度第二期超短期融资券(以下简称“第二期超短期融资券”)发行完成,第二期超短期融资券的募集资金已于2019年8月8日全额到账。第二期超短期融资劵发行金额为人民币21亿元,发行利率为2.55%(年化)。2019年8月7日,本公司2019年度第三期超短期融资券(以下简称“第三期超短期融资券”)发行完成,第三期超短期融资券的募集资金已于2019年8月8日全额到账。第三期超短期融资劵发行金额为人民币10亿元,发行利率为2.55%(年化)。2019年9月20日,本公司2019年度第四期超短期融资券(以下简称“第四期超短期融资券”)发行完成,第四期超短期融资券的募集资金已于2019年9月23日全额到账。第四期超短期融资券发行金额为人民币20亿元,发行利率为2.5%(年化)。第二期超短期融资券、第三期超短期融资券及第四期超短期融资券所得款项将分别用于偿还本公司到期债券、银行贷款和补充公司营运资金。相关信息可查阅本公司2019年8月8日及2019年9月23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本公司网站(www.cimc.com)发布的公告(公告编号:【CIMC】2019-067及【CIMC】2019-078)及在香港联交所披露易网站(www.hkexnews.hk)发布的公告。

(4)2019年8月13日,本公司第九届董事会2019年度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同意本公司子公司中集产城拟以其下属全资子公司深圳市辰宇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和东莞中集菁英公寓管理有限公司所持有的中集智荟园(东莞)项目的部分租赁住宅及商铺为物业资产,设立“中联前海开源-中集产城产业园一号第一期资产支持专项计划”(产品名称以专项计划发行时的最终名称为准),开展资产证券化融资工作,并按照专项计划《中联前海开源-中集产城产业园一号第一期资产支持专项计划增信安排协议》约定承担增信安排义务。相关信息可查阅本公司2019年8月13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本公司网站(www.cimc.com)发布的公告(公告编号:【CIMC】2019-068及【CIMC】2019-069)及在香港联交所披露易网站(www.hkexnews.hk)发布的公告。

(5)2019年8月27日,本公司第九届董事会2019年度第五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更新对下属子公司2019年度金融机构授信及项目提供担保的议案》、《关于更新对中集安瑞科控股有限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为所属客户提供信用担保的议案》、《关于更新中集车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为所属经销商及客户提供信用担保的议案》,分别对中集模块化建筑投资有限公司、中集天达、中集车辆、CIMC Raffles Offshore (Singapore) Pte. Ltd.、中集安瑞科控股有限公司、中集融资租赁有限公司及其他下属子公司已于2019年6月3日召开的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批通过的担保额度进行内部调剂,并拟增加下属子公司分类担保名单。相关信息可查阅本公司于2019年3月27日、2019年6月3日、2019年8月27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及本公司网站(www.cimc.com)发布的公告(公告编号:【CIMC】2019-019、【CIMC】2019-045、【CIMC】2019-071及【CIMC】2019-073)及香港联交所披露易网站(www.hkexnews.hk)发布的公告。

(6)鉴于资本市场环境的变化,本公司未能在中国证监会核准发行之日起12个月内完成增发事宜,因此本公司于2018年8月28日收到的中国证监会出具的关于批复核准本公司增发不超过343,315,321股境外上市外资股(即:H 股)的《关于核准中国国际海运集装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增发境外上市外资股的批复》(证监许可[2018]1390 号)到期自动失效。相关信息可查阅本公司于2019年8月27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及本公司网站(www.cimc.com)发布的公告(公告编号:【CIMC】2019-075)及香港联交所披露易网站(www.hkexnews.hk)发布的公告。

(7)为实施国务院、深圳市政府关于《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综合规划》和中国(广东)自由贸易试验区前海蛇口片区新规划,2019年9月29日,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前海管理局及深圳南方中集集装箱制造有限公司就三块宗地的整备事宜达成一致并签署了《土地整备协议书》,同意将位于深圳市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07及09开发单元,合计52.4万平方米的三块宗地,以补偿价值(共计人民币12,890,778,491元)置换等价值的土地使用权给本公司全资子公司深圳南方中集集装箱制造有限公司,或本公司,或本公司所属全资子公司。相关交易已经本公司第九届董事2019年度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本集团股东大会审议。相关信息可查阅本公司于2019年9月29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及本公司网站(www.cimc.com)发布的公告(公告编号:【CIMC】2019-079及【CIMC】2019-080)及香港联交所披露易网站(www.hkexnews.hk)发布的公告。

(8)2019年9月20日,本公司收到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发出的《接受注册通知书》(中市协注[2019]MTN586号)(以下简称“586号接受通知书”),批准本公司注册发行中票,注册额度为人民币20亿元,注册额度自586号接受通知书落款之日起2年内有效。2019年10月10日,本公司根据586号接受通知书,完成发行了2019年度第二期中期票据(以下简称“本期中票”)。本期中票按面值发行,发行金额为人民币20亿元,票面利率为3.64%。本期中票发行所得款项将用于偿还本公司的到期债务。相关信息可查阅本公司于2019年10月10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及本公司网站(www.cimc.com)发布的公告(公告编号:【CIMC】2019-084)及香港联交所披露易网站(www.hkexnews.hk)发布的公告。

(9)本公司2018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面向合格投资者)于2018年11月13日获得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中国国际海运集装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18〕1858号)。由于债券发行跨年度,按照公司债券命名惯例,本期债券名称由封卷时的“中国国际海运集装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面向合格投资者)”变更为“中国国际海运集装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以下简称“本期债券”)。本公司分别于2019 年 10 月 10日发布了《中国国际海运集装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发行公告》、《中国国际海运集装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募集说明书》、《中国国际海运集装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募集说明书摘要》、《中国国际海运集装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信用评级报告》及《中国国际海运集装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面向合格投资者)更名公告》;于2019 年 10 月 11日发布了《关于延长中国国际海运集装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簿记建档时间的公告》;于2019 年 10 月14日发布了《中国国际海运集装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票面利率公告》;于2019 年 10 月 15日发布了《中国国际海运集装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9 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发行结果公告》;于2019年10月21日发布了《中国国际海运集装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的公告》本期债券的实际发行规模为人民币20 亿元,最终票面利率为3.63%。相关信息可查阅本公司于2019年10月10日、2019年10月11日、2019年10月14日、2019年10月15日及2019年10月21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及本公司网站(www.cimc.com)发布的公告及香港联交所披露易网站(www.hkexnews.hk)发布的公告。

(10)2019年10月24日,本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2019年度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深圳市中集产城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注册发行非公开定向债务融资工具(PPN)的议案》。中集产城拟在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注册发行不超过人民币20亿元、融资期限不超过3年的非公开定向债务融资工具(PPN)。该事项尚需提交本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经相关主管单位\部门核准后方可实施。相关信息可查阅本公司于2019年10月24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及本公司网站(www.cimc.com)发布的公告(公告编号:【CIMC】2019-087及【CIMC】2019-088)及香港联交所披露易网站(www.hkexnews.hk)发布的公告。

3、报告期本集团内控建设进展情况

2019年前三季度,本集团内控管理的各项重要任务进展顺利:(1)按照上市公司监管和信息披露的要求,依据《中集集团内控自评办法》规定,启动集团年度内控自评工作,部署各企业对风险进行分类分级管理、开展测试和整改等工作。(2)推进试点板块的重大风险专项治理,输出EPC(Engineering Procurement Construction, 工程总承包)工程全价值链三级流程框架体系、系统风险识别及对标最佳实践后的风险分类分级管控措施、风险预警指标,以及试点企业管理建议报告,从中提炼总结适用于中集的风险治理工具方法。(3)继续完善集团化风控信息平台的建设,通过内外部风控法规政策、风险信息的实时共享、共性问题和亮点的横展及看板管理,撬动各级组织的风控自主管理。(4)结合全面风险管理项目成果的输出,优化风险控制点符合率和飞行检查方案,持续推动企业的风控管理合规遵从度和企业内控缺陷的整改力度。(5)开发、编制销售/资金业务风控指引和案例集,以加强各企业相关专业领域风险管控能力。(6)组织完成第一期成员企业董监事、总经理合规履职考试,发布《核心人才上岗认证管理规定的通知》,要求各企业董监事、总经理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相关“红线”规则学习与认证,方能上岗履职。(7)发布关于进一步落实问责制、加强工程/采购/海外审计的通知,通过审计监察第三道防线的监督、检查职能,聚焦高风险领域,加强干部员工的风险和责任意识。

4、报告期公司A股股票期权计划的实施情况

为建立及完善激励约束机制,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及员工个人利益有效有机地结合,2010年9月17日,本公司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A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根据该计划,本公司分别于2011年1月26日及11月17日完成第一批54,000,000股股票期权(以下简称“第一批股票期权”)及第二批6,000,000预留股票期权(以下简称“第二批股票期权”)的登记。

2015年5月12日,经第七届董事会2015年度第八次会议审议批准,第一批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达到行权条件,实际行权期为2015年6月2日至2020年9月27日,可行权总数为39,660,000份。2015年10月9日,经第七届董事会2015年度第十四次会议审议批准,第二批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达到行权条件,实际行权期为2015年10月24日至2020年9月27日,可行权总数为4,132,500份。2019年6月28日,经九届董事会2019年度第2次会议审议,2019年6月28日本公司2018年度分红派息方案实施完毕后,第一批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的剩余可行权数量为18,748,488份,第二批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的剩余可行权数量为2,670,660份。第一批股票期权的行权价调整为人民币8.06元/份,第二批股票期权的行权价调整为人民币12.67元/份。

报告期内,A股股权激励计划行权总数为618,000份,占总额(调整后)的1.06%,其中:第一批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共行权618,000份,第二批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共行权0份。实施A股股权激励计划对本公司报告期及未来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没有重大影响。

三、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本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四、对2019年度经营业绩的预计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五、证券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人民币千元

六、委托理财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委托理财。

七、衍生品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人民币千元

八、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 适用 □ 不适用

九、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本公司报告期无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十、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本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

十一、财务报表调整情况说明

1、首次执行新租赁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2、首次执行新租赁准则追溯调整前期比较数据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财政部于2018年12月发布了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以下简称“新租赁准则”),并要求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的企业,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

本集团自2019年1月1日起采用新租赁准则。根据新租赁准则的相关规定,本集团对于首次执行该准则的累积影响数调整2019年年初数,不调整以前年度比较信息。于2019年1月1日:本集团采用新租赁准则增加使用权资产人民币742,655千元,增加租赁负债人民币379,205千元。

2019年第三季度报告

证券代码:000039、299901 证券简称:中集集团、中集H代 公告编号:【CIMC】2019-08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