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皇岛港股份有限公司
一、重要提示
1.1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审议季度报告。
1.3 公司负责人曹子玉、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郭西锟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解辉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1.4 本公司第三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二、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2.1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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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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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截止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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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截至本报告期末,河北港口集团有限公司通过其境外全资子公司河北港口集团国际(香
港)有限公司持有本公司H股71,303,000股,占本公司股份总额的1.28%,该等股份包含在香港
中央结算(代理人)有限公司持有的股份总数中。
2.3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前十名优先股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3.1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1、2019年9月30日应收账款为人民币90,580,446.34元,较年初增加32%,主要是由于本集团(“本集团” 指本公司及其子公司,下同)子公司矿石业务量增加所致。
2、2019年9月30日持有待售资产为人民币5,910,500.00元,较年初下降97%,主要是由于本集团上年末待收储土地使用权于本年处置所致。
3、2019年9月30日长期待摊费用为人民币35,280,449.05元,较年初增加2,883%,主要是由于本集团疏浚费增加所致。
4、2019年9月30日应付账款为人民币238,197,990.34元,较年初增加47%,主要是由于本集团经营应付款增加所致。
5、2019年9月30日合同负债为人民币647,675,100.14元,较年初增加31%,主要是由于本集团预收的港口作业费增加所致。
6、2019年9月30日长期应付职工薪酬为人民币420,417,923.90元,较年初增加32%,主要是由于本集团新增离岗等退人员所致。
7、2019年9月30日递延所得税负债为人民币7,198,918.11元,较年初增加37%,主要是由于本集团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高于原账面价值产生的暂时性差异所致。
8、2019年9月30日其他综合收益为人民币12,307,064.69元,较年初增加1,228%,主要是由于本集团其他权益工具投资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所致。
9、2019年9月30日专项储备为人民币110,013,259.37元,较年初增加36%,主要是由于本集团计提但未使用的安全生产费增加所致。
10、截至2019年9月30日投资活动现金流量净额为人民币-270,396,660.69元,较去年同期下降316%,主要是由于本集团三个月以上定期存款增加所致。
11、截至2019年9月30日投资收益为人民币154,372,828.30元,较去年同期增长76%,主要是由于本集团投资企业本期净利润增长所致。
12、截至2019年9月30日公允价值变动收益为人民币0元,较去年同期下降100%,主要是由于本集团本期无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13、截至2019年9月30日信用减值损失为人民币-3,736,258.09元,较去年同期增加82%,主要是由于本集团收回以前年度应收账款,转回坏账准备减少所致。
14、截至2019年9月30日资产减值损失为人民币0元,较去年同期下降100%,主要是由于本集团去年同期计提固定资产减值准备及存货跌价准备所致。
15、截至2019年9月30日资产处置收益为人民币1,600,453.26元,较去年同期下降58%,主要是由于本集团本期处置非流动资产收益减少所致。
3.2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019年8月28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唐山曹妃甸煤炭港务有限公司拟与冀港商业保理(天津)有限公司开展保理业务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本公司下属控股子公司唐山曹妃甸煤炭港务有限公司与冀港商业保理(天津)有限公司开展保理业务,有效期为自双方签署的《保理业务合作框架协议》生效之日起3年,每年保理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该额度可以循环使用,融资费率不超过6%(融资利息+服务费)。有关该事项的详情参见本公司于2019年8月29日于上交所刊发的《关于控股子公司拟开展保理业务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24)。
3.3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4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名称 秦皇岛港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曹子玉
日期 2019年10月28日
证券代码:601326 证券简称:秦港股份 公告编号:2019-026
秦皇岛港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秦皇岛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于2019年10月14日以专人送达或电子邮件方式发出通知,于2019年10月28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与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参会董事10人,实际参会董事10人,执行董事曹子玉、杨文胜、马喜平现场出席会议,非执行董事刘广海、李建平、肖湘,独立非执行董事臧秀清、侯书军、陈瑞华、肖祖核以通讯方式参加本次会议。会议召开时间、地点、方式等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秦皇岛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由董事长曹子玉先生主持,公司部分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审议,本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以下议案:
(一)《关于本公司2019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详见本公司同日披露的《秦皇岛港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第三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10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秦皇岛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10月29日
证券代码:601326 证券简称:秦港股份 公告编号:2019-027
秦皇岛港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秦皇岛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于2019年10月14日以专人送达或电子邮件方式发出通知,于2019年10月28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及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参会监事5人,实际参会监事5人,监事孟博、卜周庆、卞英姿、职工监事陈林燕现场出席会议,职工监事曹栋以通讯方式参加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秦皇岛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公司监事会主席孟博先生主持本次会议。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审议,本次会议通过以下议案:
(一)《关于本公司2019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1.公司2019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的各项规定;
2.公司2019年第三季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真实反映公司2019年第三季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3.在发表本意见前,监事会没有发现参与2019年第三季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存在违反信息披露相关规定的行为。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秦皇岛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9年10月29日
2019年第三季度报告
公司代码:601326 公司简称:秦港股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