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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

10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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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友国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2019-10-29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一、重要提示

1.1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审议季度报告。

1.3 公司负责人韩景华、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周立军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周立军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1.4 本公司第三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二、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2.1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2截止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2.3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前十名优先股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3.1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3.2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2.1 公司完成工商变更登记并换发营业执照的事项

2019年7月3日,公司召开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的议案》及《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截至2019年8月9日,公司已在北京市西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办理完成了增加注册资本的工商变更登记及修订《公司章程》的备案手续,并取得了北京市西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换发的《营业执照》。

上述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9年7月4日、2019年8月9日分别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公开披露的《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19-040)、《关于完成工商变更登记并换发营业执照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45)。

3.2.2 公司对外投资刚果(金)卡松巴莱萨-萨卡尼亚道路与陆港的现代化改造项目

2019年8月12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外投资卡松巴莱萨-萨卡尼亚道路与陆港的现代化改造项目的议案》。公司计划投资、建设、运营刚果(金)卡松巴莱萨-萨卡尼亚道路与陆港的现代化改造项目,预计总投资金额为229,043,600美元。本项目所需资金来源将采取包括但不限于自有资金、银行贷款、再融资、引入战略投资者等多种方式筹措。

2019年8月13日,公司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对嘉友国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投资事项的问询函》(上证公函【2019】1154号)(以下简称“《问询函》”)。根据《问询函》的要求,公司于2019年8月20日就《问询函》所涉问题向上海证券交易所进行了说明和回复。

2019年8月29日,公司召开2019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外投资卡松巴莱萨-萨卡尼亚道路与陆港的现代化改造项目的议案》。

上述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9年8月14日、2019年8月21日、2019年8月30日分别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公开披露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19-046)、《关于对外投资卡松巴莱萨-萨卡尼亚道路与陆港的现代化改造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47)、《关于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问询函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49)、《关于对上海证券交易所问询函的回复公告》(公告编号:2019-050)、《2019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19-056)。

3.2.3 公司同中国土木工程集团有限公司刚果(金)分公司签订《项目施工合同》

公司于2019年9月5日、2019年9月23日分别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2019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与中国土木工程集团有限公司刚果(金)分公司签订〈项目施工合同〉的议案》。中国土木工程集团有限公司刚果(金)分公司为公司刚果(金)卡松巴莱萨-萨卡尼亚道路与陆港的现代化改造项目的EPC工程总承包商,合同金额为229,043,600美元。本项目工程范围包含道路升级改造项目及口岸升级改造项目,施工期限为26个月。

上述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9年9月6日、2019年9月24日分别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公开披露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19-058)、《关于签订重大项目建设施工合同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59)、《2019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19-061)。

3.3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4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名称 嘉友国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韩景华

日期 2019年10月28日

证券代码:603871 证券简称:嘉友国际 公告编号:2019-064

嘉友国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嘉友国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通知已于2019年10月18日以电话、电子邮件方式发出,本次会议于2019年10月28日上午10:00在北京市西城区月坛北街26号恒华国际商务中心8层806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的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董事长韩景华先生召集和主持。本次会议应参会董事5人,实际参会董事5人。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通知、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嘉友国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发布和修订的会计准则相关内容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公司董事会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事项。

表决情况: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以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公开披露的《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66)。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9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公司2019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核的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19年第三季度经营的实际情况,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关于公司2019年第三季度报告的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情况: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根据公司业务资金需求及财务预算安排,为降低融资成本,提高资金运营能力,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金融中心支行(以下简称“中国银行”)申请不超过人民币14,000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授信期限为1年,用于包括但不限于开立国际信用证、开立国内信用证、进口押汇、提货担保、打包贷款、出口押汇、信用证项下出口贴现、国内信用证买方押汇、国内信用证卖方押汇、国内信用证议付及其他国际、国内贸易融资业务、开立保函/备用信用证等各种国际、国内保函业务。实际授信额度以中国银行最终审批的授信额度为准,具体融资金额将视公司运营资金的实际需求确定。在授信期限内,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

公司实际控制人韩景华先生为本次公司向中国银行申请综合授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未收取任何费用,无需公司提供反担保。

为及时办理相关融资业务,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韩景华先生在授权额度内代表公司签署银行融资相关文件(包括但不限于合同、授权书等),授权公司财务部同银行协商综合授信具体保证金比例事宜以及具体办理上述综合授信和贷款业务的相关手续。

表决情况: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以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公开披露的《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68)。

三、备查文件

(一)《嘉友国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二)《嘉友国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对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嘉友国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10月29日

证券代码:603871 证券简称:嘉友国际 公告编号:2019-065

嘉友国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嘉友国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通知已于2019年10月18日以电话、专人送达方式发出,本次会议于2019年10月28日上午10:30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侯润平先生召集和主持,应参会监事3人,实际参会监事3人。本次会议的通知、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嘉友国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修订的最新会计准则进行的合理变更,其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执行变更后会计政策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财务报表无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事项。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以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公开披露的《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66)。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9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1、公司2019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2、公司2019年第三季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2019年第三季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3、在提出本意见前,没有发现参与公司2019年第三季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存在违反信息披露相关规定的行为;4、监事会保证公司2019年第三季度报告的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关于公司2019年第三季度报告的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备查文件

《嘉友国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嘉友国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9年10月29日

证券代码:603871 证券简称:嘉友国际 公告编号:2019-066

嘉友国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仅对财务报表格式和部分科目列示产生影响,对公司资产总额、净资产、营业收入、净利润均不产生影响。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一)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

2019年9月19日,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合并财务报表格式(2019版)的通知》(财会〔2019〕16号)(以下简称“财会〔2019〕16号文”)。为解决企业在合并财务报表编制中的实际问题,针对2019年1月1日起分阶段实施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一一租赁》(财会〔2018〕35号),以及企业会计准则实施中的有关情况,在《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2019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号)和《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2018年度金融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36号)的基础上,财政部对合并财务报表格式进行了修订。《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2018年度合并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1号)同时废止。

财会〔2019〕16号文适用于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2019年度合并财务报表及以后期间的合并财务报表。公司属于已执行新金融准则但未执行新收入准则和新租赁准则的企业,将根据财会〔2019〕16号文的要求对合并财务报表项目进行相应调整。

(二)公司董事会审议情况

2019年10月28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发布和修订的会计准则相关内容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嘉友国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公司董事会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事项。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具体情况及对公司的影响

(一)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及其他相关规定。

(二)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执行财会〔2019〕16号文的有关规定。

除上述会计政策变更外,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三)变更日期

公司按照财政部发布的财会〔2019〕16号文规定的起始日期开始执行。

(四)会计政策变更的主要内容

根据财会〔2019〕16号文的相关要求,公司将对合并财务报表格式进行调整,具体如下:

1、根据新租赁准则和新金融准则等规定,在原合并资产负债表中增加了“使用权资产”“租赁负债”等行项目,在原合并利润表中“投资收益”行项目下增加了“其中: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收益”行项目。

2、结合企业会计准则实施有关情况调整了部分项目,将原合并资产负债表中的“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行项目分拆为“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应收款项融资”三个行项目,将“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行项目分拆为“应付票据”“应付账款”两个行项目,将原合并利润表中“资产减值损失”“信用减值损失”行项目的列报行次进行了调整,删除了原合并现金流量表中“为交易目的而持有的金融资产净增加额”“发行债券收到的现金”等行项目,在原合并资产负债表和合并所有者权益变动表中分别增加了“专项储备”行项目和列项目。

(五)本次会计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财会〔2019〕16号文的相关要求,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仅对财务报表格式和部分科目列示产生影响,对公司资产总额、净资产、营业收入、净利润均不产生影响。

三、独立董事、监事会的结论性意见

(一)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本次会计政策是根据财政部修订的最新会计准则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相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嘉友国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股东权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二)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修订的最新会计准则进行的合理变更,其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嘉友国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执行变更后会计政策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财务报表无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事项。

四、备查文件

(一)《嘉友国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二)《嘉友国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对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三)《嘉友国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嘉友国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10月29日

证券代码:603871 证券简称:嘉友国际 公告编号:2019-068

嘉友国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嘉友国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10月28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本次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事项在公司董事会审议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现就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具体情况

根据公司业务资金需求及财务预算安排,为降低融资成本,提高资金运营能力,公司董事会同意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金融中心支行(以下简称“中国银行”)申请不超过人民币14,000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授信期限为1年,用于包括但不限于开立国际信用证、开立国内信用证、进口押汇、提货担保、打包贷款、出口押汇、信用证项下出口贴现、国内信用证买方押汇、国内信用证卖方押汇、国内信用证议付及其他国际、国内贸易融资业务、开立保函/备用信用证等各种国际、国内保函业务。实际授信额度以中国银行最终审批的授信额度为准,具体融资金额将视公司运营资金的实际需求确定。在授信期限内,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

公司实际控制人韩景华先生为本次公司向中国银行申请综合授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未收取任何费用,无需公司提供反担保。

为及时办理相关融资业务,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韩景华先生在授权额度内代表公司签署银行融资相关文件(包括但不限于合同、授权书等),授权公司财务部同银行协商综合授信具体保证金比例事宜以及具体办理上述综合授信和贷款业务的相关手续。

二、本次申请综合授信的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一)本次公司向中国银行申请综合授信是日常经营发展的需要,有利于解决经营过程中的临时性资金需求,优化融资结构,降低融资成本。

(二)本次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事项将促进公司日常经营业务的稳定发展,提升经营业绩,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嘉友国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10月29日

证券代码:603871 证券简称:嘉友国际 公告编号:2019-069

嘉友国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

进行现金管理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嘉友国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2019年3月6日、2019年3月22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4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在上述额度及有效期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上述额度是指现金管理单日最高余额不超过人民币40,000万元。公司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后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公司闲置募集资金可以购买投资风险低的银行保本理财产品或低风险保本的证券公司收益凭证。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风险低的银行保本理财产品或低风险保本证券公司收益凭证等相关事宜,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公司独立董事、保荐机构均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意见。

上述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9年3月7日、2019年3月23日分别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公开披露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19-007)、《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12)、《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19-018)。

一、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到期收回的情况

2019年7月18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人民币70,000,000.00元,向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西三环支行购买了招商银行挂钩黄金三层区间三个月结构性存款(代码:TH000374)。公司于2019年10月21日到期赎回上述结构性存款产品,具体收益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二、本次继续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2019年10月25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人民币70,000,000.00元,向厦门国际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购买了结构性存款产品,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关联关系说明:公司与厦门国际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无关联关系。

三、风险控制分析

公司本着维护股东和公司利益的原则,将风险防范放在首位,对现金管理的投资严格把关,谨慎决策。公司本次所选择的人民币理财产品均为保本型产品。产品购买期间,公司将与厦门国际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保持联系,跟踪理财资金的运作情况,加强风险控制和监督,严格控制资金的安全性。

四、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1、公司购买低风险保本型现金管理产品,风险可控。

2、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低风险保本型现金管理产品,是在确保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计划和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开展。

3、公司使用适度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五、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尚未到期余额为人民币15,500.00万元(含本次)。

特此公告。

嘉友国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10月29日

2019年第三季度报告

公司代码:603871 公司简称:嘉友国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