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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

10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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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隆东方股份有限公司

2019-10-29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一、重要提示

1.1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审议季度报告。

1.3 公司负责人杨卫新、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潘虹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董奇涵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1.4 本公司第三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二、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2.1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2截止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2.3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前十名优先股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3.1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一) 合并资产负债表项目

(二) 合并利润表项目

(三) 合并现金流量表项目

3.2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3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4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01339 证券简称:百隆东方 公告编号:2019-039

百隆东方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增加上海信聿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出资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投资标的名称:上海信聿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上海信聿”)

● 投资金额:20,000万元

一、对外投资概述

(一)首次出资情况

2017年2月13日,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参与投资设立有限合伙企业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日常生产经营所需资金的情况下,投资10亿元与上海镕聿企业管理有限公司共同投资设立上海信聿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有限合伙协议”),并授权公司董事长签署相关《有限合伙协议》。根据《有限合伙协议》约定本公司作为有限合伙人出资10亿元;上海镕聿企业管理有限公司作为普通合伙人出资100万元。(具体公告内容请详见公司于2017年2月1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百隆东方关于参与投资设立有限合伙企业的公告》及《补充公告》(公告编号:2017-004、2017-005))

(二)收回部分投资

2019年5月23日,考虑公司将于今年8月份面临“16百隆01”公司债券到期回售,为提前准备较充裕的流动资金,根据《有限合伙协议》约定,经与有限合伙企业之普通合伙人协商一致,同意将本公司对有限合伙企业实缴出资部分中约定投向于普通合伙人或其关联方发起设立的二级市场基金的人民币2亿元提前退出。本次退出后,公司在有限合伙企业的出资额变更为8亿元人民币,有限合伙协议其他条款均不变。(具体公告内容详见公司于2019年5月2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百隆东方关于收回部分投资的公告》公告(公告编号:2019-020))。

(三)本次增加投资情况

考虑目前公司闲置资金较充裕,公司计划在不影响日常生产经营的情况下,在2019年度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最高额度30亿元以内,继续增加对上海信聿人民币2亿元的出资额。本次增资完成后,公司在上海信聿的出资额仍为10亿元人民币,原有限合伙协议条款均不变。(原协议主要条款内容请见公司于2017年2月1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百隆东方关于参与投资设立有限合伙企业的公告》及《补充公告》(公告编号:2017-004、2017-005)。)

二、审议程序

2019年3月22日,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2019年度使用自有资金投资理财》,为进一步提高公司闲置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同意公司根据经营情况及财务状况,在确保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前提下,增加现金资产收益,于2019年度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0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适时进行委托理财等投资业务,包括但不限于购买理财产品、信托产品、开展委托贷款业务(委托贷款对象不能为公司关联方)、参与资产管理计划、股票投资、购买债券、期货投资、金融衍生产品投资等符合国家规定的投资业务。在最高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2019年10月28日,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增加上海信聿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出资额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情况下,在2019年度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最高额度30亿元以内,对上海信聿增加出资额人民币2亿元,本次增资完成后,公司在上海信聿的出资额为10亿元人民币。

上述事项未构成关联交易,未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不需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三、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如下意见:公司自2017年2月起参与投资设立上海信聿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上海信聿”),能够较好为公司的闲置资金实现保值增值的目的,同时,上海信聿能够充分配合公司资金需求,在有限合伙协议约定的框架下,实现资金灵活退出,体现专户管理的优越性。

因此,对于公司在2019年度使用闲置自有资金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0亿元进行委托理财的额度内,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情况下,继续增加对上海信聿2亿元人民币出资额的议案,我们发表同意的独立意见。

四、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在保证生产经营所需资金的情况下,将自有闲置资金用于投资,有助于提高闲置资金使用效率,提高公司整体收益,对公司生产经营无重大不利影响,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

特此公告。

百隆东方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10月28日

证券代码:601339 证券简称:百隆东方 公告编号:2019-038

百隆东方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于2019年10月28日在公司总部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际到会并参加表决9人。会议召集、召开及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所形成决议合法有效。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本次会议审议通过如下事项:

一、审议通过《关于增加上海信聿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出资额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百隆东方关于增加上海信聿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出资额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39)。

二、审议通过《关于2019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百隆东方2019年第三季度报告》。

三、备查文件

1.百隆东方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百隆东方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10月28日

公司代码:601339 公司简称:百隆东方

2019年第三季度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