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5版 信息披露  查看版面PDF

2019年

10月29日

查看其他日期

中石化石油工程技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2019-10-29 来源:上海证券报

2019年第三季度报告

中石化石油工程技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董事会(“董事会”)谨此呈上本公司及其附属公司截至2019年9月30日止第三季度业绩。

一、重要提示

1.1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2 本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审议季度报告。

1.3 本公司负责人刘中云先生、总经理袁建强先生、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李天先生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裴德芳先生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1.4 本公司第三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二、公司基本情况

2.1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千元 币种:人民币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千元 币种:人民币

2.2截止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2.3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前十名优先股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3.1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3.2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3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4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名称 中石化石油工程技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刘中云先生

日期 2019年10月28日

证券简称:石化油服 证券代码:600871 编号:临2019-042

中石化石油工程技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中石化石油工程技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 于2019年10月21日以传真或送达方式发出召开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的通知,10月28日以书面议案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11位,实际亲自出席董事11位。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有关法律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与会董事经过认真审议和表决,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通过本公司2019年第三季度报告。(该项议案同意票11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公司2019第三季度报告全文》2019年10月2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http://www.sse.com.cn 披露,《公司2019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http://www.sse.com.cn 、《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时报》披露。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首次授予A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不满足行权条件的议案》(该项议案同意票11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详见公司于2019年10月29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http://www.sse.com.cn)、《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时报》的《关于首次授予A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不满足行权条件暨调整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人员名单、股票期权数量的公告》(临2019-044)。

公司独立董事同意该项议案,并发表了独立董事意见。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首次授予A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人员名单、股票期权数量的议案》(该项议案同意票11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详见公司于2019年10月29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http://www.sse.com.cn)、《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时报》的《关于首次授予A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不满足行权条件暨调整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人员名单、股票期权数量的公告》(临2019-044)。

公司独立董事同意该项议案,并发表了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中石化石油工程技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10月28日

证券简称:石化油服 证券代码:600871 编号:临2019-043

中石化石油工程技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中石化石油工程技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19年10月21日以传真或送达方式发出召开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的通知,10月28日以书面议案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监事七名,实际亲自出席七名。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与会监事经过认真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本公司2019年度第三季度报告》(该项议案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2019年第三季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的各项规定,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境内外监管机构的各项规定,真实地反映了公司第三季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未发现参与季报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本公司2019年度第三季度报告全文》于2019年10月2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披露,《公司2019年度第三季度报告正文》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http://www.sse.com.cn 、《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时报》披露。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首次授予A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不满足行权条件的议案》(该议案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详见公司于2019年10月29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http://www.sse.com.cn)、《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时报》的《关于首次授予A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不满足行权条件暨调整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人员名单、股票期权数量的公告》(临2019-044)。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首次授予A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人员名单、股票期权数量的议案》(该议案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详见公司于2019年10月29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http://www.sse.com.cn)、《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时报》的《关于首次授予A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不满足行权条件暨调整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人员名单、股票期权数量的公告》(临2019-044)。

特此公告。

中石化石油工程技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9年10月28日

证券简称:石化油服 证券代码:600871 编号:临2019-044

中石化石油工程技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首次授予

A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不满足行权条件

暨调整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人员名单、股票期权数量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由于公司未达到首次授予A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的行权条件,激励对象不可行权。公司董事会将注销首次授予A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对应的1,378.8万份A股股票期权,公司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A股股票期权由3,217.2万份减少为1,838.4万份。

● 公司首次授予A股股票期权的激励对象由 453 名调整为423名,授予但尚未行权的A股股票期权数量由1,838.4万份调整为 1,708.4万份。

一、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概述

2016年3月29日,中石化石油工程技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石化油服”或“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中石化石油工程技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A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等相关议案。

2016年5月31日,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复同意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

2016年8月30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中石化石油工程技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A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中石化石油工程技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A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管理办法(草案修订稿)》,上述议案于2016年10月25日经公司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2016年第一次A股类别股东大会及2016年第一次H股类别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2016年11月1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的议案》和《关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方案实施授予的议案》。根据《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规定和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确定2016年11月1日为授予日,向477名激励对象授予4,905万份A股股票期权,每一份A股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为人民币5.63元。

2018年10月29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首次授予A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不满足行权条件的议案》和《关于调整公司首次授予A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人员名单、股票期权数量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决定注销首次授予A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第一个行权期对应的1,471.5万份股票期权。同时鉴于公司A股股票期权激励对象共24名出现退休、工作岗位变动、离职、去世等事项,董事会决定将上述人员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共计216.3万份全部予以注销。上述调整后,公司A股股票期权激励对象由477人调整为453人,授予但尚未行权的A股股票期权数量由3,433.5万份调整为 3,217.2万份。

二、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不满足行权条件的说明

根据《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规定,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的有效期为自该期权授权日起五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每次授予方案授予的股票期权于授权日开始,经过两年的等待期,在之后三年行权期内分三期行权,股票期权计划设三个行权期(每一年为一个行权期,以下同),在第一、第二和第三个行权期内分别有授予期权总量为30%、30%和40%的期权在行权条件满足时可以行权。

(一)A股股票期权的行权条件

根据《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获授的股票期权需同时满足以下条件时才能行权。

1.公司满足行权业绩条件及其他条件;

首次授予股票期权各行权期行权条件:

对标企业指按中国证监会公布及不时调整的《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与石化油服从事相同或部分相同、相近或部分相近业务的境内上市公司。在年度考核过程中对标企业样本公司主营业务若发生重大变化,将由董事会在年终考核时剔除或更换样本。

2.激励对象在截至当期行权期前的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有效期内未发生以下任一情形;

a.最近12 个月内被深圳证券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或香港联交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b.最近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c.最近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d.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e.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f.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3.根据公司《中石化石油工程技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A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考核管理办法》,激励对象上一年度绩效考核等级为称职及以上。

(二)不满足行权条件的情况

根据致同会计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致同审字(2016)第110ZA1394号《审计报告》、致同审字(2019)第110ZA1960号《审计报告》,公司2018年度利润总额为人民币515,637千元,未达到第二个行权期“2018年度的利润总额复合增长率不低于6%(以公司2015年度利润总额为基数)”的绩效考核指标。

因此,公司未达到首次授予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的行权业绩条件,激励对象不可行权。

三、不符合行权条件股票期权的处理

公司业绩考核未到达首次授予A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的行权条件,根据《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规定:“公司未满足业绩条件而激励对象未能行权的期权或者激励对象因绩效评价未达标而未能行权的期权,在行权期结束后立刻作废,由公司无偿收回并注销。”

根据公司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2016年第一次A股类别股东大会及2016年第一次H股类别股东大会对于董事会的授权,2019年10月28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首次授予A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不满足行权条件的议案》。经审议,公司董事会将注销首次授予A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第二个行权期对应的1,378.8万份股票期权。

四、首次授予股票期权激励对象和股票期权数量调整

2019年10月28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首次授予A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人员名单、股票期权数量的议案》。鉴于公司A股股票期权激励对象共30名出现退休、工作岗位变动、离职、去世等事项,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上述激励对象已不符合条件,公司拟将上述人员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共计130万份全部予以注销。本次调整后,公司A股股票期权激励对象由453人调整为423人,授予但尚未行权的A股股票期权数量由1,838.4万份调整为1,708.4万份。

注1:2019年5月10日,孙清德先生因工作岗位变动辞去公司相关职务。

五、本次注销部分A股股票期权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注销公司首次授予的股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也不会对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的实施以及公司管理团队的勤勉尽职造成影响,公司管理团队将继续勤勉尽责,努力为股东创造价值。

六、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对首次授予A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相关事项及调整A股股票期权激励对象名单、股票期权数量发表意见如下:

(一)独立董事认为,根据《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规定,因公司业绩考核未到达首次授予A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的行权条件,公司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A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对应的1,378.8万份股票期权不能行权,应予注销。公司注销A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对应的1,378.8万份股票期权履行了必要的审核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我们同意公司对首次授予A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第二个行权期对应的1,378.8万份股票期权予以注销。

(二)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调整A股股票期权激励对象名单及股票期权数量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等相关文件的规定,本次调整事项在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决策的范围内,本次调整所作的决定履行了必要的程序,本次调整合法、有效,同意公司将上述人员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共计130万份全部予以注销。本次调整后,A股股票期权激励对象由 453人调整为423人,授予但尚未行权的A股股票期权数量由1,838.4万份调整为1,708.4万份。

七、监事会审核意见

公司业绩考核未达到首次授予A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的行权条件,激励对象不可行权,同意根据《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规定,注销首次授予A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第二个行权期对应的1,378.8万份股票期权。该事项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和《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规定。

监事会认为:本次调整及注销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监事会同意公司将上述人员所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共计130万份全部予以注销。调整后的激励对象均符合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及相关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其作为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合法、有效。本次调整后,公司A股股票期权激励对象由453人调整为 423人,授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由1,838.4万份调整为1,708.4万份。

八、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意见

北京市海问律师事务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调整及注销已履行必要的程序,符合《公司章程》、《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

九、上网公告附件

(一)独立董事意见;

(二)《北京市海问律师事务所关于中石化石油工程技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A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调整及注销部分获授股票期权相关事宜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中石化石油工程技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10月28日

广东德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第三季度报告

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虢晓彬、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常羽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常羽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人民币元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财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一)资产负债表项目

1、货币资金对比期初减少18,950.43万元,下降41.71%,主要系支付货款及年终奖、派发现金股利及购买银行理财产品所致;

2、其他应收款对比期初增加206.60万元,增长35.51%,主要系本期投标保证金增加所致;

3、其他流动资产对比期初增加7,278.63万元,增长5668.02%,主要系购买银行理财产品所致;

4、长期待摊费用对比期初减少79.39万元,下降35.97%,主要系长期待摊费用摊销所致;

5、应付票据对比期初减少1,750.28万元,下降85.39%,主要系开具给供应商的银行承兑汇票到期所致;

6、应付职工薪酬对比期初减少1,846.20万元,下降62.45%,主要系上年度计提的奖金于本期支付所致;

7、应交税费对比期初减少588.06万元,比期初下降47.28%,主要系(1)上年第四季度收入高,计提的所得税及增值税高,上年计提的税金在本年度支付;(2)公司享受小微企业普惠性减税政策所得税减少;(3)增值税税率由16%变为13%的影响;

8、其他应付款对比期初增加703.64万元,比期初增长651.84%,主要系本期实施股权激励发行限制性股票存在潜在回购义务所致;

9、股本对比期初增加6,752.22万元,比期初增长50.64%,主要系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所致;

10、库存股比期初增加607.87万元,比期初增长100%,主要系本期实施股权激励计划向激励对象发行股票,按限制性股票数量及回购价格确认回购义务所致。

(二)利润表项目

1、研发费用对比上年同期增加1,018.19万元,增长34.14%,主要系本期增加人员、设备等方面的投入所致;

2、资产处置收益对比上年同期增加3.46万元,增长72.11%,主要系本期固定资产处置收益增加所致;

3、营业外收入对比上年同期减少0.01万元,下降100%,主要系本期无相关业务收入所致;

4、营业外支出对比上年同期增加17.35万元,增长624.01%,主要系本期处置报废固定资产损失及其他非经常性支出增加所致。

(三)现金流量表项目

1、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与上年同期相比增加 4,194.72万元,增长33.05%,主要系销售商品回款收到的现金增加所致。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股份回购的实施进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采用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回购股份的实施进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三、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四、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

□ 适用 √ 不适用

五、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六、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

七、委托理财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单项金额重大或安全性较低、流动性较差、不保本的高风险委托理财具体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委托理财出现预期无法收回本金或存在其他可能导致减值的情形

□ 适用 √ 不适用

八、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 适用 □ 不适用

证券代码:002908 证券简称:德生科技 公告编码:2019-068

广东德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德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2019年10月25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9人,公司监事及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由董事长虢晓彬先生主持,审议并通过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9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公司2019年第三季度报告》的内容。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结果: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发布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公司2019年第三季度报告》。

二、审议通过《关于制定〈子公司管理制度〉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为完善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加强对子公司的管理、维护公司整体形象和投资者利益,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并结合本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子公司管理制度》。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结果: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发布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子公司管理制度》。

三、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为规范企业财务报表列报,提高会计信息质量,解决执行企业会计准则在企业财务报告编制中的实际问题,财政部于2019年9月19日发布《关于修订印发合并财务报表格式(2019版)的通知》(财会[2019]16号),要求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本通知要求编制2019年度合并财务报表及以后期间的合并财务报表。董事会同意按照上述要求对公司会计政策进行变更。

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一致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结果: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发布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特此公告。

广东德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10月28日

证券代码:002908 证券简称:德生科技 公告编码:2019-069

广东德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德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于2019年10月25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习晓建先生主持,审议并通过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9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19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监事会同意《公司2019年第三季度报告》的内容。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结果: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发布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公司2019年第三季度报告》。

二、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为规范企业财务报表列报,提高会计信息质量,解决执行企业会计准则在企业财务报告编制中的实际问题,财政部于2019年9月19日发布《关于修订印发合并财务报表格式(2019版)的通知》(财会[2019]16号),要求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本通知要求编制2019年度合并财务报表及以后期间的合并财务报表。监事会同意公司按照上述要求对公司会计政策进行变更。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结果: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发布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特此公告。

广东德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9年10月28日

广东德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8年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本人作为广东德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的独立董事,本着对公司以及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基于独立、客观判断的原则,现就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的议案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对《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财政部、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等监管机构的相关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无重大影响。本次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经审核一致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独立董事签名:

何小维________________ 江 斌________________

谢园保________________

证券代码:002908 证券简称:德生科技 公告编号:2019-070

广东德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德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10月25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1、会计政策变更的背景及原因

财政部于2019年9月19日发布《关于修订印发合并财务报表格式(2019版)的通知》(财会[2019]16号),要求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本通知要求编制2019年度合并财务报表及以后期间的合并财务报表。由于上述会计准则的颁布及修订,公司对会计政策相关内容进行调整。

2、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3、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按照“财会[2019]16号”通知的相关规定执行,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主要内容

根据“财会[2019]16号”通知的要求,公司对财务报表格式进行如下主要变动:

1、资产负债表列报项目:

(1)将原“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项目拆分为“应收票据”、“应收账款”、 “应收款项融资”三个项目;

(2)将原“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项目拆分为“应付票据”、“应付账款”二个项目;

(3)新增“专项储备”、“使用权资产”、“租赁负债”项目。

2、利润表列报项目:

(1)将原“资产减值损失”、“信用减值损失”项目的列报行次进行调整;

(2)在原“投资收益”项目下增加“其中: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收益”项目。

3、现金流量表列报项目:

删除“为交易目的而持有的金融资产净增加额”、“发行债券收到的现金”项目。

4、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列报项目:

新增“专项储备”项目。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只涉及“财会[2019]16号”通知财务报表列报和调整,不涉及对公司以前年度损益的追溯调整,不影响公司净资产、净利润等相关财务指标。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属于国家法律、法规的要求,符合相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董事会关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合理性的说明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财会[2019]16号”通知相关规定进行的调整,符合有关监管机构的相关规定,执行变更后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无重大影响。

四、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财政部、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等监管机构的相关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无重大影响。本次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经审核一致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五、监事会意见

2019年10月25日,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同意公司从规定施行日起按新颁布的规定开展会计工作、处理会计业务、编制财务会计报告。

六、备查文件

1、广东德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2、广东德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3、广东德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广东德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10月28日

证券代码:002908 证券简称:德生科技 公告编码:2019-071

广东德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举行2019年第三季度报告网上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德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2019年第三季度报告于2019年10月28日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 www.cninfo.com.cn)上披露。

为了让广大投资者进一步了解公司2019年第三季度经营情况,公司将于2019年10月31日(星期四)下午15:00-17:00举行2019年第三季度报告网上业绩说明会,本次说明会将采用网络远程的方式举行,投资者可通过以下方式参与互动交流。

参与方式一:在微信中搜索“德生科技投资者关系”;

参与方式二:微信扫一扫以下二维码:

投资者依据提示,授权登入“德生科技投资者关系”小程序,即可参与交流。

出席本次说明会的人员有: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虢晓彬先生、董事会秘书陈曲女士、财务总监常羽女士。

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

特此公告。

广东德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10月28日

证券代码:002908 证券简称:德生科技 公告编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