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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

10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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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新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2019-10-29 来源:上海证券报

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除下列董事外,其他董事亲自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郭建刚、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蒋演彪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黄秋香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人民币元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注:1 截至2019年9月30日收市后,公司股东总户数(未合并融资融券信用账户)为10,461户,股东总户数(合并融资融券信用账户)为10,893户。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财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2019年4月26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2019年5月24日召开的201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募投项目建设的前提下,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45,000.00万元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品种为商业银行定期存款、结构性存款等,单个投资产品的投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截至2019年9月30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余额为22,500.00万元。

股份回购的实施进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于2018年8月20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临时会议及2018年9月7日召开的2018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部分社会公众股份的预案》,同意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使用自有资金回购公司部分股份予以注销,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人民币10元/股,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亿元;公司于2018年9月21日披露了《关于回购部分社会公众股份的报告书》。

2018年9月27日,公司首次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实施回购股份,回购股份数量为440,000股,最高成交价为7.40元/股,最低成交价为7.34元/股,支付的总金额为3,240,581.36元(不含交易费用)。

截至2019年1月11日,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股份11,964,883股,占公司截至 2019年1月11日总股本的1.47%,最高成交价为9.78元/股,最低成交价为6.94元/股,支付的总金额为99,992,678.76元(不含交易费用)。公司本次回购股份符合《关于回购部分社会公众股份的报告书》的相关内容,回购股份金额已达到最高限额,至此,公司本次回购股份已实施完毕。

公司已于2019年1月17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毕上述 11,964,883股回购股份注销手续,符合法律法规关于回购股份注销期限的相关要求。本次注销所回购的股份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本次回购股份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由813,437,768股减少至801,472,885股。

采用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回购股份的实施进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三、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四、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

□ 适用 √ 不适用

五、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六、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

七、委托理财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单项金额重大或安全性较低、流动性较差、不保本的高风险委托理财具体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委托理财出现预期无法收回本金或存在其他可能导致减值的情形

□ 适用 √ 不适用

八、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 适用 □ 不适用

2019年第三季度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