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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

10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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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天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9-10-29 来源:上海证券报

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林钢、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任大成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徐勤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人民币元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财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一、非公开发行公司股票

公司于2019年9月12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于2019年10月8日召开2019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的议案》,同意公司拟非公开发行不超过176,582,880股股票(含本数),上海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拟以不超过人民币120,000万元现金方式参与认购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详见公司于2019年9月16日、2019年10月9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二、法定代表人变更

公司于2019年2月1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五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法定代表人的议案》,同意公司法定代表人变更为林钢先生;2019年3月,公司完成工商登记。详见公司于2019年2月2日、2019年3月5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三、报告期内子公司重要事项

1、设立“天沃(上海)电力成套设备有限公司”

公司于2018年12月10日、2018年12月26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八次会议、2018年第八次临时股东大会上审议通过了《关于参与组建合伙企业暨关联交易的议案》,与公司控股股东上海电气分别出资2.1亿元、2亿元设立天沃(上海)电力成套设备有限公司;2019年3月,上述控股子公司完成工商登记。详见公司于2018年12月11日、2018年12月27日、2019年3月9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2、参与组建“广饶国新股权投资基金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公司于2018年12月12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参与组建合伙企业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公司出资1亿元与新毅投资基金管理(北京)有限公司、中国能源工程集团有限公司等公司设立广饶国新股权投资基金管理中心(有限合伙);2019年1月2日,合伙企业完成工商登记;2019年8月22日,合伙企业完成私募投资基金备案。详见公司于2018年12月13日、2019年1月3日、2019年8月24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3、引进投资者对全资子公司张化机增资实施市场化债转股

公司于2019年8月22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引进投资者对全资子公司增资实施市场化债转股的议案》,同意公司所属全资子公司张化机拟采用现金增资并用于偿还债务的方式实施市场化债转股,拟引进交银投资现金增资人民币5亿元。详见公司于2019年8月24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股份回购的实施进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截至2019年6月30日,公司以集中竞价方式共计回购股份8,829,123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00%,最高成交价为5.53元/股,最低成交价为5.03元/股,支付的总金额为46,337,324.76元(含佣金、过户费等交易费用)。

截至2019年9月30日,公司以集中竞价方式共计回购股份24,009,923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72%,最高成交价为5.53元/股,最低成交价为4.96元/股,支付的总金额为126,116,581.02元(含佣金、过户费等交易费用)。

公司于2019年9月12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终止回购公司股份的议案》、《关于注销部分已回购股份的议案》,2019年10月8日召开的2019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拟终止回购公司股份的议案》,公司本次回购股份终止暨实施完成。截至2019年10月8日,公司股份回购专用账户已累计回购股份数量为24,009,923股,占公司总股本882,914,400的2.72%,最高成交价为5.53元/股,最低成交价为4.96元/股,支付的总金额为126,116,581.02元(含佣金、过户费等交易费用)。公司已于2019年10月16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毕上述已回购股份中13,539,118股的注销事宜,占公司总股本的1.53%。本次回购股份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由882,914,400股减少至869,375,282股。

上述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采用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回购股份的实施进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三、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四、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

□ 适用 √ 不适用

五、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六、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

七、委托理财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委托理财。

八、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 适用 □ 不适用

苏州天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10月29日

证券代码:002564证券简称:天沃科技 公告编号:2019-144

苏州天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苏州天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于2019年10月22日以电话、书面或邮件形式通知全体董事,于2019年10月28日上午以现场加通讯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到董事9名,实到董事9名,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由司文培董事长主持,本次会议出席人数、召开程序、议事内容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苏州天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充分讨论,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会议以9票赞同、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9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2019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2019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切实反映了本报告期公司真实情况,所记载事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

《2019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2019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刊载于2019年10月29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其中《2019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同步刊载于2019年10月29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供投资者查阅。

三、备查文件

1、苏州天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苏州天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10月29日

证券代码:002564证券简称:天沃科技 公告编号:2019-145

苏州天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苏州天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于2019年10月22日以电话、书面或电子邮件送达的形式通知全体监事,于2019年10月28日上午以现场加通讯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到监事3名,实到监事3名,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张艳主持。本次会议出席人数、召开程序、议事内容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苏州天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充分讨论,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会议以3票赞同,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9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苏州天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019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2019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刊载于2019年10月29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其中《2019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同步刊载于2019年10月29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供投资者查阅。

三、备查文件

1、苏州天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苏州天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9年10月29日

证券代码:002564 证券简称:天沃科技 公告编号:2019-147

苏州天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通知及召开时间:

苏州天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于2019年10月12日发出会议通知,于2019年10月28日14:00召开。

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9年10月28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9年10月27日15:00至2019年10月28日15:00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江苏省张家港市金港镇长山村临江路1号。

3、本次会议的召集人和主持人: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由董事长司文培先生主持。

4、会议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5、会议程序和决议内容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苏州天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6、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计7人,代表股份264,413,469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30.4142%,占公司扣除回购股份专户中已回购股份后的总股本858,904,477股的30.7850%。

①公司现场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5人,代表股份264,045,069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30.3718%,占公司扣除回购股份专户中已回购股份后的总股本858,904,477股的30.7421%。

②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共2人,代表股份368,4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0424%,占公司扣除回购股份专户中已回购股份后的总股本858,904,477股的0.0429%。

③参加投票的中小股东情况:本次股东大会参加投票的中小股东共计4人(其中参加现场投票的2人,参加网络投票的2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537,756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0619%,占公司扣除回购股份专户中已回购股份后的总股本858,904,477股的0.0626%。

7、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见证律师出席或列席了本次会议,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李婧律师、贺黎明律师为本次股东大会出具见证意见。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大会采用现场投票、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

1、审议并通过《关于续聘2019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264,412,16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95%;反对1,3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5%;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如下:同意536,45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7583%;反对1,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2417%;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2、审议并通过《关于减少注册资本并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264,412,16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95%;反对1,3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5%;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如下:同意536,45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7583%;反对1,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2417%;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本次股东大会以记名投票的方式进行了表决,本次股东大会的议案无需关联股东回避表决。

上述议案经公司于2019年10月11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详情可查阅公司于2019年10月12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的相关公告。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李婧律师、贺黎明律师到会见证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法律意见,该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证券法》、《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及召集人资格均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符合《证券法》、《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2019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关于苏州天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之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苏州天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10月29日

证券代码:002564 证券简称:天沃科技 公告编号:2019-146

2019年第三季度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