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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

10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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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易德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9-10-29 来源:上海证券报

2019年第三季度报告

一、重要提示

1.1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审议季度报告。

1.3 公司负责人钱新栋、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蒋艳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蒋艳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1.4 本公司第三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二、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2.1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2截止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2.3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前十名优先股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3.1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3.2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3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4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名称 苏州易德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钱新栋

日期 2019年10月28日

证券代码:603380 证券简称:易德龙 公告编号:2019-048

苏州易德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苏州易德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的通知已于2019年10月18日以邮件方式发出,会议于2019年10月28日下午13时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5人,实到董事5人,会议由董事长钱新栋先生主持,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本次会议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讨论,审议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9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其正文的议案》

会议以5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审议通过了《2019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其正文。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2019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其正文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报告编制和审核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的要求,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同意对外报出。

特此公告。

苏州易德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10月29日

证券代码:603380 证券简称:易德龙 公告编号:2019-049

苏州易德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苏州易德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的通知已于2019年10月18日以邮件方式发出,会议于2019年10月28日下午15时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杨永梅女士主持。本次会议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经与会监事认真讨论,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9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其正文的议案》

会议以3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审议通过了《2019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其正文。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2019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其正文的编制符合法律、行政法规的要求,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相关规定,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此公告。

苏州易德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9年10月29日

公司代码:603380 公司简称:易德龙

宁波中百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第三季度报告

一、重要提示

1.1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审议季度报告。

1.3 公司负责人应飞军、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钱珂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李燕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1.4 本公司第三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二、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2.1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2截止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2.3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前十名优先股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3.1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3.2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本公司获知参股公司西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核准批文号:证监许可【2018】2008号。2019年3月1日,西安银行已在上交所挂牌上市。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对外披露的临时公告(临2018-063)、(临2019-004)、(临2019-008)。

截止目前,公司持有西安银行股数95,112,216股,占西安银行上市后总股本(44.44亿)的2.14%。

2、公司在法定期限内,向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交了撤销仲裁裁决的申请,该院业已受理并首次开庭审理了本案。报告期内,本案尚在审理中。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对外披露的临时公告(临2018-005)

3、受“担保案”影响,公司曾于2016年6月22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送达的立案调查通知书,调查事项为“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2017年12月26日,公司又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上述事项的《行政处罚及市场禁入事先告知书》(处罚字[2017]140 号)。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对外披露的临时公告(临2016-022)、(临2017-024)。就上述事项,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安排了听证。截止目前,本案尚在调查中。

4、2015 年 11 月 10 日,公司控股股东西藏泽添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西藏泽添”)持有的本公司35,405,252股无限售流通股及孳息被公安部门冻结,冻结日期为2015年11月10日起至2017年11月9日止。2015年11月11日,公司第二大股东竺仁宝先生持有的本公司18,884,000无限售流通股及孳息被公安部门冻结,冻结日期为2015年11月11日起至2017年11月10日止。

2016年4月12日,公安部门对本公司控股股东西藏泽添持有的本公司35,405,252股无限售流通股和本公司自然人股东竺仁宝先生持有的本公司18,884,000股无限售流通股均进行了解冻。同日,公安部门对以上股权进行了轮候冻结。轮候冻结起始日为2016年4月11日,冻结期限为2年,自转为正式冻结之日起计算。本次轮候冻结包括孳息(指通过本公司派发的送股、转增股、现金红利),其效力从登记在先的冻结证券解除冻结且本次轮候冻结部分或全部生效之日起产生。

2019年3月26日,本公司控股股东西藏泽添持有的本公司35,405,252股无限售流通股和本公司自然人股东竺仁宝先生持有的本公司18,884,000股被继续冻结,冻结期限为2年。本轮续冻包括孳息(指通过本公司派发的送股、转增股、现金红利)。

详见公司《关于控股股东股份被冻结的公告》(临 2015-039)、《关于股东股份被冻结的公告》(临 2015-040)、《关于股东股份解除冻结并继续被轮候冻结的公告》(临2016-011)、《关于股东股份继续冻结的公告》(临2019-015)。

3.3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4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名称 宁波中百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应飞军

日期 2019年10月25日

证券代码:600857 证券简称:宁波中百 编号:临2019-031

宁波中百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9年三季度经营数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本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第五号一一零售》、《关于做好上市公司2019年半年度报告披露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将2019年半三季度门店变动情况及主要经营数据披露如下:

一、报告期内公司无门店变动情况

二、报告期内公司无拟增加门店情况

三、报告期内主要经营数据情况

1、主营业务分行业情况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2、主营业务分地区情况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本公告之经营数据源自公司报告期内财务数据,未经审计,敬请投资者注意。

特此公告。

宁波中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10月29日

公司代码:600857 公司简称:宁波中百

河南中原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第三季度报告

一、重要提示

1.1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2 未出席董事情况

1.3 公司负责人马沉重、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王铁军、彭武华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冯莉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1.4 本公司第三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二、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2.1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2截止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2.3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前十名优先股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3.1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3.2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3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4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预计公司2019年度累计净利润与上年同期相比增幅超过50%,其主要原因为:

通行费收入持续快速增长及公司所属子公司河南英地置业有限公司本期商品房交付确认的房地产销售收入同比增加所致。

公司名称 河南中原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马沉重

日期 2019年10月28日

公司代码:600020 公司简称:中原高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