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

10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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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州市德赛西威汽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19-10-29 来源:上海证券报

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TAN CHOON LIM、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谭伟恒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王方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人民币元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财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一)合并资产负债表变动情况及主要原因

(二)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利润表变动情况及主要原因

(三)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现金流量表变动情况及主要原因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股份回购的实施进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采用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回购股份的实施进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三、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四、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

□ 适用 √ 不适用

五、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六、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

七、委托理财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单项金额重大或安全性较低、流动性较差、不保本的高风险委托理财具体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委托理财出现预期无法收回本金或存在其他可能导致减值的情形

□ 适用 √ 不适用

八、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 适用 □ 不适用

证券代码:002920 证券简称:德赛西威 公告编号:2019-040

惠州市德赛西威汽车电子股份

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

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惠州市德赛西威汽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通知于2019年10月23日以电子邮件及电话的形式发出,并于2019年10月28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与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TAN CHOON LIM(陈春霖)先生召集并主持,应到董事9人,实到9人,其中独立董事梅涛先生和曾学智先生以通讯方式参加。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9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结果: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公司2019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公告编号:2019-038)及《公司2019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公告编号:2019-039)。

(二)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组织机构设置方案的议案》

公司为顺应行业变化,结合自身发展战略规划,调整公司组织机构设置。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结果:通过

(三)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公司2019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结果: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变更公司2019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42)。

(四)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结果: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43)。

(五)审议通过《关于提议召开公司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董事会提议于2019年11月20日召开公司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对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需提交股东大会的议案进行审议。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结果: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召开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19-044)。

同意将上述第三项议案提请股东大会进行审议。独立董事对上述第三、第四项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且独立董事对第三项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2、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3、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惠州市德赛西威汽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10月28日

证券代码:002920 证券简称:德赛西威 公告编号:2019-041

惠州市德赛西威汽车电子股份

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

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惠州市德赛西威汽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通知于2019年10月23日以电子邮件及电话的形式发出,并于2019年10月28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表决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公司监事长罗仕宏先生召集并主持,应到监事3人,实到3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审议情况

(一)《关于公司2019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结果:通过。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19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公司2019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公告编号:2019-038)及《公司2019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公告编号:2019-039)。

(二)审议《关于变更公司2019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结果:通过。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本次变更公司2019年度审计机构事项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不会影响公司会计报表的审计质量。公司变更审计机构的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聘请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9年度审计机构。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变更公司2019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42)。

(三)审议《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结果:通过。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监事会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43)。

三、备查文件

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惠州市德赛西威汽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10月28日

证券代码:002920 证券简称:德赛西威 公告编号:2019-042

惠州市德赛西威汽车电子股份

有限公司关于变更公司

2019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惠州市德赛西威汽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10月28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2019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公司拟将2019年度审计机构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瑞华事务所”)变更为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健事务所”),该事项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具体详情如下:

一、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说明

公司原聘请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瑞华事务所”)为公司2019年度审计机构。瑞华事务所已连续为我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多年,在执业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客观、公正、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情况,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的职责,从专业角度维护了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

为更好地适应公司未来业务发展需要,公司拟变更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健事务所”)为公司2019年度审计机构,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财务总监根据实际业务情况和市场行情决定其工作报酬。

公司已就变更审计机构的相关事宜与瑞华事务所进行了充分沟通,瑞华事务所明确知悉本事项并表示理解。公司董事会对瑞华事务所多年来提供的专业、严谨、负责的审计服务表示诚挚的感谢。

二、拟聘任审计机构的基本情况

事务所名称: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0005793421213

执行事务合伙人:胡少先

成立日期:2011年7月18日

营业场所: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西溪路128号6楼

经营范围:审计企业会计报表、出具审计报告;验证企业资本、出具验资报告;办理企业合并、分立、清算事宜中的审计业务,出具有关报告;基本建设年度决算审计;代理记账;会计咨询、税务咨询、管理咨询、会计培训;信息系统审计;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天健事务所是一家具有A+H股企业审计资格的全国性大型专业会计审计中介服务机构,拥有36年的丰富执业经验和雄厚的专业服务能力,具有会计师事务所执业以及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的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服务的综合资质要求,独立对公司财务状况进行审计,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

三、本次变更履行的决策程序

1.、公司董事会提前跟原审计机构瑞华事务所进行了沟通,征得了其理解和支持。

2.、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通过对天健事务所相关资质进行审查,认为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具备为上市公司服务的资质要求,能够胜任工作,向董事会提议聘请天健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19年度审计机构。

3. 2019年10月28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公司2019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将变更2019年度审计服务机构天健事务所,并提交公司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4. 2019年10月28日,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2019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聘请天健事务所为公司2019年度审计机构。

5. 本次变更公司2019年度审计机构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四、专项意见说明

(一)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

经核查,天健事务所具有会计师事务所执业以及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的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能力等综合资质要求,能够独立对公司财务状况进行审计,满足公司2019年度审计工作的要求。公司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公司独立董事同意将《关于变更2019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提交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

(二)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天健事务所具有会计师事务所执业以及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的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能力等综合资质要求,能够独立对公司财务状况进行审计,满足公司2019年度审计工作的要求。本次公司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投资者利益的情形。公司独立董事同意变更公司2019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监事会意见

公司本次变更公司2019年度审计机构事项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不会影响公司会计报表的审计质量。公司变更审计机构的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聘请天健事务所为公司2019年度审计机构。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4、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5、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营业执照》、《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会计师事务所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许可证》。

特此公告。

惠州市德赛西威汽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10月28日

证券代码:002920 证券简称:德赛西威 公告编号:2019-043

惠州市德赛西威汽车电子股份

有限公司关于会计政策

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惠州市德赛西威汽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10月28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一、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一)变更原因

2019年9月19日,财政部发布财会[2019]16号要求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非金融企业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通知要求编制财务报表。根据上述修订要求,公司按照该文件规定的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适用于已执行新金融准则但未执行新收入准则的企业)编制公司的财务报表。

(二)变更日期

根据前述规定,公司于以上规定的起始日期开始执行新会计政策。

(三)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四)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按照《修订通知》的要求编制合并财务报表。 其余未变更部分仍执行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一基本准则》和各项 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具体内容及对公司的影响

(一) 变更的主要内容

根据财会[2019]16号要求,公司对合并财务报表格式进行调整,具体如下:

1、根据新租赁准则和新金融准则等规定,在原合并资产负债表中增加了“使用权资产”“租赁负债”等行项目,在原合并利润表中“投资收益”行项目下增加了“其中: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收益”行项目。

2、结合企业会计准则实施有关情况调整了部分项目,将原合并资产负债表中的“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行项目分拆为“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应收款项融资”三个行项目,将“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行项目分拆为“应付票据”“应付账款”两个行项目,将原合并利润表中“资产减值损失”“信用减值损失”行项目的列报行次进行了调整,删除了原合并现金流量表中“为交易目的而持有的金融资产净增加额”“发行债券收到的现金”等行项目,在原合并资产负债表和合并所有者权益变动表中分别增加了“专项储备”行项目和列项目。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仅对合并财务报表格式和部分科目列示产生影响,不涉及对公司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对公司净资产、净利润等相关财务指标无实质性影响。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属于国家法律、法规的的要求,符合相关规定和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本次变更履行的决策程序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已经公司2019年10月28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董事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合理性的说明

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的要求实施的,符合相关 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 和经营成果,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 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公司董事会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五、独立董事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符合财政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财务报表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经营情况,不会对公司当期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之前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已履行了相关审批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独立董事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六、监事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监事会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3、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惠州市德赛西威汽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10月28日

证券代码:002920 证券简称:德赛西威 公告编号:2019-044

惠州市德赛西威汽车电子股份

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9年

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惠州市德赛西威汽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决定于2019年11月20日召开公司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本次股东大会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和《惠州市德赛西威汽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19年11月20日下午14:50

(2)网络投票时间:2019年11月19日-2019年11月20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9年11月20日上午9:30至11:30,下午13:00至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9年11月19日下午15:00至2019年11月20日下午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1)现场投票:股东出席现场股东大会或者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现场会议参加表决,股东委托的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2)网络投票: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3)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网络或其他表决方式中的一种。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19年11月13日

7、出席对象:

(1)截止股权登记日2019年11月13日15:00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授权委托书格式参见附件2),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现场会议地点:广东省惠州市仲恺高新区和畅五路西103号德赛西威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关于变更公司2019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第十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特别说明:

以上议案属于涉及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公司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实行单独计票并披露投票结果。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三、提案编码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表:

四、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时应当提交的材料:

自然人股东需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和持股凭证办理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需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及持股凭证办理登记。

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需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股东账户卡、单位持股凭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办理登记;由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需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股东账户卡、单位持股凭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及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办理登记。

2、登记时间:2019年11月15日(9:00-11:00,14:00-16:00)。

3、登记方式:现场登记或邮寄、传真方式登记,参见附件3。

4、登记地点:广东省惠州市仲恺高新区和畅五路西103号德赛西威会议室

5、会议联系方式:

(1)联系人:林洵沛

(2)电话号码:0752-2638669

(3)传真号码:0752-2655999

(4)电子邮箱:Securities@desay-svautomotive.com

(5)联系地址:广东省惠州市仲恺高新区和畅五路西103号惠州市德赛西威汽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6、其他事项:出席会议的人员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参加网络投票时涉及具体操作需要说明的内容和格式详见附件1。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九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惠州市德赛西威汽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10月28日

附件 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920

2.投票简称:西威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股东根据本通知《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表》,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19年11月20日上午9:30至11:30,下午13:00至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9年11月19日下午15:00,结束时间为2019年11月20日下午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惠州市德赛西威汽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身份证号 )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惠州市德赛西威汽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于2019年11月20日召开的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表本人(本公司)于本次股东大会按照下列指示就下列议案投票。如没有做出指示,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表决,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均由本人(本公司)承担。

本委托书有效期限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签章):

委托人持股数:

股份性质: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委托人股东账户:

受托人姓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授权委托书签发日期: 年 月 日

附注:

1.如欲投票同意提案,请在“同意”栏内相应地方填上“√”;如欲投票反对提案,请在“反对”栏内相应地方填上“√”;如欲投票弃权提案,请在“弃权”栏内相应地方填上“√”。

2.股份性质包括限售流通股(或非流通股)、无限售流通股。

3.委托人为法人股东的,应当加盖单位印章。

附件3:

惠州市德赛西威汽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参会登记表

2019年第三季度报告

证券代码:002920 证券简称:德赛西威 公告编号:2019-0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