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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

10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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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菱星马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9-10-29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一、重要提示

1.1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审议季度报告。

1.3 公司负责人刘汉如、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郑志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张秀萍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1.4 本公司第三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二、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2.1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2截止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2.3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前十名优先股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3.1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1、报告期末公司资产负债构成同比发生重大变动情况的说明(单位:元)

2、报告期公司经营成果构成同比发生重大变动情况的说明(单位:元)

3、报告期公司现金流量同比发生重大变动情况的说明(单位:元)

3.2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为进一步完善核心员工与全体股东的利益共享和风险共担机制,提高员工的凝聚力和公司竞争力,实现股东、公司和员工利益的一致,充分调动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实现公司可持续发展,全力推动公司在新时期战略转型目标的实现,公司拟非公开发行股票不超过5,700万股,募集资金金额不超过人民币31,749.00万元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该事项已经公司于2015年10月26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须获得安徽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复同意、公司股东大会批准以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核准。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5年10月27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刊登的《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司员工持股计划(草案)(认购非公开发行股票方式)及其摘要》《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等相关内容。

2、为了进一步提高公司新能源汽车在深圳及周边市场占有率,根据深圳市财政委员会和深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文件《深圳市2018年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财政支持政策》的要求,申请新能源汽车销售补贴的企业须为深圳本地生产企业或外地生产企业在深圳的法人销售企业。为了满足深圳市新能源汽车补贴政策的要求,本公司以自有资金在广东省深圳市出资设立全资子公司深圳华菱星马汽车销售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华菱星马”)。深圳华菱星马主要从事重型汽车、汽车底盘、专用车及汽车零部件的销售。深圳华菱星马注册资本为人民币2,000万元,本公司以货币方式认缴出资人民币2,000万元,持有深圳华菱星马100%的股权。上述事项已经公司2019年1月18日召开的总经理办公会议审议通过。截至本报告日,公司已实际缴纳注册资本人民币2,000万元并由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19年6月13日出具的《深圳华菱星马有限公司验资报告》(会验字[2019]6314号)审验确认,深圳华菱星马已完成工商登记备案手续,并取得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颁发的营业执照。

3、为进一步加大重卡零部件的开发,加强公司零部件配套能力,完善公司产品产业链,提升公司综合竞争力,安徽福马汽车零部件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福马零部件”)与长亨汽配工业(昆山)有限公司签订股权转让协议,福马零部件受让长亨汽配工业(昆山)有限公司持有的马鞍山福亨汽车内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福亨内饰”)20%股权,本次股权转让价格以中水致远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中水致远评报字[2019]第020094号《评估报告》为定价依据,交易双方最终确定转让价格为人民币1,000万元。上述事项已经公司2019年1月18日召开的总经理办公会议审议通过。截至本报告日,上述股权转让款已支付完毕,福亨内饰已完成工商变更登记手续。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福马零部件持有福亨内饰80%的股权。

4、为了进一步拓展公司专用车产品在皖北及周边地区的市场销售渠道,提高公司产品市场占有率,提升公司产品效益,公司全资子公司安徽星马专用汽车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星马专汽”)拟以自有资金与蒙城县开发区兴蒙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兴蒙投资”)、安徽省蒙城县华威汽车改装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威汽车”)在安徽省蒙城县出资设立合资公司蒙城县兴蒙星马专用汽车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兴蒙星马”)。兴蒙星马主要从事专用车改装、重型专用车及汽车零部件的研发、生产和销售。兴蒙星马注册资本为人民币5,000万元,星马专汽拟以货币方式认缴出资人民币2,000万元,持有兴蒙星马40%的股权;兴蒙投资拟以货币方式认缴出资人民币1,500万元,持有兴蒙星马30%的股权;华威汽车拟以货币方式认缴出资人民币1,500万元,持有兴蒙星马30%的股权。上述事项已经公司2019年5月6日召开的总经理办公会议审议通过。截至本报告日,兴蒙星马已完成工商登记备案手续,并取得蒙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颁发的营业执照。

5、为了保证油品质量,保障公司新车的加油、加气的需求,公司全资子公司安徽华菱汽车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菱汽车”)以自有资金与江苏瑞珑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瑞珑科技”)在安徽省马鞍山市出资设立合资公司安徽汇荣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汇荣能源”)。汇荣能源主要从事燃料油(不含危险品)、橡胶制品、润滑油的销售。汇荣能源注册资本为人民币500万元,华菱汽车拟以货币方式认缴出资人民币245万元,持有汇荣能源49%的股权;瑞珑科技拟以货币方式认缴出资人民币255万元,持有汇荣能源51%的股权;上述事项已经公司2019年6月5日召开的总经理办公会议审议通过。截至本报告日,汇荣能源已完成工商登记备案手续,并取得马鞍山经济技术开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颁发的营业执照,华菱汽车已实际缴纳注册资本人民币245万元。

6、为更好地把握新能源汽车新兴领域的战略性机遇,发挥新能源产业链上下游的协同作用,进一步整合金融、产业资源,公司以自有资金与中电投融和融资租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电投融和”)、香港时代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时代能源”)、上海融青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融青合伙”)、云南能投资本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云南能投”)在上海市出资设立中外合资企业上海融和电科融资租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融合电科”)。融合电科主要从事融资租赁业务,向国内外购买租赁财产,租赁财产的残值处理及维修,租赁交易咨询和担保,从事与主营业务有关的商业保理业务。融合电科注册资本为人民币5亿元,公司以货币方式认缴出资额2,500万元,持有融合电科5%的股权;中电投融和以货币方式认缴出资额17,500万元,持有融合电科35%的股权;时代能源以货币方式认缴出资额12,500万元的等值美元,持有融合电科25%的股权;融青合伙以货币方式认缴出资额10,000万元,持有融合电科20%的股权;云南能投以货币方式认缴出资额7,500万元,持有融合电科15%的股权。上述事项已经公司2019年9月17日召开的总经理办公会议审议通过。截至本报告日,融合电科已完成工商登记备案手续,并取得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颁发的营业执照,公司已实际缴纳注册资本人民币2,500万元。

3.3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4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00375 证券简称:华菱星马 编号:临2019-045

华菱星马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华菱星马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于2019年10月18日以电话、电子邮件等方式向各位董事发出了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的通知。本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于2019年10月28日上午9时整以通讯方式召开。出席本次会议的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9人,其中独立董事3人。

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刘汉如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和表决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与会董事经认真审议,一致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并通过了《公司2019年第三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并通过了《关于注销子公司镇江索达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的议案》。

2019年4月26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子公司镇江索达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与镇江经济技术开发区土地储备中心签订〈国有土地使用权收储补偿协议书〉的议案》。同日,公司全资子公司安徽福马汽车零部件集团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镇江索达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镇江索达”)与镇江经济技术开发区土地储备中心(以下简称“镇江土地储备中心”)签订了《国有土地使用权收储补偿协议书》(镇经土储(2019)字004号),镇江土地储备中心对镇江索达位于镇江新区横山路东、东方路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及该地块上建(构)筑物、附属物和不可搬迁机器设备等进行收储,收储补偿款总金额为人民币160,000,000.00元(大写:人民币壹亿陆仟万元整)。截至2019年7月27日,镇江索达已收到镇江土地储备中心支付的上述全部收储补偿款。为了优化资源配置,提高资产运营效率,节约管理成本,公司决定注销子公司镇江索达。

注销子公司镇江索达事项不会对公司的经营成果产生重大的影响,也不会对公司整体业务的发展和生产经营产生实质性的影响,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注销子公司镇江索达事项不涉及关联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本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2019年10月29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刊登的《公司关于注销子公司镇江索达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19-047)。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华菱星马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10月29日

证券代码:600375 证券简称:华菱星马 编号:临2019-046

华菱星马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华菱星马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于2019年10月18日以电话、电子邮件等方式向各位监事发出了召开第七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的通知。本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于2019年10月28日上午10时整以通讯方式召开。出席本次会议的应到监事5人,实到监事5人。

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羊明银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和表决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与会监事经认真审议,一致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并通过了《公司2019年第三季度报告》。

根据《证券法》第68条的规定和中国证监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3号一一季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2016年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我们作为公司的监事,在全面了解和审核了公司2019年第三季度报告后,对公司2019年第三季度报告发表如下书面审核意见:

1、公司2019年第三季度报告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有关信息披露编报准则的要求编制,并提交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予以书面确认,其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

2、公司2019年第三季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真实地反映出公司2019年第三季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

3、在公司监事会出具本书面审核意见前,未发现参与公司2019年第三季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4、我们保证公司2019年第三季度报告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并通过了《关于注销子公司镇江索达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的议案》。

2019年4月26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子公司镇江索达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与镇江经济技术开发区土地储备中心签订〈国有土地使用权收储补偿协议书〉的议案》。同日,公司全资子公司安徽福马汽车零部件集团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镇江索达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镇江索达”)与镇江经济技术开发区土地储备中心(以下简称“镇江土地储备中心”)签订了《国有土地使用权收储补偿协议书》(镇经土储(2019)字004号),镇江土地储备中心对镇江索达位于镇江新区横山路东、东方路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及该地块上建(构)筑物、附属物和不可搬迁机器设备等进行收储,收储补偿款总金额为人民币160,000,000.00元(大写:人民币壹亿陆仟万元整)。截至2019年7月27日,镇江索达已收到镇江土地储备中心支付的上述全部收储补偿款。为了优化资源配置,提高资产运营效率,节约管理成本,公司决定注销子公司镇江索达。

注销子公司镇江索达事项不会对公司的经营成果产生重大的影响,也不会对公司整体业务的发展和生产经营产生实质性的影响,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华菱星马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9年10月29日

证券代码:600375 证券简称:华菱星马 编号:临2019-047

华菱星马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注销子公司镇江索达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华菱星马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19年10月28日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子公司镇江索达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的议案》,同意注销公司全资子公司安徽福马汽车零部件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福马零部件”)的全资子公司镇江索达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镇江索达”)。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注销子公司镇江索达事项不涉及关联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本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子公司的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镇江索达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赵长金

注册资本:3000万人民币

成立日期:2011年11月9日

住所:镇江市镇江新区东方路9号

经营范围:汽车零部件的生产、研发及销售;运输代理业务的服务;普通货物仓储。

与公司的关系:镇江索达为公司全资子公司福马零部件的全资子公司。

截止2018年12月31日,镇江索达总资产30,699.80万元,净资产1,882.79万元;2018年度营业收入5,764.36万元,净利润-200.28万元(以上数据已经审计)。

截止2019年9月30日,镇江索达总资产3,687.38万元,净资产1,683.67万元;2019年1-9月营业收入0万元,净利润-199.12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二、注销子公司的原因

2019年4月26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子公司镇江索达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与镇江经济技术开发区土地储备中心签订〈国有土地使用权收储补偿协议书〉的议案》。同日,镇江索达与镇江经济技术开发区土地储备中心(以下简称“镇江土地储备中心”)签订了《国有土地使用权收储补偿协议书》(镇经土储(2019)字004号),镇江土地储备中心对镇江索达位于镇江新区横山路东、东方路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及该地块上建(构)筑物、附属物和不可搬迁机器设备等进行收储,收储补偿款总金额为人民币160,000,000.00元(大写:人民币壹亿陆仟万元整)。截至2019年7月27日,镇江索达已收到镇江土地储备中心支付的上述全部收储补偿款。为了优化资源配置,提高资产运营效率,节约管理成本,公司决定注销子公司镇江索达。

三、注销子公司的影响

注销子公司镇江索达事项不会对公司的经营成果产生重大的影响,也不会对公司整体业务的发展和生产经营产生实质性的影响,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

特此公告。

华菱星马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10月29日

证券代码:600375 证券简称:华菱星马 编号:临2019-048

华菱星马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为

全资子公司开展融资租赁业务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交易概况:华菱星马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全资子公司安徽华菱汽车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菱汽车”)将自有的部分生产设备以售后回租方式向平安国际融资租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平安租赁”)开展金额为人民币122,000,000.00元的融资租赁业务。公司为华菱汽车本次融资租赁业务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被担保人名称:安徽华菱汽车有限公司。

●本次担保金额:人民币122,000,000.00元。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有反担保。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

一、交易情况概述

为满足公司全资子公司华菱汽车生产经营需要,保证华菱汽车生产经营业务正常开展,进一步降低华菱汽车财务成本,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更好地运用融资租赁机构业务平台,华菱汽车与平安租赁签署了《售后回租赁合同》,华菱汽车将自有的部分生产设备以售后回租方式向平安租赁开展金额为人民币122,000,000.00元的融资租赁业务,期限为36个月;同时,公司与平安租赁签署了《保证合同》,公司为华菱汽车本次融资租赁业务提供连带责任担保。华菱汽车向本公司提供了反担保。

公司于2019年7月26日和2019年8月12日分别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公司全资子公司2019年度向银行和融资租赁机构申请增加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及《关于公司为公司全资子公司2019年度向银行和融资租赁机构申请增加的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议案》,相关具体内容详见2019年7月27日公司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刊登的《公司关于公司及公司全资子公司2019年度向银行和融资租赁机构申请增加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19-036)及《公司关于公司为公司全资子公司2019年度向银行和融资租赁机构申请增加的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19-037)。

华菱汽车本次融资租赁业务开展金额属于《关于公司及公司全资子公司2019年度向银行和融资租赁机构申请增加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的额度范围内,公司本次担保金额属于《关于公司为公司全资子公司2019年度向银行和融资租赁机构申请增加的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议案》的额度范围内,无需另行召开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

二、交易对方情况介绍

1、交易对方名称:平安国际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2、注册资本:1,389,681.917600万人民币

3、法定代表人:方蔚豪

4、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世纪大道8号上海国金中心办公楼二期37层

5、经营范围:融资租赁业务;租赁业务;向国内外购买租赁财产;租赁财产的残值处理及维修;租赁交易咨询和担保。兼营与主营业务相关的商业保理业务。

6、公司与交易对方不存在任何关联关系。

三、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安徽华菱汽车有限公司部分生产设备(纵梁液压机、前处理电泳设备、数控闭式四点单动机械压力机等)

1、类别:固定资产

2、权属:安徽华菱汽车有限公司

3、所在地:安徽省马鞍山市

4、资产价值:涉及生产设备账面价值共计人民币123,677,004.40元,华菱汽车与平安租赁确认协议价款为人民币122,000,000.00元。

四、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被担保人名称:安徽华菱汽车有限公司

2、注册资本:人民币50,000万元

3、法定代表人:刘汉如

4、住所:安徽省马鞍山市经济技术开发区

5、经营范围:重型汽车、汽车底盘的研发生产、销售。重型汽车发动机的研发、生产、销售(此项目限分支机构经营)。汽车零部件的研发、生产、销售。客车的研发、生产、销售。

6、财务状况:

截止2018年12月31日,华菱汽车的资产总额859,855.72万元,负债总额576,601.89万元,其中银行贷款总额72,598.73万元,流动负债总额553,574.88万元,资产净额283,253.83万元;2018年度营业收入602,639.75万元,净利润2,176.13万元(以上数据已经审计)。

截止2019年9月30日,华菱汽车的资产总额778,622.41万元,负债总额511,946.87万元,其中银行贷款总额47,684.44万元,流动负债总额492,459.56万元,资产净额266,675.53万元;2019年1-9月份营业收入402,486.16万元,净利润-707.33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7、与上市公司关联关系: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五、租赁合同的主要内容

1、承租人:安徽华菱汽车有限公司

2、出租人:平安国际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3、租赁方式:售后回租,承租人以回租使用、筹措资金为目的,以售后回租方式向出租人转让租赁设备。租赁期届满,出租人在确认承租人已付清全部租金、服务费等全部款项后,租赁合同项下的租赁物由承租人按人民币100.00元留购。

4、租赁物:华菱汽车部分生产设备(纵梁液压机、前处理电泳设备、数控闭式四点单动机械压力机等)

5、租赁成本:人民币122,000,000.00元

6、租赁期间:共36个月,自起租日起算

7、租金支付期次:共12期

8、租金总额:人民币127,038,600.00元,其中增值税人民币285,203.77元,不含税金额人民币126,753,396.23元

9、保证金:人民币12,200,000.00元

10、服务费:人民币5,856,512.40元

11、担保:本公司与平安租赁签署保证合同

六、保证合同的主要内容

1、保证人名称:华菱星马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受益人名称:平安国际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3、被担保人名称:安徽华菱汽车有限公司

4、担保金额:受益人依据融资租赁合同而对被担保人享有的全部债权

5、保证方式: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保证

6、保证期间:自保证合同签署之日至主合同项下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两年。受益人同意主债务展期的,保证期间为展期重新约定的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后两年止。

7、保证范围:

(1)被担保人在主合同项下应向受益人支付的所有应付款项(包括但不限于租金、利息、服务费、违约金、损害赔偿金、租赁物留购价款及其他应付款项)和受益人为实现权利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用、仲裁费用、律师费用、公证费用、执行费用等)。

(2)因保证人违约而给受益人造成的损失。

七、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1、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无逾期担保的情况。

2、公司其他对外担保情况:

(1)根据公司与相关商业银行签订的汽车金融业务合作协议,相关商业银行在不违反有关金融法律、法规的前提下,为符合贷款条件、购买本公司所生产的车辆的客户发放车价的最高八成、期限最长为叁年的按揭贷款,本公司提供回购担保。截至2019年6月30日止,按揭担保未结清余额为385,029.43万元。

(2)公司与徽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马鞍山银泰支行、安徽马鞍山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含其控股的各新华村镇银行)为部分信誉良好、长年合作的经销商提供保兑仓业务,本公司提供回购担保。截至2019年6月30日止,保兑仓业务经销商占用额度为28,870.00万元。

(3)为满足公司子公司生产经营需要,保证公司子公司生产经营业务正常开展,进一步降低公司子公司财务成本,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更好地运用银行和非银行金融机构业务平台,公司为公司子公司安徽华菱汽车有限公司、安徽星马专用汽车有限公司、芜湖福马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马鞍山福亨汽车内饰有限公司2019年度向银行和非银行金融机构申请的总额不超过人民币244,500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期限为一年。上述公司子公司的实际授信额度以各家银行和非银行金融机构最终审批的授信额度为准。上述公司子公司向本公司提供了反担保。

(4)公司为控股子公司上海徽融融资租赁有限公司与交银金融租赁有限责任公司、信达金融租赁有限公司、国银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华融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光大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徽银金融租赁有限公司、中铁建金融租赁有限公司、上海电气租赁有限公司、皖江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开展相关融资租赁业务提供担保,担保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75,000.00万元。上海徽融融资租赁有限公司向本公司提供了反担保。

(5)为满足公司全资子公司安徽华菱汽车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菱汽车”)生产经营需要,保证华菱汽车生产经营业务正常开展,进一步降低华菱汽车财务成本,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更好地运用银行和融资租赁机构业务平台,公司为华菱汽车2019年度向银行和融资租赁机构申请增加的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10,000.00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详见附件)提供担保,期限为一年。华菱汽车的实际授信额度以各家银行和融资租赁机构最终审批的授信额度为准。华菱汽车向本公司提供了反担保。

特此公告。

华菱星马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10月29日

2019年第三季度报告

公司代码:600375 公司简称:华菱星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