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威尔泰工业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杨坤独立董事因工作原因请假,委托韩建春独立董事代为表决,其余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李彧、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俞世新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蒋红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人民币元
■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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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财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1.货币资金期末余额较年初减少20,617,047.87元,下降34.16%,因主营业务收入下降,本期销售回款同比减少;厂房租赁及装修费用支出增加所致。
2.因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公司将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由其他流动资产变更列示为交易性金融资产,使交易性金融资产期末余额较年初增加35,000,000.00元,其他流动资产相应减少。
3.预付款项期末数较年初数增加721,477.87元,增长78.59%,主要因本期原材料采购预付款增加。
4.在建工程期末数较年初数减少9,765,484.43元,下降98.69%,长期待摊费用期末数较年初数增加10,254,503.56元,主要为松江厂区改建装修工程于本年3月完工投入使用,装修费用由在建工程转入长期待摊费用。
5.预收款项期末余额较年初数增加2,313,540.19元,增长152.97%,主要为公司期末未完成订单增加所致。
6.应付职工薪酬期末余额较年初数减少4,070,474.00元,为上年末计提2018年年终奖已在本年度发放所致。
7.应交税费期末余额较年初数减少1,810,982.89元,下降54.27%,主要为期初数中应缴企业所得税1,407,946.37元等已在本期缴纳。
8.税金及附加本期发生额同比减少234,132.13元,下降34.40%,主要为主营业务下降、增值税率调整,致本期缴纳增值税及附加减少。
9.研发费用本期发生额同比增加1,474,489.22元,增长83.11%,主要为立体化水质监测系统项目加快研发进度,研发投入增加所致。
10.其他收益本期发生额同比增加861,833.58元,增长84.91%,主要因公司及二级子公司威尔泰仪器仪表公司上半年收到闵行区虹桥镇拨付企业扶持补贴82万元,上年此款项于四季度收到。
11.投资收益本期发生额同比减少478,831.83元,下降36.57%,主要为银行理财产品收益率下降所致。
12.信用减值损失本期发生数较上年同期减少987,083.87元,下降527.59%,主要为部分二年以上应收款收回,致计提的坏账准备减少所致。
13.营业利润本期发生额同比减少7,158,392.76元,下降291.86%,利润总额本期发生额同比减少7,374,164.18元,下降281.97%;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本期发生额同比减少7,315,469.04元,下降612.88%,主要因本期因营业收入下降,毛利率下降,使各项利润指标同比下降。
14.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同比增加8,484,043.09元,增长221.09%,主要为本期购买理财产品到期赎回金额较大、且上年同期发生额中有三级子公司上海威尔泰测控工程有限公司支付松江厂房改建工程款金额较大所致。
15.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同比增加6,941,220.60元,增长44.96%,主要因上年数中支付威尔泰测控工程有限公司松江厂房改建工程款金额较大所致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股份回购的实施进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采用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回购股份的实施进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三、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四、对2019年度经营业绩的预计
√ 适用 □ 不适用
2019年度预计的经营业绩情况:净利润为负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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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
□ 适用 √ 不适用
六、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七、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
八、委托理财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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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项金额重大或安全性较低、流动性较差、不保本的高风险委托理财具体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委托理财出现预期无法收回本金或存在其他可能导致减值的情形
□ 适用 √ 不适用
九、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内未发生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
上海威尔泰工业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一九年十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002058 证券简称:威尔泰 公告编号:2019-040
上海威尔泰工业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重要提示
1、本次会议无否决或修改提案的情况;
2、本次会议无新提案提交表决。
二、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召开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已经董事会审议通过,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 法律、行政法规、《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召集人的资格合法 有效。
4、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2019年10月18日(星期一)下午13:30
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9年10月28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9年10月27日15:00至2019年10月28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19年10月21日
7、会议出席对象:
1)截止2019年10月21日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或其代理人;
2)本公司董事、监事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上海市闵行区虹中路263号)
(二)出席情况:
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6人,代表股份35,397,865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24.6764%。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4人,代表股份35,351,465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24.6440%。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2人,代表股份46,4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0323%。
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5人,代表股份377,159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2629%。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3人,代表股份330,759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2306%。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2人,代表股份46,4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0323%。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李彧先生主持,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了本次会议,公司邀请的见证律师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会议审议并投票表决通过了如下事项:
三、提案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对议案进行表决,全部审议议案均获表决通过,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议案1.00 关于全资子公司拟签署存量工业用地转型项目协议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35,397,85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1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77,14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68%;反对1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32%;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议案2.00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存量工业用地转型事项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35,397,85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1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77,14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68%;反对1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32%;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2、见证律师:王成成、谢嘉湖
3、结论性意见:综上,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合法有效;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会议表决程序合法,表决结果和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目录
1、公司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出具的关于上海威尔泰工业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上海威尔泰工业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十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002058 证券简称:威 尔 泰 公告编号:2019-041
2019年第三季度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