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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

10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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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安博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9-10-30 来源:上海证券报

2019年第三季度报告

一、重要提示

1.1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审议季度报告。

1.3 公司负责人钟竹、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苏长君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夏振富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1.4 本公司第三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二、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2.1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2.2截止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注: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科创板上市公告书》披露的天风创新投资有限公司跟投认购63.975万股,持股比例为1.25%,在公司持股数量排名第十位,跟投获配股票的限售期为 24 个月,公司上市后券商参与战略配售的股份通过转融通方式将所持限售股借出,导致公司前十大股东名册中的股数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科创板上市公告书》中的战略配售的股份数字不同。

2.3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前十名优先股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3.1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一、资产负债表项目:

1.货币资金:增长67,849.93万元,增幅638.07%,主要系本报告期收到IPO募集资金所致。

2.应收票据:减少1176.08万元,降幅87.79%,主要系报告期内汇票到期承兑所致。

3.预付款项:减少51.52万元,降幅34.99%,主要系报告期内公司采购原材料及设备支付的预付款减少所致。

4.其他应收款:增加31.78万元,增幅39.27%,主要系公司支付押金增加所致。

5.其他流动资产:增加556.69万元,增幅792.43%,主要系报告期内留抵进项税增加所致。

6.固定资产:增加3303.38万元,增幅2226.97%,主要系报告期内已完工的固定资产投入使用,在建工程转固定资产所致。

7.在建工程:减少2966.08万元,降幅100%,主要系报告期内已完工的固定资产投入使用,在建工程转固定资产所致。

8.递延所得税资产:增加156.87万元,增幅149.10%,主要系报告期内坏账准备增加而对应的计提递延所得税增加所致。

9.预收款项:增加447.49万元,增幅794.59%,主要系报告期内客户增加,预收货款增加所致。

10.应付职工薪酬:减少482.88万元,降幅62.78%,主要系公司每年末计提员工奖金,本期末应付职工薪酬余额中不包含当年度奖金。

11.应交税费:减少1,185.05万元,降幅70.62%,主要系报告期内公司期末应交企业所得税、增值税较上期期末减少所致。

12.其他应付款:增加113.98万元,增幅108.82%,主要系报告期内公司房产应付装修费用增加所致。

13.实收资本(或股本):增加1279.50万元,增幅33.33%,主要系本报告期内公开发行股票所致。

14.资本公积:增加65,768.08万元,增幅559.49%,主要系公开发行股票股本溢价所致。

15.盈余公积:增加257.78万元,增幅42.58%,主要系报告期内计提盈余公积增加所致。

16.少数股东权益:减少91.97万元,降幅52.69%,主要系报告期内子公司亏损导致其少数股东权益减少所致。

二、利润表项目:

1.税金及附加:增加98.67万元,增幅98.10%,主要系报告期内营业收入增加,增值税及附加税同步增加所致。

2.财务费用:增加21.81万元,增幅184.47%,主要系报告期内利息支出增加所致。

3.资产减值损失:增加409.76万元,增幅71.20%,主要系报告期内计提坏账增加所致。

4.其他收益:增加529.45万元,增幅92.09%,主要系报告期内公司收到软件增值税即征即退款较上年同期增加所致。

5.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增加1,238.27万元,增幅128.54%,主要系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收入增加且高毛利产品收入占比较高,导致主营业务利润增加。

6.少数股东权益:增加39.65万元,增幅30.12%,主要系子公司亏损减少所致。

7.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综合收益总额:增加1,238.27万元,增幅128.54%,主要系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收入增加且高毛利产品收入占比较高,导致主营业务利润增加,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综合收益同比增加。

8.归属于少数股东的综合收益总额:增加39.65万元,增幅30.12%,主要系子公司亏损减少所致。

三、现金流量表项目:

1.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增加3,401.47万元,增幅32.96%,主要系报告期内销售回款增加所致。

2.收到的税费返还:增加597.17万元,增幅117.68%,主要系报告期内公司收到的税费返还金额增加所致。

3.支付的各项税费:增加1,075.52万元,增幅57.52%,主要系报告期内公司支付的增值税及所得税增加所致。

4.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增加396.24万元,增幅547.33%,主要系报告期内支付固定资产相关款项较上年同期增加所致。

5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增加68,561.28万元,增幅100%,主要系收到IPO募集资金所致。

6.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增加725.81万元,增幅120.97%,主要系报告期内公司的银行借款增加所致。

7.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增加264.96万元,增幅31.17%,主要系报告期内公司偿还短期借款增加所致。

8.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减少809.98万元,降幅92.86%,主要系报告期内未分配股利、支付借款利息增加所致。

9.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增加1,400.52万元,增幅100%,主要系支付IPO相关发行费用所致。

3.2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3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4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名称 北京安博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钟竹

日期 2019年10月30日

证券代码:688168 证券简称:安博通 公告编号:2019-001

北京安博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2019年10月29日,北京安博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安博通”)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二次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6亿元(包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度、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及确保资金安全的情况下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等),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董事会授权董事长行使该项决策权及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本事项出具了明确的核查意见。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于2019年8月16日出具的《关于同意北京安博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1513号),公司获准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1,279.50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56.88元,公司共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72,777.96万元,扣除总发行费用人民币5,730.38万元(不含税)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67,047.58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已全部到位,经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了大信验字[2019]第27-00006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存放情况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的要求,公司已与保荐机构天风证券及专户存储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具体内容请见公司于2019年09月05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科创板上市公告书》。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本次募集资金主要用于“深度网络安全嵌入系统升级与其虚拟资源池化项目”、“安全可视化与态势感知平台研发及产业化项目”和“安全应用研发中心与攻防实验室建设项目”,募投项目的可行性及必要性经过充分论证,相关募投项目情况及募集资金用途已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中进行了详细披露,未发生重大变化,也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项目或募集资金项目的实施存在重大困难的情况。上述募投项目的实施有助于公司现有产品及解决方案体系的进一步升级与扩充,旨在增强公司技术实力,提升公司网络安全领域相关产品及解决方案的竞争力。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尚未使用募集资金进行项目投入,也未使用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后续公司将严格按照《招股说明书》中披露的募投项目规划持续投入募集资金,确保募投项目的顺利实施,提升公司整体竞争力。

三、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相关情况

(一)投资目的

公司募投项目正在积极推进当中,基于募集资金需分阶段分项目逐步投入募投项目,故后续按计划暂未投入使用的募集资金将在短期内出现部分闲置的情况。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使用、募集资金安全的情况下,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回报,公司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以增加资金收益、保持资金流动性。

(二)投资产品品种

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拟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等),且该等现金管理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不用于以证券投资为目的的投资行为。

公司根据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将闲置部分分笔按不同期限投资上述现金管理产品,最长期限不超过1年。

(三)决议有效期

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四)投资额度及期限

公司计划使用不超过人民币6亿元(包含本数)的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上述额度和期限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如遇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余额不能满足募集资金正常支付的情况,公司将根据实际需要将已进行现金管理的募集资金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五)信息披露

公司将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不会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

(六)现金管理收益的分配

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所获得的收益将优先用于补足募投项目投资金额不足部分以及公司日常经营所需的流动资金,并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监管措施的要求进行管理和使用。

四、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公司本次计划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公司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不会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和募集资金项目的正常运转,亦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同时,对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适时进行现金管理,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有利于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和股东谋取较好的投资回报。

五、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尽管公司选择低风险投资品种的现金管理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但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选择优质合作银行、明确现金管理金额、期间、选择现金管理产品品种、签署合同及协议等。公司财务总监负责组织实施,公司财务部具体操作,及时分析和跟踪银行现金管理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一旦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必须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2、公司内部审计部负责审查现金管理的审批情况、实际操作情况、资金使用情况及盈亏情况等,督促财务部及时进行账务处理、并对账务处理情况进行核实。在每个季度末对所有银行现金管理产品投资项目进行全面检查,并根据谨慎性原则,合理的预计各项投资可能发生的收益和损失,并向审计委员会报告。

3、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4、公司必须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办理相关现金管理业务。

六、专项意见说明

1、监事会意见

2019年10月29日,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发表意见如下:同意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6亿元(包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度、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及确保资金安全的情况下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低风险保本型产品,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2、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6亿元(包含本数)进行现金管理,内容及审议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且公司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内容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发展利益的需要,有利于提高公司的资金使用效率,获取良好的资金回报。同意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6亿元(包含本数)进行现金管理。

3、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天风证券认为:

1、安博通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已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符合相关的法律法规及交易所规则的规定。

2、安博通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 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文件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入项目建设,并且能够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综上,天风证券对安博通实施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无异议。

七、上网公告附件

1、北京安博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议案的独立意见;

2、 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北京安博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之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北京安博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10月30日

证券代码:688168 证券简称:安博通 公告编号:2019-002

北京安博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北京安博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2019年10月29日14:00在北京市西城区裕民路18号北环中心2602室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工作人员将本次会议相关的资料(包括会议通知、会议议题资料等)于2019年10月24日以专人信函、电子邮件、电话、传真等方式送达全体监事。会议应到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北京安博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等文件的相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吴笛主持,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相关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拟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资金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谋求更多投资回报,且不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有关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01)。

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9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3号一一季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2016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做好科创板上市公司2019年第三季度报告披露工作的通知》等有关规定,公司编制了《公司2019年第三季度报告》。

监事会认为:公司2019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公司2019年第三季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本报告期内的实际情况,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在监事会发表书面确认意见前,没有发现参与第三季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有关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2019年第三季度报告》。

特此公告。

北京安博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9年10月30日

公司代码:688168 公司简称:安博通

广东生益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第三季度报告

一、重要提示

1.1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审议季度报告。

1.3 公司负责人刘述峰、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何自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林道焕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1.4 本公司第三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二、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2.1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2截止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2.3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前十名优先股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3.1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3.1.1 资产负债表项目大幅变动情况及原因说明

3.1.2 利润表项目大幅变动情况及原因说明

3.1.3 现金流量表项目大幅变动情况及原因说明

3.2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3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4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名称 广东生益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刘述峰

日期 2019年10月30日

股票简称:生益科技 股票代码:600183 公告编号:2019一068

广东生益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仅对财务报表项目列示产生影响,对广东生益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9年9月30日和2018年12月31日资产总额、负债总额和净资产总额,以及2019年1-9月和2018年1-9月净利润未产生影响。

一、概述

(一)会计政策变更的内容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于2017年3月31日分别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一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2017年修订)》(财会【2017】7号)、《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一一金融资产转移(2017年修订)》(财会【2017】8号)、《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一一套期会计(2017年修订)》(财会【2017】9号),于2017年5月2日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一一金融工具列报(2017年修订)》(财会【2017】14号),以上四项简称“新金融工具准则”。根据上述规定,公司应于2019年1月1日起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并按照新金融工具准则的规定编制2019年1月1日以后的公司财务报表。2019年4月30日,财政部颁布了《关于修订印发2019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号,以下简称“财会【2019】6号”),对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进行了修订,要求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非金融企业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财会【2019】6号的要求编制财务报表。公司本期财务报表及以后期间的财务报表均按照新金融工具准则及财会【2019】6号要求编制执行。

(二)会计政策变更的审议情况

2019年10月28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第九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重要会计政策变更及对公司影响的议案》,同意对会计政策进行变更。表决情况:全体董事(11名)表决同意,全体监事(3名)表决同意。

上述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批准。

二、具体情况及对公司的影响

(一)会计政策变更的主要内容

新增“应收款项融资”项目,将“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应收票据和应收账款”重分类至“应收款项融资”。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仅对上述财务报表项目列示产生影响,对公司2019年9月30日和2018年12月31日资产总额、负债总额和净资产总额,以及2019年1-9月和2018年1-9月净利润未产生影响。

(三)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依据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后续发布和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四)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按照新金融工具准则及财会【2019】6号的要求编制财务报表,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后续发布和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三、独立董事和监事会的结论性意见

(一)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一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2017年修订)》(财会【2017】7号)、《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一一金融资产转移(2017年修订)》(财会【2017】8号)、《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一一套期会计(2017年修订)》(财会【2017】9号)、《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一一金融工具列报(2017年修订)》(财会【2017】14号)及《关于修订印发2019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号)对公司会计政策进行变更,符合财政部、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等相关规定,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一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2017年修订)》(财会【2017】7号)、《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一一金融资产转移(2017年修订)》(财会【2017】8号)、《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一一套期会计(2017年修订)》(财会【2017】9号)、《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一一金融工具列报(2017年修订)》(财会【2017】14号)及《关于修订印发2019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号)的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财政部、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等相关规定,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四、备查文件

1.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2. 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3. 公司独立董事关于重要会计政策变更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广东生益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10月30日

股票简称:生益科技 股票代码:600183 公告编号:2019一067

广东生益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截至2018年12月31日,广东生益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股份总数为2,117,490,910股。(详见《广东生益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一011))

公司于2017年11月24日公开发行了1,800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价格为每张10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80,000万元,期限6年,债券简称“生益转债”。公司本次公开发行的“生益转债”自2018年5月30日起可转换为本公司股份。因触发可转债的有条件赎回条款,经董事会审议,公司对全部已发行的“生益转债”行使提前赎回权,提前赎回全部“赎回登记日”(2019年7月31日)登记在册的“生益转债”,自2019年8月1日起,本公司的“生益转债”(证券代码:110040)、“生益转股”(转股代码:190040)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摘牌。自2019年1月1日至2019年7月31日,累计共有1,789,739,000元“生益转债”转换成公司股票,累计转股数为158,700,430股。

根据上述情况,截至2019年7月31日,公司股份总数变更为2,276,191,340股,同时,根据中国证监会公告《关于修改〈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的决定》(2019年10号)的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对《公司章程》的第六条、第十九条、第二十三条、第二十四条、第二十五条、第四十四条、第九十八条、第一百一十六条、第一百三十六条进行修改,修改的具体内容如下:

除以上条款修改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保持不变。

本次《公司章程》的修订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特此公告。

广东生益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10月30日

股票简称:生益科技 股票代码:600183 公告编号:2019一066

广东生益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广东生益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于2019年10月28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2019年10月17日公司以邮件方式向监事及董事会秘书发出本次会议通知,2019年10月23日发出会议资料。会议由监事会召集人罗礼玉先生主持,会议应出席的监事3名,实际出席会议的监事3名,公司董事会秘书列席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2019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

监事会一致认为:

(1)公司2019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3号一一季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2016年修订)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9年修订)》《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

(2)公司2019年第三季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公司2019年第三季度报告公允、全面、真实地反映了公司第三季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等事项。

(3)公司2019年第三季度报告编制过程中,未发现公司参与第三季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4)监事会保证公司2019年第三季度报告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承诺其中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关于重要会计政策变更及对公司影响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一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2017年修订)》(财会【2017】7号)、《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一一金融资产转移(2017年修订)》(财会【2017】8号)、《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一一套期会计(2017年修订)》(财会【2017】9号)、《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一一金融工具列报(2017年修订)》(财会【2017】14号)及《关于修订印发2019年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号)的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财政部、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等相关规定,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广东生益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19年10月30日

股票简称:生益科技 股票代码:600183 公告编号:2019一065

广东生益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广东生益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于2019年10月28日在本公司董事会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2019年10月17日公司以邮件方式向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发出本次董事会会议通知,2019年10月23日发出会议资料。全体董事出席了会议,董事长刘述峰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监事及高管人员列席会议,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2019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上述议案经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出具书面确认意见,内容详见公司于2019年10月30日刊登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证券时报》的《广东生益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和登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广东生益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第三季度报告》。

(二)审议通过《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内容详见公司于2019年10月30日登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以及刊登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证券时报》的《广东生益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67)。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重要会计政策变更及对公司影响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上述议案经监事会、独立董事发表同意意见,内容详见公司于2019年10月30日登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以及刊登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证券时报》的《广东生益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68)。

以上第二项议案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三、上网公告附件

《广东生益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重要会计政策变更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广东生益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10月30日

公司代码:600183 公司简称:生益科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