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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

10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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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永冠众诚新材料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9-10-30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一、重要提示

1.1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审议季度报告。

1.3 公司负责人吕新民、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石理善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黄文娟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1.4 本公司第三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二、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2.1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2截止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2.3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前十名优先股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3.1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3.2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3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4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03681 股票简称:永冠新材 编号:2019-056

上海永冠众诚新材料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上海永冠众诚新材料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通知及会议材料于2019年10月18日以电话、电子邮件或专人送达的方式分送全体参会人员。

(三)本次会议于2019年10月29日上午10时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

(四)本次会议应到董事8名,实到董事8名。

(五)会议由董事长吕新民先生召集并主持。公司监事及部分高级管理人员

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出席会议的董事审议并以记名方式投票表决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9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9年10月30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上海永冠众诚新材料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第三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关于调整部分募投项目资金用途、实施地点及延长实施期限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9年10月30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上海永冠众诚新材料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部分募投项目资金用途、实施地点及延长实施期限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59)。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9年10月30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上海永冠众诚新材料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予以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选举盛琼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裴玉环女士因年龄及个人身体原因辞去公司董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等职务,为保证公司董事会的正常运作,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经提名,现拟选举盛琼为公司董事会非独立董事,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二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9年10月30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上海永冠众诚新材料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予以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上海永冠众诚新材料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9年10月30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上海永冠众诚新材料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9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19-058)。

特此公告。

上海永冠众诚新材料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十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603681 股票简称:永冠新材 编号:2019-057

上海永冠众诚新材料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上海永冠众诚新材料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通知及会议材料于2019年10月18日以电话、传真、电子邮件或专人送达的方式分送全体参会人员。

(三)本次会议于2019年10月29日上午11时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的方式召开。

(四)本次会议应到监事3名,实到监事3名。

(五)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崔志勇先生召集并主持。公司董事会秘书列席本次会议。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出席会议的监事审议并以记名方式投票表决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9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19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2019年第三季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全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2019年前三季度的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9年10月30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上海永冠众诚新材料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第三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关于调整部分募投项目资金用途、实施地点及延长实施期限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调整部分募投项目资金用途、实施地点及延长实施期限,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有利于公司整体规划和长远发展。同意公司本次募投项目的变更。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9年10月30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上海永冠众诚新材料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部分募投项目资金用途、实施地点及延长实施期限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59)。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上海永冠众诚新材料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一九年十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603681 证券简称:永冠新材 公告编号:2019-058

上海永冠众诚新材料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9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9年11月14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9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19年11月14日 14点00分

召开地点:上海永冠众诚新材料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19年11月14日

至2019年11月14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指定网站(www.see.com.cn)及公司指定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2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四)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五)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时间:2019年11月14日上午9:30-13:30

(二)会议登记地点:上海永冠众诚新材料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三)登记手续:本公司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和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持授权委托书(见附件1)、委托人及代理人身份证、委托人的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法人股股东持法人营业执照复印(加盖公章)、股票帐户卡、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员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办理登记,并提供上述规定的有效证件的复印件,登记时间同上,信函以本公司所在地上海收到的邮戳为准。。

六、其他事项

1、与会股东食宿和交通费自理,会期半天。

2、出席会议人员请于会议开始前半小时内到达会议地点。

3、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上海市青浦区朱家角工业园区康工路15号

联系人:杨德波

联系电话:021-59830677

联系传真:021-59832200

邮政编码:201713

特此公告。

上海永冠众诚新材料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10月30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上海永冠众诚新材料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19年11月14日召开的贵公司2019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3681 股票简称:永冠新材 编号:2019-059

上海永冠众诚新材料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部分募投项目资金用途、实施地点

及延长实施期限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永冠众诚新材料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永冠新材”)于2019年10月29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部分募投项目资金用途、实施地点及延长实施期限的议案》。为确保募集资金的有效使用,结合原有项目的实际建设情况和公司战略发展需要,经谨慎研究论证,公司拟对原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年产7,380万平方米水性PVC胶带胶粘制品生产线建设项目”、“年产4,200万平方米无溶剂天然橡胶布基胶带胶粘制品生产线建设项目”及“年产7,000万平方米水性美纹纸胶带胶粘制品生产线建设项目”进行变更和调整,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9]197号文核准,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4,164.7901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1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41,647.9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35,995.18万元。上述资金于2019年3月20日到位,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上述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中汇会验[2019]0539号《验资报告》。公司已按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管理,并与保荐机构、开户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四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监管协议内容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19年6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三、本次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公司拟对“年产7,380万平方米水性PVC胶带胶粘制品生产线建设项目”(以下简称“PVC胶带项目”)进行延期,将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由2019年11月调整为2020年12月。

公司拟将“年产4,200万平方米无溶剂天然橡胶布基胶带胶粘制品生产线建设项目”(以下简称“布基胶带项目”)的实施地由江西省东乡县经济开发区“东土国用(2015)第A185号至第A189号”变更为公司新征土地,新征土地占地约106亩,同属于布基胶带项目原实施地园区内,位于原实施地南面。由于公司将以国产设备代替原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中的进口设备,设备投入预算缩减3,800万元,缩减的金额将用于变更后新实施地的新征土地购置及厂房建设。同时,公司拟对布基胶带项目进行延期,将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由2020年3月调整为2021年4月。

公司拟将“年产7,000万平方米水性美纹纸胶带胶粘制品生产线建设项目”(以下简称“美纹纸胶带项目”)的实施地由江西省东乡县经济开发区“赣(2017)东乡区不动产权第0004619号”变更为位于江西省东乡县经济开发区、土地证号为“东土国用(2015)第A186号”及“东土国用(2015)第A185号”的公司现有土地区块。同时,将美纹纸胶带项目总投资由原11,996.07万元增加至14,000.00万元,新增的投资额将由公司自筹解决,并用于变更后的新实施地的配套厂房建设。同时,公司拟对美纹纸胶带项目进行延期,将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由2019年11月调整为2021年6月。

以上调整具体如下:

公司于2019年10月29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部分募投项目资金用途、实施地点及延长实施期限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不构成关联交易。

四、本次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原因

(一)原项目计划投资和实际投资情况

1、年产7,380万平方米水性PVC胶带胶粘制品生产线建设项目

PVC胶带项目的投资总额为10,732.73万元,使用募集资金投资8,349.99万元。项目实施地点位于江西省东乡县经济开发区,土地证号为“东土国用(2015)第A185号至第A189号”,取得土地的方式为出让。项目预计建设期2年。建成达产后预计可实现年销售收入20,295.00万元,年利润总额2,451.30万元,所得税后财务内部收益率14.70%,所得税后投资回收期7.18年(含建设期)。截至2019年6月30日,该项目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3,638.52万元,未使用募集资金余额4,711.47万元。

2、年产4,200万平方米无溶剂天然橡胶布基胶带胶粘制品生产线建设项目

布基胶带项目的投资总额为10,649.12万元,使用募集资金投资10,649.12万元。项目实施地点位于江西省东乡县经济开发区,土地证号为“东土国用(2015)第A185号至第A189号”,取得土地的方式为出让。项目预计建设期2年。建成达产后预计可实现年销售收入15,960.00万元,年利润总额2,135.42万元,所得税后财务内部收益率13.10%,所得税后投资回收期7.53年(含建设期)。截至2019年6月30日,该项目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2,966.44万元,未使用募集资金余额7,682.68万元。

3、年产7,000万平方米水性美纹纸胶带胶粘制品生产线建设项目

美纹纸胶带项目的投资总额为11,996.07万元,使用募集资金投资11,996.07万元。项目实施地点为江西省东乡县经济开发区,土地证号为“赣(2017)东乡区不动产权第0004619号”。项目预计建设期2年。建成达产后预计可实现年销售收入16,100.00万元,年利润总额2,195.76万元,所得税后财务内部收益率12.70%,所得税后投资回收期7.68年(含建设期)。截至2019年6月30日,该项目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5,618.82万元,未使用募集资金余额6,377.25万元。

(二)变更的具体原因

1、年产7,380万平方米水性PVC胶带胶粘制品生产线建设项目

为了提高生产效率及周转速度,保障募投项目的顺利实施,同时为项目后续扩产提供土地资源,公司拟将同类型胶带项目涉及的产业链及仓储整合在同一区域,从而进一步优化生产与仓储布局,使生产、运输、仓储进一步产生协同效益。公司将在江西省东乡县经济开发区新征土地,并对现有土地及厂房进行重新规划及调整。前述需重新规划及调整的地块及厂房包含PVC胶带项目的实施地块与厂房,故涉及设备的搬迁与新方案的规划设计,将影响PVC胶带项目工程的实施进度。结合项目实际情况,经谨慎研究和分析论证,公司拟将PVC胶带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由2019年11月调整为2020年12月。

2、年产4,200万平方米无溶剂天然橡胶布基胶带胶粘制品生产线建设项目

为了提高生产效率与周转速度,保障募投项目的顺利实施,同时为项目后续扩产提供土地资源,公司拟将同类型胶带项目涉及的产业链及仓储整合在同一区域,从而进一步优化生产与仓储布局,使生产、运输、仓储进一步产生协同效益。公司将在江西省东乡县经济开发区新征土地并进行科学规划,并对现有土地及厂房进行重新规划及调整,布基胶带项目将变更至新征土地上实施。随着国产设备制造水平的提升,国产设备的生产效率接近甚至超过进口设备,公司拟采购国产设备代替原计划采购的进口设备,故原布基胶带项目预算有所缩减,公司将使用缩减的资金支付前述新征土地购置费用及后续厂房建设费用。

由于实施地点的调整涉及较多固定资产搬迁及新建,以及生产工艺及产业链的整合所需时间较长,结合项目实际情况,经谨慎研究和分析论证,公司拟将布基胶带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由2020年3月调整为2021年4月。

3、年产7,000万平方米水性美纹纸胶带胶粘制品生产线建设项目

为了提高生产效率与周转速度,保障募投项目的顺利实施,同时为项目后续扩产提供土地资源,公司拟将同类型胶带项目涉及的产业链及仓储整合在同一区域,从而进一步优化生产与仓储布局,使生产、运输、仓储进一步产生协同效益。公司将在江西省东乡县经济开发区新征土地,并对现有土地及厂房进行重新规划及调整。因此,公司拟对美纹纸胶带项目的实施地点进行调整。

公司计划将美纹纸胶带项目总投资由原11,996.07万元增加至14,000.00万元,新增的投资额将用于美纹纸胶带项目新实施地的配套厂房建设并由公司自筹解决。实施地的调整及配套厂房的建设顺利实施,有利于实现美纹纸胶带项目的顺利实施,实现产品流水线生产及周转,从而提高产品的供货能力及货物流转速度。

由于实施地点的调整涉及较多固定资产搬迁及新建,以及生产工艺及产业链的整合所需时间较长,结合项目实际情况,经谨慎研究和分析论证,公司拟将美纹纸胶带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由2019年11月调整为2021年6月。

五、变更后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具体内容

1、年产7,380万平方米水性PVC胶带胶粘制品生产线建设项目

实施主体:江西永冠科技发展技术有限公司

实施地点:江西省东乡县经济开发区,土地证号:东土国用(2015)第A185号至第A189号

项目计划总投资:10,732.73万元

使用募集资金金额:8,349.99万元

资金来源:募集资金和公司自筹资金

资金投向:用于设备购置、安装工程及铺底流动资金等

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2020年12月

本次变更为对具体实施计划的调整,项目的政策环境、市场前景、面临风险均无重大变化,相关可行性分析详见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第十三节“募集资金运用”。

2、年产4,200万平方米无溶剂天然橡胶布基胶带胶粘制品生产线建设项目

实施主体:江西永冠科技发展技术有限公司

实施地点:江西省东乡县经济开发区的新征土地(占地约106亩,同属于原项目实施地园区内,位于原项目实施地南面)

项目计划总投资:10,649.12万元

使用募集资金金额:10,649.12万元

资金来源:募集资金

资金投向:用于设备购置、安装工程、新征土地、厂房建设、铺底流动资金等

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2021年4月

本次变更为对具体实施计划的调整,项目的政策环境、市场前景、面临风险均无重大变化,相关可行性分析详见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第十三节“募集资金运用”。

3、年产7,000万平方米水性美纹纸胶带胶粘制品生产线建设项目

实施主体:江西永冠科技发展技术有限公司

实施地点:江西省东乡县经济开发区,土地证号:东土国用(2015)第A186号及东土国用(2015)第A185号

项目计划总投资:14,000.00万元

使用募集资金金额:11,996.07万元

资金来源:募集资金和公司自筹资金

资金投向:用于建筑工程、生产设备及配套设施购置、变更后的新实施地配套厂房建设、安装工程及铺底流动资金等。

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2021年6月

本次变更为对具体实施计划的调整,项目的政策环境、市场前景、面临风险均无重大变化,相关可行性分析详见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第十三节“募集资金运用”。

六、变更后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市场前景和风险提示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后,公司需新征土地用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若公司无法及时取得土地使用权证,可能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

本次调整部分募投项目资金用途、实施地点及延长实施期限的事项不会改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的实质内容,不影响相关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相关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所面临的市场前景和可能存在的风险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中分析的市场前景及提示的风险无重大变化(具体详见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第十三节“募集资金运用”及第四节“风险因素”之“十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风险”)。公司严格遵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科学决策,加强募集资金使用的监督,确保募集资金使用的合法有效,确实保护投资者的利益,实现公司与投资者利益最大化。

七、保荐机构、监事会、独立董事对公司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意见

1、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①公司调整部分募投项目资金用途、实施地点及延长实施期限事项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已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符合相关的法律法规及交易所规则的规定。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②公司调整部分募投项目资金用途、实施地点及延长实施期限事项具有合理性和必要性,符合公司实际生产经营情况及未来发展需要,不会对募投项目实施效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所述,保荐机构对公司调整部分募投项目资金用途、实施地点及延长实施期限事项无异议。

2、公司监事会意见

公司本次调整部分募投项目资金用途、实施地点及延长实施期限,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有利于公司整体规划和长远发展。同意公司本次募投项目的变更。

3、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本次调整部分募投项目资金用途、实施地点及延长实施期限,是基于市场环境变化和公司募投项目的实际情况做出的,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有利于公司整体规划和长远发展,本次调整不会对项目实施造成实质性改变,亦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本次对部分募投项目进行变更。

特此公告。

上海永冠众诚新材料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十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603681 股票简称:永冠新材 编号:2019-060

上海永冠众诚新材料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第三季度主要经营数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第十八号一一化工》的要求,现将上海永冠众诚新材料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9年第三季度主要经营数据披露如下(均不含税):

一、主要产品的产量、销量及收入实现情况

二、主要产品价格变动情况

注:膜基胶带单价降低幅度较大,是由于其价格比较低的OPP胶带占比上升导致。

三、主要原材料价格变动情况

四、报告期内无其他对公司生产经营具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五、其他说明

以上经营数据未经审计,仅为投资者及时了解公司生产经营概况之用,公司董事会提醒投资者审慎使用上述数据,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上海永冠众诚新材料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十月三十日

公司代码:603681 公司简称:永冠新材

2019年第三季度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