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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

10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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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冶美利云产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2019-10-30 来源:上海证券报

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任林先生、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程晓女士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王冬萍女士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人民币元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财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一、报告期主要财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一)公司资产负债情况分析

单位:元

主要变化分析说明:

(1)应收票据较年初增加93.95%,主要原因是收到的银行承兑汇票增加所致。

(2)应收账款较年初增加40.18%,主要原因是本期对大客户延长了信用期所致。

(3)预付款项较年初增加40.31%,主要原因是本期预付浆款所致。

(4)其他应收款较年初减少57.46%,主要原因是本期应收处置款减少所致。

(5)其他流动资产较年初增加62.38%,主要原因是本期子公司誉成云创购买理财产品增加所致。

(6)应付账款较年初减少41.65%,主要原因是本期支付部分货款所致。

(7)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较年初增加102.00%,主要原因是中航国际租赁有限公司一年以内到期融资租赁款增加所致。

(二)报告期损益指标同比发生重大变动说明

单位:元

主要变化因素说明:

(1)研发费用比上年同期增加1020.97%,主要原因是本期公司加大研发支出所致。

(2)财务费用比上年同期减少1070.74%,主要原因是子公司誉成云创办理定期存款利息收入增加所致。

(3)投资收益比上年同期减少91.37%,主要原因是子公司誉成云创办理理财产品投资收益减少所致。

(4)营业利润比上年同期减少43.41%,主要原因是受宏观经济形势的影响,尤其第一季度,造纸行业整体景气度不高,公司纸品价格较去年同期降低,导致本报告期营业利润比去年同期下降。

以上因素导致利润总额、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每股收益比上年同期分别减少42.23%、40.64%、40.00%。

单位:元

主要变化因素说明:

(1)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比上年同期减少656.92%,主要原因是本期兑付到期承兑所致。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股份回购的实施进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采用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回购股份的实施进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三、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四、证券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证券投资。

五、委托理财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委托理财。

六、衍生品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衍生品投资。

七、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八、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九、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

中冶美利云产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任林

二0一九年十月三十日中冶美利云产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0815 证券简称:美利云 公告编号:2019-059

中冶美利云产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冶美利云产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于2019年10月29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有关本次董事会会议通知及会议资料已于2019年10月24日以书面形式及邮件方式送达各位董事。应参与表决的董事9人,实际参与表决的董事9人。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如下事项:

一、中冶美利云产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三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关于向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银川分行申请综合银行授信额度的议案

根据经营需要,公司拟以信用方式向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银川分行(以下简称“光大银行”)申请金额不超过7000万元人民币(含)、期限为一年的综合银行授信额度。授信种类包含流动资金借款、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及保理业务等。待本次授信获批后,公司董事会将授权经营层与光大银行签署相关协议。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关于增加募集资金账户的议案

为满足公司控股子公司宁夏誉成云创数据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誉成云创”)未来业务发展需要,建立更加广泛的银企合作关系,誉成云创拟在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银川分行增加开立募集资金专户。详情请见2019年10月30日登载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中冶美利云产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增加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62)。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中冶美利云产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10月30日

证券代码:000815 证券简称:美利云 公告编号:2019-060

中冶美利云产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冶美利云产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第八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本次监事会相关资料已于2019年10月25日以邮件方式送达各位监事。会议应参加表决的监事3人,实际表决的监事3人,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如下事项:

一、中冶美利云产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三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二、关于向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银川分行申请综合银行授信额度的议案

根据经营需要,公司拟以信用方式向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银川分行申请金额不超过7000万元人民币(含)、期限为一年的综合银行授信额度。

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三、关于增加募集资金账户的议案

为满足公司控股子公司宁夏誉成云创数据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誉成云创”)未来业务发展需要,建立更加广泛的银企合作关系,誉成云创拟在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银川分行增加开立募集资金专户。

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中冶美利云产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9年10月30日

证券代码:000815 证券简称:美利云 公告编号:2019-062

中冶美利云产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增加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19年10月29日,中冶美利云产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募集资金账户的议案》。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6)7号文核准,公司以非公开发行方式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378,463,035 股,每股发行价格5.14元,募集资金总额1,945,300,000元,减除发行费用17,000,000元后,余额为1,928,300,000元。上述情况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16]210531号《验资报告》。

二、目前募集资金专户开立情况和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的签订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益,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最新规定和要求,并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对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08年3月版)进行了全面补充和完善,并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公司于2016年1月12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并于2016年1月29日经公司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根据该制度的规定,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专户管理,对募集资金的使用严格按规定审批,保证专款专用。

(一)募集资金专户开立情况和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的签订情况

根据相关规定,公司及保荐机构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元证券”)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卫分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由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中的12亿元用于增资誉成云创,因此公司连同保荐机构国元证券及誉成云创分别又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卫分行、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银川分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银川分行、宁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卫分行营业部、民泰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温岭太平小微企业专营支行、恒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分行、宁夏中宁青银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签署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关于上述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的签署情况详见公司于2016年4月20日、5月14日、5月21日、2017年8月11日及2018年11月16日登载于巨潮资讯网的相关公告事项。

上述《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和《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与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募集资金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

(二)募集资金专户注销情况

由于公司在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卫分行开立的募集资金专户中的募集资金已按照约定全部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且使用完毕,经公司于2016年12月8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对该募集资金专户办理了注销手续。该募集资金专户注销后,公司与上述银行及国元证券签订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随之终止。

随着数据中心项目建设,为方便管理,经公司于2018年6月11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誉成云创对在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银川分行和恒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分行开立的募集资金专户办理了注销手续,相应的《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随之终止。2018年10月12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议案》,誉成云创拟在东亚银行(中国)有限公司珠海分行增加开立募集资金专户,目前尚未开户。

三、本次增加募集资金专户及《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的签订情况

为满足子公司誉成云创未来业务发展的需要,建立更加广泛的银企合作关系,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募集资金账户的议案》。根据该次会议决议,誉成云创拟在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银川分行增加开立募集资金专户,并将分别与其及保荐机构国元证券、公司签订《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公司将根据《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的签署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中冶美利云产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10月30日

2019年第三季度报告

证券代码:000815 证券简称:美利云 公告编号:2019-06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