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民智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高赫男、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刘荫成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李亚萍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人民币元
■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财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1.应收票据期末较期初增加138.68%主要系本期以票据结算且期末持有较多等所致;
2.预付账款期末较期初增加39.91%主要系预付材料款增加等所致;
3.其他流动资产期末较期初减少32.29%主要系以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的结构性存款到期收回等所致;
4.应付票据期末较期初增加32.86%主要系本期以票据支付结算较多等所致;
5.预收账款期末较期初增加39.34%主要系本期预收货款增加等所致;
6.应交税费期末较期初减少69.9%主要系本期应交所得税减少等所致;
7.其他应付款期末较期初减少52.61%主要系应付利息及单位往来款项减少等所致;
8.研发费用同比增加250.33%主要系上年同期在研发支出核算等所致;
9.其他收益同比增加48.29%主要系计入的政府补助增加等所致;
10.信用减值损失同比增加225.49%主要系本期计提坏账准备减少等所致;
11.资产减值损失本期计提262.17万元主要系计提存货减值损失;
12.营业利润同比减少64.32%主要系本期营业成本以及费用增加等所致;
13.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同比增加113.94%主要系本期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以及支付的各项税费减少等所致;
14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同比增加143.68%主要系本期以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的结构性存款到期收回等所致;
15.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同比减少132.11%主要系上年同期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到账等所致;
16.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同比减少113.61%主要系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减少等所致。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控股子公司英泰斯特沃特玛应收款事项:
公司2019年半年报披露:应收深圳沃特玛电池有限公司电子商业承兑汇票到期(两张面值为500万元)的背书人中通客车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聊城中通轻型客车有限公司、山东唐骏欧铃汽车制造有限公司,公司在追索时效内已向深圳市坪山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目前涉及中通客车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聊城中通轻型客车有限公司的案件已一审判决,判决向英泰斯特支付票据金额500万元及加算利息,涉及山东唐骏欧铃汽车制造有限公司的案件将于近期判决。
股份回购的实施进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采用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回购股份的实施进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三、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四、对2019年度经营业绩的预计
√ 适用 □ 不适用
2019年度预计的经营业绩情况:同比扭亏为盈
同比扭亏为盈
■
五、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
□ 适用 √ 不适用
六、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七、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
八、委托理财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万元
■
单项金额重大或安全性较低、流动性较差、不保本的高风险委托理财具体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委托理财出现预期无法收回本金或存在其他可能导致减值的情形
□ 适用 √ 不适用
九、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内未发生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
兴民智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长:高赫男
2019年10月29日
证券代码:002355 证券简称:兴民智通 公告编号:2019-108
兴民智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
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兴民智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以下简称“会议”)的会议通知于2019年10月18日以电子邮件、电话等方式发出,会议于2019年10月29日上午9:30在公司办公楼七楼会议室以现场和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9人,现场出席董事3人,参加通讯表决6人,本次会议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会议由董事长高赫男先生召集并主持。
本次会议以举手表决和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形成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2019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
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2019年第三季度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签署了书面确认意见。
公司《2019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2019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同时刊登于2019年10月30日的《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证券日报》。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详细内容请见公司于2019年10月30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上的《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兴民智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10月29日
证券代码:002355 证券简称:兴民智通 公告编号:2019-109
兴民智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七次
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兴民智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以下简称“会议”)的会议通知于2019年10月18日以电话、邮件等方式发出,会议于2019年10月29日上午10:30以现场方式在公司办公楼七楼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监事3名,实到监事3名,本次会议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会议由召集人管海清先生主持。
本次会议通过举手表决形成了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2019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兴民智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019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2019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同时刊登于2019年10月30日的《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证券日报》。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依据财政部相关通知要求对公司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其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兴民智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19年10月29日
证券代码:002355 证券简称:兴民智通 公告编号:2019-110
兴民智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兴民智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10月29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事项是依据国家会计制度的要求进行的变更,无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进行审议。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1、变更原因
财政部于2019年9月19日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合并财务报表格式(2019版)的通知》(财会【2019】16号)(以下简称“《修订通知》”)对合并报表格式进行了修订,要求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按照会计准则和《修订通知》的要求编制2019年度合并财务报表及以后期间的合并财务报表。
根据《修订通知》的要求,公司对会计政策进行相应调整。
2、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3、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按照《修订通知》的要求编制合并财务报表。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修订通知》的要求,公司调整以下财务报表的列报:
(1)合并资产负债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原“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项目拆分为“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和“应收款项融资”三个项目;合并资产负债表原“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项目拆分为“应付票据”和“应付账款”两个项目;合并资产负债表新增“使用权资产”“租赁负责”和“专项储备”项目。
(2)合并利润表
将合并利润表“减:资产减值损失”调整为“加: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将合并利润表“减:信用减值损失”调整为“加: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合并利润表中“投资效益”项目下增加“其中: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收益”项目。合并利润表删除“为交易目的而持有的金融资产净增加额”、“发行债券收到的现金”项目。
(3)合并现金流量表
合并现金流量表删除“为交易目的而持有的金融资产净增加额”“发行债券收到的现金”项目。
(4)合并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合并所有者权益变动新增“专项储备”项目。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仅对财务报表格式和部分科目列示产生影响,不涉及对公司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对公司净资产、净利润等相关财务指标无实质性影响。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属于国家法律、法规的要求,符合相关规定和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三、董事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合理性的说明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按照财政部于2019年9月19日颁布的《修订通知》进行的合理变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符合相关规定,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四、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依据财政部相关通知要求对公司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无重大影响。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使会计信息更准确、更可靠、更真实,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审批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规定。我们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五、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依据财政部相关通知要求对公司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其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六、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兴民智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10月30日
2019年第三季度报告
证券代码:002355 证券简称:兴民智通 公告编号:2019-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