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长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一、重要提示
1.1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审议季度报告。
1.3 公司负责人郑力、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周涛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符强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1.4 本公司第三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二、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2.1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2.2截止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2.3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前十名优先股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3.1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3.2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3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4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
证券代码:600584 证券简称:长电科技 编号:临2019-060
江苏长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江苏长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于2019年10月18日以通讯方式发出通知,于2019年10月29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9人,董事任凯先生授权委托董事张春生先生出席会议并代为行使表决权,独立董事石瑛女士授权委托独立董事李建新女士出席会议并代为行使表决权,公司监事及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董事长周子学先生主持了会议。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表决通过了相关的议案,形成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了《江苏长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江苏长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第三季度报告》、《江苏长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子公司星科金朋与关联方共同投资设立合资公司暨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江苏长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子公司星科金朋与关联方共同投资设立合资公司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拟将控股子公司星科金朋(STATS ChipPAC Pte. Ltd.)拥有的14项晶圆Bumping和晶圆级封装专有技术及其包含的586项专利评估作价,与股东国家集成电路产业投资基金股份有限公司、绍兴越城越芯数科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浙江省产业基金有限公司共同投资在绍兴设立合资公司,建立先进的集成电路封装生产基地。合资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50亿元。
本公司聘请具有证券、期货从业资格的上海东洲资产评估有限公司以2019年6月30日为评估基准日,对上述无形资产组进行评估并出具了东洲评报字【2019】第1224号评估报告,评估值为人民币9.51亿元,经合资各方协商确定,上述无形资产组以人民币9.5亿元为认缴出资额进行出资,占注册资本的19%;产业基金拟以货币出资人民币13亿元,占注册资本的26%;其他投资方拟以货币出资共计人民币27.5亿元,占注册资本的55%。
在股东大会批准上述合资事项的前提下,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长、首席执行长及其授权人士全权办理与本次设立合资公司有关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根据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与合资各方协商确定《合资经营协议》、《合资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文件并签署,子公司相关法律文件由其有权签字人签署。
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公司独立董事就此事项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独立意见;审计委员会出具了书面审核意见。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关联董事张春生、任凯回避表决。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追加投资计划的议案》
为达成公司持续经营、长远发展目标,满足重点客户市场需求,拟追加固定资产投资人民币4.3亿元,主要投资用途如下:
1、星科金朋新加坡厂拟与其重点客户A签订业务绑定协议,于2021年上半年购入其在新加坡的三栋共计25,722平方米的厂房并为其提供测试服务,厂房购买及装修改造共计投资人民币2.9亿元;同时,根据业务需要及成本计划,将对新加坡现有两栋厂房采用售后回租方式处理,回租后将其中一栋18,000平方米的厂房整合空出并转租。
2、公司拟追加投资人民币1.4亿元为重点客户E扩充产能,产品主要应用于手机芯片、平板芯片、智能手表等穿戴装备芯片等。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公司第七届董事会专业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因LEE CHOON HEUNG(李春兴)先生不再担任本公司董事职务,其自动失去所担任的董事会战略投资委员会、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资格。
经董事长周子学先生提名,拟补选董事郑力先生为董事会战略投资委员会委员,董事任凯先生为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任期均为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
补选完成后董事会战略投资委员会、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组成如下:
1、董事会战略投资委员会委员:周子学、石瑛、任凯、郑力、罗宏伟
召集人:周子学
2、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李建新、周子学、任凯、PAN QING(潘青)、石瑛
召集人:李建新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不超过6.5亿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公司将在全部归还前次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并按相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后,再根据实际需求使用不超过人民币6.5亿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补流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公司使用募集资金暂时补流以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为前提,期限届满或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因投资建设需要使用该部分补流的募集资金,公司将及时归还该部分募集资金,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公司使用募集资金暂时补流将仅限于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经营活动,不通过直接或间接安排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者用于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可转换公司债券等交易,不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
公司独立董事就此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六)会议决定于2019年11月14日召开2019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具体内容详见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江苏长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9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特此公告!
江苏长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十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600584 证券简称:长电科技 编号:临2019-061
江苏长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江苏长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于2019年10月18日以通讯方式发出会议通知,于2019年10月29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应到监事5人,实到监事5人。监事会主席林桂凤女士主持了会议。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证券法》、《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表决通过了相关议案,形成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了《江苏长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
公司监事会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中国证监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3 号一一季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2016 年修订)》等有关规定,对公司2019年第三季度报告进行了认真严格的审核,一致认为:
1、公司2019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公司2019年第三季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本报告期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
3、在提出本意见之前,监事会未发现参与2019年第三季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4、公司2019年第三季度报告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不超过6.5亿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我们同意公司在全部归还前次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并按相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后,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实施的前提下,将不超过6.5亿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江苏长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一九年十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600584 证券简称:长电科技 公告编号:2019-062
江苏长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控股子公司星科金朋与关联方共同投资设立
合资公司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投资标的名称:长电集成电路(绍兴)有限公司(拟定)
● 投资金额:人民币9.5亿元
● 特别风险提示: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尚需公司股东大会批准;其他合资各方内部核准流程尚在履行中。
一、投资设立合资公司暨关联交易概述
本公司拟将控股子公司STATS ChipPAC Pte. Ltd.(以下简称“星科金朋”)拥有的14项专有技术及其包含的586项专利评估作价,与股东国家集成电路产业投资基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产业基金”)、绍兴越城越芯数科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浙江省产业基金有限公司共同投资在绍兴设立合资公司,建立先进的集成电路封装生产基地。合资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50亿元。
产业基金为本公司第一大股东,本次与公司共同投资构成关联交易,但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截至本次关联交易为止,过去12月公司未与产业基金发生其他重大关联交易;未与其他关联人发生与本次交易类别相关的重大关联交易。
二、关联方介绍
(一)关联方关系介绍
产业基金为本公司第一大股东,为本公司关联方,星科金朋为本公司控股子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与关联方共同投资构成关联交易。
(二)关联人基本情况
产业基金:
1、基本情况
■
2、股权结构
■
3、业务状况
产业基金主要从事股权投资、投资咨询。
4、与上市公司之间存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的其它关系
截至2019年9月30日,产业基金持有公司19%股权,为公司第一大股东并向公司提名两名董事。
5、主要财务指标
2018年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
注:上述财务数据经审计。
三、投资标的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1、拟定公司名称:长电集成电路(绍兴)有限公司
2、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3、拟定注册资本:人民币50亿元
4、拟定经营范围:半导体集成电路和系统集成的技术开发、测试和生产制造;半导体集成电路和系统集成的技术转让,技术服务及产品销售服务。
上述内容以工商主管部门最终核准确定的内容为准。
(二)合资各方出资方式及出资比例
1、星科金朋拟以其拥有的14项晶圆Bumping和晶圆级封装专有技术及其包含的586项专利所有权作价出资,认缴出资额为人民币9.5亿元,占注册资本的19%。上述无形资产产权清晰,不存在抵押、质押或者其他第三人权利,不涉及有关资产的重大争议、诉讼或仲裁事项、查封或者冻结等司法措施。
2、产业基金拟以货币出资人民币13亿元,占注册资本的26%。
3、绍兴越城越芯数科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拟以货币出资人民币19.5亿元,占注册资本的39%。
4、浙江省产业基金有限公司拟以货币出资人民币8亿元,占注册资本的16%。
上述出资事项尚需合资各方内部流程核准后方可实施。
(三)交叉许可
为使本公司、控股子公司及合资公司合法生产、制造或提供晶圆级封装产品/服务,合资公司拟将上述用于出资的无形资产授权给本公司及各级控股子公司免费使用;相应的星科金朋也将其合法拥有的全部专利(截至“合资经营协议”签署之日)授权给合资公司免费使用。
四、关联交易价格确定
公司聘请具有证券、期货从业资格的上海东洲资产评估有限公司以2019年6月30日为评估基准日,对用于出资的无形资产组进行评估并出具了东洲评报字【2019】第1224号评估报告:本次评估主要采用收益法-收入分成法和成本法评估,以收益法-收入分成法作为最终评估结论。截至2019年6月30日,上述无形资产组合计账面价值为6,309,912.62美元,评估值为人民币9.51亿元。
经合资各方协商确定,上述无形资产以人民币9.5亿元为认缴出资额进行出资。
五、本次交易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交易符合公司对星科金朋新加坡工厂经营策略的调整,有利于其盘活资产,优化资源配置;有利于本公司的长远发展。
六、对外投资的风险分析
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尚需公司股东大会批准;其他合资各方内部核准流程尚在履行中。
七、本次交易应当履行的审议程序
(一)董事会审议
2019年10月29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子公司星科金朋与关联方共同投资设立合资公司暨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在对该事项的审议表决中,关联董事张春生先生、任凯先生对本议案进行了回避表决,其他非关联董事(含独立董事)一致审议通过了该议案。
本次交易尚需提交股东大会批准。
(二)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声明及独立意见
1、事前认可声明
(1)我们认为本次与关联方共同投资设立合资公司事项符合公司对星科金朋新加坡工厂经营策略的调整,有利于盘活资产,有利于公司的长期发展;同时本次认缴出资金额以具有证券、期货从业资格的独立第三方评估公司出具的评估值为依据,由合资各方协商确定,遵循了公平、自愿、合理的交易原则,符合公司的根本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2)我们同意将《关于控股子公司星科金朋与关联方共同投资设立合资公司暨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提交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
2、独立意见
(1)关联交易定价依据
公司聘请了具有证券、期货从业资格的独立第三方机构一一上海东洲资产评估有限公司,以2019年6月30日为评估基准日,采用收益法-收入分成法和成本法对控股子公司星科金朋拥有的14项晶圆Bumping和晶圆级封装专有技术及其包含的586项专利所有权进行评估,以收益法-收入分成法作为最终评估结论,并出具了东洲评报字【2019】第1224号评估报告。合资各方以此评估值为依据,协商确认上述无形资产组对应的认缴出资额。
我们认为本次交易定价遵循了公平、自愿、合理的交易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2)关联交易决策程序
本次关联交易事项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审议该议案时,关联董事均回避表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我们一致同意本次交易事项,并同意将《关于控股子公司星科金朋与关联方共同投资设立合资公司暨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计委员会审核意见
1、我们就本次与关联方共同投资设立合资公司事项与公司管理层进行了充分有效的沟通,认为:本次交易符合公司长期发展战略规划,符合公司与全体股东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非关联股东利益的行为;同时,合资公司拟将本次用于出资的无形资产组授权给本公司及各级控股子公司免费使用,以使公司能合法生产制造或提供相关的晶圆Bumping和晶圆级封装产品/服务,本次交易不会对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影响。
2、本次关联交易的评估机构上海东洲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资格并具备充分的独立性,本次认缴出资金额以评估值为基础,由合资各方协商确认,交易定价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
3、我们同意上述关联交易,并同意将《关于控股子公司星科金朋与关联方共同投资设立合资公司暨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公司关联董事在董事会审议该议案时应回避表决,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股东应放弃行使在股东大会上对该议案的投票权。
八、上网公告附件
(一)独立董事关于关联交易事项的事前认可声明
(二)独立董事对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三)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关联交易的审核意见
特此公告!
江苏长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十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600584 证券简称:长电科技 公告编号:2019-063
江苏长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9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9年11月14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9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19年11月14日 13点30 分
召开地点:长电科技总部第一会议室(江苏省江阴市澄江东路99号9楼)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19年11月14日
至2019年11月14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于2019年10月15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临时会议、2019年10月29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内容详见公司于2019年10月17日及2019年10月30日在指定媒体《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公告,及后续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股东大会资料。
2、特别决议议案:1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2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2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国家集成电路产业投资基金股份有限公司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欲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应办理登记手续
1、登记时间:2019年 11月11日一一2019年11月13日上午8:30-11:00;下午13:00-16:00。
2、登记地点: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3、登记方式:股东本人(或代理人)亲自登记或用传真方式登记,外地个人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二)参加现场股东大会所需的文件、凭证和证件
1、符合出席会议条件的个人股东亲自出席现场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和股东账户卡;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委托人身份证及股东账户卡(可为复印件)、有委托人亲笔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原件(授权委托书样式见附件一)和代理人本人身份证。
2、符合出席会议条件的法人股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法人印章);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签署并加盖法人印章的授权委托书原件(授权委托书样式见附件一)、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法人印章)。
六、其他事项
(一)与会股东(或代理人)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二)联系方式
1、电话:0510-86856061,0510-86199179
2、传真:0510-86199179
3、联系人: 袁女士、石女士
4、通讯地址:江苏省江阴市澄江东路99号
5、邮政编码:214429
6、电子信箱:cd6584@cj-elec.com
特此公告。
江苏长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10月29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江苏长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19年11月14日召开的贵公司2019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2019年第三季度报告
公司代码:600584 公司简称:长电科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