拉芳家化股份有限公司
一、重要提示
1.1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2 未出席董事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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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公司负责人吴桂谦、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张伟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吴创民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1.4 本公司第三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二、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2.1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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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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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截止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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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前十名优先股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3.1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1)资产负债表项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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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利润表项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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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现金流量表项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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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截止本报告刊发日,公司重要事项及其进展情况均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进行详细披露。具体请查阅以下相关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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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4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名称 拉芳家化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吴桂谦
日期 2019年10月30日
证券代码:603630 证券简称:拉芳家化 公告编号:2019-054
拉芳家化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9年第三季度主要经营数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拉芳家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上市公司分行业信息披露指引《上市公司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第十八号一化工》的相关规定,现将公司2019年第三季度主要经营数据补充披露如下:
一、主要产品的产量、销量及收入实现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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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主要产品和原材料的价格变动情况
(一)主要产品体系变动情况
2019年第三季度,公司主要产品的平均价格详见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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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主要原材料价格波动情况
公司主要原材料包括生产洗护类产品和香皂所需表面活性剂、香精、硅油、皂基以及其他功能性辅料等材料。
报告期内,公司原材料采购价格受石油、棕榈油等基础原料价格波动的影响,并间接导致产品生产成本波动。表面活性剂采购均价同比下降约 480 元/吨,下降比例约 6.96%;功能性辅料采购均价同比下降约 630 元/吨,下降比例约 5.99%;硅油采购均价同比上涨约 6,400 元/吨,涨幅比例约 30.45%;香精类原料采购价格同比上涨约 3,230 元/吨,涨幅比例约 3.86%;皂基采购均价同比下降约 680 元/吨,下降比例约 14.13%。
三、其他对公司生产经营具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对生产经营具有重大影响的其他事项。
以上经营指标和数据未经审计,仅供投资者了解公司2019年第三季度生产经营使用,不构成公司的实质承诺和预测,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拉芳家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10月30日
2019年第三季度报告
公司代码:603630 公司简称:拉芳家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