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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

10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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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乾景园林股份有限公司

2019-10-30 来源:上海证券报

2019年第三季度报告

一、重要提示

1.1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审议季度报告。

1.3 公司负责人回全福、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张永胜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张建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1.4 本公司第三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二、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2.1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2截止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2.3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前十名优先股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3.1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现金流量表项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3.2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收购汉尧环保股权的事项

2018年4月26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拟收购河北汉尧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57.38%股权的议案》,公司拟以现金41,315.04万元收购汉尧环保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张新朝、股东崔月先等7名股东合计持有的汉尧环保28,691,000股股份,占汉尧环保总股本的比例为57.38%(详见公告:临2018-032)。公司共向交易对方支付18,000.00万元收购汉尧环保1,250万股股份,占汉尧环保总股本的25.00%(详见公告:临2018-054、临2019-006)。

2019年6月,公司作为原告向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北京一中院”)提起与张新朝、崔月先等7名股东及第三人汉尧环保股权转让合同纠纷诉讼。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受理该案件(详见公告:临2019-034)。张新朝等人以乾景园林为被告向石家庄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石家庄中院”)提起诉讼,并申请财产保全措施,将乾景园林北京银行中关村分行等银行账户共56,456,889.03元人民币资金进行冻结(详见公告:临2019-058)。近日,公司与张新朝等人进一步沟通,本着友好协商的原则,双方决定先进行撤诉,通过协商的方式妥善处理后续事项。截止本披露日,公司已收到北京一中院发出的(2019)京01民初409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准许公司撤诉。张新朝等人收到石家庄中院发出的(2019)冀01民初888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准许张新朝等人撤诉并解除对乾景园林采取的所有财产保全措施。双方撤诉后,公司与张新朝等人将继续对股权收购事项进行磋商,待达成一致后签订补充协议并及时予以披露(详见公告:临2019-059)。

2、特别重大合同实施进展

2016年8月13日、2016年8月16日,公司披露与广州得惠通投资控股有限公司签署《南昌市马口生态园林式公墓建设项目合作建设框架协议》(以下简称“《合作建设框架协议》”)及补充协议,广州得惠通与公司合作开发“南昌市马口生态园林式公墓建设项目”。具体内容详见《签订合作建设框架协议公告》及《关于签订合作建设框架协议的补充公告》(公告编号:临 2016-049、临 2016-051)。2016年12 月10日,公司发布《特别重大合同公告》(公告编号:临 2016-070),公司与江西得惠通华源置业发展有限公司签署《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江西得惠通与广州得惠通为同一控股股东高伟佳等自然人投资设立,广州得惠通与公司合作开发的“南昌市马口生态园林式公墓建设项目”更名为“永修县马口生态园林式公墓建设项目”。

根据《合作建设框架协议》相关约定,合作对方负责取得合作项目建设所需的相关政府部门的审批文件,截至目前,该项目的用地仍未获得国土资源、建设规划等相关政府主管部门的批准,也未能办理股权质押登记、土地使用权抵押登记。符合《合作建设框架协议》关于“项目合作的终止”约定,同时也不满足《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合同生效”的约定。截至目前,公司未成立项目实施分支机构,未施工该项目、未对项目进行资金投入。据此,公司决定按照双方约定的协议解除方式终止双方之间的合作。

3、投资框架协议进展情况

(1)2017年12月27日,公司与福州市林业局、福州市永泰县政府签订《福建永泰森林康养特色小镇项目投资建设意向框架协议》,拟开发建设森林旅游和康养等相关产业和配套设施,计划总投资约20亿元。截至目前,项目公司(福建五八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已于2017年5月10日成立,项目已在永泰县发改委立项,项目涉及林地的使用手续已报相关林业部门审批。2018年8月,该项目被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列入首批国家森林小镇建设试点名单。2019年2月,项目总体规划通过永泰县政府审批,并报至国家林业和草原局,截止目前尚未批复。项目能否顺利实施具有较大的不确定性。

(2)2017年9月28日,公司与宜宾市兴文县政府、四川同展投资有限公司签订《兴文县仙峰休闲旅游度假区项目投资合作框架协议》,拟在兴文县仙峰苗族乡境内投资建设休闲旅游度假项目,包括森林公园、康养小镇等,计划总投资约26亿元。项目公司已成立,目前正在编制项目策划方案、规划方案、项目可研报告,并进行旅游资源勘探勘察,相关土地调整已报市政府,待审批。项目能否顺利实施具有较大的不确定性。

(3)2018年1月16日,公司与攀枝花市东区政府签订《花城森林公园项目框架合作协议》,拟建设花城森林公园,计划总投资约5-7亿元。目前正在进行相关合同谈判和设计方案的深化,项目用地已报相关主管部门,待审批。项目能否顺利实施具有较大的不确定性。

3.3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4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名称 北京乾景园林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回全福

日期 2019年10月29日

证券代码:603778 证券简称:乾景园林 公告编号:2019-059

北京乾景园林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涉及诉讼事项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公司收到北京一中院的《民事裁定书》,裁定准许公司撤诉;张新朝等人收到石家庄中院的《民事裁定书》,裁定准许张新朝等人撤诉。

● 石家庄中院裁定解除对乾景园林采取的所有财产保全措施。

近日,北京乾景园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乾景园林”或“公司”)收到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北京一中院”)发出的(2019)京01民初409号《民事裁定书》,张新朝等人收到石家庄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石家庄中院”)发出的(2019)冀01民初888号《民事裁定书》。现将相关诉讼案件的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诉讼的基本情况

公司在2019年6月作为原告向北京一中院提起与张新朝、崔月先、石家庄琢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石家庄琢泰投资中心(有限合伙)、穆小贤、张彦海、李娜及第三人河北汉尧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股权转让合同纠纷诉讼,北京一中院已受理该案件。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19 年6月21日披露的公告《关于累计涉及诉讼事项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19- 034)。

张新朝等人于2019年8月11日以乾景园林为被告向石家庄中院提起诉讼,系与公司在2019年6月作为原告提起的诉讼为同一法律关系及同一事实。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19 年10月18日披露的《关于涉及诉讼暨部分银行账户被冻结事项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19-058)。

二、诉讼的进展情况

近期,公司与张新朝等人进一步沟通,本着友好协商的原则,双方决定先进行撤诉,通过协商的方式妥善处理后续事项。张新朝等人已向石家庄中院提交了撤诉申请,同时申请解除石家庄中院对乾景园林北京银行中关村分行、华夏银行北京世纪城支行、中国民生银行北京世纪金源支行、中国民生银行北京石景山支行等账户的所有财产保全措施。近日,收到石家庄中院《民事裁决书》,石家庄中院裁定准许张新朝等人撤诉并解除对乾景园林采取的所有财产保全措施。公司已向北京一中院提交了撤诉申请,近日,收到北京一中院《民事裁决书》,裁定准许公司撤诉。

双方撤诉后,公司与张新朝等人将继续对股权收购事项进行磋商,待达成一致后签订补充协议并及时予以披露。

三、对公司的影响及风险提示

本次张新朝等人申请撤诉及解除财产保全措施,并且对公司账户及账户中的资金进行解冻,待账户及资金解冻后将提高公司资金的使用效率。

公司将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的要求及时对涉及的重大诉讼事项的进展情况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各位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北京乾景园林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 年10月30日

证券代码:603778 证券简称:乾景园林 公告编号:临2019-060

北京乾景园林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第三季度主要经营数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北京乾景园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第十号一一建筑》的相关规定,现将2019年第三季度主要经营数据(未经审计)公告如下:

(一)2019年7-9月新签订合同及中标项目的数量、金额

(二)2019年1-9月累计签订合同及中标项目的数量、金额

上述项目合同均在执行中。

特此公告。

北京乾景园林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10月30日

公司代码:603778 公司简称:乾景园林

龙元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第三季度报告

一、重要提示

1.1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审议季度报告。

1.3 公司负责人赖振元、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肖坚武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肖坚武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1.4 本公司第三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二、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2.1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2截止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2.3 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前十名优先股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3.1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1)应收票据期末较期初减少2,904.92万元,减少幅度为55.7%。原因主要是公司加强票据管理加快款项回收。

(2)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期末较期初减少12,373.73万元,减少幅度为34.6%。原因主要是收到到期的长期应收款项。

(3)长期应收款期末较期初增加638,767.96万元,增加幅度为35.24%。原因主要是PPP项目继续保持较快幅度增长。

(4)应付利息期末较期初增加3,959.31万元,增加幅度为233.34%。原因主要是新增借款计提应付利息。

(5)其他应付款期末较期初增加95,222.04万元,增加幅度为32.24%。原因主要是往来款项增大。

(6)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期末较期初减少37,135万元,减少幅度为71.14%。原因主要是归还到期债务。

(7)长期借款期末较期初增加492,145.53万元,增加幅度为59.04%。原因主要是为满足PPP项目发展需要进行融资。

3.2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重大诉讼、仲裁事项请参见公司2019年半年度报告“第五节 重要事项”中的“六、重大诉讼、仲裁事项”,本报告期内均无新进展。

3.3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4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名称 龙元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赖振元

日期 2019年10月29日

证券代码:600491 证券简称:龙元建设 编号:临2019-084

龙元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19年第三季度主要经营数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2015年12月11日发布的《上市公司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第十号-建筑》中第二十三条的规定,上市公司应当每季度按不同业务类型披露主要经营数据,现将公司2019年第三季度主要经营数据公告如下: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2019年第三季度公司新承接业务量43.30亿元,2019年1-9月累计新承接业务量115.02亿元。公司坚持理性、规范、稳健发展,注重新承接业务在质与量之间的平衡,目前在手订单充足。公司积极开展投管投顾等轻资产业务,加强建设、运营管理,努力实现在PPP领域新阶段的高质量发展。

特此公告。

龙元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9年10月29日

公司代码:600491 公司简称:龙元建设

第六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168 证券简称:惠程科技 公告编号:2019-097

第六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深圳市惠程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惠程科技”)第六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于2019年10月29日11:00以现场及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已提前以电子邮件和电话的方式送达给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9人,实际参与表决董事9人。会议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深圳市惠程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会议由董事长徐海啸先生主持,经全体董事认真审议后,采用记名投票表决的方式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会议以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6票回避,审议通过《关于向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申请融资额度并接受关联方担保的议案》,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为满足公司资金需要,董事会同意公司向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申请融资额度人民币4.9亿元,融资额度使用期限为五年,实际金额、期限、利率、币种等以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的最终审批结果为准,以成都哆可梦网络科技有限公司77.57%股权质押、位于北京的房产和车位抵押、北京信中利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信中利”)和汪超涌先生连带责任保证作为担保,并授权董事长徐海啸先生签署上述融资及担保等事项的相关法律文件。

根据《公司章程》和《投融资管理制度》的规定,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控股股东中驰惠程企业管理有限公司母公司信中利和实际控制人汪超涌先生为公司上述融资提供保证担保构成关联交易,因此关联董事汪超涌先生、张晶女士、徐海啸先生、沈晓超女士、陈丹女士、WAN XIAO YANG先生对本议案回避表决,其他三位独立董事参与了表决。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二、会议以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19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由于本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向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申请融资额度并接受关联方担保的议案》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补选公司监事的议案》需提请股东大会审议,董事会决定于2019年11月14日召开公司2019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股东大会会议通知主要内容如下:

股东大会召开时间:2019年11月14日;

股权登记日:2019年11月11日;

会议形式: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相结合;

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北京市朝阳区新东路首开幸福广场C座二层;

审议议题:

1、审议《关于补选公司监事的议案》;

2、审议《关于向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申请融资额度并接受关联方担保的议案》。

详情请见公司刊登于2019年10月30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召开2019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董事会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深圳市惠程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一九年十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002168 证券简称:惠程科技 公告编号:2019-098

关于向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深圳分行申请融资额度并接受关联方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深圳市惠程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惠程科技”)第六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申请融资额度并接受关联方担保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关联事项概述

为满足公司资金需要,公司拟向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申请融资额度人民币4.9亿元,融资额度使用期限为五年,实际金额、期限、利率、币种等以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的最终审批结果为准,以成都哆可梦网络科技有限公司77.57%股权质押、位于北京的房产和车位抵押、北京信中利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信中利”)和汪超涌先生连带责任保证作为担保,并授权董事长徐海啸先生签署上述融资及担保等事项的相关法律文件。

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之规定,本次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控股股东中驰惠程企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驰惠程”)母公司信中利和实际控制人汪超涌先生为公司上述融资提供保证担保构成关联交易。

上述事项已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关联董事汪超涌先生、张晶女士、徐海啸先生、沈晓超女士、陈丹女士、WAN XIAO YANG先生对本议案回避表决,其他三位独立董事参与了表决。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根据《深圳市惠程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和《投融资管理制度》的规定,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信中利系公司控股股东中驰惠程母公司,直接持有公司股份27,153,727股,占公司总股本801,929,568股的3.39%;汪超涌先生系公司实际控制人,间接控制公司股份238,524,871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9.74%。

三、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本次接受关联方担保事项不涉及担保费。

四、关联交易目的及影响

本次关联方为公司向银行申请借款提供担保主要是为了满足公司业务发展所需的资金需求,不存在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形,未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和非关联股东的利益,未影响公司的独立性。

五、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1、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意见

经核查,公司本次向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申请融资额度并接受关联方担保是为了满足公司业务发展所需的资金需求,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符合公司整体利益,遵循了市场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审议,董事会审议上述关联交易时关联董事应按规定予以回避。

2、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1)公司向银行申请融资额度是为满足其生产经营过程中的资金需求,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符合公司整体利益;

(2)公司以自有资产为本次申请融资额度提供抵押、质押担保,公司控股股东中驰惠程母公司信中利和实际控制人汪超涌先生为公司本次申请融资额度担保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本次担保不涉及支付担保费用),前述担保及接受关联方担保事项的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也未代其他董事行使表决权,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我们同意公司向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申请融资额度并接受关联方担保,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六、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3、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董事意见;

4、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深圳市惠程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一九年十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002168 证券简称:惠程科技 编号:2019-099

关于召开2019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深圳市惠程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提议于2019年11月14日召开公司2019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本次股东大会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本次股东大会为2019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公司董事会确认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19年11月14日14:30

网络投票时间为: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9年11月14日上午9:30一11:30,下午13:00一15:00;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9年11月13日15:00至2019年11月14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股权登记日:2019年11月11日

6、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7、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北京市朝阳区新东路首开幸福广场C座二层。

8、会议出席对象:

(1)2019年11月11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所有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二、会议审议议题

1、审议《关于补选公司监事的议案》;

2、审议《关于向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申请融资额度并接受关联方担保的议案》。

本次会议议案将全部以普通决议进行审议,关联股东对议案2应回避表决。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六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详细内容详见刊登于2019年10月25日、2019年10月30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三、提案编码

四、出席现场会议的登记方法

1、登记时间:2019年11月13日上午9:00一11:30,下午13:30一17:30。

2、登记地点:北京市朝阳区新东路首开幸福广场C座二层。

3、传真号码:0755-82760319。

4、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等办理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凭营业执照复印件、单位持股凭证、法人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原件办理登记手续;

(3)委托代理人凭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及持股凭证等办理登记手续;

(4)通过信用担保账户持有公司股票的股东如果想出席现场股东大会并投票表决,请先咨询信用担保账户所属证券公司的意见;

(5)本地或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的信函、传真件进行登记,不接受电话登记。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或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 )参加网络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请详见本通知附件一《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六、其他事项

1、会议联系方式

会务常设联系人:温秋萍 付汝峰

电话号码:0755-82767767

电子邮箱:wenqiuping@hifuture.com

2、会议费用情况:参加会议食宿、交通等费用由与会股东自理。

七、备查文件

1、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附件:1、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2、授权委托书。

深圳市惠程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一九年十月三十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2168”,投票简称为“惠程投票”。

2、议案设置

3、填报表决意见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19年11月14日的交易时间,即9:30一11:30和13:00一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9年11月13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前一日)下午3:00,结束时间为2019年11月14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4月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深圳市惠程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截至2019年11月11日,我单位(本人)持有惠程科技股票 股,股票性质为 ,拟参加公司2019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兹授权 先生(女士)(身份证号码: )代表本人(单位)出席惠程科技2019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本授权委托书的有效期限为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该次股东大会会议结束之日止。本人(单位)对审议事项投票表决指示如下:

特此授权委托。

委托人(签名盖章):

被委托人(签名):

委托书签发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