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永鼎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第三季度报告
一、重要提示
1.1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审议季度报告。
1.3 公司负责人莫林弟、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莫思铭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吴春苗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1.4 本公司第三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二、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2.1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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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9月,公司收购江苏永鼎欣益通信科技有限公司,该收购合并属于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故对2018年第三季度的相关财务数据进行了追溯调整。
公司2019年1-9月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比上年同期下降83.60%,主要系:1.通信科技产业受宏观经济的影响,主要客户三大运营商的订单量明显下降,导致公司通信科技产业销售额下降,毛利下降;2.2019年前三季度中国移动招标价大幅度下调,其中光纤价格下调导致子公司光纤公司比上年同期利润减少2,645万元,光缆成缆价的下调以及客户订单的下降,导致光缆的毛利比上年同期下降4,473万元;3.母公司加大研发投入力度,较上年同期增加研发费534.22万元;4.2019年前三季度,汽车市场仍然低迷,子公司金亭线束为了增加市场竞争力,致力于研发新产品,加大对通用、大众以及新能源汽车线束的研发,研发投入较上期增加1,785.26万元。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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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截止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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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前十名优先股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3.1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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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公司于2019年4月16日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980万张,每张面值100元,发行总额 98,000万元,期限6年。根据有关规定和《江苏永鼎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的约定,公司该次发行的“永鼎转债”自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结束之日起满六个月后的第一个交易日,即2019年10月22日起可转换为本公司A股普通股,最新转股价格为 6.35元/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9年10月1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永鼎转债”开始转股的公告》(临2019-106)。
2、公司于2019年4月26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及2019年6月12日召开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与控股股东永鼎集团有限公司互为提供担保预计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公司为永鼎集团(包括控股子公司)提供年度担保额度11亿元,苏州鼎欣房地产有限责任公司和作为实际控制人的莫林弟提供了保证反担保;永鼎集团(包括控股子公司)为公司提供年度担保额度50亿元,未要求公司提供反担保。
截至2019年9月30日,公司控股股东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公司提供的担保总额为215,819.28万元,担保实际发生余额为117,685.7409万元;公司对控股股东提供的担保总额为103,470万元,担保实际发生余额为103,47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临 2019-035、临 2019-038、临 2019-066、临 2019-078、临2019-082、临2019-095、临2019-102)公告。
3、公司于2019年8月26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九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已获授未解锁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由于陈雅平、沈小燕、王建奎因离职原因,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根据《公司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公司将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合计20.28万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2019年10月25日,该股份回购注销手续已办理完毕。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9年8月28日和10月2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回购注销部分已获授未解锁限制性股票的公告》(临2019-085)、《关于股权激励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实施公告》(临2019-108)。
3.3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4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名称 江苏永鼎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莫林弟
日期 2019年10月28日
证券代码: 600105 证券简称: 永鼎股份 公告编号:临2019-109
债券代码:110058 债券简称:永鼎转债
转股代码:190058 转股简称:永鼎转股
江苏永鼎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江苏永鼎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江苏永鼎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本次会议通知和资料于2019年10月18日以专人送达和电子邮件的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
(三)本次会议于2019年10月28日以现场和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在公司多功能会议室召开。
(四)本次会议应出席的董事6人,实际出席会议的董事6人。
(五)本次会议由莫林弟董事长主持,公司监事、董事会秘书和部分高管列席了会议。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公司2019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和正文》;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二)审议通过《关于回购注销部分已获授未解锁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鉴于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崔金陵已办理离职手续,董事会同意回购其已授予但尚未解锁的5.85万股限制性股票,并办理回购注销手续。
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关于回购注销部分已获授未解锁限制性股票的公告》(临2019-110)。
根据公司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对此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三)审议通过《关于减少注册资本暨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因公司2018年度实际实现的业绩情况未满足《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业绩考核条件及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共3人离职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九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回购注销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共计754.065万股。鉴于上述股份回购注销事宜已办理完毕,公司总股本由1,252,950,520股变更为1,245,409,870股;公司注册资本将减少754.065万元,注册资本由1,252,950,520元减少至1,245,409,870元,并对《公司章程》作出相应修改。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关于减少注册资本暨修改〈公司章程〉的公告》(临2019-111)。修订后的《公司章程》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根据公司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江苏永鼎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10月30日
证券代码: 600105 证券简称: 永鼎股份 公告编号:临2019-110
债券代码:110058 债券简称:永鼎转债
转股代码:190058 转股简称:永鼎转股
江苏永鼎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已获授未解锁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江苏永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已获授未解锁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和《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由于首次授予的1名激励对象出现激励计划中规定的离职情形,公司对其已获授未解锁的5.85万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权激励计划简述
1、2017年8月12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2017年第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江苏永鼎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江苏永鼎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关于〈江苏永鼎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和《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第八届监事会2017年第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江苏永鼎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江苏永鼎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和《关于核实〈江苏永鼎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并对公司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是否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及是否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发表了独立意见。
2、2017年8月14日至2017年8月24日,公司对本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网站和公司内部办公系统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接到与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2017年8月24日,公司监事会发表了《监事会关于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及公示情况的说明》。
3、2017年8月31日,公司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江苏永鼎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江苏永鼎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关于〈江苏永鼎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和《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
4、2017年9月15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2017年第三次临时会议、第八届监事会2017年第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董事会确定的授予日符合相关规定。
5、2017年10月10日,公司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成本次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的首次授予及登记工作,本次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1,890万股,公司总股本由944,993,092股变更为963,893,092股。
6、2018年6月28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2018年第五次临时会议、第八届监事会2018年第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回购数量及回购价格的议案》、《关于拟回购注销部分已获授未解锁限制性股票的议案》。鉴于公司2017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实施完毕,根据《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相关规定,董事会将限制性股票回购数量由5.5万股调整为7.15万股,回购价格由3.95元/股调整为 3.04元/股;同意以3.04元/股的价格对章潇心、沈雪梅共2人已授予但尚未解锁的合计7.15万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
7、2018年7月18日,公司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关于拟回购注销部分已获授未解锁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本次限制性股票7.15万股已于2018年9月18日予以注销。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由1,253,061,020股变更为1,252,989,520股。
8、2018年 9月17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2018年第七次临时会议、第八届监事会2018年第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拟回购注销部分已获授未解锁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锁期解锁条件成就的议案》。同意以3.04元/股的价格,对张希超已授予但尚未解锁的3.9万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该回购事宜将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同意为符合解锁条件的111名激励对象所持有的限制性股票解锁,解锁比例为40%,数量为978.38万股。
9、2019年3月4日,公司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关于拟回购注销部分已获授未解锁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本次限制性股票3.9万股已于2019年3月29日予以注销。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由1,252,989,520股变更为1,252,950,520股。
10、2019年4月26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已获授未解锁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公司本次注销已授出未解锁的股权激励股份共计733.785万股,共涉及股权激励对象111人。本次限制性股票733.785万股已于2019年6月28日予以注销。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由1,252,950,520股变更为1,245,612,670股。
11、2019年8月26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已获授未解锁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对陈雅平、沈小燕、王建奎共3人已授予但尚未解锁的合计20.28万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本次限制性股票20.28万股已于2019年10月25日予以注销。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由1,245,612,670股变更为1,245,409,870股。
12、2019年10月28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已获授未解锁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对崔金陵已授予但尚未解锁的5.85万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
二、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原因、数量及价格
1、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原因
根据《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相关规定以及公司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崔金陵因离职原因,已不符合激励条件,公司将其持有的已获授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
2、回购数量
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1人,对应予以回购注销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5.85万股。(因2017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实施,回购数量由4.5万股调整为5.85万股)。
3、回购价格
公司 2017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总股本963,893,092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 1元(含税),送红股3股(含税)。2018年5月22日,公司2017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实施完毕。
根据《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相关规定,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完成股份登记后,若公司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配股或缩股、股息等影响公司股本总额或公司股票价格事项的,公司应对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数量及价格做相应的调整。调整后,以上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回购数量由4.5万股调整为5.85万股,回购价格由3.95元/股调整为 3.04元/股(四舍五入)。
注:因公司对未解除限售部分限制性股票现金分红仅作相关账务处理,未实际支付。若该部分限制性股票未能解除限售,公司按照激励计划的规定回购该部分限制性股票时,将扣除代为保管的该部分现金分红,故本次回购价格不因派息进行调整。
4、回购资金来源及其他事项说明
公司将以自有资金回购上述激励对象所持有不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5.85万股限制性股票,支付的回购价款为人民币177,750元。
根据公司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本次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事宜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预计本次回购注销后公司股权结构变动情况
单位: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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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以上股份变动不包含自2019年10月22日起,因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导致的股份变动。
四、本次注销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回购注销的限制性股票数量较少,回购所支付资金较小,不会对公司的经营业绩和财务状况产生重大影响,也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的稳定性。公司管理团队将继续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全力为股东创造价值。
五、本次回购注销计划的后续工作安排
公司董事会将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的规定,办理本次注销的相关手续,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六、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有关规定,审议程序合法合规;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同意本次回购注销事宜。
七、监事会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等相关规定,公司监事会对本次回购注销的限制性股票涉及的激励对象、数量和价格进行了审核。经核查,监事会认为:激励对象因离职导致其不符合激励条件,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其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应予以回购注销。本次回购注销事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等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八、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江苏竹辉律师事务所认为: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回购价格及数量等相关事项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公司本次回购注销的相关事项已经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其已履行的程序符合《激励计划》的规定。本次回购注销事项尚需按照《公司法》及相关规定办理回购注销股份公告、减资的工商变更登记及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已授予限制性股票注销的相关手续。
九、备查文件
1、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3、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九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4、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江苏永鼎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10月30日
证券代码: 600105 证券简称: 永鼎股份 公告编号:临2019-111
债券代码:110058 债券简称:永鼎转债
转股代码:190058 转股简称:永鼎转股
江苏永鼎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减少注册资本暨修改《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江苏永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10月28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减少注册资本暨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因公司2018年度实际实现的业绩情况未满足《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业绩考核条件及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共3人离职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九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回购注销部分已获授未解锁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同意回购注销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共计754.065万股。
鉴于上述股份回购注销事宜已办理完毕,公司总股本由1,252,950,520股变更为1,245,409,870股;公司注册资本将减少754.065万元,注册资本由1,252,950,520元减少至1,245,409,870元。
根据公司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中授权事项第(6)项“授权董事会办理激励对象解除限售所必需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向证券交易所提出解除限售申请、向登记结算公司申请办理有关登记结算业务、修改公司章程、办理公司注册资本的变更登记”的规定,董事会拟对《公司章程》中部分条款进行相应修订,并授权公司管理层按照相关要求,办理公司注册资本变更、公司章程修订等相应事项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事项。
本次《公司章程》修改的具体内容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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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上述内容修订外,原《公司章程》的其他条款内容不变。修订后的《公司章程》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以上内容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根据公司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江苏永鼎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10月30日
证券代码: 600105 证券简称: 永鼎股份 公告编号:临2019-112
债券代码:110058 债券简称:永鼎转债
转股代码:190058 转股简称:永鼎转股
江苏永鼎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江苏永鼎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于2019 年10月18日以书面送达的方式发出会议通知和会议资料,会议于2019 年10月28日在公司多功能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的监事 3名,实际出席会议的监事3 名,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郭建国先生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经审议并以举手表决方式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公司2019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和正文》;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二)审议通过《关于回购注销部分已获授未解锁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关于回购注销部分已获授未解锁限制性股票的公告》(临2019-110)。
特此公告。
江苏永鼎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9 年10月30日
证券代码: 600105 证券简称: 永鼎股份 公告编号:临2019-113
债券代码:110058 债券简称:永鼎转债
转股代码:190058 转股简称:永鼎转股
江苏永鼎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减资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通知债权人的原因
江苏永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10月28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及第九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已获授未解锁限制性股票的议案》,鉴于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1名激励对象因离职已不符合激励条件,公司决定回购并注销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5.85万股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为3.04元/股,回购资金总额为177,750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9年10月3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上披露的《关于回购注销部分已获授未解锁限制性股票的公告》(临2019-110)。
公司将在规定时间内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申请该部分股票的注销。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由1,245,409,870股减少至1,245,351,370股(不含期间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形成的新增股份,具体以公司本次回购注销完成时的股本结构数据为准),公司注册资本也相应由1,245,409,870元减少至1,245,351,370元。
二、需债权人知晓的相关信息
由于公司本次回购将涉及注册资本减少,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回购社会公众股份管理办法(试行)》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债权人自接到公司通知起 30 日内、未接到通知者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 45 日内向本公司申报债权,并均有权凭有效债权文件及相关凭证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担保。债权人如逾期未向公司申报债权,不会因此影响其债权的有效性,相关债务(义务)将由公司根据原债权文件的约定继续履行。
债权人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申报,债权申报所需材料:公司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到公司申报债权。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债权申报具体方式如下:
1、债权申报登记地点:江苏省苏州市吴江区黎里镇318国道74K处芦墟段北侧公司证券部;
2、申报时间: 2019年10月30日起45天内(9:00-11:30;13:30-17: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3、邮编:215211
4、联系人:张国栋、陈海娟
5、联系电话:0512-63271201、0512-63272489
6、传真:0512-63271866
特此公告。
江苏永鼎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10月30日
公司代码:600105 公司简称:永鼎股份
债券代码:110058 债券简称:永鼎转债
转股代码:190058 转股简称:永鼎转股
江西赣粤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第三季度报告
一、重要提示
1.1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审议季度报告。
1.3 公司董事长王国强先生、总经理李柏殿先生及财务总监缪立立先生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1.4 本公司第三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二、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2.1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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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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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截止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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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前十名优先股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3.1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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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3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4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名称 江西赣粤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王国强
日期 2019年10月29日
公司代码:600269 公司简称:赣粤高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