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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

10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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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科达利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9-10-30 来源:上海证券报

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励建立、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石会峰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张朝晖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人民币元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财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股份回购的实施进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采用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回购股份的实施进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三、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四、对2019年度经营业绩的预计

√ 适用 □ 不适用

2019年度预计的经营业绩情况:净利润为正,同比上升50%以上

净利润为正,同比上升50%以上

五、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

□ 适用 √ 不适用

六、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七、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

八、委托理财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单项金额重大或安全性较低、流动性较差、不保本的高风险委托理财具体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委托理财出现预期无法收回本金或存在其他可能导致减值的情形

□ 适用 √ 不适用

九、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 适用 □ 不适用

■证券代码:002850 证券简称:科达利 公告编号:2019-044

深圳市科达利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

董事会第十五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市科达利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或“科达利”)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临时)会议通知于2019年10月23日以电子邮件、书面形式送达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会议于2019年10月29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表决的方式举行。会议由董事长励建立先生主持,应到董事七名,实到董事七名;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9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的议案》;

公司全体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对2019年第三季度报告做出了保证公司2019年第三季度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的书面确认意见。

《公司2019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详见2019年10月30日的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司2019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详见同日的《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供投资者查阅。

表决结果:赞成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将结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同意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新能源汽车结构件厂房及综合楼项目”在完成部分项目建设并有效提升汽车结构件产能的基础上,终止建设剩余未建的汽车结构件厂房,并将其结余的募集资金8,060.10万元及其专户利息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以支持公司其他生产基地日常运营对流动资金的需求。

《关于终止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将结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详见2019年10月30日的《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供投资者查阅。

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保荐机构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对该事项发表了相关意见。

监事会意见详见《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公告于2019年10月30日的《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供投资者查阅。

独立董事意见详见《独立董事关于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意见详见《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科达利终止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将结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以上意见公告于2019年10月30日的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供投资者查阅。

本议案尚需提交至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赞成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经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拟改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9年度财务审计机构,聘期一年,为公司提供财务会计报表审计、验资及有关财会审计咨询等业务服务,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管理层与其协商确定2019 年度审计费用并签署相关协议。

《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详见2019年10月30日的《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供投资者查阅。

《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函》及《独立董事关于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详见2019年10月30日的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供投资者查阅。

本议案尚需提交至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赞成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全资子公司的议案》;

同意注销全资子公司湖南科达利精密工业有限公司,并授权公司管理层依法办理相关清算和注销事项。

《关于注销全资子公司的公告》详见2019年10月30日的《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供投资者查阅。

本议案尚需提交至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赞成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符合相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其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相关意见。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及监事会意见《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公告于2019年10月30日的《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独立董事意见详见《独立董事关于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公告于同日的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供投资者查阅。

表决结果:赞成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定于2019年11月15日下午2:30 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关于召开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详见2019年10月30日的《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供投资者查阅。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三、备查文件

(一)《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临时)会议决议》;

(二)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深圳市科达利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9年10月30日

证券代码:002850 证券简称:科达利 公告编号:2019-046

深圳市科达利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终止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将结余

募集资金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科达利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10月29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临时)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将结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新能源汽车结构件厂房及综合楼项目”在完成部分项目建设并有效提升汽车结构件产能的基础上,终止建设剩余未建的汽车结构件厂房,并将其结余的募集资金8,060.10万元及其专户利息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以支持公司其他生产基地日常运营对流动资金的需求。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概述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深圳市科达利实业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204号)核准,公司首次公开发行3,500万股人民币普通股,发行价格为每股37.70元(人民币,下同),募集资金总额1,319,500,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合计96,318,266.67元,募集资金净额为1,223,181,733.33元。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瑞华验字【2017】48320001号《深圳市科达利实业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情况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临时)会议、201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及实施地点的议案》,同意将“上海动力锂电池精密结构件扩产和技改项目”的实施主体由上海科达利五金塑胶有限公司变更为公司控股子公司江苏科达利精密工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科达利”),实施地点由上海市松江区九亭镇涞寅路1881号1幢变更为江苏溧阳市中关村泓盛路东侧城北大道北侧。投资总额及投资内容均无实质变化。为使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顺利实施,公司将向江苏科达利增加实缴注册资本1亿元,其中使用募集资金8,510.53万元,自有资金1,489.47万元。

2017年11月28日,公司及江苏科达利、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金公司”)与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

2、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同意将“深圳动力锂电池精密结构件扩产和技改项目”变更为“大连动力锂电池精密结构件项目”,项目实施主体由深圳科达利变更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大连科达利精密工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连科达利”),项目投资金额由14,977.16万元变更为50,739.04万元,使用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建设,其中募集资金部分为深圳项目暂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12,792.20万元及其利息,及前期已实施完毕的募投项目的专户结息共计79.68万元,剩余部分使用自有资金投入;该项目建设为2年。

2018年6月5日,公司及大连科达利、中金公司与交通银行深圳布吉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

3、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临时)会议、2018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将结余募集资金用于其他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同意终止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西安动力锂电池精密结构件扩产和技改项目”(以下简称“西安项目”),并将其结余的募集资金5,008.60万元及其专户利息用于另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大连动力锂电池精密结构件项目” (以下简称“大连项目”)。由公司全资子公司大连科达利实施。

2018年11月23日,西安项目募集资金专户将结余募集资金5,008.60万元及其专户利息转入大连项目募集资金专户并于同日办理完成了专户注销手续,《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相应终止。

(三)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19年9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截至2019年9月30日,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金额为102,417.19万元,期末用于购买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余额为2,600.00万元,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余额为18,000.00万元,募集资金期末账户余额为1,438.96万元。

二、拟终止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一)本次拟终止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为“新能源汽车结构件厂房及综合楼项目”,该项目实施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二)项目终止原因

该项目立项于2016年,由公司全资子公司惠州科达利精密工业有限公司实施,计划通过自建新能源汽车结构件生产基地(包括3栋厂房及1栋综合楼),进一步改善生产环境,提高生产效率,满足客户需求。截止目前,公司已完成了2栋厂房及1栋综合楼的建设并投入使用,同时针对新能源汽车结构件生产线进行了相应的技术改进与升级,公司新能源汽车结构件生产能力得到了有效提升。

由于近年公司汽车结构件业务占比持续下降,而动力锂电池结构件业务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持续上升,致使汽车结构件产能扩充需求亦有所下降,若继续投资该项目将会存在资金浪费和厂房闲置的风险。基于稳健投资考虑,公司拟终止建设剩余未建的汽车结构件厂房,将结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三、结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一)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概况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益,降低公司财务费用,优化公司资金结构,实现全体股东利益最大化,本次拟将该项目结余的募集资金8,060.10万元及其专户利息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以支持公司其他生产基地日常运营对流动资金的需求。

(二)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必要性及合理性

近年来,国家出台了一系列政策,鼓励和支持新能源汽车行业发展,也为动力锂电池结构件市场的快速崛起奠定了坚实基础。国家产业政策将为动力锂电池结构件行业的发展创造良好的机遇,动力锂电池结构件行业蕴藏着巨大的市场潜力。

公司近年业务情况发展良好,尤其是新能源汽车动力锂电池结构件业务。而随着公司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自投产能扩张项目的实施,公司生产规模进一步扩大,公司主营业务的日常经营对流动资金需求进一步增加。本着稳健经营的原则,合理规划公司业务布局,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为公司和股东创造更大价值,经公司审慎考虑,本次拟终止“新能源汽车结构件厂房及综合楼项目”中剩余未建的汽车结构件厂房的实施并将结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满足公司其他生产基地日常运营对流动资金的需求,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四、结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说明与承诺

(一)本次拟进行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已到账超过一年;

(二)本次拟终止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将结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不会影响公司其他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

(三)本次拟终止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将结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前,公司过去十二个月内未进行风险投资、未为控股子公司以外的对象提供财务资助;并承诺在本次使用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后十二个月内不进行高风险投资、不为控股子公司以外的对象提供财务资助。

五、上述事项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终止“新能源汽车结构件厂房及综合楼项目”的实施,是公司基于外部经营环境变化所做出的慎重决定。公司本次终止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将结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及公司主营业务的日常生产经营,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董事会、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对终止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将结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意见

(一)董事会、独立董事的意见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将结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独立董事认为:本次终止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将结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是根据公司整体发展规划,为进一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综合考虑实际情况做出的审慎决策,公司对募集资金的使用进行了充分论证,符合公司发展战略,有利于为股东创造更大效益。本次终止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将结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履行了必要的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在审议此事项时,审议程序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合法利益的情况。因此,同意本次终止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将结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的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审议本次终止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将结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议案的程序符合相关规定,审议和表决的结果合法有效。本次终止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将结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公司整体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公司监事会同意终止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将结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三)保荐机构的意见

经查阅公司董事会、监事会相关决议内容、独立董事发表的意见,并与公司经营人员、内部审计部门沟通,对募投项目和公司经营情况进行了解,保荐机构认为:

公司本次终止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将结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公司监事会及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本次终止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将结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是根据公司实际情况进行的调整,有利于公司整体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终止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将结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年修订)》、《公司章程》等规定;本次终止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将结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终止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将结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无异议。

七、备查文件

(一)《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临时)会议决议》;

(二)《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三)《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临时)会议决议》;

(四)《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科达利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终止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将结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五)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深圳市科达利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9年10月30日

证券代码:002850 证券简称:科达利 公告编号:2019-047

深圳市科达利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科达利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10月29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拟将公司2019年度审计机构由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瑞华”)变更为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健”),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公司原财务审计机构瑞华已连续为我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多年,在执业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客观、公正、公允地为公司提供了优质的审计服务,较好地完成了公司的各项审计相关工作,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从专业角度维护了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

鉴于公司经营发展和审计业务的需要,公司拟改聘天健为公司2019年度财务审计机构,聘期一年,为公司提供财务会计报表审计、验资及有关财会审计咨询等业务服务,本议案尚需提交至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管理层与其协商确定2019年度审计费用并签署相关协议。公司已就更换会计师事务所事项与瑞华进行了事先沟通,征得了瑞华的理解,瑞华知悉本事项并确认无异议,公司对其多年来的辛勤工作和良好服务表示由衷的感谢。

二、拟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概况

企业名称: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0005793421213

企业类型: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主要经营场所: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西溪路128号6楼

执行事务合伙人:胡少先

成立日期:2011年07月18日

合伙期限自:2011年07月18日至长期

经营范围:审计企业会计报表、出具审计报告;验证企业资本,出具验资报告;办理企业合并、分立、清算事宜中的审计业务,出具有关报告;基本建设年度决算审计;代理记帐;会计咨询、税务咨询、管理咨询、会计培训;信息系统审计;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天健具有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以及证券、期货业务资格,能够独立对公司财务状况进行审计,满足公司财务审计工作的要求。

三、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审批程序

(一)公司已就更换会计师事务所事项与瑞华进行了事先沟通,征得了瑞华的理解。

(二)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天健的资质进行了审查,认为天健满足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资质要求,具备审计的专业能力,因此向公司董事会提议改聘天健为公司2019年度审计机构。

(三)公司于2019年10月29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聘请天健为公司2019年度财务审计机构,聘期一年,为公司提供财务会计报表审计、验资及有关财会审计咨询等业务服务,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管理层与其协商确定2019年度审计费用并签署相关协议。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四)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须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四、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执业资格,具备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为公司提供真实公允的审计服务,满足公司2019年度财务审计工作的要求。公司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综上,我们同意将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进行审议。

独立董事意见:公司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执业资格,具备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为公司提供真实公允的审计服务,满足公司2019年度财务审计工作的要求。公司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我们同意聘请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9年度财务审计机构,聘期一年,为公司提供财务会计报表审计、验资及有关财会审计咨询等业务服务,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管理层与其协商确定2019年度审计费用并签署相关协议。

五、备查文件

(一)《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临时)会议决议》;

(二)《公司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函》;

(三)《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四)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深圳市科达利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9年10月30日

证券代码:002850 证券简称:科达利 公告编号:2019-048

深圳市科达利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注销全资子公司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注销事项概述

为进一步优化公司管理架构,提高管理水平,降低营运成本,深圳市科达利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全资子公司的议案》,同意注销全资子公司湖南科达利精密工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湖南科达利”),并授权公司管理层依法办理相关清算和注销事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注销事项尚需提交至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本次注销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

二、注销子公司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湖南科达利精密工业有限公司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注册地址:长沙经济技术开发区中轴路以东、东十一线以西长沙蓝色置业有限公司8号综合楼201

法定代表人:励建立

注册资本:1,000万元人民币

成立时间:2014年2月27日

经营范围:塑胶产品、模具、新能源汽车零配件的制造;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不含汽车发动机制造);汽车及零配件批发;汽车零配件零售;新能源汽车零配件的销售;新能源汽车零配件研发;锂离子电池材料的生产;普通货物运输。(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2019年9月30日,湖南科达利总资产4,179.48万元,净资产-251.70万元。2019年1-9月实现营业收入2,736.08万元,净利润-546.95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湖南科达利为本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公司持有其100%的股权。

三、本次注销的目的以及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注销主要是为了优化资源配置和管理架构,简化内部核算,降低管理成本,提升运营效率。

湖南科达利注销后,将不再纳入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由于目前其业务主要为汽车结构件业务且销量较少,不会对本公司整体业务发展和业绩产生重大影响,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的利益。

四、备查文件

(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临时)会议决议》;

(二)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深圳市科达利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9年10月30日

证券代码:002850 证券简称:科达利 公告编号:2019-049

深圳市科达利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科达利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10月29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临时)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事项无需提交至股东大会审议,相关会计政策变更的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概述

(一)会计政策变更原因

财政部于2019年9月19日颁布了《关于修订印发合并财务报表格式(2019版)的通知》(财会【2019】16号,以下简称“修订通知”),对合并财务报表格式进行了修订,要求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按照会计准则和《修订通知》的要求编制2019年度合并财务报表及以后期间的合并财务报表。

(二)会计政策变更日期

公司2019年度合并财务报表及以后期间的合并财务报表均执行《修订通知》规定的合并财务报表格式。

(三)变更前采取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四)变更后采取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按照《修订通知》的要求编制合并财务报表。其余未变更部分仍执行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主要内容

根据《修订通知》的要求,公司调整以下财务报表的列报:

(一)合并资产负债表

1、原“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项目拆分为“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和“应收款项融资”项目;

2、原“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项目拆分为“应付票据”和“应付账款”项目;

3、新增“使用权资产”、“租赁负债”和“专项储备”项目。

(二)合并利润表

1、将合并利润表“减:资产减值损失”调整为“加: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2、将合并利润表“减:信用减值损失”调整为“加: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3、合并利润表中“投资效益”项目下增加“其中: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收益”项目;

4、删除“为交易目的而持有的金融资产净增加额”、“发行债券收到的现金”项目。

(三)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1、增加“专项储备”项目。

三、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仅对合并财务报表格式和部分科目列示产生影响,不涉及对公司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对公司净资产、净利润等相关财务指标无实质性影响;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属于国家法律、法规的的要求,符合相关规定和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董事会对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合理性说明

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符合相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其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五、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修订及颁布的最新会计准则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执行新的会计政策能够更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因此,我们一致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六、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准则要求对会计政策进行合理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权益的情形,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七、备查文件

(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临时)会议决议》;

(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临时)会议决议》;

(三)《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四)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深圳市科达利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9年10月30日

证券代码:002850 证券简称:科达利 公告编号:2019-050

深圳市科达利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科达利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定于 2019年11月15日(星期五)在公司召开,现将本次会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临时)会议同意召开本次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三)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1、会议召开时间:2019年11月15日(星期五)下午2:30

2、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9年11月15日上午9:30至11:30,下午13:00至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9年11月14日下午15:00至2019年11月15日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四)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

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五)股权登记日:2019年11月8日(星期五)

(六)出席对象:

1、截至2019年11月8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见证律师、保荐代表人等中介机构人员。

(七)会议地点:深圳市南山区科技南路16号深圳湾科技生态园11栋A座27层会议室

二、会议议题

(一)《关于终止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将结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二)《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三)《关于注销全资子公司的议案》。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临时)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细请见2019年10月30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议案(一)、(二)将对中小投资者表决单独计票,并将结果予以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以下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①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②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

议案(三)为特别决议事项,须经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的有效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其他议案为普通决议事项,须经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的有效表决权二分之一以上通过。

三、提案编码

四、股东大会登记方法

(一)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的,凭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凭代理人的身份证、授权委托书、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

2、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的,凭本人身份证、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凭代理人的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的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

3、异地股东可在登记期间用电子邮件或传真办理登记手续,但需写明股东姓名、股东账户、联系地址、联系电话,并附上身份证及证券账户卡复印件。

(二)登记时间:2019年11月13日(星期三),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00。

(三)登记地点:深圳市南山区科技南路16号深圳湾科技生态园11栋A座27层董秘办。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1。

六、其他事项

(一)本次会议会期半天。

(二)出席会议股东的交通、食宿等费用自理。

(三)会务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深圳市南山区科技南路16号深圳湾科技生态园11栋A座27层董秘办

联系邮箱:ir@kedali.com.cn

联系电话:0755- 2640 0270

联系传真:0755- 2640 0270

联系人:罗丽娇、赖红琼

七、备查文件

(一)《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临时)会议决议》;

(二)《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临时)会议决议》;

(三)其他备查文件。

深圳市科达利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9年10月30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一)投票代码:362850,投票简称:科达投票

(二)填报表决意见或表决票数

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累积投票提案。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三)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一)投票时间:2019年11月15日的交易时间,即9:30一11:30和13:00一15:00。

(二)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一)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9年11月14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前一日)下午15:00,结束时间为2019年11月15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15:00。

(二)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4月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三)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授 权 委 托 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身份证号码: )代表本人(本公司)参加深圳市科达利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授权其对会议讨论事项按照以下指示进行投票表决,如没有做出指示,代理人有权按照自己的意愿表决。

本授权委托书的有效期限为: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委托人:

受托人:

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量:

日 期:

(注: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单位委托必须加盖单位公章。)

证券代码:002850 证券简称:科达利 公告编号:2019-051

深圳市科达利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市科达利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临时)会议通知于2019年10月23日以电子邮件、书面形式送达全体监事;会议于2019年10月29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投票表决方式举行。会议由王少权先生主持,应到监事三名,实到监事三名。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9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的议案》;

经认真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19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的程序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公司2019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详见2019年10月30日的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司2019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详见同日的《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供投资者查阅。

表决结果:赞成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将结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审议本次终止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将结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的程序符合相关规定,审议和表决的结果合法有效。本次终止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将结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公司整体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公司监事会同意终止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将结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关于终止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将结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详见2019年10月30日的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及《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日报》,供投资者查阅。

本议案尚需提交至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准则要求对会计政策进行合理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权益的情形,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详见2019年10月30日的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及《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日报》,供投资者查阅。

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备查文件

(一)《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临时)会议决议》;

(二)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深圳市科达利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9年10月30日

2019年第三季度报告

证券代码:002850 证券简称:科达利 公告编号:2019-0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