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钢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第三季度报告
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于勇、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常广申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追溯调整或重述原因
会计政策变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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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及会计差错更正的情况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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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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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财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经公司2019年5月21日召开的201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公司拟公开发行配股。公司本次配股以实施本次配股方案的A股股权登记日收市后的A股股份总数为基数,按照每10股配售3股的比例向全体股东配售,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800,000.00万元(含发行费用),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净额将全部用于偿还公司有息负债。
公司配股申请材料已于219年6月28日获中国证监会受理,截止本报告出具日已完成证监会审核一次反馈意见的回复,还在审核过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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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份回购的实施进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采用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回购股份的实施进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三、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四、证券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证券投资。
五、委托理财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委托理财。
六、衍生品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衍生品投资。
七、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内未发生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
八、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九、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
证券代码:000709 股票简称:河钢股份 公告编号:2019-064
河钢股份有限公司
四届三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河钢股份有限公司四届三次董事会于2019年10月28日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于10月23日以电子邮件及直接送达方式发出,本次会议应参与表决董事11人,实际参与表决董事11人。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所做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河钢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第三季度报告》。表决结果为: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全文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2、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独立董事津贴的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该议案还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如下:
依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根据公司独立董事的工作情况及公司实际情况,并结合目前整体经济环境、公司所处行业及地区上市公司薪酬水平,公司董事会经研究决定自2019年起,将公司独立董事津贴标准从原来的每人每年人民币5.00万元(税前)调整为每人每年人民币12.00万元(税前)。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全文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河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调整独立董事津贴的独立意见》。
3、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公司经营范围的议案》,公司拟在经营范围中增加“煤炭”经营项目。表决结果为: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该议案还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4、审议通过了《公司章程修正案》,表决结果为: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公司章程修正案》还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本次修订内容对照表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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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19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召开2019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四届三次董事会决议。
2、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河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10月30日
证券代码:000709 股票简称:河钢股份 公告编号:2019-065
河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9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19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2、召集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议案经公司2019年10月28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召开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2019年11月19日下午14:30
(2)网络投票的日期和时间: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时间为2019年11月19日上午9:30至11:30,下午13:00至15:00;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时间为2019年11月18日15:00至2019年11月19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现场方式和网络方式重复进行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19年11月11日
7、出席对象:
(1)于股权登记日2019年11月11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本公司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律师。
8、会议地点:河北省石家庄市体育南大街385号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关于调整独立董事津贴的议案;
2.关于增加公司经营范围的议案;
3.河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修正案。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2019年10月28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三次会议审议通过,提案内容已于同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本次股东大会议案2、3均属于特别决议事项,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三、提案编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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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会议登记等事项
1、会议登记:
(1)登记方式:凡欲出席会议的社会公众股股东持有本人身份证和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法人股东须持营业执照副本影印件,法定代表人委托书、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传真以到达公司时间、信函以到达地邮戳为准。
(2)登记时间:2019年11月13日9:00一17:00。
(3)登记地点:河北省石家庄市体育南大街385号河钢股份有限公司。
(4)被委托代理人在登记和表决时须持有授权委托书、股东身份证复印件、代理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及持股证明。
2、会议联系方式
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预计半天,与会股东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1)联系电话:(0311)66778735,传真:(0311)66778711
(2)地址:河北省石家庄市体育南大街385号 邮编:050023
(3)联系人:梁柯英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
参加网络投票时涉及具体操作需要说明的内容和格式详见附件1。
六、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河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10月30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 投票代码:360709
2. 投票简称:“河钢投票”
3. 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4. 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 投票时间:2019年11月19日的交易时间,即9:30一11:30和13:00一15:00。
2. 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9年11月18日下午3:00,结束时间为2019年11月19日下午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4月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河钢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河钢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并按照下列指示行使对会议议案的表决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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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人对受托人的授权指示以在“赞成”、“反对”、“弃权”下面的方框中打“√”为准,对同一项决议案,不得有多项授权指示。如果委托人对有关决议案的表决未作具体指示或者对同一项决议案有多项授权指示的,则受托人可自行酌情决定对上述决议案或有多项授权指示的决议案的投票表决。
本授权委托的有效期: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委托人签名(法人股东须加盖法人公章):
委托人(法人代表)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持股数额: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本授权委托书的剪报、复印件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证券代码:000709 股票简称:河钢股份 公告编号:2019-06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