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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

10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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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永东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19-10-30 来源:上海证券报

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刘东杰、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陈梦喜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蔡靖泽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人民币元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财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1、报告期内,公司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延长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延长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有效期的议案》同意提请股东大会批准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和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有效期自届满之日起延长12个月,即延长至2020年9月17日。详情请参见公司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2019年8月28日披露的2019-043、2019-048号公告与2019年9月18日披露的2019-055号公告。

2、2019年第三季度,永东转债因转股减少2,100元,转股数量为158股,剩余可转债余额为337,064,500元。详情请参见公司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2019年10月9日披露的2019-059号公告。

3、报告期内,公司收到董事赵辉先生的书面辞职报告,因个人工作原因,申请辞去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职务,辞职后将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赵辉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该辞职报告自送达公司董事会时生效。公司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公司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同意聘任刁隽桓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详情请参见公司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2019年8月9日披露的2019-040号公告、2019年8月28日披露的2019-043、2019-046号公告与2019年9月18日披露的2019-055号公告。

4、报告期内,公司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同意聘任吉英俊先生担任公司副总经理,任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详情请参见公司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2019年8月28日披露的2019-043、2019-047号公告。

股份回购的实施进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采用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回购股份的实施进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三、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四、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

□ 适用 √ 不适用

五、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六、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

七、委托理财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委托理财。

八、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 适用 □ 不适用

证券代码:002753 证券简称:永东股份 公告编号:2019-066

债券代码:128014 债券简称:永东转债

山西永东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山西永东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10月28日召开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相关规定,现将议案内容公告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一)会计政策变更原因:

财政部于2019年9月19日颁布了《关于修订印发合并财务报表格式(2019版)的通知》(财会〔2019〕16号)(以下简称“《修订通知》”)对合并报表格式进行了修订,要求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按照会计准则和《修订通知》的要求编制2019年度合并报表及以后期间的合并财务报表。

(二)变更日期

公司自上述文件规定的起始日开始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

(三)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四)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后,公司执行的会计政策按财政部于2019年9月19日发布的《关于修订印发合并财务报表格式(2019版)的通知》(财会〔2019〕16号)的相关规定执行。除上述会计政策变更外,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一基本准则》的各项具体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合并财务报表格式(2019版)的通知》(财会〔2019〕16号)文件的要求,公司调整以下财务报表项目的列示,并对可比会计期间的比较数据进行相应调整:

一是根据新租赁准则和新金融准则等规定,在原合并资产负债表中增加了“使用权资产”“租赁负债”等行项目,在原合并利润表中“投资收益”行项目下增加了“其中: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收益”行项目。

二是结合企业会计准则实施有关情况调整了部分项目,将原合并资产负债表中的“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行项目分拆为“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应收款项融资”三个行项目,将“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行项目分拆为“应付票据”“应付账款”两个行项目,将原合并利润表中“资产减值损失”“信用减值损失”行项目的列报行次进行了调整,删除了原合并现金流量表中“为交易目的而持有的金融资产净增加额”“发行债券收到的现金”等行项目,在原合并资产负债表和合并所有者权益变动表中分别增加了“专项储备”行项目和列项目。

除上述项目变动影响外,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涉及对公司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当期和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总资产、负债总额、净资产及净利润产生任何影响。

三、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审议程序

2019年10月28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四、董事会对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合理性说明

经审核,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系依据财政部要求实施,符合财政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其决策程序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我们一致同意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

五、独立董事意见

经审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依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修订印发合并财务报表格式(2019版)的通知》(财会〔2019〕16号)的规定和要求,对公司财务报表格式进行相应变更,符合财政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财务报表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不会对公司当期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之前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已履行了相关审批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六、监事会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系依据财政部要求实施,符合财政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其决策程序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我们一致同意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山西永东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十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002753 证券简称:永东股份 公告编号:2019-064

债券代码:128014 债券简称:永东转债

山西永东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和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山西永东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通知于2019年10月16日以电话、邮件、专人送达等形式发出送达全体董事,会议于2019年10月28日在公司二楼会议室召开。会议采用现场和通讯表决的形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会议董事9人,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由董事长刘东杰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所形成的有关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公司2019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表决通过。

《2019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与决议同日在《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告,《2019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2、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表决通过。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详细内容参见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内容详见同日披露在《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公告。

三、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山西永东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十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002753 证券简称:永东股份 公告编号:2019-065

债券代码:128014 债券简称:永东转债

山西永东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和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山西永东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通知于2019年10月16日以电话、邮件、专人送达等形式发出送达全体监事,会议于2019年10月28日以现场表决方式在公司二楼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会议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毛肖佳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公司2019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表决通过。

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19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的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表决通过。

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系依据财政部要求实施,符合财政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其决策程序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我们一致同意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

三、备查文件:

1、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山西永东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一九年十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002753 证券简称:永东股份 公告编号:2019-062

2019年第三季度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