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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

10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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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双环传动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2019-10-30 来源:上海证券报

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吴长鸿、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王佩群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王慧英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人民币元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财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1、2019年7月31日,公司与德国VVP Verm?gensverwaltung Plettenberg GmbH & Co.KG签署《收购意向书》,公司拟通过现金支付方式收购VVPKG所持的STP Schmiedetechnik Plettenberg GmbH & Co.KG及其附属2家子公司和WTP Werkzeugtechnik Plettenberg GmbH & Co.KG81%股权。截止本报告出具之日,本次收购事项尚未签订正式的收购协议,签署正式协议尚需各方就交易条件达成一致意见并履行相应的决策及审批程序。

2、公司于2019年9月23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2019年10月16日召开的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方案》,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部分社会公众股,用于后期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权激励计划。本次回购金额不低于人民币10,0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7.7元/股,具体回购数量以回购期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回购股份期限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

股份回购的实施进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于2019年9月23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方案》,并将该方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2019年10月16日,公司召开的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上述回购公司股份方案。截止本报告出具日,公司尚未正式开展回购股份事宜。

采用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回购股份的实施进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三、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四、对2019年度经营业绩的预计

√ 适用 □ 不适用

2019年度预计的经营业绩情况:净利润为正,同比下降50%以上

净利润为正,同比下降50%以上

五、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

□ 适用 √ 不适用

六、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七、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

八、委托理财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单项金额重大或安全性较低、流动性较差、不保本的高风险委托理财具体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委托理财出现预期无法收回本金或存在其他可能导致减值的情形

□ 适用 √ 不适用

九、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内未发生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

浙江双环传动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吴长鸿

2019年10月28日

证券代码:002472 证券简称:双环传动 公告编号:2019-085

浙江双环传动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二个解锁期解锁条件成就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特别提示:

1、本次解限股份类别:股权激励限制性股票解限。

2、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二个解锁期可解锁的激励对象为228名,可解锁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481.2万股,占目前公司总股本比例为0.7%。

3、本次限制性股票办理完解锁手续在上市流通前,公司将发布相关提示性公告,敬请投资者注意。

浙江双环传动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10月28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二个解锁期解锁条件成就的议案》,鉴于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二个解锁期解锁条件已经满足,根据公司201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同意办理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二个解锁期相关解锁事宜。本次符合解锁条件的激励对象共计228人,可申请解锁并上市流通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481.2万股,占目前公司总股本的0.7%。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情况简述

1、公司于2017年8月17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浙江双环传动机械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激励计划及其他相关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2、2017年8月21日至2017年8月30日,公司对授予的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未接到任何针对本次激励对象提出的异议。2017年9月1日,公司监事会发表了《监事会关于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3、2017年9月6日,公司召开201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浙江双环传动机械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浙江双环传动机械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并披露了《关于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4、2017年9月6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调整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及授予数量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董事会同意向238名激励对象首次授予1693万股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5.40元/股,授予日为2017年9月6日。监事会对激励对象人员名单进行了核实,独立董事关于公司股权激励计划授予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5、2017年11月7日,公司完成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登记事宜,授予的1693万股限制性股票于2017年11月8日上市。

6、2018年2月2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董事会同意向52名激励对象授予300万股预留限制性性股票,授予价格4.60元/股,授予日为2018年2月2日。监事会对激励对象人员名单进行了核实,独立董事关于公司股权激励计划授予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7、2018年4月26日,公司完成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股份授予登记事宜。本次授予过程中,有4名激励对象因离职、个人原因等放弃认购公司拟授予其的限制性股票,放弃认购的限制性股票数量共计14万股。因此,本次预留限制性股票实际授予的总人数为48人,授予的股票总数为286万股,授予股份于2018年5月2日上市。

8、2018年8月23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决议对4名离职激励对象所持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共计44万股进行回购注销。2018年9 月17日,公司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上述议案。

9、2018年10月23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锁期解锁条件成就的 议案》,基于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锁期解锁条件已经满足,根据公司2017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同意办理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一个解锁期解锁相 关事宜。本次符合解锁条件的激励对象共计235人,可申请解锁并上市流通的限制性股票数 量为498.3万股,解锁股份于2018年11月8日上市。

10、2019年4月18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三次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锁期解锁条件成就的议案》,基于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锁期解锁条件已经满足,根据公司201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同意办理预留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锁期相关解锁事宜。

公司预留限制性股票实际授予的总人数为48人,授予的股票总数为286万股。2018年度内,其中1名激励对象因离职而不符合解锁条件,公司2018年9月17日召开的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已决议回购该名离职激励对象所持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12万股限制性股票。因此,预留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的总人数减至47人,授予的股票总数减至274万股。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三次会审议,本次预留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锁期符合解锁条件的激励对象共计47人,可申请解锁并上市流通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137万股,解锁股份于2019年5月7日上市。

11、2019年4月18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决议对4名离职激励对象所持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共计25.9万股进行回购注销。2019年5月22日,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上述议案。

12、2019年10月28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二个解锁期解锁条件成就的 议案》,鉴于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锁期解锁条件已经满足,根据公司2017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同意办理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二个解锁期解锁相关事宜。

公司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实际授予的总人数为238人,授予的股票总数为1693万股。自首次授予股份登记完成后至本次董事会召开期间,共有10名激励对象因离职已不符合激励条件,其中有7名离职激励对象已经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回购注销其所持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共计57.9万股;另外3名离职激励对象所持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共计14万股,公司后续将履行相应程序为其办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事宜。因此,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人数减少至228人。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七次会审议,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二个解锁期符合解锁条件的激励对象共计228人,可申请解锁并上市流通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481.2万股。

二、关于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二个解锁期解锁条件成就的说明

1、锁定期已届满

根据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本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限售期为自授予日起12个月。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自首次授予日起24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首次授予日起36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激励对象可解锁数量为获授限制性股票总数的30%。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日为2017年9月6日,该部分限制性股票锁定期已届满。

2、第二个解锁期解锁条件成就的说明

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锁符合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规定的各项解锁条件,具体如下:

注:公司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实际授予的总人数为238人,授予的股票总数为1693万股。自首次授予股份登记完成后至本次董事会召开期间,共有10名激励对象因离职已不符合激励条件,其中有7名离职激励对象已经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回购注销其所持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共计57.9万股;另外3名离职激励对象所持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共计14万股,公司后续将履行相应程序为其办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事宜。因此,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人数减少至228人。

综上所述,董事会认为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二个解锁期解锁条件已经成就,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中除有10名激励对象因离职而不符合解锁条件之外,本次实施的股权激励计划与已披露的激励计划无差异。根据公司201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公司董事会拟办理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二个解锁期相关解除限售事宜。

三、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二个解锁期可解锁对象及可解锁数量

本次符合解锁条件的激励对象共计228人,可解锁的限制性股票数量481.2万股。

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二个解锁期可解锁的激励对象及股票数量如下:

注:1、激励对象因离职而不符合激励对象条件的权益份额未统计在上表内。

2、本次解锁的激励对象中含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其所获授限制性股票解锁后的买卖将遵守《公司法》、《证券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中关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买卖股票的相关规定。其中,激励对象中的公司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所持的限制性股票在解除限售后,其所持公司股份总数的25%为实际可上市流通股份,剩余75%股份将继续锁定。

四、其他说明

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分为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和预留限制性股票授予:其中,公司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实际授予激励对象人数为238人,授予限制性股票为1693万股;预留限制性股票实际授予激励对象人数为48人,授予限制性股票为286万股。综上,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总人数为286人,授予限制性股票总数为1979万股。

截止公告日,共有11名激励对象因离职已不符合激励条件,其中有8名离职激励对象(其中,7名为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1名为预留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已经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回购注销其所持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共计69.9万股,目前回购注销事宜尚未办理完成;另外3名离职激励对象(均为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所持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共计14万股,公司后续将履行相应程序为其办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事宜。

本次解锁为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二个解锁期解锁事宜,符合解锁条件的激励对象为228名(已扣除上述离职的10名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其余获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47名激励对象(已扣除上述离职的1名预留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解锁条件尚未达成,仍处于限售状态。

五、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核查意见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第二个解锁期解锁条件满足情况、激励对象名单及可解锁股份数量进行了核查,认为:公司经营业绩、激励对象及其个人绩效考核均符合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等的相关规定,可解锁的激励对象的资格合法、有效,同意公司按照相关规定办理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二个解锁期相关解锁事宜。

六、独立董事意见

经核查,公司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等规定的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情形,具备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主体资格,未发生激励计划中规定的不得解锁的情形;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二个解锁期解锁条件已满足,本次解锁的228名激励对象作为公司本次可解锁的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公司激励计划对各激励对象限制性股票的解锁安排未违反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未侵犯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综上,我们同意公司为符合解锁条件的228名激励对象办理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二个解锁期相关解锁事宜。

七、监事会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二个解锁期解锁条件已满足,本次解除限售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有关规定。本次可解除限售的228名激励对象资格合法、有效,不存在《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和《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规定的禁止解除限售的情形。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为本次符合条件的228名激励对象办理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锁期解除限售的相关事宜。

八、法律意见

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律师认为:

双环传动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二次解锁已获得现阶段必要的授权和批准,《激励计划(草案)》中规定的本次解锁的各项条件已满足,尚待公司统一办理符合解锁条件的限制性股票的解锁事宜。

特此公告。

浙江双环传动机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10月28日

证券代码:002472 证券简称:双环传动 公告编号:2019-84

浙江双环传动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浙江双环传动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10月28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根据国家财政部的相关规定,公司对部分会计政策进行变更。具体变更情况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原因

财政部于2019年9月19日颁布了《关于修订印发合并财务报表格式(2019 版)的通知》(财会[2019]16号,以下简称“修订通知”),对合并财务报表格式进行了修订,要求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按照会计准则和《修订通知》的要求编制2019年度合并财务报表及以后期间的合并财务报表。根据《修订通知》的有关要求,公司应当结合《修订通知》的要求对合并财务报表格式进行相应调整。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日期

公司2019年度第三季度财务报表及以后期间的合并财务报表均执行《修订通知》规定的合并财务报表格式。

三、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四、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后,公司将按照《修订通知》的相关规定执行,其余未变更部分仍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五、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主要内容

1、合并资产负债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原“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项目拆分为“应收票据”和“应收账款”和“应收款项融资”项目。

合并资产负债表原“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项目拆分为“应付票据”和“应付账款”项目。

合并资产负债表新增“使用权资产”、“租赁负债”、“专项储备”项目。

2、合并利润表

将原合并利润表中“减:资产减值损失”调整为“加: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 号填列)”。

将原合并利润表中“减:信用减值损失”调整为“加: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 号填列)”。

原合并利润表中“投资效益”项目下增加“其中: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 终止确认收益”项目。

3、合并现金流量表

合并现金流量表删除“为交易目的而持有的金融资产净增加额”、“发行债券收到的现金”项目。

4、合并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合并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增加“专项储备”项目。

六、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仅对合并财务报表格式和部分科目列示产生影响,对公司净资产、净利润等相关财务指标无实质性影响。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属于国家法律、法规的要求,符合相关规定和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七、董事会对会计政策变更合理性的说明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发布的相关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相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其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八、本次变更履行的决策程序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已经公司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中小企业板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规定,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浙江双环传动机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10月28日

证券代码:002472 证券简称:双环传动 公告编号:2019-082

浙江双环传动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浙江双环传动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通知已于2019年10月21日以电话、邮件等方式发出,会议于2019年10月28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监事5名,亲自出席监事5名,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董美珠女士主持。本次监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有关规定。

经与会监事认真研究,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9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浙江双环传动机械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相关通知的规定和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审议程序符合《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3、审议通过了《关于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二个解锁期解锁条件成就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4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因监事李绍光之弟李绍明为本次激励对象,在本议案表决时监事李绍光回避表决。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二个解锁期解锁条件已满足,本次解除限售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有关规定。本次可解除限售的228名激励对象资格合法、有效,不存在《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和《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规定的禁止解除限售的情形。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为本次符合条件的228名激励对象办理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锁期解除限售的相关事宜。

特此公告。

浙江双环传动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9年10月28日

证券代码:002472 证券简称:双环传动 公告编号:2019-081

浙江双环传动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浙江双环传动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通知已于2019年10月21日以电话、邮件等方式发出,会议于2019年10月28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亲自出席董事9名,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吴长鸿先生主持。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有关规定。

经与会董事认真研究,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9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公司2019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详见2019年10月30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相关公告,第三季度报告正文同时刊登于2019年10月30日的《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证券日报》。

2、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具体内容详见2019年10月30日的《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独立董事对此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具体内容详见2019年10月30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3、审议通过了《关于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二个解锁期解锁条件成就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因董事张琦为本次激励对象、董事吴长鸿之妹吴爱平及其配偶柳守丹为本次激励对象,因此在本议案表决时董事张琦、吴长鸿回避表决。

根据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鉴于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锁期解锁条件已经满足。根据公司201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决议按照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办理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锁期相关解锁事宜。本次符合解锁条件的激励对象共计228人,可申请解锁并上市流通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481.2万股,占目前公司总股本的0.7%。

《关于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二个解锁期解锁条件成就的公告》具体内容详见2019年10月30日的《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独立董事对此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具体内容详见2019年10月30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浙江双环传动机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10月28日

证券代码:002472 证券简称:双环传动 公告编号:2019-083

2019年第三季度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