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5版 信息披露  查看版面PDF

2019年

10月30日

查看其他日期

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

2019-10-30 来源:上海证券报

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周国辉、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莫京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陈珍贵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人民币元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财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一)发行中期票据

公司分别于2019年4月及2019年8月发行了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第一期中期票据及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第二期中期票据,合计发行总额为10亿元(面值),发行价格均为100元/百元面值,期限均为3年。

公司委托了公司的关联公司深圳市中小企业信用融资担保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小担”)为上述两期中期票据提供了担保,并为上述中期票据的发行出具相应的《担保函》,担保期限与中期票据发行期限一致,担保范围包括上述中期票据的本金及利息,以及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债权的费用。公司应按照上述中期票据下应兑付本金的相应比例向中小担按担保期限每年支付担保费,担保费均按照市场化费率来确定。

(二)员工持股计划

1、公司分别于2016年12月5日和2016年12月21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2016年第十九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摘要的议案》及相关议案,同意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并委托由华润深国投信托有限公司设立的“华润信托·怡亚通员工持股一期集合资金信托计划”进行管理,通过特定产品以二级市场购买或大宗交易的方式式取得并持有公司的股票。

2、2017年3月14日,公司发布了《关于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完成股票购买的公告》,截至2017年3月14日,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陆续通过大宗交易及二级市场买入的方式完成股票购买,共计购买本公司股票75,437,913股,占公司截止2017年3月13日总股本3.56%,成交金额为人民币829,706,213.42元,成交均价为11.00元/股。

3、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华润信托·怡亚通员工持股一期集合资金信托计划)所购买的公司股票锁定期于2018年3月13日届满;存续期为36个月,自公司股东大会(2016年12月21日)审议通过本员工持股计划时起至2019年12月20日终止。

4、截至本报告期末,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所持有的公司股票已出售43,000,000股,约占公司总股本的2.03%。

公司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出售严格遵守市场交易规则,遵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信息敏感期不得买卖股票的规定。

公司将在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所持公司股票全部出售完毕后,根据相关规定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

股份回购的实施进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采用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回购股份的实施进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三、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四、对2019年度经营业绩的预计

√ 适用 □ 不适用

2019年度预计的经营业绩情况:净利润为正,同比下降50%以上

净利润为正,同比下降50%以上

五、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

□ 适用 √ 不适用

六、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七、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

八、委托理财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委托理财。

九、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内未发生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

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董事长:周国辉

2019年10月28日

证券简称:怡亚通 证券代码:002183 公告编号:2019-262

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与青岛城发汇融金融控股有限公司、青岛诚源商业保理有限公司共同出资设立城发汇融怡亚通供应链有限公司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对外投资概述

1、对外投资基本情况

因业务发展需要,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怡亚通”)与青岛城发汇融金融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青岛城发”)、青岛诚源商业保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青岛诚源”)三方以货币出资方式共同出资设立“城发汇融怡亚通供应链有限公司”(暂定,以注册地工商管理部门核定名称为准,以下简称“城发汇融怡亚通”),城发汇融怡亚通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5,000万元,公司持有其43%的股权,青岛城发持有其46%的股权,青岛诚源持有其11%的股权。

2、公司于2019年10月28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最终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与青岛城发汇融金融控股有限公司、青岛诚源商业保理有限公司三方共同出资设立城发汇融怡亚通供应链有限公司的议案》,本次对外投资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3、本次对外投资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所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交易对手方的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青岛城发汇融金融控股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注册地点:山东省青岛市市北区山东路168号时代国际广场2308室

法定代表人:王晓东

成立时间:2009年6月18日

经营范围:以自有资金投资;股权投资;股权投资管理;投资咨询服务(非证券类业务)(需经中国证券投资基金协会登记,未经金融监管部门批准,不得从事向公众吸收存款、融资担保、代客理财等金融服务);企业管理咨询;会展服务;商务中介(不含商业秘密);商业服务业产业开发及经营管理(不含许可项目);物业管理;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国内广告业务;批发、零售:五金机电产品,建筑材料,日用百货、工艺品;汽车租赁;自有房屋租赁;青岛民俗馆的会议接待服务;展览展示服务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产权及控制关系:青岛市北城市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持有青岛城发100的股权。

2、公司名称:青岛诚源商业保理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点:山东省青岛市黄岛区黄浦江路57号706室

法定代表人:于亚平

成立时间:2018年2月1日

经营范围:商业保理业务、供应链管理咨询服务、以自有资金投资、股权投资、商务信息咨询、经济信息咨询、接受金融机构委托从事金融外包服务(以上未经金融监管部门批准,不得从事吸收存款、融资担保、代客理财等金融业务);经营其它无需行政审批即可经营的一般经营项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产权及控制关系:青岛曦诚贸易有限公司和青岛瑞源工程集团有限公司分别持有青岛诚源40%的股权,青岛溯源沁供应链有限责任公司持有青岛诚源20%的股权。

三、投资标的的基本情况

出资方式:以自有资金现金出资

投资规模和持股比例:城发汇融怡亚通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5,000万元,公司持有其43%的股权,青岛城发持有其46%的股权,青岛诚源持有其11%的股权。

经营范围:国内商业(不含限制项目);供应链管理及相关配套服务;计算机软硬件开发;企业管理咨询;黄金、白银、K金、铂金、钯金、钻石、珠宝等首饰的购销;化妆品的进出口及购销;汽车销售;初级农产品的购销以及其他国内贸易;机械设备租赁、计算机及通信设备租赁(不含金融租赁项目及其他限制项目);网上贸易、进出口业务;游戏机及配件的进出口、批发及销售;自有物业租赁;食品添加剂销售;化肥购销;铁矿石及镍矿石购销;饲料添加剂及煤炭的购销;铜精矿购销。(以上不含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禁止的及需前置审批的项目,限制的项目须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预包装食品(含冷藏冷冻食品),乳制品(含婴幼儿配方乳粉)批发;燃料油、沥青、页岩油的批发、进出口及相关配套业务(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禁止的及需前置审批的项目,限制的项目须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酒类的批发与零售;保健食品销售;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销售;大豆、大米、玉米的购销;天然气的购销。物流数据采集、处理和管理;物流方案设计,物流信息处理及咨询服务;文档及档案寄存、保管、数字化、咨询、评估、鉴定、整理。智能档案库房系统集成,产业规划、产业咨询。海上、陆路、航空国际货物运输代理;海关预录入、进出口货物报关代理;报验代理、报检、监管仓储、监管运输代理;安装、维修、鉴定:家电、家居用品、家具、健身器材、卫生浴具整机及配件;国内广告的设计、制作、代理、发布;生产与制造、批发与零售:计算机和电子设备、仓储物流设备;食品经营,销售(含网上销售):初级食用农产品、通信产品、针纺织品、服装服饰、日用百货、家用电器、电子产品、数码产品、化妆品、计生用品、卫生用品、办公用品、体育用品、玩具、汽车及摩托车配件、鞋帽、箱包、皮具、钟表、乐器、框架眼镜、珠宝首饰、家具、工艺美术品、五金制品、塑料制品、橡胶制品、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化工产品、消防器材、建筑材料、一类医疗器械、二类医疗器械。(以工商注册登记核准并记载于营业执照上的范围为准。)

四、对外投资协议的主要内容

投资金额:注册资本金5,000万元人民币,公司持有其43%的股权。

支付方式:以自有资金现金出资。

标的公司董事会和管理人员的组成安排:董事会由5人组成,由青岛城发委派3人,怡亚通委派 1人,青岛诚源委派1人;董事长兼法定代表人由青岛城发委派3人中经全体董事会成员选举产生。标的公司不设监事会,设监事2名,由青岛城发、怡亚通各委派1名监事,标的公司总经理由怡亚通向董事会推荐,由总经理负责项目标的公司的日常运营与管理。

违约条款:本协议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约定的,应向每一守约方赔偿守约方所遭受的损失。赔偿损失的范围,应当包括但不限于该守约方的直接经济损失和可获利益损失、守约方为挽回损失、追偿等支付的公证、鉴定、律师服务等费用。此外,守约方有权解除本协议。

合同的生效条件和生效时间:本协议经各方加盖公章后生效。

五、对外投资的目的、存在的风险和对公司的影响

目的:基于各方在产业、资本、供应链及渠道等方面的优势,开展广泛、深入的合作,共同推动当地产业发展。

风险:1.国家宏观经济调控及产业政策导向对经营资金投入的影响;2.政府监管部门政策调整和国际国内贸易关系变化对供应链服务的影响;3.供应链服务的上下游企业自身经营管理不善,造成资金周转困难、甚至破产倒闭所带来的连锁风险;4.在公司成立后的管理中,公司需要解决内部组织重构、制度建设、人员任免、业务重组等重要问题同时还存在文化认同等问题。这些问题如不能妥善解决,都可能成为阻碍投资目的实现的风险因素。

对公司的影响:依托当地企业的产业、资本等优势资源以及怡亚通成熟的运营管理经验、供应链服务等实现强强联合,怡亚通可以迅速拓展当地的客户资源,进入当地优质产业供应链的各个环节,提高怡亚通在当地的品牌影响力。

六、备查文件

《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10月28日

证券简称:怡亚通 证券代码:002183 公告编号:2019-259

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通知于2019年10月21日以电子邮件形式发出,会议于2019年10月28日以书面传签的形式召开。公司应参加会议的董事7人,实际参加会议的董事7人。本次会议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就以下事项决议如下:

一、最终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关于公司〈2019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本议案的详细内容,请见公告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或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2019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

二、最终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2019年09月19日,财政部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合并财务报表格式(2019 版)的通知》(财会[2019]16号),对合并财务报表格式进行了修订,同时将《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2018年度合并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1号)废止。

按照上述通知及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和要求,公司对原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本议案的详细内容,请见公告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或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三、最终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关于公司与青岛城发汇融金融控股有限公司、青岛诚源商业保理有限公司三方共同出资设立城发汇融怡亚通供应链有限公司的议案》

因业务发展需要,公司与青岛城发汇融金融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青岛城发”)、青岛诚源商业保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青岛诚源”)三方以货币出资方式共同出资设立“城发汇融怡亚通供应链有限公司”(暂定,以注册地工商管理部门核定名称为准,以下简称“城发汇融怡亚通”),城发汇融怡亚通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5,000万元,公司持有其43%的股权,青岛城发持有其46%的股权,青岛诚源持有其11%的股权。

本议案的详细内容,请见公告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或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公司与青岛城发汇融金融控股有限公司、青岛诚源商业保理有限公司共同出资设立城发汇融怡亚通供应链有限公司的公告》。

特此公告。

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10月28日

证券简称:怡亚通 证券代码:002183 公告编号:2019-263

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通知于2019年10月21日以电子邮件形式发出,会议于2019年10月28日以书面传签的形式召开。应参加会议的监事3人,实际参加会议的监事3人。本次会议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经出席会议的监事讨论后,一致通过如下决议:

最终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关于公司〈2019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公司2019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议案的详细内容,请见公告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或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2019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

特此公告。

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19年10月28日

证券简称:怡亚通 证券代码:002183 公告编号:2019-261

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10月28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概述

1、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

2019年09月19日,财政部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合并财务报表格式(2019 版)的通知》(财会[2019]16 号),对合并财务报表格式进行了修订,同时将《财 政部关于修订印发 2018 年度合并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1 号)废止。

按照上述通知及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和要求,公司对原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

2、变更日期

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规定的起始日,开始执行上述新会计政策。

3、变更前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的会计政策是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 及其他相关规定。

4、变更后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除财务报表格式按《关于修订印发 2019 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 号)及《关于修订印发合并财务报表格 式(2019 版)的通知》(财会[2019]16 号)的相关规定执行外,公司仍执行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二、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对本公司影响

根据《关于修订印发2019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 号)及《关于修订印发合并财务报表格式(2019 版)的通知》(财会[2019]16 号)的要求,公司调整以下财务报表项目的列示,并对可比会计期间的比较数据进行相应调整:

1、资产负债表

(1)“应收票据与应收账款”项目拆分为“应收票据”和“应收账款”项目;

(2)“应付票据与应付账款”项目拆分为“应付票据”和“应付账款”项目;

(3)新增“应收款项融资”项目反映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应收票据和应收账款等;

(4)新增“使用权资产”项目反映承租人企业持有的使用权资产的期末账面价值;

(5)新增“租赁负债”项目反映承租人企业尚未支付的租赁付款额的期末账面价值;

(6)新增“专项储备”项目反映高危行业企业按国家规定提取的安全生产费的期末账面价值。

2、利润表

(1)新增“信用减值损失”项目,反映企业按照《企业会计准则22号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财会〔2017〕7号)的要求计提的各项金融工具信用减值准备所确认的信用损失;

(2)新增“净敞口套期收益(损失以“-”号填列)”项目,反映净敞口套期下被套期项目累计公允价值变动转入当期损益的金额或现金流量套期储备转入当期损益的金额;

(3)将利润表“减:资产减值损失”调整为“加: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一”表示)”

(4)在原合并利润表中“投资收益”行项目下增加了“其中: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收益”行项目,反映企业因转让等情形导致终止确认以 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而产生的利得或损失。

(5)将合并利润表中“资产减值损失”“信用减值损失”行项目的列报行次进行了调整;

(6)在“其他综合收益”行项目下增加列示“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企业自身信用风险公允价值变动”、“其他债权投资公允价值变动”、“金融资产重分类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额”、“其他债权投资信用减值准备”。

3、现金流量表

明确了政府补助的填列口径:企业实际收到的政府补助,无论是与资产相关还是与收益相关,均在“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项目填列。

删除了原合并现金流量表中“为交易目的而持有的金融资产净增加 额”“发行债券收到的现金”等行项目。

4、所有者权益变动表明确了“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项目的填列口径,“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项目”,反映企业发行在外的除普通股以外分类为权益工具的金融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的金额。

(1)新增“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项目,主要反映:1)企业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终止确认时,之前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利得或损失从其他综合收益中转入留存收益的金额;2)企业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终止确认时,之前由企业自身信用风险变动引起而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利得或损失从其他综合收益中转入留存收益的金额等。该项目应根据 “其他综合收益”科目的相关明细科目的发生额分析填列。

(2)增加了“专项储备”列项目。

财务报表格式调整的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仅对合并财务报表格式和部分科目列示产生影响,不涉及对公司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对公司净资产、净利润等相关财务指标无实质性影响。

三、董事会审议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情况

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备查文件

《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10月28日

证券简称:怡亚通 证券代码:002183 公告编号:2019-260

2019年第三季度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