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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

10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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仁东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19-10-30 来源:上海证券报

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霍东、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王石山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高硕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人民币元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财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1、公司于2017年9月20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拟参与长治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增资扩股的议案》,同意公司之全资子公司天津民盛金科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津民盛”)拟使用自有资金,按照长治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治银行”)《长治银行2017年招股说明书》(以下简称“《招股说明书》”)约定的每股2.1元的价格,认购不超过长治银行本次增资扩股的14,490万股,总认购的投资金额不超过人民币30,429万元,预计不超过长治银行增资扩股后总股本的6.3%。2017年12月5日,天津民盛收到长治银行发来的《关于调整入股比例的函》,经监管部门对长治银行拟入股股东的资格审核,天津民盛拟入股长治银行的比例由原来的 6.3%降到 4.95%,折合 11,385 万股,折合人民币 23,908.5 万元。报告期内,公司收到长治银行通知及长治银行发来的山西股权交易中心权益账户卡,天津民盛参与长治银行增资扩股事宜已经完成工商变更。

2、2018年5月,公司全资子公司共青城民盛金控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作为战略投资500万元参股深圳锦城长久资本管理有限公司,持股比例为10%。报告期内,为进一步优化投资结构,聚焦主营业务,经公司总经理办公会研究决定,将共青城民盛金控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参股持有的深圳锦城长久资本管理有限公司10%的股权以540万元转让给宁波梅山保税港区深柘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截至目前,根据双方签署的股权转让协议,公司已收到交易对手支付的股权转让款540万元。

股份回购的实施进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采用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回购股份的实施进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三、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四、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

□ 适用 √ 不适用

五、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六、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

七、委托理财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委托理财。

八、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内未发生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

证券代码:002647 证券简称:仁东控股 公告编号:2019-078

仁东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孙公司委托贷款融资续贷暨公司及子公司为其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华融前海财富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于2017年11月8日,委托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向公司孙公司深圳前海合利商业保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理公司”)发放贷款2亿元,贷款年利率7.3%,贷款期限为2年。截至2019年11月8日该笔贷款即将到期,为继续推进保理业务发展,公司拟对上述贷款进行续贷,续贷金额1.8亿,续贷期限1年。公司及公司实际控制人霍东先生为上述贷款提供担保,公司子公司广东合利金融科技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东合利”)将以其持有的保理公司100%股权为上述贷款提供担保,公司子公司天津民盛金科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津民盛”)将以其持有的长治银行股份有限公司11,385万股股份作为质押,为上述贷款提供担保。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孙公司委托贷款融资续贷暨公司及子公司为其提供担保的议案》,全体董事一致同意该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及公司有关制度的规定,该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深圳前海合利商业保理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14年07月11日

法定代表人:章凯

注册资本:30,000万元

住 所: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前湾一路1号A栋201室(入驻深圳市前海商务秘书有限公司)

经营范围:从事保付代理(非银行融资类);信用风险管理软件的技术开发;计算机软硬件开发;供应链管理及相关配套服务;企业管理咨询(不含限制项目);从事担保业务(不含融资性担保业务及其他限制项目);国内贸易(不含专营、专卖、专控商品);经营进出口业务(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禁止的项目除外,限制的项目须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以上各项涉及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禁止的项目除外,限制的项目须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

股权结构:

最近一年又一期的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三、相关协议的主要内容

相关贷款及担保协议尚未签署,相关协议的主要内容由公司、相关子公司与相应的机构共同协商确定。目前经初步商定,拟签订的相关协议主要内容如下:

1、贷款金额:1.8亿元,贷款年利率:7.3%,贷款期限:1年;

2、公司及公司实际控制人霍东先生提供担保;公司子公司广东合利以其持有的保理公司100%股权提供担保;公司子公司天津民盛以其持有的长治银行股份有限公司11,385万股股份作为质押,为上述贷款提供担保。

具体内容以正式签订的相关协议为准。

四、董事会关于本次担保的意见

公司董事会意见:保理公司此次申请贷款续贷,是为了满足其经营发展的需要,公司及子公司广东合利、天津民盛为其提供担保有利于促进其发展,可帮助解决其业务发展对资金的需求。此次担保,能有效地防范和控制担保风险。

保理公司经营情况良好,有能力偿还该笔借款,公司及子公司广东合利、天津民盛为保理公司提供担保处于公司可控制的范围内,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保理公司未提供反担保。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日,本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和控股子公司累计实际对外担保金额为35,000万元(不含本次担保),全部为公司对全资及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实际担保金额占本公司2018年12月31日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36.13%。

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均不存在逾期及违规担保的情况。

特此公告。

仁东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十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002647 证券简称:仁东控股 公告编号:2019-079

仁东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的

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仁东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召集人:本公司董事会。本次股东大会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召开。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9年11月15日(星期四)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19年11月14日一2019年11月15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9年11月15日9:30一11:30,13:00一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9年11月14日15:00至2019年11月15日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

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或网络投票方式中的一种,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本次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为2019年11月8日。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本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律师。

8、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北京市朝阳区光华路9号天阶大厦25层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关于公司孙公司委托贷款融资续贷暨公司及子公司为其提供担保的议案》。

以上提案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的相关公告。

三、提案编码

四、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时间及地点

(1)登记时间:2019年11月13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5:00;

(2)登记地点:北京市朝阳区光华路9号天阶大厦25层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2、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登记。符合条件的自然人股东凭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股票账户卡及持股证明登记;授权委托代理人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授权委托书和受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股票账户卡复印件及持股证明办理登记;

(2)法人股东登记。符合条件的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的,凭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持股证明、法定代表人身份证以及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授权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凭营业执照复印件、持股证明、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和代理人身份证办理登记;

3、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不接受电话登记。

4、联系方式:

联系人:贾皓

联系电话:010-65062267

联系传真:010-65062267

邮 编:100025

5、其他:与会股东或股东代理人的交通、食住等费用自理;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请按照会议登记方式中的要求携带相关证件进行登记后参加会议。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1、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1。

2、附件:

(1)《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2)《仁东控股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仁东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十月二十九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2647”,投票简称为“仁东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19年11月15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9年11月14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前一日)下午3:00,结束时间为2019年11月15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仁东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鉴于本人(本公司)为仁东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持有代表有效表决权的股份数 股。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仁东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相关提案的表决具体指示如下:

本授权书有效期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时止。

注:1、委托人为企业法人时需加盖单位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签署,委托人为自然人时由委托人签字。

2、授权范围应分别对列入股东大会议程的每一审议事项投同意、反对、弃权进行指示。如果股东不作具体指示的,股东代理人可以按自己的意思表决。

委托人姓名(名称):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户:

委托人持股数及股份性质:

委托人签名(签字或盖章):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受托人姓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受托人签名(签字或盖章):

受托日期: 年 月 日

证券代码:002647 证券简称:仁东控股 公告编号:2019-077

仁东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仁东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通知于2019年10月24日以电子邮件、电话、直接送达等方式发出,会议于2019年10月28日下午14:00在北京市朝阳区光华路9号天阶大厦25层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记名投票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9人,本次会议由董事长霍东先生召集并主持,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2019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与会董事在对公司2019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进行全面了解和审核后,认为:公司严格按照股份制公司财务制度规范运作,并根据《会计准则》编制了公司2019年第三季度报告,该报告如实反映了公司第三季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我们保证公司2019年第三季度报告所披露的信息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孙公司委托贷款融资续贷暨公司及子公司为其提供担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华融前海财富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于2017年11月8日,委托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向公司孙公司深圳前海合利商业保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理公司”)发放贷款2亿元,贷款年利率7.3%,贷款期限为2年。截至2019年11月8日该笔贷款即将到期,为继续推进保理业务发展,公司拟对上述贷款进行续贷,续贷金额1.8亿,续贷期限1年。公司及公司实际控制人霍东先生为上述贷款提供担保,公司子公司广东合利金融科技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东合利”)将以其持有的保理公司100%股权为上述贷款提供担保,公司子公司天津民盛金科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津民盛”)将以其持有的长治银行股份有限公司11,385万股股份作为质押,为上述贷款提供担保。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董事会同意提请召开公司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具体召开时间为2019年11月15日。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仁东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十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002647 证券简称:仁东控股 公告编号:2019-076

2019年第三季度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