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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

10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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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万里石股份有限公司

2019-10-30 来源:上海证券报

2019年第三季度报告

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胡精沛、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朱著香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许艺雄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人民币元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财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单位:元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股份回购的实施进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采用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回购股份的实施进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三、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四、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

单位:人民币元

五、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公司报告期无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六、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

七、委托理财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委托理财。

八、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公司报告期内未发生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

证券代码:002785 证券简称:万里石 公告编号:2019-070

厦门万里石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第三季度装修装饰业务主要经营情况简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第6号一一上市公司从事装修装饰业务》等相关规定,厦门万里石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第三季度装修装饰业务主要经营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人民币

注:

1、2019年第三季度公司不存在重大项目(重大项目是指项目金额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10%以上的项目)。

2、以上装修装饰业务数据仅为阶段性数据且未经审计,仅供投资者参阅。

特此公告。

厦门万里石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10月30日

证券代码:002785 证券简称:万里石 公告编号:2019-069

浙江今飞凯达轮毂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第三季度报告

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葛炳灶、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朱妍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朱妍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人民币元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财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资产负债表项目:

1、应收票据比期初减少65.43%,主要是因为以票据为主要结算方式的国内汽轮OEM市场收入下降所致的应收票据减少。

2、预付款项比期初增加167.08%,主要是因为公司子公司新项目建设预付土地及建设款项所致。

3、其他应收款比期初增加56.78%,主要是应收电费补差款增加所致。

4、存货比期初增加38.15%,主要是公司生产业务调整,导致在制品增多所致。

5、投资性房地产比期初增加57.97%,主要是公司盘活存量资产,调整业务布局,增加空余厂房出租所致。

6、在建工程比期初增加78.58%,主要是因为泰国、云南、宁夏子公司厂区新项目建设所致。

7、商誉比期初增加41876.79%,主要是因为收购泰国子公司产生商誉。

8、其他非流动资产比期初减少100.00%,主要是融资租赁到期。

9、应付账款比期初增加77.80%,主要是因为云南子公司逐步投产,原材料采购增加所致。

10、应交税费比期初减少69.79%,主要是因为国内汽轮OEM市场收入下降,导致应交增值税减少。

11、其他应付款比期初增加31.89%,主要是因为云南子公司其他应付款增加。

12、长期借款比期初增加339.16%,主要是因为云南子公司长期项目贷款增加所致。

13、应付债券比期初增加100%,主要是因为公司发行债券的现值增加。

14、长期应付款比期初减少100.00%,主要是因为融资租赁长期应付款已全部支付。

15、其他综合收益比期初增加4446.98%,主要是因为外币报表折算汇率变动。

利润表项目:

1、投资收益比去年同期增加456.92%,主要是因为远期结售汇汇兑收益。

2、信用减值损失比去年同期增加100.00%,主要是因为按照新金融工具系列准则的要求,公司所持有的金融资产减值应当计入信用减值损失,不追溯调整上年同期数。

3、资产减值损失比去年同期减少74.70%,主要是因为按照新金融工具系列准则的要求,公司所持有的金融资产减值应当计入信用减值损失,而去年同期是计入资产减值损失。

4、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比去年同期增加100%,主要是因为本期无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及负债。

5、资产处置收益比去年同期减少100%,主要是因为本期资产处置无收益。

6、营业外收入比去年同期增加35.41%,主要是因为供应商质量扣款增加。

7、营业外支出比去年同期增加60.58%,主要是因为公司加强资产管理,清理闲置、报废设备。

现金流量表项目:

1、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比上年同期增加了258.66%,主要是因为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增加和同期对比出口退税增加。

2、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比上年同期增加了174.44%,主要是因为其他权益工具增加、发行可转债募集资金,融资租赁支付金额减少。

3、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净额较上年同期减少594.24%,主要是因为本期汇率变动较大。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8]2191号文”核准,公司于2019年2月28日公开发行了368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100元,发行总额3.68亿元人民币。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向发行人在股权登记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原股东实行优先配售,原股东优先配售后余额部分(含原股东放弃优先配售部分)采用网下向机构投资者配售和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通过深圳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交易系统发售的方式进行。对认购金额不足3.68亿的部分由主承销商包销。

经深交所“深证上[2019]119 号”文同意,可转换公司债券于 2019 年 3 月 22 日起在深交所挂牌交易,债券简称“今飞转债”,债券代码“128056”。

公司于2019年9月3日披露《关于“今飞转债”开始转股的提示性公告》,可转债转股期自可转债发行结束之日2019年3月6日起满6个月后的第一个交易日起至可转债到期日止,即2019年9月6日至2025年2月28日。转股价格为6.78元/股。

截止到报告期末,“今飞转债”因转股减少201 张(因转股减少的可转换公司债券金额为20,100 元),转股数量为2,957股。截至 2019 年9月30日,剩余可转债张数为 3,679,799张(剩余可转换公司债券金额为367,979,900元),未转换比例为99.9945%。

股份回购的实施进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采用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回购股份的实施进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三、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四、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

□ 适用 √ 不适用

五、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六、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

七、委托理财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委托理财。

八、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内未发生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

证券代码: 002863 证券简称: 今飞凯达 公告编号: 2019-089

债券代码: 128056 债券简称: 今飞转债

浙江今飞凯达轮毂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今飞凯达轮毂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于2019年10月29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与通讯结合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已于2019年10月24日以电子邮件形式发出。本次会议由董事长葛炳灶先生召集并主持,应出席董事8名,亲自出席董事8名, 其中叶龙勤先生、虞希清先生、童水光先生、刘玉龙先生、杨庆华先生以通讯方式参加。公司监事和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会议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了《公司2019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的议案》

公司2019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监管机构的相关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公司2019年第三季度报告》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公司2019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具体内容详见《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

(二)会议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外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的议案》。

为了满足公司当前及今后市场发展的需要,进一步优化公司业务机构,为公司培育新的利润增长点,拟在浙江金华投资设立金华市今科新材料有限公司。具体内容详见《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

三、备查文件

浙江今飞凯达轮毂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浙江今飞凯达轮毂 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10月29日

证券代码:002863 证券简称:今飞凯达 公告编号: 2019-090

债券代码:128056 债券简称:今飞转债

浙江今飞凯达轮毂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今飞凯达轮毂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于2019年10月29日在公司会议室现场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已于2019年10月24日以电话形式发出。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金群芳女士召集并主持,应出席监事3名,实到3名。本次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以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9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的议案》

董事会编制和审核的公司2019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监管机构的相关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公司2019年第三季度报告》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2019年度报告正文》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及《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

三、备查文件

浙江今飞凯达轮毂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浙江今飞凯达轮毂 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9年10月29日

证券代码: 002863 证券简称: 今飞凯达 公告编号: 2019-091

债券代码: 128056 债券简称: 今飞转债

浙江今飞凯达轮毂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外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今飞凯达轮毂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10月29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外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的议案》。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本次对外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事项在董事会权限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对外投资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现将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一、投资标的的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金华市今科新材料有限公司

2、注册资本:900万元

3、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4、注册地址:浙江省金华市婺城区秋滨街道神丽路999号3号厂房

5、法定代表人:葛炳灶

6、经营范围:金属熔剂、金属添加剂、耐火材料、铸造涂料、陶瓷产品、热电偶的生产销售,其他未列明制造业

7、出资方式及资金来源:本次对外投资的资金来源全部为公司自有资金, 以货币资金形式出资。

上述拟设立子公司的情况最终以工商登记机关核准内容为准。

二、对外投资的目的、存在的风险和对公司的影响

1、本次对外投资的目的

本次拟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是为了满足公司当前及今后市场发展的需要,进一步优化公司业务机构,为公司培育新的利润增长点,充分发挥公司现有资源优势,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可持续发展能力和综合盈利能力。

2、本次对外投资可能存在的风险

本次对外投资是依循公司战略做出的决策,但在经营过程中仍可能面临运营管理、市场环境等方面的风险,公司将不断完善内部控制体系、加强风险防范运行机制,依托前期积累的管理经验,提升对投资、管理运营的监督与控制,稳步推动公司业务的顺利开展。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3、本次对外投资对公司的未来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

本次投资符合公司战略规划及经营发展的需要,对公司的长远发展和企业效益将产生积极影响,有利于提高公司经济效益,提升公司的竞争力。本次投资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不会对公司财务及经营状况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浙江今飞凯达轮毂 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10月29日

证券代码:002863 证券简称:今飞凯达 公告编号:2019-092

债券代码:128056 债券简称:今飞转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权激励权益登记日:2019年10月28日

● 股权激励权益登记数量:股票期权47.3000万份,限制性股票1,034.8325万股

富士康工业互联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富士康工业互联网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富士康工业互联网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富士康工业互联网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公司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富士康工业互联网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富士康工业互联网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同意本公司实行2019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项目。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及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以下简称“中证登上海分公司”)有关业务规则的规定,本公司于2019年10月29日收到中证登上海分公司出具的《证券变更登记证明》。根据《证券变更登记证明》,本公司于2019年10月28日完成了本次激励计划的部分预留权益授予登记工作,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预留权益授予情况

(一)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1. 2019年1月11日,公司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富士康工业互联网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富士康工业互联网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宜的议案》,同日公司召开了第一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富士康工业互联网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富士康工业互联网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此已发表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此发表了核查意见。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出具了《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关于富士康工业互联网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法律意见书》。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富士康工业互联网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2. 2019年3月4日,公司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富士康工业互联网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此已发表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独立董事孙中亮就提交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本次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向全体股东征集了投票权。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出具了《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关于富士康工业互联网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的法律意见书》。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富士康工业互联网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3. 2019年3月4日,公司在公司网站内部公示了激励对象名单,公示时间为 2019年3月4日至2019年3月14日。公司同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公告了激励对象名单。截至公示期满,公司监事会未接到与本次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2019年3月15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指定媒体披露了《富士康工业互联网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2019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及公示情况说明》。

4. 2019年3月20日,公司召开了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富士康工业互联网股份有限公司2019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富士康工业互联网股份有限公司2019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宜的议案》,并披露了《富士康工业互联网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9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5. 2019年4月30日,公司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富士康工业互联网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权益数量的议案》《富士康工业互联网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此已发表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此发表了核查意见。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出具了《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关于富士康工业互联网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调整及授予事项的法律意见书》。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富士康工业互联网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相关事项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6. 2019年8月13日,公司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19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股票期权行权价格和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此已发表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此发表了同意的核查意见。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出具了《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关于富士康工业互联网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调整股票期权行权价格和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的法律意见书》。

鉴于公司2018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已实施完毕,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公司对本次激励计划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和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进行相应调整。经调整,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股票期权(含预留部分)的行权价格调整为11.921元/股,限制性股票(含预留部分)的授予价格调整为每股5.901元。

7. 2019年9月11日,公司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部分预留权益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此已发表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此发表了核查意见。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出具了《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关于富士康工业互联网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预留权益授予事项的法律意见书》。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富士康工业互联网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相关事项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二)股票期权的部分预留权益授予实际情况

1.授予日:2019年9月11日

2.授予数量:473,000份

3.授予人数:74人

4.行权价格:人民币11.921元/股

5.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人民币A股普通股股票

6.本次授予的股票期权按照以下比例在各激励对象间进行分配:

(三)限制性股票部分预留权益授予实际情况

1.授予日:2019年9月11日

2.授予价格:人民币5.901元/股

3.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人民币A股普通股股票

4.实际授予情况及激励对象名单

在资金缴存过程中,共有364名激励对象实际进行申购,32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未参与认购。因此本公司本次实际向364名激励对象授予共计10,348,325股限制性股票,具体分配如下:

二、激励计划的有效期、限售期及解除限售安排

(一)股票期权的有效期、限售期及解除限售安排

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有效期为自股票期权本次授权之日起至激励对象获授的所有股票期权行权或注销完毕之日止,最长不超过84个月。

本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自等待期满后方可开始行权,可行权日必须为本激励计划有效期内的交易日,但下列期间内不得行权:

① 公司定期报告公告前30日内,因特殊原因推迟定期报告公告日期的,自原预约公告日前30日起算,至公告前1日;

② 公司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10日内;

③ 自可能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发生之日或者进入决策程序之日,至依法披露后2个交易日内;

④ 中国证监会及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期间。

本次授予的股票期权行权时间计划安排如下:

在上述约定期间因行权条件未成就的股票期权,不得行权或递延至下期行权,并由公司按本激励计划规定的原则注销激励对象相应股票期权。股票期权各行权期结束后,激励对象未行权的当期股票期权应当终止行权,公司将予以注销。

(二)限制性股票的有效期、限售期及解除限售安排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有效期为自限制性股票本次授予之日起至激励对象获授的所有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或回购注销完毕之日止,最长不超过84个月。

激励对象获授的全部限制性股票适用不同的限售期,均自授予完成日起计。授予日与本次解除限售日之间的间隔不得少于12个月。

激励对象根据本激励计划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在限售期内不得转让、用于担保或偿还债务。激励对象所获授的限制性股票,经登记结算公司登记过户后便享有其股票应有的权利,包括但不限于该等股票分红权、配股权、投票权等。限售期内激励对象因获授的限制性股票而取得的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发股票红利、配股股份、增发中向原股东配售的股份同时限售,不得在二级市场出售或以其他方式转让,不得用于担保或偿还债务,该等股份限售期的截止日期与限制性股票相同;激励对象因获授的限制性股票而取得的现金股利由公司代管,作为应付股利在解除限售时向激励对象支付。

公司进行现金分红时,激励对象就其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应取得的现金分红在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后由公司代为收取,待该部分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时返还激励对象;若该部分限制性股票未能解除限售,公司在按照本计划的规定回购该部分限制性股票时应扣除代为收取的该部分现金分红,并做相应会计处理。

本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安排如下表所示:

在上述约定期间内因未达到解除限售条件而不能申请解除限售的该期限制性股票,公司将按本激励计划规定的原则回购并注销激励对象相应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

在满足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条件后,公司将统一办理满足解除限售条件的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事宜。

三、限制性股票认购资金的验资情况

根据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普华永道中天验字(2019)第0577号《验资报告》,截至2019年9月25日止,公司已收到364名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缴纳的出资款共计人民币61,065,465.83元,增加资本公积人民币50,717,140.83元。本次变更后本公司的总股本为人民币19,854,831,899.00元。

四、权益登记情况

本次授予的1,034.8325万股限制性股票已于2019年10月28日在中登上海分公司完成登记,并取得其出具的《证券变更登记证明》。

同日,公司本次授予的47.3000万份股票期权在中证登上海分公司完成相关登记手续,具体情况如下:

1.期权名称:工业富联期权

2.期权代码(分五期行权):0000000360、0000000361、0000000362、0000000363、0000000364

3.股票期权本次授予登记完成日期:2019年10月28日

五、授予前后对公司控股股东的影响

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后,本公司的股份总数由19,844,483,574股增加至19,854,831,899股。公司控股股东China Galaxy Enterprises Limited(中坚企业有限公司)持有本公司的股份数量不变,其控制本公司表决权比例由授予登记完成前的 36.7513%变更为授予登记完成后的36.7322%。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不会导致本公司控股股东发生变化。

六、股权结构变动情况

本次激励计划授予完成后公司股本结构变动情况如下:

单位:股

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后,本公司股权分布仍具备上市条件。

七、本次募集资金使用计划

公司本次激励计划所筹集的资金将全部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八、本次授予后新增股份对最近一期财务报告的影响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1号一股份支付》和《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有关规定,公司需要选择适当的估值模型对股票期权和限制性股票的公允价值进行计算。公司选择Black-Scholes模型并相应选取适当的模型参数来计算股票期权的公允价值,选取授予日的公司股票收盘价作为限制性股票的公允价值。

公司将在等待期内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根据最新统计的可行权人数变动、业绩指标完成情况等后续信息,修正预计可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及预计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并按照股票期权及限制性股票授权日的公允价值,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和资本公积。

董事会已确定本次股票期权的授予日为2019年9月11日,假设本次授予的全部激励对象均符合本计划规定的行权条件且在各行权期内全部行权,则2019年至2024年本次授予的股票期权成本摊销情况见下表:

单位:万元

注:

1、上述结果并不代表最终的会计成本。实际会计成本与实际生效和失效的权益数量有关,同时提请股东注意可能产生的摊薄影响。

2、上述对公司经营成果的影响最终结果将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审计报告为准。

董事会已确定本次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日为2019年9月11日,假设本次授予的全部激励对象均符合本计划规定的授予条件和解除限售条件,则2019年至2024年本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成本摊销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注:

1、上述结果并不代表最终的会计成本。实际会计成本与实际生效和失效的权益数量有关,同时提请股东注意可能产生的摊薄影响。

2、上述对公司经营成果的影响最终结果将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审计报告为准。

特此公告。

富士康工业互联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十月三十日

● 报备文件

(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的《证券变更登记证明》

(二)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普华永道中天验字(2019)第0577号《验资报告》

富士康工业互联网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预留权益授予结果的公告

证券代码:601138 证券简称:工业富联 公告编号:临2019-053 号

富士康工业互联网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预留权益授予结果的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