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京城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一、重要提示
1.1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审议季度报告。
1.3 公司负责人王军、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姜驰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王艳东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1.4 本公司第三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二、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2.1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2.2截止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2.3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前十名优先股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3.1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
3.2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2019年1月16日,公司在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临2019-001)中披露了关于公司子公司北京天海工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天海”)转让持有山东天海高压容器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山东天海”)51%股权挂牌,并授权北京天海董事会以不低于国资委核准后的评估值为挂牌底价厘定挂牌价格等相关转让事宜的公告,同时披露了《关于挂牌出售子公司股权的公告》(公告编号:临 2019-003)。
2019 年 2 月 21 日,公司披露了《关于山东天海资产评估报告获北京市国资委核准的公告》(公告编号:临 2019-007)。2019 年 3 月 7 日,山东天海51%股权在北京产权交易所公开挂牌转让,转让底价为人民币 6140.92 万元。截止本次挂牌披露期满,仍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鉴于以上情况,北京天海拟变更挂牌条件,继续在北京产权交易所公开挂牌转让持有的山东天海51%股权。且依据国务院国资委32号令《企业国有资产交易监督管理办法》和京国资发【2017】10号《关于贯彻落实〈企业国有资产交易监督管理办法〉的意见》,该变更程序符合北京市国资委和北交所相关规定。
2019年7月22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北京天海挂牌转让持有山东天海51%股权挂牌条件,并授权北京天海董事会以不低于国资委核准后的评估值为挂牌底价的90%厘定挂牌价格等相关转让事宜的议案,并披露了关于变更转让山东天海高压容器有限公司51%股权挂牌条件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19-038)。
2019年7月24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五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北京天海与山东永安合力钢瓶股份有限公司签署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并披露了北京天海与山东永安合力钢瓶股份有限公司签署协议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19-042),山东永安合力钢瓶股份有限公司有意向受让山东天海股权,就其支付履约保函承诺报名事宜订立协议,详细内容请见公告内容。
2019年9月9日,公司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北京天海挂牌转让持有山东天海51%股权挂牌条件,并授权北京天海董事会以不低于国资委核准后的评估值的90%为挂牌底价厘定挂牌价格等相关转让事宜的议案。
2019年9月16日,北京天海完成山东天海51%股权在北京产权交易所变更挂牌转让条件申请事宜。北京天海变更转让山东天海51%股权挂牌条件项目自2019年9月17日开始进入正式挂牌披露阶段。
2019年10月25日,北京天海与永安合力就资产转让事宜签订了《产权交易合同》等文件,具体内容请详见《关于挂牌转让山东天海高压容器有限公司51%股权事项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临2019-056)。
截至目前各项工作有序开展,若有关挂牌出售子公司股权事项有任何重大进展,公司将严格按照沪港两地上市规则要求披露进展情况。
(2)2019年5月6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项目的相关议案,并于2019年7月15日召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本次非公开发行对象为控股股东北京京城机电控股有限公司,拟发行不超过8440万股股份,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4.62亿元,用于四型瓶智能化数控生产线建设项目、氢能产品研发项目及偿还京城机电和金融机构债务等事项。
目前该项目已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并于 2019 年 7 月 25日收到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申请受理单,详细内容请见《关于中国证监会受理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申请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19-044)。
公司于2019年9月9日收到中国证券中国证监会就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出具的《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一次反馈意见通知书》(191997号)(以下简称“《反馈意见通知书》”),按照《反馈意见通知书》的要求,公司会同相关中介机构对《反馈意见通知书》所列问题进行了认真研究和逐项答复,详细内容请见2019年9月26日披露的《关于北京京城机电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申请文件反馈意见的回复》。
公司将根据相关事项进展情况,严格做好信息保密工作,并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及时对该事项的进展情况进行公告。
3.3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4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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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代码:600860 股票简称:京城股份 编号:临2019-057
北京京城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十次
会议决议公告
公司董事会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2019年10月15日发出的会议通知,北京京城机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以下简称“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于2019年10月30日在京城机电大厦会议室召开。应出席会议的董事11名,实际出席会议的董事11名。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会议召开符合所有适用法律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本次会议由董事长王军先生主持,出席会议的董事逐项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公司2019年第三季度报告。
本议案的有效表决11票。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审议通过关于天津天海高压容器有限责任公司、宽城天海压力容器有限公司分别与天津钢管钢铁贸易有限公司签订《气瓶管购销框架合同》暨关联交易的议案,详细内容见关联交易公告(临2019-059号)。
本议案的有效表决11票。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审议通过关于控股股东北京京城机电控股有限责任公司向公司子公司北京天海工业有限公司提供贷款人民币2,500万元(贰仟伍佰万元整)的议案,详细内容见《关于控股股东为公司子公司北京天海工业有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公告》(临2019-060号)。
为支持公司发展,公司控股股东北京京城机电控股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京城机电”)向公司子公司北京天海工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天海”)提供贷款人民币2,500万元(贰仟伍佰万元整),期限一年,借款利率按照中国人民银行一年期同期贷款基准利率执行。上市公司对该项财务资助无相应抵押或担保。
京城机电为公司控股股东,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京城机电为公司的关联方,故本次事项构成关联交易。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业务指引》的规定,该财务资助事项无需向上交所申请,符合自行豁免条件,可按照豁免关联交易的方式进行审议和披露。
关联董事王军先生、金春玉女士、吴燕璋先生、夏中华先生、李春枝女士回避表决,本议案的有效表决6票。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4、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同意北京京城机电控股有限责任公司免于以要约方式增持公司A股股份的议案。
关联董事王军先生、金春玉女士、吴燕璋先生、夏中华先生、李春枝女士回避表决,本议案的有效表决6票。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5、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总法律顾问的议案。
本议案的有效表决11票。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以上议案中第2、4项议案将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北京京城机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10月30日
股票代码:600860 股票简称:京城股份 编号:临2019-058
北京京城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监事会第二十七次
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北京京城机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于2019年10月30日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由监事长苗俊宏先生主持,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3人。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监事会逐项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公司2019年第三季度报告
公司监事会根据中国证监会有关规定,对董事会编制的三季度报告进行了认真审核,与会全体监事一致认为:
(1)三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三季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三季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3)在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三季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4)监事会同意三季度报告按期履行信息披露。
本议案的有效表决3票。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审议通过关于天津天海高压容器有限责任公司、宽城天海压力容器有限公司分别与天津钢管钢铁贸易有限公司签订《气瓶管购销框架合同》暨关联交易的议案,详细内容见关联交易公告(临2019-059号)
本议案的有效表决3票。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审议通过关于控股股东北京京城机电控股有限责任公司向公司子公司北京天海工业有限公司提供贷款人民币2,500万元(贰仟伍佰万元整)的议案,详细内容见《关于控股股东为公司子公司北京天海工业有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公告》(临2019-060号)
为支持公司发展,公司控股股东北京京城机电控股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京城机电”)向公司子公司北京天海工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天海”)提供贷款人民币2,500万元(贰仟伍佰万元整),期限一年,借款利率按照中国人民银行一年期同期贷款基准利率执行。上市公司对该项财务资助无相应抵押或担保。
京城机电为公司控股股东,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京城机电为公司的关联方,故本次事项构成关联交易,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业务指引》的规定,该财务资助事项无需向上交所申请,符合自行豁免条件,可按照豁免关联交易的方式进行审议和披露。
本议案的有效表决3票。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4、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同意北京京城机电控股有限责任公司免于以要约方式增持公司A股股份的议案。
本议案的有效表决3票。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北京京城机电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9年10月30日
股票代码:600860 股票简称:京城股份 编号:临2019-059
北京京城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日常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关联交易概述
1、北京京城机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子公司北京天海工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海工业”)的子公司天津天海高压容器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天津天海”)从天津钢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全资附属公司天津钢管钢铁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天津钢管”)采购气瓶管,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公司子公司天海工业的子公司宽城天海压力容器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宽城天海”)从天津钢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全资附属公司天津钢管采购气瓶管,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 关联关系
公司直接及间接持有天海工业100%股权,天海工业持有天津天海45.52%股权,持有宽城天海61.1%,天津大无缝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津大无缝”)持有天津天海45%股权,而天津大无缝和天津钢管皆为天津钢管贸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全资附属公司,根据《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此交易构成了附属公司层面的关联交易。
● 关联人回避事宜
在审议和表决天津天海天津钢管采购气瓶管的协议时,无关联董事回避表决。
一、 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㈠ 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1、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了天津天海、宽城天海分别从天津钢管采购气瓶管的协议,应出席会议的董事11名,亲自出席会议的董事11名,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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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公司日常关联交易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获得了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独立董事亦在审议相关议案时发表了如下独立意见:
(1)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关于天津天海高压容器有限责任公司、宽城天海压力容器有限公司分别与天津钢管钢铁贸易有限公司签订《气瓶管购销框架合同》暨关联交易的议案,这是对公司信息披露和决策程序的规范。
(2)上述关联交易定价客观、公允、合理,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3)在审议和表决过程中,无关联董事需回避表决。该等关联交易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㈡ 前次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和执行情况
2017年天津天海、宽城天海分别与天津钢管签订了为期3年的《气瓶管购销框架合同》及《补充协议》,具体执行情况如下:
1、天津天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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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宽城天海
宽城天海于2017年与天津钢管签订《气瓶管购销框架合同》,在实际履行中,通过比价,其他供货商在价格、供货周期及付款方式等方面有较大优势,故宽城天海与天津钢管在2017年签订《气瓶管购销框架合同》至本公告日期并未发生任何交易。
近几年,随着国内环保政策日趋严格,钢厂为重要被限制企业,导致产能受限,钢材价格波动明显,且供货周期较长。惟公司与天津钢管为长期合作伙伴,有持续沟通能力,为了保障宽城天海原材料的供货稳定性,宽城天海决定与天津钢管签订2020年《气瓶管购销框架合同》。
㈢ 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和类别
按照两地上市规则的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分别对天津天海、宽城天海2020年至2022年关联交易进行了合理预计,具体情况如下表:
1、天津天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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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宽城天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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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1、公司名称:天津钢管钢铁贸易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注册地:天津市东丽区无瑕街道十号桥招商大厦A区2280-179
法人代表:王振功
注册资本:2000万元
成立日期:2009年7月20日
主要经营业务:钢管、金属制品、金属材料,钢坯,钢铁炉料,矿产品(煤炭除外)销售(国家有专项专营规定的,按规定执行,涉及行业许可的,凭许可证或批准文件经营)。
截至2019年9月30日,天津钢管总资产:102,296.96万元、净资产:6,647.53万元、主营业务收入:544,506.02万元、净利润:873.88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三、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1、产品的供应
(1)供应种类、供应价格
天津天海、宽城天海作为天津钢管最大的气瓶管直供用户,享有天津钢管最优惠的价格政策。同时天津钢管销售给天津天海、宽城天海的气瓶管价格要处于市场价格的较低水平。供应产品的交易价格以双方签字盖章的气瓶管购销正式合同为准。
(2)供应上限
2020年至2022年,天津天海向天津钢管采购气瓶管的金额上限为每年度3亿元人民币,宽城天海向天津钢管采购气瓶管的金额上限为2亿元人民币,超过上限的部分,双方应当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有同等效力。为明确起见,本条款约定的前述上限不作为天津天海、宽城天海就其采购数量所作的任何承诺或保证,如天津天海向天津钢管采购的气瓶管金额未达到3亿元人民币,宽城天海向天津钢管采购的气瓶管金额未达到2亿元人民币,天津天海、宽城天海不承担任何责任。
(3)供应数量
供应数量以双方签字盖章的气瓶管购销正式合同为准。
(4)供应货物的运输
天津钢管供应的货物由天津天海、宽城天海分别自提,运费、出库吊装及过磅费用由天津天海、宽城天海分别承担,出库吊装及过磅费用由天津钢管承租库房收取。
(5)供应产品质量
天津钢管向天津天海、宽城天海供应的产品应当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以及已签订的《TGGXS-ZZB043-14气瓶用无缝钢管(热轧)技术协议》。天津钢管向天津天海、宽城天海每次供应产品时应当提供所供产品的质量保证书。
天津天海、宽城天海自提货之日起30个工作日可就不符合双方约定的产品数量、规格型号、外观、质量标准等的产品提出异议,天津钢管应自收到天津天海、宽城天海前述通知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就前述问题产品进行补足、取回、调换,因此产生的费用及天津天海、宽城天海遭受的损失由天津钢管承担。在质保期内产品存在质量问题的,天津钢管应当按照天津天海、宽城天海要求补足、取回、更换货物,并且承担因此产生的费用及天津天海、宽城天海因此遭受的损失。
2、付款方式
天津天海:每月20日前,并且天津天海收到天津钢管开具的相应金额的增值税发票后,天津天海支付当月所提气瓶管50%货款,供应数量以双方签字或盖章的产品出库单为准。天津天海于当月最后一日前且收到天津钢管开具的相应金额的增值税发票后付清当月所提气瓶管的剩余货款。结算方式为现金或6个月以内的银行承兑汇票。如天津钢管未按时向天津天海提供前述发票,天津天海有权顺延付款时间,且不承担任何责任。
宽城天海:宽城天海与天津钢管签订合同后,宽城天海预付合同总价的50%排产,生产完毕后,3日内付讫余款后提货。结算方式为现金或6个月以内的银行承兑汇票。天津钢管在气瓶管发运后3日内,开具相应金额的增值税发票。
3、购销合同的签订
每月20日前,天津天海、宽城天海分别向天津钢管发送下月的气瓶管需求计划,天津钢管25日前分别向天津天海、宽城天海发送下月的气瓶管价格政策,每月30日前,根据气瓶管需求情况及价格水平,签订产品买卖合同。
四、关联交易的目的以及本次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情况
天津钢管为公司长期合作伙伴,产品供应有保证、质量有保障、且气瓶管价格在国内处于较低水平。同时天津钢管与天津天海、宽城天海距离较近,能节省运输费用,降低产品成本,提高产品的市场竞争力。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
3、经独立董事签字确认的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董事意见;
4、相关协议文本。
特此公告。
北京京城机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10月30日
股票代码:600860 股票简称:京城股份 编号:临2019-060
北京京城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为公司子公司
北京天海工业有限公司
提供财务资助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接受财务资助事项概述
(一)基本情况
公司控股股东北京京城机电控股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京城机电”)向公司子公司北京天海工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天海”)提供贷款人民币 2,500万元(贰仟伍佰万元整),贷款期限1年,贷款利率按照中国人民银行一年期同期贷款基准利率执行。上市公司对该项财务资助无相应抵押或担保。
(二)审议情况
2019年10月30日,第九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控股股东北京京城机电控股有限责任公司向公司子公司北京天海工业有限公司提供贷款人民币2,500万元(贰仟伍佰万元整)的议案。
2019年10月30日,第九届监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控股股东北京京城机电控股有限责任公司向公司子公司北京天海工业有限公司提供贷款人民币2,500万元(贰仟伍佰万元整)的议案。
上述事项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三)关联交易豁免情况
由于京城机电为公司控股股东,故上述事项构成关联交易。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业务指引》的规定,该财务资助事项无需向上交所申请,符合自行豁免条件,可按照豁免关联交易的方式进行审议和披露。
二、向公司提供财务资助主体基本情况:
1、提供财务资助主体:北京京城机电控股有限责任公司
2、法定代表人:任亚光
3、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
4、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中路59号楼18层
5、注册资本:204468.708296万元
6、成立日期: 1997年09月08日
7、注册号:911100006336862176
经营范围: 劳务派遣:授权范围内的国有资产经营管理;投资及投资管理;房地产开发、销售商品房;房屋租赁;物业管理;技术转让、技术培训、技术咨询、技术服务;销售机械电器设备(不含汽车);技术开发。(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
三、控投股东提供财务资助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京城机电为公司提供财务资助,以帮助公司进行资金周转。资助利率为中国人民银行一年期同期贷款基准利率,就该财务资助,公司不提供抵押或担保,该事项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其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备查文件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
《贷款合同》。
特此公告。
北京京城机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10月30日
证券代码:600860 证券简称:京城股份 公告编号:2019-061
北京京城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9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9年12月16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9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19年12月16日 9 点30 分
召开地点:北京市通州区漷县镇漷县南三街2号公司第1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19年12月16日
至2019年12月16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议案1和2;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议案1和2;相关董事会决议公告和监事会决议公告刊登于《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香港联合交易所披露易网站www.hkexnews.hk。
2、特别决议议案:2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和2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2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北京京城机电控股有限责任公司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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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拟出席2019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股东或委托代理人,应当于2019年11月26日前将出席会议的回执交回本公司,回执形式可采用来人、邮递或者传真。
持有本公司H股的股东请注意,本公司将于2019年11月15日至2019年12月16日(首尾两天包括在内),暂停办理H股股份过户登记手续,持有本公司H股股份之股东,如欲出席2019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须于2019年11月14日下午4:30前将过户文件连同有关之股票交回本公司在香港之H股股份过户登记处香港证券登记有限公司,地址为香港湾仔皇后大道东183号合和中心17楼1712-1716号铺。
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明文件、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和持股凭证;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委托书和持股凭证。
1、凡有权出席临时股东大会并有权表决的股东均可委任一位或多位人士(不论该人士是否股东)作为股东代理人,代理出席和表决。
2、委托超过一名股东代理人的股东,其股东代理人只能以投票方式行使表决权。
3、股东须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由委托人签署或由委托人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签署,如果该委托书由委托人授权签署,则授权其签署的授权书或其他授权文件须经过公证,经过公证的授权书或其他授权文件和投票代理委托书须在临时股东大会召开前24小时交回本公司之办公地址或本公司H股股份过户登记处香港证券登记有限公司,地址为香港湾仔皇后大道东183号合和中心17M楼,方为有效。
六、其他事项
1、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10-67365383/58761949
传真:010-87392058/58766735
联系人:京城股份董事会办公室
地址:中国北京市通州区漷县镇漷县南三街2号
邮编:101109
2、预期临时股东大会会期半天,与会股东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3、出席会议人员请于会议开始前半小时内至会议地点,并携带身份证明、股票账户卡、授权委托书等原件,以便验证入场。
特此公告。
北京京城机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10月30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第九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第九届监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北京京城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19年12月16日召开的贵公司2019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2019年第三季度报告
公司代码:600860 公司简称:京城股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