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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

10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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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华峰氨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申请破产清算的
公告

2019-10-31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202版)

证券代码:002064 证券简称:华峰氨纶 公告编号:2019-066

浙江华峰氨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申请破产清算的

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基本概述

浙江华峰氨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申请破产清算的议案》,为维护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同意对全资子公司辽宁华峰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辽宁华峰”)进行破产清算,具体内容登载于2019年10月31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二、申请原因

辽宁华峰自2016年3月停产至今,未能按时复产,且资不抵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无法继续经营。

三、对公司的影响

截止2019年9月30日,公司对辽宁华峰长期股权投资10000万元,已计提长期股权投资减值准备10000万元,债权51774.16万元,已计提减值准备45627.92万元。

待法院裁定辽宁华峰进入破产程序后,公司将不再将其承纳入合并报表范围,上述对辽宁华峰债权中无法收回的部分将在合并报表层面形成损失。

对公司的具体影响也需待破产清算方案明确后方能确定,公司将依据最终清算结果,依据会计准则的规定进行相应会计处理,最终以会计师审计结果为准,公司将根据后续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辽宁华峰破产事项对公司当期利润有一定负面影响,但有利于公司未来盈利能力的改善和提高。

四、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浙江华峰氨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10月30日

证券代码:002064 证券简称:华峰氨纶 公告编号:2019-067

浙江华峰氨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控股子公司项目向银行申请

借款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基本情况概述

为建设年产10万吨差别化氨纶扩建项目(以下简称“项目”),经浙江华峰氨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华峰重庆氨纶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重庆氨纶”)作为共同借款人拟向国家开发银行浙江省分行(以下简称“国开行”)申请总额130,000万元人民币的项目贷款,贷款期限8年,公司为该贷款承担连带还款责任,具体以实际签订的相关合同为准(目前合同尚未签署)。

二、共同借款人基本情况

华峰重庆氨纶有限公司成立于2013年8月15日

1、注册地点:重庆市涪陵区白涛化工园区华峰工业园

2、法定代表人:杨从登

3、注册资本:657,029,532.63元人民币

4、经营范围:氨纶产品的制造、销售、及技术开发;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依法须应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5、最近一年及一期经营状况:

重庆氨纶截至2018年12月31日,重庆氨纶资产总额 283,904.41万元,负债总额98,755.11万元,净资产185,149.30万元,营业收入230,024.80万元,利润总额387,87.32万元,净利润33,939.27万元。

重庆氨纶截至2019年9月30日,重庆氨纶资产总额 327,511.43万元,负债总额116,306.88万元,净资产211,204.55万元,营业收入181,217.34万元,利润总额30,653.24万元,净利润26,055.25万元。

6、与公司关联关系:重庆氨纶为本公司控股子公司。

重庆氨纶从设立至今未受过行政处罚、刑事处罚;无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仲裁。

三、贷款协议的主要内容

1、保证方式:连带还款

2、贷款金额合计: 130000万元人民币

3、贷款用途:用于年产10万吨差别化氨纶扩建项目建设

4、贷款期限:8年,起止日期以实际签订的相关合同为准。

5、贷款利率:5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利差

6、担保:

(1)由保证人华峰集团有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2)由保证人尤小平及其配偶提供连责任保证;

(3)由重庆氨纶以其依法拥有的可以抵押的位于涪陵区白涛新哨路1号的工业房地产及其国有出让土地使用权,以及贷款项目未来形成的房产提供抵押担保。

四、董事会意见

1、上述贷款系长期项目贷款事项,主要用于补充重庆氨纶的项目建设资金,是保障项目建设及生产经营正常运转的有效措施;

2、重庆氨纶是公司为实施做大做强主业战略而设立的子公司,公司持有其91.32%股权。通过项目可行性分析与论证,公司董事会认真研究项目可能面临的风险及不确定,认为项目投产后行业前景较好,公司偿债能力强,预期收益较好,风险可控,董事会同意为其承担连带还款责任。

3、公司及重庆氨纶与拟融资的金融机构不存在关联关系。

4、本次事项不提供反担保。

5、本次事项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并授权董事会办理相关手续。

五、独立董事意见

重庆氨纶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公司为其向银行申请贷款并承担连带还款责任,系为建设年产10万吨差别化氨纶扩建项目的需求,有利于其工程建设顺利进行,风险可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我们同意公司向银行申请贷款方案并承担连带还款责任。

六、累计对外担保情况

截止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累计对外担保总额为138,380万元(不含本次担保),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36.40%,已实际担保发生124,400万元,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32.73%。不存在逾期担保、涉及诉讼的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况。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意见

浙江华峰氨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10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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