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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

10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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融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9-10-31 来源:上海证券报

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尹宏伟、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邓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徐恩光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人民币元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财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货币资金期末余额较期初减少6688.34万元,比期初减少67.01%。变动原因:偿还债务及利息,购买理财产品及经营性现金净流出所致。

交易性金融资产期末余额为零,比上年度期末减少100%。变动原因:本期将交易性金融资产全部处置。

应收账款期末余额较期初减少5870.70万元,比期初减少44.11%。变动原因:本期公司处置子公司报表合并范围缩小,导致公司应收账款余额减少。

其他应收款期末余额较期初增加6552.03万元,变动原因:主要是公司处置子公司中远恒信、上海辰商导致应收股权转让款增加较多。

长期待摊费用期末余额较期初减少797.8万元,减少77.05%。变动原因:公司部分租赁办公场所提前解约不再租赁,相关装修支出一次性计入损益。

其他非流动资产期末余额为零,比期初减少100%。变动原因:上期支付的股权投资预付款本期转入长期股权投资科目。

应付职工薪酬期末余额较期初减少202万元,比期初减少34.63%。变动原因:本期公司处置子公司报表合并范围缩小,导致公司应付职工薪酬余额减少。

应交税费期末余额较期初减少1589.27万元,比期初减少81.89%。变动原因:本期支付税费以及子公司减少导致应交税费余额减少。

其他应付款余额较期初增加1444.54万元,比期初增加54.49%。变动原因:本期公司取得非金融机构借款。

递延所得税负债期末余额较期初减少118.17万元,比期初减少46.49%。变动原因:本期处置控股子公司上海辰商导致递延所得税负债余额减少。

资本公积期末余额较期初增加2183.53万元,比期初增加较多。变动原因:无偿取得子公司少数股东权益调整母公司资本公积。

其他综合收益期末较期初增加188.17万元。变动原因:本期根据持股比例确认联营企业抚顺银行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公允价值变动。

少数股东权益期末余额较期初减少6378.69万元。变动原因:本期处置子公司上海辰商、中远恒信以及孙公子融钰互动导致少数股东权益减少。

营业收入本期较上年同期减少18884.09万元,比上年同期减少66.03%。变动原因:受宏观经济影响,公司各板块营业收入较上年同期减少较多。

营业成本较上年同期减少12087.89万元,比上年同期减少76.66%。变动原因:受宏观经济影响,公司各板块营业收入较上年同期减少,相应的营业成本也随之减少较多。

税金及附加较上年同期减少469.88万元,比上年同期减少61.74%。变动原因:本期营业收入较上年同期减少较多,相应的税金及附加减少。

资产减值损失较上年同期减少349.56万元,比上年同期减少较多。变动原因:计提坏账准备较少。

资产处置收益较上年同期减少196.3万元,比上年同期减少89.83%。变动原因:本期公司处置资产较上年同期减少。

营业外支出较上年同期增加188.30万元,比上年同期增加较多。变动原因:本期发生固定资产报废的损失以及提前解除房租合同支付的违约金。

所得税费用较上年同期增加1237万元,比上年同期增加较多。变动原因:本期根据预期应纳税所得额可抵减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较上年同期减少较多。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同期减少5216.76万元,比上年同期减少较多。变动原因:受宏观经济影响,公司本期销售回款较上年同期减少较多;上年同期公司收到预付采购款的退回,而报告期内未发生。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同期增加10897.79万元。变动原因:本期公司投资支出减少较多。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少5250.86万元,比上年同期减少较多。变动原因:本期借入银行借款较上年同期减少,同时偿还部分借款和利息。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2018 年 7 月 11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与中核国财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签署战略合作协议的议案》,公司与对方完成《战略合作协议》的签署,详见公司于2018年7月12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的《关于与中核国财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签署战略合作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135)。2018年7月17日,相关媒体对中核国财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核国财”)的央企背景提出质疑后,公司于2018年7月18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了《关于相关媒体报道的说明公告》(公告编号2018-138),并在公告中充分提示了相关风险。在与中核国财签署战略合作协议至最终确认其不属于国资中核集团下属相关单位整个事件过程中,公司通过项目人员持续要求中核国财提供其股权结构及控制关系,同时聘请律师前往香港当地公司注册处查询中核国财股东相关信息。在公司确认中核国财并非为国资中核集团下属相关单位后及时终止与其合作,详见公司于2018年8月6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的《关于终止与中核国财签署的〈战略合作协议〉并终止与中核国财合作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147)。 2018 年 8 月 21 日,公司因中核国财虚构国有企业身份,给公司造成了极其重大不利影响,严重影响了公司的声誉。公司将中核国财作为被告,向北京市第四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了诉讼,并于2018年8月22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了《关于对中核国财提起诉讼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153)。2019年8月22日公司披露了《关于收到(2018)京 04 民初 410 号〈民事判决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56),根据北京市第四中级人民法院出具的《民事判决书》(2018)京 04 民初 410号,北京市第四中级人民法院认定中核国财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的行为构成欺诈,《中核国财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与融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之战略合作协议》应予撤销。

2018 年 12 月 23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受让北京万泰中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部分股权的议案》,同意公司与宜春市铭博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北京盛德弘业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刘俊杰(以下合称“转让方”)签署《北京万泰中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权转让协议》,并以自有资金人民币79,540,650 元受让转让方持有的北京万泰中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码 “831407”以下简称“万泰中联”)18,606,000 股股份。本次股权转让交易完成后,公司将持有万泰中联 20%股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18 年12月24 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受让北京万泰中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部分股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189)。2019年8月31日公司披露了《关于受让北京万泰中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部分股权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9-063),万泰中联本次股份转让事项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完成股份过户登记,并取得了《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共计持有万泰中联 20%股权(即 18,606,000 股股份),公司受让万泰中联 20%股权事宜已交割完成。

股份回购的实施进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采用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回购股份的实施进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三、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四、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人民币元

五、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六、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

七、委托理财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单项金额重大或安全性较低、流动性较差、不保本的高风险委托理财具体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委托理财出现预期无法收回本金或存在其他可能导致减值的情形

□ 适用 √ 不适用

八、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 适用 □ 不适用

证券代码:002622 证券简称:融钰集团 公告编号:2019-069

融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融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2019年10月30日上午10:00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已于2019年10月18日以电话、电子邮件等方式通知了各位董事,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6名,实际参加表决董事6名。此次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合法有效。与会董事认真审议并以记名投票方式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2019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6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表决结果:通过。

《2019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2019年10月31日公告;《2019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2019年10月31日公告。

二、备查文件

1、《融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融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十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002622 证券简称:融钰集团 公告编号:2019-070

融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融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于2019年10月18日以电子邮件的形式发出会议通知,会议于2019年10月30日上午11:00在公司会议室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参加表决监事3人,实际参加表决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左家华先生召集并主持,会议的内容以及召集、召开的方式、程序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与会监事经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2019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 票;

表决结果:通过。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融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019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2019年10月31日公告;《2019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2019年10月31日公告。

二、备查文件

1、《融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融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一九年十月三十日

2019年第三季度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