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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

10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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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同仁堂股份有限公司

2019-10-31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一、重要提示

1.1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审议季度报告。

1.3 公司负责人高振坤、总经理邸淑兵、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冯智梅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吕晓洁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1.4 本公司第三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二、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2.1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2.2截止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说明:

公司于报告期内接到持有5%以上股份股东安邦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邦人寿”)发来的通知函:

截至2019年8月22日,安邦人寿通过“安邦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一保守型投资组合”、“安邦人寿股份有限公司-积极型投资组合”账户购买本公司普通股股票累计达到205,579,283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14.99%。2019年8月23日,经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复同意,安邦人寿更名为大家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家人寿”),控股股东由安邦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变更为大家保险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实际控制人不变。

本次变更后,大家人寿持有本公司普通股股票205,579,283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14.99%,持股比例不变。

上述股东账户名称的变更尚需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相关手续。截至本报告批准日,公司尚未接到上述股东有关账户名称变更的通知。

2.3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前十名优先股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3.1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说明:

1.其他非流动资产期末余额较年初增长97.51%,主要是下属子公司预付土地出让金增加所致。

2.短期借款期末余额较年初下降42.87%,主要是下属子公司偿还短期借款所致。

3.应付票据期末余额较年初下降,主要是下属子公司应付票据到期支付所致。

4.预收款项期末余额较年初下降45.36%,主要是预收货款的商品本期已交付所致。

5.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期末余额较年初大幅增长,主要是下属子公司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增加所致。

6.长期借款期末余额较年初大幅增长,主要是下属子公司长期借款增加所致。

7.其他综合收益期末余额较年初增长87.12%,主要是外币报表折算差额增加所致。

8.财务费用本期发生额较上年同期大幅下降,主要是下属子公司利息收入增加所致。

9.其他收益本期发生额较上年同期下降34.23%,主要是本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本期计入的政府补助减少所致。

10.资产处置收益本期发生额较上年同期大幅增长,主要是下属子公司固定资产处置收益增加所致。

11.投资收益本期发生额较上年同期大幅增长,主要是下属子公司之联营企业超额亏损本期不再计入当期收益所致。

12.资产减值损失本期发生额较上年同期大幅增长,主要是下属子公司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增加所致。

13.营业外收入本期发生额较上年同期下降52.07%,主要是下属子公司上期取得拆迁补偿所致。

14.其他综合收益税后净额本期发生额较上年同期下降36.36%,主要是本期外币报表折算差额减少所致。

15.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同期增长23.47%,主要是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减少所致。

16.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同期增长,主要是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现金增加及购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下降所致。

17.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同期增长,主要是下属子公司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增加所致。

注:本企业因采用新金融工具准则,对应收票据、其他流动资产、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等科目重新分类调整为应收票据、交易性金融资产、应收款项融资、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3.2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3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4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00085 证券简称:同仁堂 公告编号:临2019-029

北京同仁堂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北京同仁堂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于2019年10月18日以电子邮件、传真及专人送达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通知,于10月29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董事12人,实到12人。公司全体监事及高管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董事长高振坤先生主持,经与会董事审议讨论,以举手表决方式通过了以下事项:

一、公司2019年第三季度报告

同意12票 反对0票 弃权0票

二、关于2019年中期现金分红的预案

根据控股股东中国北京同仁堂(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的建议,为庆祝同仁堂三百五十周年堂庆、切实回报全体投资者,公司2019年中期现金分红预案为:以2019年9月30日总股本1,371,470,262股为基数,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5.0元(含税),即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5元(含税)。

同意12票 反对0票 弃权0票

三、关于召开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同意12票 反对0票 弃权0票

上述第二项尚需公司2019年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特此公告。

北京同仁堂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零一九年十月三十一日

证券代码:600085 证券简称:同仁堂 公告编号:临2019-030

北京同仁堂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北京同仁堂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于2019年10月29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监事5人,实到5人,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所作决议合法有效。经全体监事审议讨论,以全票赞成通过了以下事项:

一、2019年第三季度报告

监事会认为:

1、公司2019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和其他有关法规、规定的要求。

2、公司2019年第三季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够真实地反映公司2019年1-9月份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

3、未发现参与第三季度报告编制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二、关于2019年中期现金分红的预案

上述第二项尚需公司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特此公告。

北京同仁堂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二零一九年十月三十一日

证券代码:600085 证券简称:同仁堂 公告编号:2019-031

北京同仁堂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9年第一次临时

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9年11月19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19年11月19日9点00分

召开地点:北京市大兴区中关村科技园区生物医药产业基地天贵大街33号北京同仁堂股份有限公司同仁堂制药厂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19年11月19日

至2019年11月19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涉及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第1项议案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有关决议公告刊登于2019年10月31日的《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述第2项议案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有关决议公告刊登于2019年8月27日的《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本次股东大会会议资料将不迟于2019年11月8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2、特别决议议案:2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时间:2019年11月13日 9:00一16:00。

(二)登记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崇外大街42号同仁堂大厦证券部

(三)登记手续:个人股东持股票账户卡、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受托出席者需持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人股票账户卡、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及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非自然人股东持单位证明、股票账户卡、法人授权委托 书和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异地股东可以以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六、其他事项

(一)联系方式:

联 系 人:贾泽涛 李泉琳

联系电话:010一67179780 传 真:010一67152230

(二)本次会议会期预计半天,出席人员交通自理,公司提供会议当日午餐简餐。

特此公告。

北京同仁堂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10月31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北京同仁堂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19年11月19日召开的贵公司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2019年第三季度报告

公司代码:600085 公司简称:同仁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