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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

10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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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荣晟环保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9-10-31 来源:上海证券报

2019年第三季度报告

一、重要提示

1.1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审议季度报告。

1.3 公司负责人冯荣华、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陈雄伟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沈卫英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1.4 本公司第三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二、公司基本情况

2.1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2截止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2.3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前十名优先股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3.1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1、资产负债表项目

2、利润表项目

3、现金流量表项目

3.2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9]259号文核准,公司于2019年7月23日公开发行了330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100元,发行总额33,000万元。发行方式采用向股权登记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发行人原股东优先配售,原股东优先配售后余额部分(含原股东放弃优先配售部分)通过上交所交易系统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发行,认购不足3.30亿元的部分由华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包销。

公司已于2019年7月19日披露了《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于2019年8月9日披露了《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上市公告书》(公告编号:2019-056)。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及公司其他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公告。

经上海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决定书[2019]171号文同意,公司3.30亿元可转换公司债券于2019年8月13日起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债券简称“荣晟转债”,债券代码“113541”。

3.3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4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名称 浙江荣晟环保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冯荣华

日期 2019年10月30日

证券代码:603165 证券简称:荣晟环保 公告编号:2019-070

债券代码:113541 债券简称:荣晟转债

浙江荣晟环保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参加浙江辖区上市公司投资者网上集体接待日活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为进一步加强与投资者的沟通交流,浙江荣晟环保纸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将参加由浙江证监局指导、浙江上市公司协会与深圳市全景网络有限公司共同举办的“沟通促发展 理性共成长”辖区上市公司投资者网上集体接待日主题活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本次投资者网上集体接待日活动将通过深圳市全景网络有限公司提供的网上平台举行,投资者可以登录“全景·路演天下”网站(http://rs.p5w.net)参与公司本次投资者网上接待日活动。网上互动交流时间为2019年11月5日(星期二)下午15:30-17:00。届时公司董事兼财务总监陈雄伟先生、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胡荣霞女士将采用网络远程方式就公司治理、发展战略、经营状况、可持续发展等投资者关注的问题进行沟通与交流。

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

特此公告。

浙江荣晟环保纸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10月31日

公司代码:603165 公司简称:荣晟环保

四川宏达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第三季度报告

一、重要提示

1.1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审议季度报告。

1.3 公司负责人黄建军、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帅巍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帅巍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1.4 本公司第三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二、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2.1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2截止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2.3 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前十名优先股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3.1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资产负债表项目

利润表项目

现金流量表项目

3.2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一)公司2018年年度财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非标准审计报告”具体情况

审计机构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18年度财务报表进行了审计,并出具了带有“持续经营重大不确定性段落”的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审计报告中持续经营重大不确定性段落的内容为:

“如《审计报告》(天健审〔2019〕3-240号)中“三、与持续经营相关的重大不确定性”所述:我们提醒财务报表使用者关注,如财务报表附注二(二)及十二(二)所述,宏达股份公司涉及的原子公司云南金鼎锌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云南金鼎公司)股权纠纷案,最高人民法院判决宏达股份公司持有云南金鼎公司60%股权无效,扣除已经支付的增资款49,634.22 万元后,向云南金鼎公司返还2003年至2012年获得的利润107,410.22万元,该事项表明存在可能导致对宏达股份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的重大不确定性。该事项不影响已发表的审计意见。”

公司董事会对带有“持续经营重大不确定性段落”的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发表了专项说明,内容详见公司于2019年4月27日在上交所网站披露的《宏达股份董事会关于对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2018年度带有“持续经营重大不确定性段落”的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的专项说明》。

(二)该事项进展情况

目前该案处于执行阶段,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终审判决结果,云南金鼎锌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鼎锌业”)60%股权已办理至四原告名下;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已扣划公司银行存款合计223,249,255.72元;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将对公司位于成都市的部分房产(处于司法冻结状态)进行司法拍卖,目前法院已启动对上述房产的资产评估和拍卖程序。公司持有的上述房产及四川信托22.1605%股权仍处于被冻结状态。

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19年1月29日、2月12日、5月14日、5月30日、6月29日和7月10日在指定媒体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宏达股份关于收到法院执行裁定书的公告》(临2019-005)、《宏达股份关于收到法院执行裁定书的公告》(临2019-007)、《宏达股份关于公司部分资金被冻结的公告》(临2019-021)、《宏达股份关于公司工会专用账户资金解除冻结的公告》(临2019-024)、《宏达股份关于收到法院执行裁定书的公告》(临2019-025) 和《宏达股份关于公司冻结资金被扣划的公告》(临2019-026)。

截至2019年9月30日,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终审判决结果,公司需向金鼎锌业返还利润款本金850,852,899.68元;公司根据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执行通知书计算,2019年1-9月公司应付返还利润款延迟履行金39,662,111.47元。

目前,公司董事会及管理层正积极与相关方沟通和协调,争取和保障公司的持续经营与合法履行法院判决。公司当前生产经营基本正常,相关银行账户能够正常使用,流动资金能够满足日常经营的基本需要。若法院对该案执行采取进一步措施,可能会对公司持续经营产生不利影响。公司将密切关注该案进展,根据该案的执行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3.3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4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名称 四川宏达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黄建军

日期 2019年10月29日

证券代码:600331 证券简称:宏达股份 公告编号:临2019-039

四川宏达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第三季度有色金属产品产销数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四川宏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第二十八号一一有色金属》等相关要求,现将2019年第三季度有色金属产品产销数据披露如下:

一、2019年第三季度有色金属产品产量情况

单位:吨

二、2019年第三季度有色金属产品销量情况

单位:吨

三、其他说明

以上生产数据来自公司内部统计,为投资者及时了解公司生产经营概况之用,该等数据未经审计,也未对公司未来经营情况作出任何预测或保证,敬请投资者审慎使用。

特此公告。

四川宏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10月31日

公司代码:600331 公司简称:宏达股份

华联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第三季度报告

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丁跃先生、总经理李云女士及副总经理兼财务负责人苏秦先生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人民币元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财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股份回购的实施进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采用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回购股份的实施进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三、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四、证券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五、委托理财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单项金额重大或安全性较低、流动性较差、不保本的高风险委托理财具体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委托理财出现预期无法收回本金或存在其他可能导致减值的情形

□ 适用 √ 不适用

六、衍生品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衍生品投资。

七、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八、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九、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

华联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二○一九年十月三十一日

证券代码:000036 证券简称:华联控股 公告编号:2019-0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