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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

11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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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东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诉讼事项进展的公告

2019-11-01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164 证券简称:宁波东力 公告编号:2019-059

宁波东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诉讼事项进展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宁波东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宁波东力”)于2018年11月20日披露了《关于涉及诉讼、仲裁事项的公告》,其中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对深圳市年富供应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年富供应链”)、深圳富裕控股有限公司、李文国及公司的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向深圳市罗湖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近日,公司收到深圳市罗湖区人民法院对该案件的《民事判决书》,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诉讼的基本情况

原告: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

被告一:深圳市年富供应链有限公司

被告二:深圳富裕控股有限公司

被告三:深圳市年富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被告四:李文国

被告五:宁波东力股份有限公司

案件概述:年富供应链法定代表人李文国涉嫌合同诈骗罪被批准逮捕,且年富供应链账户被冻结,原告与被告签订的《综合授信合同》执行困难。

详见《关于涉及诉讼、仲裁事项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60)。

二、本次诉讼的进展情况

深圳市罗湖区人民法院对该案件作出一审判决,主要内容如下:

(一)解除原告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与被告深圳市年富供应链有限公司签订的(2017)深银综授额字第000212号《授信额度合同》,(2018)深银综授额字第000052号《授信额度合同》。

(二)被告深圳市年富供应链有限公司应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清偿原告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贷款本金人民币16968758.75元及人民币1445192.19元。

(三)被告深圳富裕控股有限公司、被告深圳市年富实业发展有限公司、被告李文国、被告宁波东力股份有限公司对被告深圳市年富供应链有限公司的上述债务承担连带责任;被告深圳富裕控股有限公司、被告深圳市年富实业发展有限公司、被告李文国、被告宁波东力股份有限公司代偿后,有权向被告深圳市年富供应链有限公司追偿。

(四)被告深圳富裕控股有限公司、被告深圳市年富实业发展有限公司,被告李文国、被告宁波东力股份有限公司应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向原告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清偿法院受理被告深圳市年富供应链有限公司破产申请后的贷款利息(该利息以人民币16968758.75元为基数,按每日万分之五自2018年12月20日计至清偿之日;前述计息基数可根据本判决第二项所列之债务的清偿情况相应调整)。

(五)驳回原告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的其他诉讼请求。

三、其他尚未披露的诉讼事项

截至本公告日,除已披露的诉讼、仲裁案件外,公司及子公司无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四、本次公告的诉讼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可能影响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对于或有事项确认的相关规定,截至2018年末,公司对年富供应链139,562.49万元银行融资担保,已计提预计负债33,100万元。详见公司2018年年度报告。

公司对上述判决结果存在异议,已决定对上述案件提起上诉,且本案原告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诉深圳市年富供应链有限公司、深圳富裕控股有限公司、李文国及公司的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案件,因被告单位深圳年富市供应链有限公司及其法定代表人李文国等人涉嫌合同诈骗罪,目前该案已移交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审理;骗取贷款案尚处于宁波市公安局侦查过程中。故暂时无法判断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具体影响金额。

公司将密切关注并积极应对,依法按照规定及时披露案件的进展情况,切实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利益,同时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1、(2018)粤0303民初15372号民事判决书

特此公告。

宁波东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0一九年十月三十一日

证券代码:002164 证券简称:宁波东力 公告编号:2019-060

宁波东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解除质押

及再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内容提示:

宁波东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控股股东东力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力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本次解除质押和再质押公司股份后累计数量不变,合计质押股份数量为19,800万股(含本次),占其所持公司股份数量比例为87.18%,请投资者注意相关风险。

一、股东股份解除质押及再质押的基本情况

公司近日接到控股股东东力集团通知,获悉其所持有本公司的部分股份办理了解除质押及再质押,具体事项如下:

(一)本次解除质押基本情况

(二)股东股份质押基本情况

1、本次质押基本情况

(三)股份累计质押情况

截至公告披露日,上述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所持质押股份情况如下:

(四)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股份质押情况

1、控股股东本次股份解除质押及再质押与公司生产经营相关需求无关。

2、控股股东及一致行动人未来半年内到期的质押股份累计数量 4,000万股,占其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17.61%,占公司总股本的5.72%,对应融资余额为12,130万元;未来一年内到期的质押股份累计数量11,800万股,占其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51.95%,占公司总股本的16.87%,对应融资余额为41,510万元。 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具备相应的资金偿还能力,还款资金来源为其自有资金。

3、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不存在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违规担保等侵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形。

4、本次股份质押事项对上市公司生产经营、公司治理、业绩补偿义务履行等不产生实质性影响。

5、控股股东及一致行动人信息

控股股东名称:东力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浙江宁波市鄞州区环城南路东段999号

法定代表人:宋济隆

注册资本:壹亿元整

经营范围:实业投资;家用电器、电子元件的制造、加工,专用设备制造(另设分支机构经营);机械设备、五金交电、电子产品的批发,电子产品的零售;机械设备租赁,家用电器修理;普通货物仓储;实业投资咨询服务,自有房屋租赁;物业管理服务;停车场管理。

主营业务情况:对外投资和自有房屋出租收入。

控股股东一致行动人:宋济隆、许丽萍夫妇

姓名:宋济隆

性别:男

住所:浙江省宁波市江东区中兴路187弄4号902室

最近三年的职业和职务:宁波东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东力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宁波东力重型机床有限公司、宁波东力新能源装备有限公司、宁波东力置业有限公司、宁波东力物资有限公司、宁波高新区东力工程技术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宁波江北佳和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

姓名:许丽萍

性别:女

住所:浙江省宁波市江东区中兴路187弄4号902室

最近三年的职业和职务:东力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宁波东力进出口有限公司总经理。

控制的核心企业或资产的主营业务情况:传动设备、铸件、成套设备、门控系统、物业等。

东力集团最近一年及一期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未来半年内东力集团需偿付的债务金额为19,630万元,一年内东力集团需偿付的债务金额为85,180万元,最近一年不存在大额债务逾期或违约记录,不存在主体和债项信用等级下调的情形,不存在因债务问题涉及的重大诉讼或仲裁情况(宁波东力的重大诉讼或仲裁情况详见公司相关公告),不存在偿债风险。

6、本次股份质押融资资金用于东力集团的生产经营,还款资金来源为其自有资金。

7、质押股份出于控股股东及一致行动人生产经营的需要,目前不存在平仓风险。如后续出现平仓或被强制平仓的风险,将会采取包括但不限于补充质押、提前还款等措施应对风险,公司将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8、东力集团与上市公司无资金往来、关联交易、担保等重大利益往来,不存在侵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形。

二、备查文件

1、解除证券质押登记通知。

2、证券质押登记证明。

特此公告。

宁波东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0一九年十月三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