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交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非公开发行限售股上市流通公告
证券代码:600676 证券简称:交运股份 公告编号:临2019-018
上海交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非公开发行限售股上市流通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数量为66,447,609股
● 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日期为2019年11月11日
一、本次限售股上市类型
(一)本次限售股上市类型为非公开发行限售股
(二)本次非公开发行限售股核准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上海交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6]1502号)的许可,核准上海交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非公开发行不超过340,000,000股新股人民币普通股股票。公司向上海交运(集团)公司、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平安大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兴证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共六位认购对象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166,119,020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8.58元/股。
(三)本次非公开发行限售股股份登记情况
2016年11月10日,公司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完成了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的股份登记托管手续。2016年11月12日,公司在《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了《上海交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结果暨股本变动公告》(公告编号:临2016-039)。
(四)本次非公开发行限售股锁定期安排
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由862,373,924股变动为1,028,492,944股,新增股份166,119,020股全部为有限售条件流通股。发行对象认购数量及锁定期见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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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公司控股股东上海交运(集团)公司认购的本次非公开发行的 A 股股票自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不得转让,可上市流通时间为2019年11月11日(预计)(非交易日顺延)。上述其余投资者认购的本次非公开发行的 A 股股票自上市之日起 12 个月内不得转让,可上市流通时间为2017年11月10日。
(五)本次非公开发行限售股变动情况
2017年11月10日,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平安大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及兴证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等五位认购对象共37户证券账户持有的99,671,411 股有限售条件流通股限售期届满全部解禁上市流通。公司有限售条件流通股由166,119,020股变动为66,447,609股、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由862,373,924股变动为962,045,335股,总股本保持不变。2017年11月3日,公司在《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了《上海交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限售股上市流通公告》(公告编号:临2017-032)。
二、本次限售股形成后至今公司股本数量变化情况
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份限售股形成后,公司至今总股本数量无变化。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数量为66,447,609股,全部由上海交运(集团)公司持有,占公司总股本的6.46%。
三、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有关承诺
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的非公开发行认购对象上海交运(集团)公司承诺:认购的本次非公开发行的 A 股股票自上市之日起36 个月内不得转让。
截至本公告日,本次解除限售的股东上海交运(集团)公司已严格履行了承诺,不存在相关承诺未履行影响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情况。
四、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公司对其也不存在违规担保。
五、中介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公司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公司本次限售股份解除限售数量、上市流通时间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有关规则的要求;公司本次解禁限售的股份持有人严格履行了非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时做出的承诺。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之日,公司与本次限售股份相关的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保荐机构对交运股份本次限售股份解除限售、上市流通的相关事项无异议。
六、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情况
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数量为66,447,609股;
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日期为2019年11月11日;
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明细清单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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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股本变动结构表
本次解除限售股后,公司的股本结构如下:
单位: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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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上网公告附件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上海交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上海交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11月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