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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州兰石重型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控股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公告

2019-11-02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3169 证券简称:兰石重装 公告编号:临2019-057

兰州兰石重型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控股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控股股东持股的基本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兰州兰石重型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兰石重装”或“公司”)控股股东兰州兰石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兰石集团”)持有兰石重装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份701,439,704股,占公司总股本的66.71%,上述股份来源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取得的股份、发行上市后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式、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及行政划转取得的股份。

● 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兰石集团因业务发展需要,计划自本次减持计划公告日起15个交易日之后的6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减持的方式对所持兰石重装股份进行减持,减持比例不超过兰石重装总股本的2%,减持股份不超过21,030,050股,其中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的,在任意连续90日内,减持股份数量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的,在任意连续90日内,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2%。减持价格按市场价格确定。若在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发生派发红利、转增股本等股本除权、除息事项的,将根据股本变动对减持数量进行相应调整。

公司于2019年11月1日收到控股股东兰石集团发来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的告知函》,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减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注:其他方式获得是指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所得。

上述减持主体无一致行动人。

控股股东上市以来未减持股份。

二、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一)相关股东是否有其他安排 □是 √否

(二)股东此前对持股比例、持股数量、持股期限、减持方式、减持数量、减持价格等是否作出承诺 √是 □否

兰石集团此前披露的相关承诺包括:

1、首发限售相关承诺:自兰石重装股票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本次发行前已持有的兰石重装股份,也不由兰石重装回购该部分股份。

2、减持相关承诺:兰石集团所持兰石重装股票锁定期满之日起两年内,每年减持股份不超过兰石重装总股本的10%。减持价格不低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价格。期间如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将按照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除权除息价格调整。

3、其他承诺:保护广大投资者合法权益,营造国资国企改革发展的良好市场环境,我们全体省属企业承诺采取以下措施共同维护资本市场稳定:一是主动承担社会责任,做负责任的股东。在市场异常波动时期,不减持所控股上市公司股票。二是加大对股价严重偏离其价值的省属控股上市公司股票的增持力度,努力保持上市公司股价稳定。三是继续采取资产重组、培育注资等方式,着力提高上市公司质量,支持所控股上市公司加快转型升级和结构调整力度,建立健全投资者回报长效机制,不断提高投资者回报水平。

截止本公告披露之日,控股股东兰石集团一直严格遵守了上述各项承诺,本次减持计划未违反此前已披露的承诺。

本次拟减持事项与此前已披露的承诺是否一致 √是 □否

(三)本所要求的其他事项

三、相关风险提示

(一)减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如计划实施的前提条件、限制性条件以及相关条件成就或消除的具体情形等

本次减持计划存在减持时间、数量、价格的不确定性,兰石集团将根据市场情况、股价波动情况等情形决定是否具体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

(二)减持计划实施是否可能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风险 □是 √否

本次减持计划不会导致兰石重装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兰石重装治理结构、股权结构及未来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三)其他风险提示

在本次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兰石集团将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兰州兰石重型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11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