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

11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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航天长征化学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决议公告

2019-11-05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3698 证券简称:航天工程 公告编号:2019-035

航天长征化学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19年11月4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北京市亦庄经济技术开发区经海四路141号公司二楼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唐国宏先生主持,采取现场和网络投票相结

合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方式均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9人,出席6人,何国胜董事、张彦军董事、谢鲁江董事因工作原因未能出席会议;

2、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2人,王晓美监事因工作原因未能出席会议;

3、公司董事会秘书徐京辉女士出席会议,其他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补选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监事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二)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本次议案均为普通决议议案,均已获得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2 以上通过。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观韬中茂律师事务所

律师:刘梅琳 周行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经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航天长征化学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11月5日

证券代码:603698 证券简称:航天工程 公告编号:2019-036

航天长征化学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航天长征化学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会议通知于2019年11月4日公司2019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结束后现场发出,并于2019年11月4日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本次会议参与表决人数及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三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同意选举林松先生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主席,任期自本次监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三届监事会届满为止。林松先生简历见公司公告(2019-033)。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航天长征化学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一九年十一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