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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

11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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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三花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第一个解除限售期
解除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

2019-11-05 来源:上海证券报

股票代码:002050 股票简称:三花智控 公告编号:2019-051

浙江三花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第一个解除限售期

解除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共计720 人,本次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数量为 391.95万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 0.1417%;

2、本次解除限售股份可上市流通的日期:2019 年11 月 6 日。

浙江三花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9 年 10 月24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董事会认为关于《浙江三花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满足,董事会将根据 2018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相关授权,办理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事宜。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概述

1、2018年8月9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浙江三花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浙江三花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股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和《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18年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2、2018年8月9日,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浙江三花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浙江三花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股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和《关于核实〈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等相关议案。监事会对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人员名单进行了核查,发表了核查意见。

3、2018年8月21日,公司公告披露了《监事会关于2018年股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

4、2018年9月7日,公司召开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浙江三花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浙江三花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股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和《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18年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5、2018年9月18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临时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九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和《关于向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独立董事对上述调整和授予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6、2019 年 10 月 24 日,公司分别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临时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五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及回购数量的议案》、《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及《关于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发表了核查意见,律师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二、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说明

1、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限期届满

根据《浙江三花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相关规定,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为自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 12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予完成登记之日起 24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比例占获授限制性股票数量的30%。公司限制性股票的上市日为 2019 年 11 月 6 日,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限期将于2019年11月5日届满。

2、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说明

公司授予激励对象的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符合《浙江三花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规定的各项解除限售条件。

注:对于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考核指标,需扣除公司2017年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及本计划公告以后发行证券募集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的影响。即,在计算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时,税后净利润中扣减闲置募集资金的税后收益(包括但不限于存款利息收入与理财收益),加权平均净资产中扣减闲置募集资金按月计算的加权平均数。

综上所述,董事会认为公司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经成就,除已按照规定程序审议回购注销其持有的股权激励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外,公司现有获授限制性股票的 720 名激励对象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为391.95 万股。本次实施的股权激励计划相关内容与已披露的激励计划不存在差异。根据公司 2018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同意公司按照相关规定办理本次解除限售事宜。

三、本次解除限售限制性股票的上市流通安排

1、本次解除限售股份上市流通日期为 2019 年 11月 6 日;

2、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数量为 391.95 万股,占公司目前股本总额的

0.1417%;

3、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股东人数为 720 人;

4、本次解除限售股份具体情况如下:

四、本次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并上市流通后股本结构的变化

注:激励对象王大勇、倪晓明、陈雨忠、胡凯程和俞蓥奎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职期间每年其所持公司股份总数的25%为实际可上市流通股份,剩余75%股份将继续锁定,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所持的本次解除限售股票继续受此规定的约束,同时其买卖股份应遵守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买卖公司股票的相关规定。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临时会议决议;

2、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五次临时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对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申请表;

5、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关于浙江三花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调整回购价格、回购数量并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浙江三花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9年11月5日

股票代码:002050 股票简称:三花智控 公告编号:2019-052

浙江三花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份回购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三花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11月21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临时会议和2018年12月7日召开的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部分社会公众股份预案的议案》。2018年12月22日,公司披露了《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18-070)。具体关于回购的内容详见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和 《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披露的相关公告。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公司在回购期间应当在每个月的前3个交易日内公告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回购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截至2019年10月31日,公司通过股份回购专用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股份17,170,03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6208%,最高成交价为16.63元/股,最低成交价为9.92元/股,成交总金额为237,894,204.78 元(不含交易费用)。

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数量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符合《深圳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和公司本次实施

回购股份的既定方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关于敏感

期、回购数量和节奏、交易委托时段的要求具体如下:

1、公司不得在下列期间回购股份:公司定期报告、业绩预告或者业绩快报

公告前十个交易日内;自可能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

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后两个交易日内;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情

形。

2、自公司实施回购股份计划之日起,公司每五个交易日最大回购股份数量

3,714,681股(2019 年1月21日至 2019 年1月22日),未达到公司首次回购股份事实发生之日(2018 年12月27日)前五个交易日公司股份成交量之和3,428.63万股的25%。

3、公司不得在以下交易时间进行回购股份的委托:开盘集合竞价;收盘前

半小时内;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公司回购股份的价格不得为股票当日交易涨

幅限制的价格。

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及资金安排情况继续实施回购计划。回购期间,公

司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

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三花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9年1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