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

11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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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椰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8年年度报告中环境保护相关内容的补充公告

2019-11-05 来源:上海证券报

股票简称:ST椰岛 股票代码:600238 公告编号:2019-077号

海南椰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8年年度报告中环境保护相关内容的补充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海南椰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4月23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披露了《公司2018 年年度报告》。现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号一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等相关文件要求,对原《公司2018年年度报告》中 “第五节、重要事项之十七、积极履行社会责任的工作情况之(三)、环境信息情况”相关内容予以补充如下:

(三)环境信息情况

1.属于环境保护部门公布的重点排污单位的公司及其重要子公司的环保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1)排污信息

√适用□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国家环保法律、法规要求进行生产经营,不存在环保方面的违法、违规行为。

排污信息

公司下属子公司海南椰岛酒业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椰岛酒业”)主营业务为保健酒、白酒的生产、加工与销售,其生产生活废水经该公司污水处理站预处理后间歇式排放进入城市下水道,由当地污水处理厂统一处理后达标排放;燃气锅炉废气经检测后均达标排放。

主要污染物排放信息见下表:

①废水排放信息

②废气排放信息

③噪声排放信息

④固体(危险)废物排放信息

(2)防治污染设施的建设和运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及其他环境保护行政许可情况

√适用□不适用

(4)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适用 □不适用

椰岛酒业制定了《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根据环境污染事故危害程度、影响范围、公司内部控制事态的能力以及需要调动的应急资源,明确了事件发生后的预警级别和预警措施,该应急预案已于2017年7月完成备案(备案编号460105-2017-039-H)。

(5)环境自行监测方案

√适用□不适用

目前,公司已根据《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总则》(HJ819-2017)、《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火力发电及锅炉》(HJ819-2017)、《发酵酒精和白酒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27631-2011)文件精神和环保部门的要求,编制了自行监测方案,并委托有资质的第三方监测单位对废水、废气、噪音等污染物进行监测,监测结果全部达标。同时公司污水处理站除在线监控设备外,还对污水处理系统各区域每天至少一次COD指标进行内部监测,更及时有效的掌控污水排放达标。

(6)其他应当公开的环境信息

□适用 √不适用

2.重点排污单位之外的公司的环保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重点排污单位之外的公司未披露环境信息的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报告期内披露环境信息内容的后续进展或变化情况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除上述补充内容外,原公告其他内容不变。

特此公告。

海南椰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1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