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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艺家具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浙江证监局警示函的公告

2019-11-06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3600 股票简称:永艺股份 公告编号:2019-118

永艺家具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浙江证监局警示函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永艺家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浙江监管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关于对永艺家具股份有限公司、张加勇、吕成、顾钦杭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以下简称“警示函”)(〔2019〕121号),现将内容公告如下:

“永艺家具股份有限公司、张加勇、吕成、顾钦杭:

经查,2019年5月21日,永艺家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永艺股份或公司)收到单笔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13,494,110.57元,占2018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为12.97%,达到临时公告的披露标准,但直至2019年7月10日,公司才披露相关公告。

上述行为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二条、第三十条的规定,时任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张加勇、财务总监吕成和董事会秘书顾钦杭对上述违规事项应承担主要责任。按照《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五十八条、第五十九条的规定,我局决定对你公司及张加勇、吕成、顾钦杭分别予以警示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你公司应充分吸取教训,加强相关法律法规学习,提高规范运作意识,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履行勤勉尽责义务,促使公司规范运作,并保证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你公司应当在2019年11月15日前向我局提交书面整改报告,杜绝今后再次发生此类违规行为。

如果对本监督管理措施不服的,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也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个月内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复议与诉讼期间,上述行政监管措施不停止执行。”

公司及相关人员高度重视上述《警示函》中提出的问题,将按照要求采取有效措施进行整改。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将以本次整改为契机,进一步加强对证券法律法规的学习,强化规范运作意识,加强内部管理,切实提高公司规范运作水平。

特此公告。

永艺家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1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