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化纤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聘用2019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股票简称:南京化纤 股票代码: 600889 编号:临2019-040
南京化纤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聘用2019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南京化纤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用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9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聘请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公司原审计机构江苏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自2012年度至2018年度已连续7年为本公司提供财务、内控审计服务,历年来均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该所在执业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客观、公正、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从专业角度维护了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根据国资监管的相关规定,综合考虑其审计年限以及本公司业务管理的变化等情况,公司决定2019 年度不再续聘其为公司的审计机构,江苏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已知悉该事项并确认无异议。公司董事会对江苏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多年来为公司提供的专业服务表示衷心感谢。
为保证公司的审计独立性、客观性及公允性,同时为了适应公司未来的发展需要,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拟聘用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9年度财务、内控审计机构,拟支付其审计费用55万元人民币,聘用期为1年。
本议案尚需经过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企业名称: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085923425568
公司类型:特殊普通合伙
主要经营场所:北京市海淀区车公庄西路19号68号楼A-1 和A-5 区域
执行事务合伙人:邱靖之
成立日期:2012年3月5日
经营范围:审查企业会计报表、出具审计报告;验证企业资本,出具验资报告;办理企业合并、分立、清算事宜中的审计业务,出具有关报告;基本建设年度财务决算审计;代理记账;会计咨询、税务咨询、管理咨询、会计培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业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应用软件服务;软件开发;计算机系统服务;软件咨询;产品设计;基础软件服务;数据处理(数据处理中的银行卡中心、PUE值在1.4以上的云计算数据中心除外);企业管理咨询;销售计算机、软件及辅助设备。(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
资质: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证书编号:11010150)和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许可证(证书序号:000406)。
公司认为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从业资格,能够为公司提供专业服务。
三、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1、公司董事会提前跟原审计机构就更换会计师事务所事项进行了沟通,征得了其理解和支持。
2、公司审计委员会通过与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项目负责人的沟通及对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相关资质进行审查,认为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为公司服务的资质要求,能够胜任审计工作,向董事会提议聘请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9年度财务会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单位。
3、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用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9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公司聘用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9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单位及内部控制审计单位,并将相关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4、本次聘请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四、公司独立董事发表意见
公司聘请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9年度财务审计会计师事务所和2019年度内控审计会计师事务所的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同意将相关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南京化纤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11月6日
证券代码:600889 证券简称:南京化纤 公告编号:2019-041
南京化纤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9年第二次临时
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9年11月21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19年11月21日 9点30分
召开地点:江苏省南京市六合区郁庄路2号公司二楼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19年11月21日
至2019年11月21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涉及。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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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分别详见公司于2019年11月6日披露在《上海证券报》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公司公告。
2、特别决议议案:不涉及。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不涉及。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不涉及。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不涉及。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不涉及。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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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1、参加会议的法人股东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出席人身份证;个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委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委托人身份证办理出席会议的登记手续,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2、登记时间:在会议主持人宣布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数及所持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之前到会的股东都有权参加股东大会。
3、登记地点:南京化纤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六、其他事项
1、会期半天,与会股东住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2、联系电话:025-84208005
传 真:025-57518852
邮 编:211511
联 系 人:许兴
特此公告。
南京化纤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11月6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南京化纤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19年11月21日召开的贵公司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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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