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

11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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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健米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19-11-07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127 证券简称:金健米业 公告编号:2019-52号

金健米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19年11月6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金健米业股份有限公司总部(湖南常德德山开发区崇德路158号)五楼多媒体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由董事会召集,董事长全臻先生主持会议,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2015年修订)》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6人,出席5人,独立董事戴晓凤女士因工作原因未出席本次会议;

2、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2人,监事成利平女士因工作原因未出席本次会议;

3、董事会秘书陈绍红先生出席本次会议,公司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补选成利平女士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议案名称:关于补选周静女士为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监事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二)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为普通议案,获得了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

律师:廖青云、赵国权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和出席人员的资格、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经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金健米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11月6日

证券代码:600127 证券简称:金健米业 编号:临2019-53号

金健米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金健米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于2019年11月4日发出了召开董事会会议的通知,会议于11月6日在公司总部五楼会议室召开,会议采取现场结合通讯方式表决。董事长全臻先生主持本次会议,会议应到董事7人,实到7人,董事全臻先生、陈伟先生、李启盛先生和独立董事杨平波女士、凌志雄先生亲自出席现场会议,董事成利平女士和独立董事戴晓凤女士通讯方式出席会议,公司监事会成员及其他高管列席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关于调整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相关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1、关于调整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会议同意将战略委员会的委员调整为:全臻先生、陈伟先生、李启盛先生、戴晓凤女士、凌志雄先生,召集人由全臻先生担任;

该项议案表决情况: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关于调整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会议同意将审计委员会的委员调整为:杨平波女士、成利平女士、凌志雄先生,召集人由杨平波女士担任;

该项议案表决情况: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关于调整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会议同意将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委员调整为:戴晓凤女士、成利平女士、杨平波女士,召集人由戴晓凤女士担任。

该项议案表决情况: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任期自本次董事会通过之日起至2022年5月6日董事会届满止。

特此公告。

金健米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1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