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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安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公告

2019-11-09 来源:上海证券报

长安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及董事承诺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并就其保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经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陕西监管局2019年9月29日《关于长安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修改公司章程的批复》(陕银保监复〔2019〕452号)核准,《公司章程》第十七条公司股权结构中的股东名称由“上海景林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修改为“上海随道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公司已于2019年11月7日完成相应的工商变更登记。

特此公告。

长安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11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