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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丽鹏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
决议的公告

2019-11-09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374 证券简称:丽鹏股份 公告编号:2019-99

山东丽鹏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

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公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019年11月8日上午9时,山东丽鹏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在公司会议室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19年11月5日通过专人送达、电子邮件等方式送达给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9人,公司监事、高管列席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董事长钱建蓉先生召集并主持,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修改〈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无弃权票。

修改内容详见附件一。

《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详见同日在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该项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修改〈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无弃权票。

修改内容详见附件二。

《董事会议事规则》详见同日在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该项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修改〈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无弃权票。

修改内容详见附件三。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详见同日在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该项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修改〈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无弃权票。

修改内容详见附件四。

《募集资金管理办法》详见同日在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该项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修改〈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无弃权票。

修改内容详见附件五。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详见同日在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该项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对外提供资助管理办法》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无弃权票。

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对外提供资助管理办法》。

七、审议通过《章程修正案》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无弃权票。

修改内容详见附件六。

《山东丽鹏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详见同日在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该项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八、审议通过《关于子公司股权划转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无弃权票。

《关于子公司股权划转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101)详见同日在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九、审议通过《关于董事会换届及提名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无弃权票。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102)。

公司现任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的的独立意见》。

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以累积投票制进行逐项表决。

十、审议通过《关于董事会换届及提名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无弃权票。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102)。

公司现任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的的独立意见》。

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以累积投票制进行逐项表决。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19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无弃权票。

《关于召开2019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19-105)详见同日在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山东丽鹏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9年11月9日

附件一:《股东大会议事规则》修改前后对比表

附件二:《董事会议事规则》修改前后对比表

附件三:《对外担保管理制度》修改前后对比表

附件四:《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修改前后对比表

■■

附件五:《关联交易管理制度》修改前后对比表

附件六:《山东丽鹏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修订前后对比表

证券代码:002374 证券简称:丽鹏股份 公告编号:2019-100

山东丽鹏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四届监事会第三十次会议

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公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019年11月8日上午10时,山东丽鹏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在公司会议室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19年11月5日通过专人送达、电子邮件等方式送达给全体监事,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高远女士召集并主持,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修改〈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无弃权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修改内容详见附件一。

《监事会议事规则》详见同日在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二、审议通过《关于监事会换届及提名第五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无弃权票。

监事会认为:第五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符合《公司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监事任职的资格和条件,最近二年内曾担任过公司董事或高级管理人员的监事人数未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不存在单一股东提名的监事超过公司监事总数二分之一的情形。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以累积投票制进行逐项表决。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刊登的《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103)。

特此公告。

山东丽鹏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19年11月9日

附件一:《监事会议事规则》修改前后对比表

证券代码:002374 证券简称:丽鹏股份 公告编号:2019-101

山东丽鹏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子公司股权划转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公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概况

为适应山东丽鹏股份有限公司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经营发展的需要,进一步完善公司的治理结构,提升公司运营及管理水平,推进公司转型为控股型公司,公司拟将下属瓶盖业务子公司大冶市劲鹏制盖有限公司100%的股权、亳州丽鹏制盖有限公司100%的股权、成都海川制盖有限公司的100%股权、北京鹏和祥包装制品有限公司的100%股权、四川泸州丽鹏制盖有限公司的85.71%股权、新疆军鹏制盖有限公司的60%股权统一划转至山东丽鹏包装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丽鹏包装科技”)名下,上述子公司将成为丽鹏包装科技的子公司,公司的孙公司。

公司于2019年11月8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以9票赞成, 0票弃权, 0票反对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子公司股权划转的议案》。本次股权划转为公司合并范围内的股权划转,不涉及合并报表范围变化。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上述事项在董事会决策权限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本次股权划转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划转各方基本情况

1、划出方基本情况

最近一年一期的财务状况(单位:万元):

2、划入方基本情况

最近一年一期的财务状况:

截至报告期末,丽鹏包装科技尚未实际开展业务经营活动。

3、划出方和划入方关系说明

丽鹏包装科技(划入方)系公司(划出方)的全资子公司,公司直接持有丽鹏包装科技 100%的股权。

三、本次划转方案的具体内容

1、拟划转的标的股权

2、股权划转主要内容

本次股权划转完成后,丽鹏包装科技取得以上拟划转标的公司股权,丽鹏包装科技仍为公司全资子公司,以上拟划转标的公司成为丽鹏包装科技的子公司,完成公司包装业务板块的专业化整合。

四、划转前后股权结构情况

1、划转前股权结构

2、划转后股权结构

五、划转目的以及划转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子公司股权内部划转是基于公司市场和管理上的需要,在原有业务板块内进行的股权结构调整优化,本次股权划转有利于优化股权结构、提高管理效率。本次股权划转不涉及合并报表范围变化,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未来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山东丽鹏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9年11月9日

证券代码:002374 证券简称:丽鹏股份 公告编号:2019-102

山东丽鹏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公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山东丽鹏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将于2019年11月27 日届满,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于2019 年11月8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换届及提名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和《关于董事会换届及提名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根据《公司章程》有关规定,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其中非独立董事6名,独立董事3名。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董事会同意提名钱建蓉先生、孙鲲鹏先生、胡俊先生、贡明先生、汤洪波先生、李海霞女士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提名杨强先生、钱志昂先生、朱永新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上述非独立董事及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附后。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已对上述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进行了核查,确认上述董事候选人具备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资格,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规定的任职条件。公司独立董事也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中兼任公司总裁或者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职务的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独立董事人数未低于董事会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上述三位独立董事候选人均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或上海证券交易所颁发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相关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报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上述董事候选人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并采用累积投票制分别逐项表决选举非独立董事和独立董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为保证董事会正常运作,在新一届董事会董事就任前,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仍将继续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忠实、勤勉地履行董事义务和职责。

特此公告。

山东丽鹏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9年11月9日

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及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钱建蓉先生:中国国籍,拥有新加坡居留权,1966年3月出生,硕士研究生学历。曾任职于江苏省张家港市教育局,1996年创立中锐集团。现任中锐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锐控股”)董事长、CWG INTERNATIONAL PTE.LTD.(中锐国际)董事长、苏州中锐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宁波梅山保税港区思通卓志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执行董事、苏州睿畅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睿畅投资”)董事长,公司的实际控制人。

钱建蓉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期限尚未届满情形;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期限尚未届满情形。

钱建蓉先生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的情形。经查,钱建蓉先生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钱建蓉先生担任公司第一大股东睿畅投资董事长,持有中锐控股86%股权。中锐控股持有睿畅投资100%股权,睿畅投资直接持有公司105,104,481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比例的11.98%。同时,孙世尧先生将其继续持有的丽鹏股份7.6%股权所对应的表决权委托给睿畅投资行使,睿畅投资合计取得丽鹏股份表决权比例占公司总股本比例的19.58%。除此之外钱建蓉先生未通过其他方式直接或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与其他持有本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年修订)第3.2.3 条所规定的情形,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孙鲲鹏先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1977年7月出生,大专学历,曾任山东丽鹏包装有限公司董事、北京鹏和祥包装制品有限公司董事长,2013年11月至2018年9月任本公司董事长,2018年至今任公司总裁。

孙鲲鹏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期限尚未届满情形;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期限尚未届满情形。

孙鲲鹏先生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的情形。经查,孙鲲鹏先生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孙鲲鹏先生持有山东丽鹏股份有限公司26,577,46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03%,为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孙鲲鹏先生与持公司股份5%以上大股东孙世尧先生系父子关系。其与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无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 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胡俊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5年6月出生,曾任中铁五局建筑总公司上海公司经理,上海新演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经理,华润置地上海有限公司副总经理,绿地控股集团房地产事业一部总经理,中南置地苏南区域总裁。现任本公司董事、中锐投资集团总裁。

胡俊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期限尚未届满情形;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期限尚未届满情形。

胡俊先生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的情形。经查,胡俊先生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截至目前,胡俊先生未直接或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年修订)第3.2.3 条所规定的情形,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贡明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65年11月出生。同济大学应用化学专业毕业,本科学历,复旦大学工商管理硕士(EMBA)学位。曾任江苏省无锡市化工集团车间主任;江苏省无锡市化工局技术处副处长;中锐控股集团无锡南洋国际学校副校长、校长;中锐控股集团苏州中锐地产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中锐地产集团副总裁、中锐地产集团常务副总裁兼地产事业部总经理、中锐国际执行总裁兼中锐地产集团总经理;现担任苏州中锐投资集团执行总裁。

贡明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期限尚未届满情形;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期限尚未届满情形。

贡明先生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的情形。经查,贡明先生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贡明先生持有中锐控股4%股权。中锐控股持有睿畅投资100%股权,睿畅投资持有公司11.98%股份。除此之外贡明先生未通过其他方式直接或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与其他持有本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年修订)第3.2.3 条所规定的情形,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汤洪波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3年12月出生。毕业于中央广播电视大学市场营销专业,重庆工商大学新渝商MBA,高级工程师,注册建造师,高级项目管理师;重庆市浙江商会副会长、商会青年委员会主席,西北工业大学创新创业导师;现担任重庆华宇园林有限公司副总经理,重庆广裕鑫投资有限公司执行董事、经理,安顺华宇生态建设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巴中华丰建设发展有限公司董事长,重庆秉创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经理职务。

汤洪波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期限尚未届满情形;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期限尚未届满情形。

汤洪波先生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的情形。经查,汤洪波先生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截至目前,汤洪波先生共持有3,549,778股丽鹏股份,占公司总股本比例0.40%。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汤于先生为叔侄关系。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年修订)第3.2.3 条所规定的情形,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李海霞女士: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1976年5月出生,本科学历,曾任山东丽鹏包装有限公司总裁办公室主任、行政管理部经理、公司副总裁,现任本公司董事、董事会秘书。

李海霞女士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期限尚未届满情形;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期限尚未届满情形。

李海霞女士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的情形。经查,李海霞女士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李海霞女士持有公司股份22,000股,与本公司其他董事及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杨强先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1967年8月出生,硕士学历。1991年至2005年任北京国际信托投资有限公司投行部总经理,2005年至2006年任北京产权交易所高级经理,2006年至2007年任民生教育集团投资部总经理,2008年至2017年任好未来集团董事会秘书、集团新闻发言人,资本运营总监、高级战略投资总监,2018年1月至今为自由职业。2012年3月获得美国注册管理会计师资格认证,2016年获美国注册管理会计师亚太区杰出个人奖。2017年6月获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杨强先生未持有山东丽鹏股份有限公司股份,与本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及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已取得中国证监会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情形。经查,杨强先生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钱志昂先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1966年6月出生,汉族,无党派人士,毕业于上海立信会计学院,香港中文大学会计硕士。1988 年起就职于上海会计师事务所,1991年获中国注册会计师,历任项目经理,部门经理,副主任会计师。2000 年起就职于立信会计师事务所,任董事副主任会计师,高级合伙人,兼任立信管理集团人力资源和教育培训管理委员会主任,工作期间曾任上海证券交易所专家委员会委员,上海市国资委外派董事。现任立信会计师事务所董事高级合伙人,兼任中海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上海华东电脑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4年2月获得上海证券交易所颁发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钱志昂先生未持有山东丽鹏股份有限公司股份,与本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及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已取得中国证监会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情形。经查,钱志昂先生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朱永新先生: 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1969年11月出生,本科学历。专职律师,2002年加入江苏新天伦律师事务所,2013年至今为江苏新天伦(北京)律师事务所主任。现兼任第三届朝阳律师协会律师事务所管理与发展指导委员会副秘书长。2018年9月获得上海证券交易所颁发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截至目前,朱永新先生未直接或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所规定的情形,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已取得深交所独立董事任职资格,经查,朱永新先生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证券代码:002374 证券简称:丽鹏股份 公告编号:2019-103

山东丽鹏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公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山东丽鹏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任期将于2019年11月27日届满,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于2019 年11月8日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监事会换届及提名第五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的议案》。

根据《公司章程》有关规定,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由3名监事组成,其中股东代表2名,职工代表1名。职工代表监事由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经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监事会同意提名田洪雷先生、刘晨先生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上述监事候选人简历附后。

公司第四届监事会已对上述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任职资格进行了核查,确认上述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具备担任上市公司股东监事的资格,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任职条件。公司第五届监事候选人中,最近二年内曾担任过公司董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的监事人数未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不存在单一股东提名的监事超过公司监事总数二分之一的情形。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上述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选举,并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产生。并与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监事任期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为确保监事会正常运作,在新一届监事会监事就任前,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监事仍将继续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勤勉、忠实地履行监事义务和职责。

特此公告。

山东丽鹏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9年11月9日

附件: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简历

田洪雷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2年8月出生,硕士研究生学历。曾任北京北大青鸟有限责任公司投资经理、北京德创投资顾问有限公司投资总监、山东丽鹏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现任中锐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锐控股”)董事、CWG INTERNATIONAL PTE.LTD.(中锐国际)董事、苏州中锐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董事、苏州睿畅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睿畅投资”)董事。

田洪雷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期限尚未届满情形;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期限尚未届满情形。

田洪雷先生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的情形。经查,田洪雷先生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田洪雷先生担任公司第一大股东睿畅投资董事,持有中锐控股2%股权。中锐控股持有睿畅投资100%股权,睿畅投资持有公司11.98%股份。除此之外田洪雷先生未通过其他方式直接或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与其他持有本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年修订)第3.2.3 条所规定的情形,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刘晨先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1988年8月出生,硕士学历,2013年5月至2016年11月任职杭州金投资本管理有限公司金融投资部总经理;2016年11月至今,任安扬资产管理(杭州)有限公司董事;2016年11月至今,任杭实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杭州)有限公司执行董事;2017年7月至今,任杭州武林中新医院有限公司董事。

刘晨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期限尚未届满情形;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期限尚未届满情形。

刘晨先生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的情形。经查,刘晨先生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刘晨先生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山东丽鹏股份有限公司股份,与本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及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年修订)第3.2.3 条所规定的情形,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

证券代码:002374 证券简称:丽鹏股份 公告编号:2019-104

山东丽鹏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选举第五届监事会职工代表

监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公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鉴于山东丽鹏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四届监事会任期已经届满,为顺利完成监事会换届选举工作,根据《公司法》以及《公司章程》等规定,本公司工会委员会提名职工代表王燕女士为本公司第五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公司于2019年11月8日上午8点在山东省烟台市牟平区姜格庄街道办事处丽鹏路1号丽鹏公司文教中心会议室召开了职工代表大会。经公司职工代表大会认真审议并投票表决,一致同意选举王燕女士为本公司第五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王燕女士将与公司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另二名股东代表监事共同组成第五届监事会,任期3年。

以上职工代表监事符合《公司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监事任职的资格和条件,最近二年内曾担任过公司董事或高级管理人员的监事人数未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单一股东提名的监事未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后附:王燕女士简历

特此公告。

山东丽鹏股份有限公司

职工代表大会

2019年11月9日

附:

王燕女士,1979年12月出生,中共党员,2002年毕业于上海大学中文系,文学学士。2002年-2008年任上海市民政局局属单位办公室主任。2008年-2009年任上海华映传媒有限公司人事经理。2009年-2018年任中锐投资集团人力资源部经理,2018年-2019年任中锐教育集团人力行政部人力行政总监。现任山东丽鹏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人事行政总监。(下转15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