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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

11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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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百利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2019-11-13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3959 证券简称:百利科技 公告编号:2019-098

湖南百利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 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湖南百利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通知已按规定的时间以电子邮件及电话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会议于2019 年11月12日在公司七楼大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由董事长王海荣先生主持,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公司部分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的通知、召开、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调减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金额的议案》。

鉴于北京当升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将其募投项目的实施方式进行了变更,变更之后的募集资金投资建设的项目与公司的募投项目当升科技项目相同。为提高募集资金整体使用效率,公司决定调减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的金额,不再将当升科技项目作为募投项目。具体内容如下:

调整前:

公司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100,000.00万元(含100,000.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拟将其中的70,000.00万元用于“实施/扩大工程总承包项目”,具体将用于当升科技锂电材料产业基地项目第一阶段年产2万吨锂电正极材料智能工厂设计、采购、施工工程总承包(EPC一体化)项目(以下简称“当升科技项目”)和陕西红马科技有限公司10,000吨/年锂离子动力电池多元正极材料项目(二期)工程总承包项目(以下简称“红马二期项目”),剩余部分用于偿还银行贷款,具体情况如下:

调整后:

公司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28,500.00万元(含28,500.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拟将其中的20,000.00万元用于“实施/扩大工程总承包项目”,具体将用于红马二期项目,剩余部分用于偿还银行贷款,具体情况如下: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可根据项目的实际付款进度,通过自有资金或 自筹资金先行支付项目款项。募集资金到位后,可用于支付项目剩余款项及置换前 期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投入。若本次发行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低于上述项目的募集资 金拟投入总额,公司将根据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和项目实施的投资总额,按照项目需 要调整投资规模,募集资金不足部分由公司自筹解决。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关于〈湖南百利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二次修订稿)〉的议案》。

《湖南百利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二次修订稿)》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关于〈湖南百利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二次修订稿)〉的议案》。

《湖南百利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二次修订稿)》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四)审议通过《关于〈湖南百利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及填补措施(修订稿)〉的议案》。

《湖南百利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及填补措施(修订稿)》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湖南百利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十一月十三日

证券代码:603959 证券简称:百利科技 公告编号:2019-099

湖南百利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

第二次修订情况说明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湖南百利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12月1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以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并于2019年1月3日召开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的议案》等与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相关的议案。依据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于2019年4月17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湖南百利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修订稿)〉的议案》等相关议案。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的要求,结合当前资本市场情况和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的实际情况,经与保荐机构审慎研究和充分论证,公司董事会依据股东大会的授权,于2019年11月12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湖南百利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二次修订稿)〉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制定了《湖南百利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二次修订稿)》,具体修订内容如下:

《湖南百利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二次修订稿)》与本公告同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上,敬请投资者注意查阅。

特此公告。

湖南百利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十一月十三日

证券代码:603959 证券简称:百利科技 公告编号:2019-100

湖南百利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摊薄即期

回报及填补措施的公告(修订稿)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

湖南百利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百利科技”或“公司”)于2018年12月1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2019年1月3日召开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的相关议案,于2019年11月12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湖南百利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及填补措施(修订稿)》,具体如下:

一、本次非公开发行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

1、假设条件和说明

以下假设仅为测算本次非公开发行摊薄即期回报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不代表对公司2019年度经营情况及趋势的判断,亦不构成盈利预测。投资者据此进行投资决策造成损失的,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

(1)假设公司2019年12月31日完成本次非公开发行,该完成时间仅为公司估计,最终以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后实际发行完成时间为准;

(2)假设宏观经济环境、产业政策、产品市场情况及公司经营环境等方面没有发生重大变化;

(3)假设按照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数量上限计算,本次非公开发行8,780.80万股;

(4)在预测公司期末发行在外的普通股股数时,以预案公告日的总股本43,904.00万股为基础,仅考虑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影响,未考虑其他因素导致股本变动的情形;

(5)假设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28,500万元,不考虑发行费用。本次非公开发行实际到账的募集资金规模将根据监管部门核准、发行认购情况以及发行费用等情况最终确定;

(6)根据公司经营的实际情况及谨慎性原则,假设2019年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及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对应的年度增长率为25%、50%、75%三种情形。该假设仅用于计算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对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并不代表公司对2019年度经营情况及趋势的判断,亦不构成公司盈利预测;

(7)未考虑其他非经常性损益、不可抗力因素对公司财务状况的影响;

(8)未考虑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账后,对公司经营、财务状况(如财务费用、投资收益)等的影响。

2、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

基于上述假设情况,在不同净利润年增长率的假设条件下,本次非公开发行摊薄即期回报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对比如下:

注:每股收益指标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9号一一净资产收益率和每股收益的计算及披露》的有关规定进行计算。

根据以上分析,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后,因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效益尚未显现,公司的每股收益、净资产收益率等指标有所下降,公司原股东即期回报存在被摊薄的风险。

二、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的特别风险提示

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和净资产规模将有较大幅度的增加,有利于增强公司的抗风险能力和战略目标的实现。随着募投项目的实施,公司产品营业收入规模将逐步增大,盈利能力将较大幅度提升。但募集资金使用产生效益需要一定周期,在股本和净资产均增加的情况下,若公司最终实现的净利润未能与股本及净资产规模同比例增长,每股收益和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等指标将出现一定幅度的下降,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即期回报存在被摊薄的风险。

特此提醒投资者关注本次非公开发行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与公司现有业务的关系及从事募投项目在人员、技术、市场等方面的储备情况

1、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与公司现有业务的关系

公司从事的工程总承包业务采用当前国际通行的工程建设项目组织实施方式,承担工程项目的设计、采购、施工、试运行(竣工验收)等一揽子工作,项目建设周期一般较长;根据工程总承包合同、采购合同和施工分包合同等合同中对付款方式及付款进度的约定,公司需要大量资金用于购买设备和工程施工的周转等。

公司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拟将20,000万元用于实施/扩大工程总承包项目,具体将用于红马二期项目,剩余部分用于偿还银行贷款,行业特性决定了公司开展工程总承包业务需要占用大量资金,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公司的工程总承包业务起到积极支撑作用。

2、公司从事募投项目在人员、技术、市场等方面的储备情况

人员方面,工程勘察设计行业属于技术、智力密集的行业,因此人才是专业工程公司不可或缺的核心竞争力之一。本公司主要经营管理人员以及技术骨干由经验丰富的专业人才组成,平均从业经验超过20年。经营管理人员以及技术骨干丰富的从业经验、行业领先的管理理念有助于公司继续保持在境内工程领域领先的市场地位。目前,公司已经拥有一支层次合理、专业配套齐全、工程咨询设计和工程总承包经验丰富的职业化工程项目运作团队;目前公司及子公司拥有中、高级职称员工共计343人,占员工总数52.93%;公司拥有各类注册工程师161人,执业资格涵盖化工、建筑、结构、电气、咨询、环保等多个专业。专业齐备、高素质的人才队伍为公司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发展壮大提供了必要的保证。

技术方面,公司拥有化工石化医药全行业、轻纺行业、建筑行业等多个行业的工程设计甲级、工程咨询甲级以及压力容器设计、压力管道设计等业务资质证书,并可在资质证书许可范围内提供工程总承包及项目管理等服务。公司成立以来,累计完成工程咨询、工程设计和工程总承包项目近4,000项,积累了丰富的项目建设和管理经验,拥有一套健全的项目管理体系,可为客户提供从项目前期、项目定义、融资到设计、采购、施工、开车和运维服务全生命周期服务,完全具备了承接该项目的能力。公司全资子公司百利锂电配有先进的各类工程设计软件、项目管理软件、CAD工作站、技术研发中心及实验工厂等;可为各类锂电新材料、粉末冶金等行业客户提供从厂房规划、生产线设计及设备布置、设备选型及制造、智能集成、安装调试等全套生产线一揽子服务。百利锂电拥有22项专利(其中发明专利5项),参与多个国家级省市级重点项目。

市场方面,公司在锂电正极材料、合成纤维、合成橡胶、合成树脂的多个细分领域中掌握了核心技术,具备显著的竞争优势。在锂电正极材料领域,为包括当升科技、杉杉股份、巴莫科技、上海华谊、深圳贝特瑞、陕西红马和宁夏汉尧在内的知名正极材料厂商提供了从正极材料前驱体合成处理到正极材料生产工厂的一体化整体解决方案;在聚酰胺产品链中,公司在己内酰胺装置设计领域的市场占有率较为突出;在异戊橡胶、溶聚丁苯橡胶、特种环氧树脂装置设计领域,公司具备国内较强的技术优势并承接了多项工程设计项目;同时,公司正在开发的新工艺及新技术将会在新的领域里带来更大的市场空间。

四、公司采取的填补即期回报措施

为保证此次募集资金的有效使用,有效防范即期回报被摊薄的风险,提高公司未来的回报能力,公司将通过加快募集资金投资进度、加强募集资金管理、完善公司治理、优化股东回报等措施,积极应对行业复杂多变的外部环境,实现公司业务的可持续发展。

1、加快募投项目投资进度,确保实现项目预期效益

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拟将20,000万元用于实施/扩大工程总承包项目,具体将用于红马二期项目,剩余部分用于偿还银行贷款。本次募投项目的实施有利于扩大收入规模,增强公司盈利能力,符合上市公司股东的长期利益。

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将积极调配资源,尽早完成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前期准备工作;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将加快推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争取早日实现预期效益,提升股东回报,降低本次发行导致的即期回报摊薄的风险。

2、加强经营管理和内部控制,提升经营效率和盈利能力

公司将不断加强经营管理和内部控制,根据公司业务和管理的实际情况,对各业务板块、内部流程持续优化。通过内控的实施,不但使上述内部流程优化,也是对风险的有效控制。此外,公司将努力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加强内部运营控制,完善并强化投资决策程序,设计更合理的资金使用方案,合理运用各种融资工具和渠道,合理使用资金,降低财务费用,尽快产生效益回报股东。

3、不断完善公司治理,为公司快速发展提供制度保障

公司将严格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不断完善公司治理结构,确保股东能够充分行使权利,确保董事会能够按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行使职权,做出科学、迅速和谨慎的决策,确保独立董事能够认真履行职责,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监事会能够独立有效地行使对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财务的监督权,为公司发展提供制度保障。

4、完善利润分配政策,优化股东回报机制

公司将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14年修订)》的相关规定,进一步完善利润分配制度,强化投资者回报机制,确保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得到保护。为进一步细化有关利润分配决策程序和分配政策条款,增强现金分红的透明度和可操作性,公司现已制定《公司未来三年(2019-2021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建立了健全有效的股东回报机制。公司将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回报,保持利润分配政策的稳定性和连续性。

五、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关于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的承诺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的有关规定,公司的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就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采取的填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事宜,承诺如下:

1、本人承诺不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输送利益,也不采用其他方式损害公司利益;

2、本人承诺对本人的职务消费行为进行约束;

3、本人承诺不动用公司资产从事与本人履行职责无关的投资、消费活动;

4、本人承诺由董事会或薪酬委员会制定的薪酬制度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5、未来公司如实施股权激励,本人承诺拟公布的公司股权激励的行权条件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6、自本承诺出具日至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完毕前,若中国证监会作出关于填补回报措施及其承诺的其他新的监管规定的,且上述承诺不能满足中国证监会该等规定时,本人承诺届时将按照中国证监会的最新规定出具补充承诺。

六、公司控股股东海新投资、实际控制人王海荣先生与王立言先生根据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对公司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作出的承诺

根据《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证监会公告[2015]31号),为保证公司填补回报措施切实履行,公司控股股东海新投资、实际控制人王海荣先生与王立言先生作出如下承诺:

1、本人承诺不越权干预公司经营管理活动。

2、本人/本公司承诺不侵占公司利益。

3、本人/本公司承诺切实履行公司制定的有关填补即期回报措施以及对此作出的任何有关填补即期回报措施的承诺,若违反该等承诺并给公司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人/本公司愿意依法承担对公司或者投资者的补偿责任。

4、自本承诺出具日至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完毕前,若中国证监会就填补即期回报措施等事项作出新的监管规定,且上述承诺不能满足中国证监会该等规定时,本人/本公司承诺届时将按照中国证监会的最新规定出具补充承诺。

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拒不履行上述承诺给公司或股东造成损失的,本人/本公司同意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证券监管机构的有关规定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对本人/本公司作出相关处罚或采取相关管理措施。

湖南百利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十一月十三日

股票简称:百利科技 股票代码:603959

湖南百利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

(二次修订稿)

二零一九年十一月

公司声明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预案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并确认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完成后,公司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由公司自行负责;因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本预案是公司董事会对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的说明,任何与之相反的声明均属不实陈述。

投资者如有任何疑问,应咨询自己的股票经纪人、律师、专业会计师或其他专业顾问。

本预案所述事项并不代表审批机关对于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相关事项的实质性判断、确认或批准,本预案所述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相关事项的生效和完成尚待取得有关审批机关的批准或核准。

重大事项提示

1、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及《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2017年修订)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具备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各项条件。

2、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已经获得公司2018年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2019年4月17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湖南百利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修订稿)》。2019年11月12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审议通过《湖南百利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二次修订稿)》。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尚需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

3、本次非公开发行对象为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条件的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信托投资公司、财务公司、保险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法人、自然人或其他合格投资者等不超过10名特定投资者。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以其管理的2只以上基金认购的,视为一个发行对象;信托公司作为发行对象的,只能以自有资金认购。最终发行对象将在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获得中国证监会的核准后,根据发行对象申购报价的情况,由公司董事会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所有发行对象均以现金方式认购本次发行的股票。

4、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数量不超过本次发行前总股本的20%,且拟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28,500.00万元。本次非公开发行的最终发行数量将由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与保荐人(主承销商)根据相关监管机构最终核准的发行数量上限、募集资金总额上限和发行价格等具体情况协商确定。若公司股票在本次非公开发行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数量将进行相应调整。

5、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发行期首日。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A股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A股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A股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A股股票交易总量)的90%(以下简称“发行底价”)。

若在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内发生过因除权、除息引起股价调整的情形,则对调整前交易日的交易价按经过相应除权、除息调整后的价格计算。

若公司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发行价格下限将进行相应调整。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最终发行价格将在公司取得中国证监会关于本次发行核准批文后,由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和保荐人(主承销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监管部门的要求,遵照价格优先的原则,根据发行对象申购报价情况协商确定,但不低于前述发行底价。

6、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总额根据实际发行价格及最终发行股份数量确定:募集资金总额=发行股份数量×实际发行价格,且不超过28,500.00万元。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20,000.00万元将用于实施/扩大工程总承包项目,具体将用于红马二期项目,剩余部分用于偿还银行贷款。

7、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证监发[2012]37号)和《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证监会公告[2013]43号)的要求,公司2018年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制定了《公司未来三年(2019一2021年)股东回报规划》,除满足《公司章程》中有关利润分配政策条款的规定外,进一步完善了公司利润分配政策。关于公司利润分配政策和现金分红的详细情况,参见本预案“第五章公司利润分配政策的制定和执行情况”。

8、本次非公开发行对象所认购的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得转让。本次发行对象所取得上市公司定向发行的股份因上市公司分配股票股利、资本公积金转增等形式所衍生取得的股份亦应遵守上述股份锁定安排。限售期结束后按中国证监会及上交所的有关规定执行。

9、本次发行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10、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后,公司股本及净资产规模进一步扩大。因此,募集资金到位后短期内公司将面临每股收益和净资产收益率下降的风险。为保障中小投资者的利益,公司就本次非公开发行事项对即期回报摊薄的影响进行了认真分析,并制定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的具体措施。本公司提示投资者制定填补回报措施不等于对公司未来利润做出保证。相关情况详见《关于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及填补措施的公告》。

释 义

本预案中,除非另有说明,下列简称具有如下意义:

第一章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概要

一、公司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湖南百利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Hunan Baili Engineering Sci&Tech Co.,Ltd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306001837693990

注册资本:43,904.00万元

注册地址:岳阳市岳阳经济技术开发区巴陵东路388号

设立日期:1992年11月11日

上市日期:2016年5月17日

股票上市地: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百利科技

法定代表人:王海荣

邮政编码:414007

电话:0730-8501033

传真:0730-8501899

网址:http://www.blest.com.cn

经营范围:凭国家颁发的《资质证书》从事国内外工程设计、工程咨询服务;在工程设计许可范围内开展国内外工程总承包、工程项目管理与对外派遣实施境外工程所需的劳务人员;工程项目的机电设备、自动化仪表、建筑材料的销售;货物、技术进出口业务;本公司业务范围内的技术开发、技术服务与技术转让;计算机软件开发及销售;文印、打字、晒图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二、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背景和目的

(一)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背景

1、石油化工行业呈上升趋势,公司工程总承包业务前景广阔

2017年是石油和化学工业经济运行的转折之年,根据国家统计局数据显示,截至 2017 年末,石油和化工行业规模以上企业累计实现主营收入比上年增长15.7%,为6年来最快增速;利润总额比上年增长51.9%;化学工业规模以上企业累计实现主营收入同比增长13.8%,利润总额同比增长40.2%,主营业务利润率增长1.25%,其中合成材料制造、基础化学原料、专用化学品制造位居化工各行业前列。石油和化工行业经济规模重拾扩张态势,经济增长内生动力增强,为公司工程总承包业务提供了一定的市场空间。

2、新能源汽车的增长直接拉动三元正极材料的需求,为正极材料产线总承包商带来巨大商机

根据国际能源署预测,到2020年全球电动汽车的保有量将达1,300万辆。受电动汽车产量快速增长影响,预计2020年全球锂电消费需求达268.2GWh,2018-2020年复合增速为21.5%。新能源汽车近年来销量的快速增长直接拉动了三元正极材料的需求,正极材料产量从2014年的7.53万吨上升至2017年20.8万吨,预计三元正极材料2020年有望实现51.6万吨需求量,2018-2020年复合增速为35.8%,正极材料对应固定资产投资金额将从2018年的100.19亿元上升到2020年的216.44亿元,复合增长率为34.6%。(数据来源:高镍三元产能趋紧 引发材料产线整包机会)。高镍三元能量密度高且材料成本低,目前是新能源汽车未来的主要发展方向。但由于技术难度提升,高镍三元材料的单位投资成本也比一般三元材料要高,一般而言每万吨高镍三元投资额在6~7.7亿元之间,因此三元材料尤其是高镍型材料的兴起,对材料企业的生产硬件要求越来越高。这为正极材料产线设计的承包商、设备供应商、总包商带来了巨大的商机。

(二)本次非公开发行的目的

1、为工程总承包业务储备充足的资金,巩固和加强公司主营业务发展,增强盈利能力,提升市场竞争力

公司工程总承包项目储备充足,工程总承包项目的履行要求承包商准备大量的营运资金。公司除通过首次公开发行上市时募集了部分资金外,目前公司主要依靠银行贷款获取履行工程总承包合同所需流动资金。由于工程公司普遍具有轻资产的特点,因此在传统的银行信贷方式以及通过发行债券等债务融资方式下无法获取足额的融资,限制了公司拓展工程总承包业务。因此,融资能力不足对公司主营业务发展造成了一定影响。

公司力求通过此次非公开发行做好充足的资金储备,巩固加深公司在工程总承包业务领域的服务能力,增强公司盈利能力,实现公司经营规模持续稳定增长。

2、践行公司战略,推动公司在锂离子电池正极材料业务领域的快速布局、深耕细作,培育新的利润增长点,增强市场竞争力

根据国际能源署预测,到2020年全球电动汽车的保有量将达1,300万辆。受电动汽车产量快速增长影响,预计2020年全球锂电消费需求达268.2GWh,2018-2020年复合增速为21.5%。新能源汽车近年来销量的快速增长直接拉动了三元正极材料的需求,正极材料产量从2014年的7.53万吨上升至2017年20.8万吨,预计三元正极材料2020年有望实现51.6万吨需求量,2018-2020年复合增速为35.8%,正极材料对应固定资产投资金额将从2018年的100.19亿元上升到2020年的216.44亿元,复合增长率为34.6%。(数据来源:高镍三元产能趋紧 引发材料产线整包机会)

公司力求通过此次融资,积极践行公司发展战略,顺应新能源应用市场发展潮流,推动公司在锂离子电池正极材料工程总承包业务领域的快速布局、深耕细作,培育新的利润增长点,增强公司市场竞争力。

3、改善公司财务结构,增强抗风险能力,提升利润水平

(1)调整公司负债结构,加强财务稳健性

根据公开数据统计,同行业上市公司2019年9月30日的资产负债率、流动比率、速动比率情况如下:

对比同行业上市公司最近一期合并报表口径资产负债率数据,公司资产负债率高于同行业平均水平。此外,公司流动比率及速动比率也低于同行业上市公司平均水平,公司偿债能力有待加强。

通过非公开发行筹集资金偿还银行借款,能够有效调整负债结构,改善公司的偿债能力。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后,公司资产负债率将进一步降低,有利于优化公司的财务结构、提升公司的抗风险能力。

(2)降低利息支出,提高公司抗风险能力

由于公司属于资金密集型行业,对资金的需求量较大,公司的资产负债率及利息支出较高,直接影响了公司的经营业绩,报告期内公司利息支出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最近三年一期,公司利息支出占营业利润的比例均超过20%,利息支出对营业利润的影响较大。本次使用募集资金偿还公司部分借款,可有效降低公司债务规模,减小利息支出负担。

三、发行对象及其与公司的关系

本次发行对象为不超过10名特定投资者,包括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条件的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信托投资公司、财务公司、保险机构投资者、以及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法人、自然人或其他合格投资者等。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以其管理的2只以上基金认购的,视为一个发行对象;信托公司作为发行对象的,只能以自有资金认购。最终具体发行对象将在本次非公开发行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批文后,根据发行对象申购报价的情况,遵照价格优先原则确定。

截至本预案出具之日,公司本次发行尚无确定的发行对象,因而无法确定发行对象与公司的关系。发行对象与公司之间的关系将在发行结束后公告的《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情况报告书》中披露。

四、本次非公开发行方案概要

(一)本次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本次发行的股票种类为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 1.00元。

(二)发行方式和发行时间

本次发行股票全部采取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的方式,公司将在中国证监会核准后六个月内择机发行。

(三)发行对象

本次非公开发行对象为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条件的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信托投资公司、财务公司、保险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法人、自然人或其他合格投资者等不超过10名特定投资者。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以其管理的2只以上基金认购的,视为一个发行对象;信托公司作为发行对象的,只能以自有资金认购。最终发行对象将在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获得中国证监会的核准后,根据发行对象申购报价的情况,由公司董事会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若国家法律、法规对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对象有新的规定,公司将按新的规定进行调整。

(四)认购方式

所有发行对象均以现金方式认购本次发行的股票。

(五)发行数量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数量为募集资金总额除以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且不超过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20%,即不超过8,780.80万股(含本数)。若公司股票在本次非公开发行董事会决议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本次发行股票数量上限将作相应调整。本次非公开发行的最终发行数量将由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与保荐人(主承销商)根据相关监管机构最终核准的发行数量上限、募集资金总额上限和发行价格等具体情况协商确定。

(六)定价基准日与定价原则

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发行期首日。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A股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A股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A股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A股股票交易总量)的90%(以下简称“发行底价”)。

若在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内发生过因除权、除息引起股价调整的情形,则对调整前交易日的交易价按经过相应除权、除息调整后的价格计算。

若公司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发行价格下限将进行相应调整。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最终发行价格将在公司取得中国证监会关于本次发行核准批文后,由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和保荐人(主承销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监管部门的要求,遵照价格优先的原则,根据发行对象申购报价情况协商确定,但不低于前述发行底价。

(七)锁定期安排

本次非公开发行对象所认购的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得转让。本次发行对象所取得上市公司定向发行的股份因上市公司分配股票股利、资本公积金转增等形式所衍生取得的股份亦应遵守上述股份锁定安排。限售期结束后按中国证监会及上交所的有关规定执行。

(八)募集资金金额及用途

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金额不超过人民币28,500.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将其中20,000.00万元用于实施/扩大工程总承包项目,具体将用于红马二期项目,剩余部分用于偿还银行贷款。具体情况如下:

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可以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情况,以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并在募集资金到位后予以置换。募集资金到位后,若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少于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不足部分由公司以自筹资金解决。在上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范围内,公司董事会可根据项目的进度、资金需求等实际情况,对相应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投入顺序和具体金额进行适当调整。

(九)上市地点

本次发行股票将申请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

(十)未分配利润安排

本次发行前公司滚存的未分配利润,由本次发行完成后的新老股东共享。

(十一)决议有效期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决议的有效期为发行方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

五、本次发行是否构成关联交易

截至本预案出具之日,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尚未确定发行对象。本次发行是否构成关联交易将在发行结束后公告的《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情况报告暨上市公告书》中披露。

六、本次发行是否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

(一)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基本情况

1、控股股东基本情况

2、实际控制人基本情况

公司的实际控制人是王海荣和王立言,二人分别持有公司控股股东海新投资90%和10%的股权。

(二)发行后公司控制权不发生变化

本次发行前,海新投资持有公司208,544,000股,占总股本的47.50%,为其控股股东。

根据公司本次发行股本上限(发行前总股本的20%)测算,本次发行后,海新投资持有公司股本比例将不低于39.58%,仍为公司控股股东,王海荣、王立言仍为公司实际控制人。因此,本次发行不会导致公司的控制权发生变化。

七、本次发行是否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

根据本次非公开发行最大发行股份数量测算,预计本次发行完成后社会公众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比例为25%以上,符合《证券法》、《上市规则》等关于上市条件的要求。

八、本次发行的审批程序

本次非公开发行相关事项已经公司2018年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2019年4月17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湖南百利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修订稿)》。2019年11月12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审议通过《湖南百利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二次修订稿)》。本次非公开发行尚需呈报中国证监会核准。

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批复后,公司将依法实施本次非公开发行,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申请办理股票发行、登记和上市事宜,履行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相关程序。

第二章 董事会关于本次募集资金使用的必要性及可行性分析

一、本次募集资金投资计划

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28,500.00万元,且发行股份数量不超过本次非公开发行前总股本的20%。本次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拟用于实施/扩大工程总承包项目和偿还银行贷款,具体情况如下: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可根据项目的实际付款进度,通过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先行支付项目款项。募集资金到位后,可用于支付项目剩余款项及置换前期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投入。若本次发行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低于上述项目的募集资金拟投入总额,公司将根据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和项目实施的投资总额,按照项目需要调整投资规模,募集资金不足部分由公司自筹解决。

二、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具体情况

(一)实施/扩大工程总承包项目

1、项目投资构成

公司本次拟用20,000.00万元用于实施/扩大工程总承包项目,具体情况如下:

(1)项目的具体投资构成、具体投资数额明细安排、投资数额的测算依据和测算过程

红马二期项目由公司作为总承包方并负责项目相关的工程设计、采购、施工工作,具体来说主要包括项目总承包范围内的设计、采购、施工的组织、管理、技术服务、机械竣工,从机械竣工到交工验收提供的保镖服务和质保服务,并参加项目的竣工验收。本项目具体建设内容包括10,000吨/年三元前驱体装置、5000吨/年三元正极材料装置以及上述工程配套辅助生产单元、公用工程、服务性设施。

本项目建设投资支出总额47,797.37万元,由建设工程费46,752.37万元、建设工程其他费1,045.00万元构成。项目投资数额明细安排及测算过程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上述项目投资金额系根据《陕西红马科技有限公司10000吨/年锂离子动力电池多元正极材料项目(二期)工程总承包合同书》约定、项目可行性分析报告以及实际项目需求进行测算;工程建设价格参照相关供应商报价信息或市场价格估算。测算同时综合考虑项目的建设规模、建设方案及实施进度等基础上估算项目总投资,具体数额明细安排及测算过程合理。

(2)各项支出是否属于资本性支出的说明

红马二期项目合同金额56,322.00万元,总投资为47,797.37万元,由建设工程费46,752.37万元、建设工程其他费1,045.00万元构成,均为实施本项目相关的必要支出,上述投资为按照《陕西红马科技有限公司10000吨/年锂离子动力电池多元正极材料项目(二期)工程总承包合同书》的约定执行合同有关的直接费用和间接费用,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5号-建造合同》应计入“工程施工-合同成本”,项目发包方将根据合同约定支付相应的工程费用并增加其固定资产。除总承包管理费外,上述各项支出均符合资本化条件,属于项目资本化支出。

(3)项目业主方基本情况

红马二期项目的业主方为陕西红马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红马科技”),是陕西中汇煤化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汇煤化”)为建设红马二期项目设立的项目公司。红马科技及中汇煤化相关信息情况如下所示:

A.红马科技

成立时间:2017年10月31日;

注册地:陕西省韩城市昝村煤化工业区中汇煤化办公楼三楼;

法定代表人:高彦宾;

主营业务:研制、开发、生产高科技电池材料产品,以及相关原材料、产品及技术的进出口;技术咨询、技术转让、分析检测及其它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中汇煤化持股100%;

注册资本:50,000万元。

B.中汇煤化

成立时间:2001年11月18日;

注册地:陕西省韩城市昝村煤化工业区;

法定代表人:高凤龙;

主营业务:主要从事洗精煤、焦炭及煤化工产品的生产与销售;

注册资本:25,000万人民币。

中汇煤化是以焦化为龙头的民营企业。目前建有年产70万吨的焦化生产线、120万吨的洗精煤生产线各一条。近年来,为了抵御市场风险,中汇煤化制定了“煤化为主、多业发展”的战略思路,初步实现了多元化投资的格局,逐渐发展为高精新、跨行业、集团化的现代化企业。中汇煤化连续十年荣膺韩城市“纳税大户”称号,先后荣获了“全国五一劳动奖状”“陕西省优秀民营企业”“陕西省十一五污染减排先进企业”等称号。(以上信息来源于韩城市人民政府网站)

截至2019年6月末,中汇煤化资产总额为112,575.76万元,净资产为85,099.07万元,2018年中汇煤化实现营业收入97,841.31万元,实现净利润11,498.63万元,2019年1-6月中汇煤化实现营业收入67,197.22万元,实现净利润6,101.70万元。(以上财务数据为未审数据)

中汇煤化已向公司出具《工程履约担保函》,对红马科技履行与公司签订的红马二期项目合同产生的债务、违约金、赔偿金以及其他所有应付费用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保证效力到红马二期项目合同履行完毕后3个月。

综上所述,红马二期项目的业主的唯一股东中汇煤化经营情况良好,资产负债率较低,具有较强的偿债能力,中汇煤化已向公司出具《工程履约担保函》,红马二期项目不存在重大回款风险。

2、本次融资的必要性及可行性

(1)各国政策积极支持新能源行业发展

为了解决全球能源短缺和环保危机,世界各国将发展新能源汽车作为国家战略,大力发展和推广应用汽车节能技术。中国新能源汽车产业始于21世纪初,新能源汽车研究项目被列入国家“十五”期间的863重大科技课题并获得国家财政及税收政策强力推动。

根据“十三五”规划提出推动战略前沿领域创新突破的要求,新能源汽车、绿色低碳、高端装备与材料、数字创意等领域的产业发展壮大,是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的基础。国家层面连续多年从刺激需求、强制供给、鼓励使用等多个层面密集出台各项政策文件及指导意见。政府一方面积极扶持新能源汽车及动力锂电企业发展,一方面协助整顿新能源汽车市场秩序,促使新能源汽车产业保持可持续增长。政府与市场多维度规范行业的良性发展,从供给端和需求端共同发力,长短政策相结合,扶优抑劣,推动产业向市场主导型转变,带动新能源汽车领域不断增长的市场需求,给锂电池行业带来巨大的发展机遇。2016年12月30日,四部委发布通知,在保持2016-2020年补贴政策总体稳定的前提下,提高补贴政策适用门槛,引导行业以更高能量密度、更高续航里程、更高安全性能为目标开展技术创新、成果产业化及规模建设。

(2)正极材料作为锂电池核心材料投资额巨大

目前新能源车发展的主要瓶颈在于汽车的续航能力、安全性、使用寿命、成本等。锂电池作为新能源汽车的三大核心部件之一,成本占据整个电动汽车总成本的一半左右,正极材料作为锂电池的关键材料,直接影响着电动汽车安全性、续航里程、循环次数、成本等,正极材料产业关键技术的突破和工业化量产能力已成为国内新能源和新能源汽车等战略新兴产业快速崛起的有力推手。新的购置补贴政策加大了对动力电池和电动汽车能源效率、续航里程的要求,从补贴上引导行业的技术更新和发展,进一步确立了正极材料高镍化的技术发展趋势。目前国内大多数企业在动力高镍正极材料领域还处于技术和产品开发阶段,亟待提升核心技术及产业化水平,以满足新能源汽车快速增长的需求和动力电池质量的苛刻要求。在动力锂电及动力正极材料方面提前进行技术布局和工业化生产的企业,有望率先突破下游市场对高端正极材料供不应求的局面,实现技术引领市场的发展方向。

(3)工程总承包业务模式顺应了三元材料高镍化进程中对于锂电正极材料智能制造的需要

根据国际能源署预测,到2020年全球电动汽车的保有量将达1300万辆,电动汽车的快速发展得益于近年来在改善锂离子电池性能和降低锂离子电池成本方面取得的进展,锂离子电池有望在未来十年继续成为首选技术。目前,国际一线车厂对锂离子电池性能的要求以“NCM811+硅碳负极”为主,然而NCM811的供应量却严重不足,正极材料企业会根据市场的需求变化加快对高镍三元材料的研发和推广。由于正极材料的产线与设备向下兼容,所以正极材料企业扩产几乎都是直接上NCM811产线,然后分配部分产能给NCM523,NCM622以提高生产线效率。

由于NCM811制备工艺复杂,所以工厂对环境温度、湿度、杂质、空气、水分等的要求和控制远远高于NCM523、NCM333,工艺技术要求越来越严苛,产线设计和建设难度远大于普通三元材料生产线,单位投资成本也远高于普通三元材料,然而材料企业往往又缺乏高温,高压,高爆及超洁净环境下的大型化工项目建设经验,随着产线工艺环境和技术要求提高,自建难度加大,时间成本也随之增加,交给“建筑企业+设计企业”组成的联合体,由于需要多方沟通,承建周期加长。所以锂电池材料智慧工厂整体解决技术服务企业可以为材料企业提供更加高效、安全和可靠的产线,同时也提高了工厂的智能化。

(4)公司具备承接高镍三元正极材料智慧工厂EPC总承包订单的能力

公司具备承接高镍三元正极材料智慧工厂EPC总承包订单的能力,得益于近50年来,公司在传统化工业务中积累的丰富工程技术经验,建立起的先进的设计与工程管理手段、完善的QHSE及内部控制管理体系,具体情况如下:

公司目前拥有化工石化医药全行业、轻纺行业(化纤工程、化纤原料工程)、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等多个行业的工程设计甲级、工程咨询甲级以及压力容器设计、压力管道设计等业务资质证书,并可在资质证书许可范围内提供工程总承包及项目管理等服务。

公司拥有几十年的传统化工EPC经验,百利锂电拥有丰富的锂电正极材料装备、产线设计经验和较强的技术研发能力,两家公司的融合催生出了锂电正极材料智慧工厂的技术装备和整线服务的专业化分工,技术门槛较高。由于正极材料工艺在不断升级中,公司的业务模式顺应了三元材料高镍化进程中对于锂电正极材料智能制造的需要。

(5)工程总承包业务的发展对工程公司的资金实力提出更高要求

从国外工程总承包业务的发展情况来看,国外大型工程公司都具备很强的融资能力,用于工程总承包项目的资金周转、开具保函、乃至帮助业主筹措资金等。我国的工程总承包业务市场的发展也对工程公司的融资能力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尤其是伴随着石油化工行业装置建设大型化、一体化、复杂化的趋势愈加明显,项目建设投资金额也有日益增大的趋势,业主对工程公司的资金实力也相应地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另外,随着行业市场化程度的不断深化和发展,总承包项目的运作也更趋于市场化、国际化,项目的资金周转、前期投入、带资承包已经成为承包商入围的先决条件。

(6)公司拥有丰富的行业经验和突出的经营管理体制

公司在锂电正极材料、合成纤维、合成橡胶、合成树脂的多个细分领域中掌握了核心技术,具备显著的竞争优势。在锂电正极材料领域,为包括当升科技、杉杉股份、成都巴莫科技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华谊、深圳市贝特瑞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陕西红马科技有限公司和宁夏汉尧石墨烯储能材料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在内的知名正极材料厂商提供了从正极材料前驱体合成处理到正极材料生产工厂的一体化整体解决方案;在聚酰胺产品链中,公司在己内酰胺装置设计领域的市场占有率较为突出;在异戊橡胶、溶聚丁苯橡胶、特种环氧树脂装置设计领域,公司具备较强的技术优势并承接了多项工程设计项目;同时,公司正在开发的新工艺及新技术将会在新的领域里带来更大的市场空间。

3、项目的建设和资金使用的进度安排

①红马二期项目的建设进度安排

截至本预案出具日,红马二期项目建设进度安排预计如下:

②红马二期项目资金使用进度安排

在本次非公开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公司将根据项目实际情况以自筹资金先行投入本项目建设。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首先将按照相关法规规定的程序置换前期投入的项目投资,剩余募集资金将在施工期间按照项目合同的约定以及建设实际情况的需要进行支出。

4、项目的经营模式及盈利模式

(1)经营模式

公司目前从事的工程总承包业务是以工程设计为龙头和核心带动的,相较工程咨询、设计项目,工程总承包业务主要增加了采购和施工环节,并对整个工程项目的运行进行组织和管理。

工程总承包项目主要由公司项目管理部、采购部和工程部负责运营,项目管理部负责EPC工程项目总体计划、项目组建、组织项目策划、控制与实施、检查与协调,收集、登记并传递项目对外正式沟通资料等项目统筹工作。采购部和岳阳分公司负责工程总承包业务中材料、设备采购业务,包括供应商调研、材料及设备采购计划、材料及设备采购的招投标、监造、催交、开箱验收、仓储发货和采购资料整理归档等全过程的各项工作。工程部负责工程施工业务具体管理工作,包括承建单位的调研、工程施工业务的招投标、工程项目开工报建、工程项目施工安装进度计划、现场人员管理、现场机具管理、工程质量检查与评定管理、现场HSE管理、设备与材料进场管理、各阶段工程验收交接管理、工程项目中交工作、开车条件确认、开车调试、投料保运和工程施工安装各项资料的整理归档等全过程的各项工作。

(2)盈利模式

公司主要凭借成熟、高效的业务体系,突出的项目经验和施工能力,在保质保量完成工程项目的基础上,通过收取工程款赚取与建设投入成本的差价实现盈利。

5、募投项目的效益情况

经测算,在不考虑税费影响的情况下,本次募投项目预计可实现营业收入56,322.00万元(含税),具有较好的经济效益。

(二)偿还银行贷款

1、偿还银行贷款使公司资本结构得以优化

假设不考虑发行费用,以公司2019年9月30日的合并财务报表数据为计算基础,按照募集资金2.85亿元并将其中0.85亿元偿还银行贷款进行模拟计算,则发行前后公司的资本结构及偿债能力指标对比情况如下表所示:

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后,公司的资产负债率将从65.49%下降至59.37%,流动比率及速动比率分别从1.13、0.86提升至1.27、0.99,资产负债结构得以优化,公司抗风险能力进一步提升。公司使用本次募集资金偿还银行贷款后,公司总资产、净资产规模将增加,资产负债率、流动比率、速动比率等指标将有所改善。

2、偿还银行贷款能够降低利息支出,提高公司抗风险能力

由于公司属于资金密集型行业,对资金的需求量较大,公司的资产负债率及利息支出较高,直接影响了公司的经营业绩,报告期内公司利息支出情况如下:

(下转94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