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

11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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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冠豪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决议公告

2019-11-13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433 证券简称:冠豪高新 公告编号:2019-临041

广东冠豪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19年11月12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广东省湛江市东海岛东海大道313号公司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由副董事长钟天崎先生主持。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10人,出席4人,董事张强先生、刘雨露先生、任小平先生、林绮女士、刘来平先生、李耀先生因工作原因无法出席本次会议;

2、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1人,监事刘志成先生、刘岩女士因工作原因无法出席本次会议;

3、董事会秘书杨映辉先生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因工作原因无法列席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聘任公司2019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议案名称:《关于聘任公司2019年度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二)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2019年9月27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2019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2019年度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

议案1、2以普通决议通过。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

律师:钟节平、蔡丽影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中国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召集人资格符合中国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经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广东冠豪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11月13日

证券代码:600433 证券简称:冠豪高新 公告编号:2019-临042

广东冠豪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持股5%以上股东股份减持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大股东持股的基本情况

本次减持计划披露前,广东粤财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共持有广东冠豪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份77,759,001股,占公司总股本的6.12%,其与一致行动人广州润华置业有限公司、广东粤财实业发展有限公司共持有公司103,518,441股非限售流通股,约占公司总股本的8.14%。

● 减持计划的进展情况

2019年7月23日,公司披露了广东粤财创业投资有限公司的减持计划,具体内详见公司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计划公告》(公告编号:2019-临025)。截至2019年11月12日,广东粤财创业投资有限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累计减持公司股份163,9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比例为0.013%。

一、减持主体减持前基本情况

说明:IPO前取得的76,180,901股股份包括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取得的股份以及发行上市后以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式取得的股份。

上述减持主体存在一致行动人:

二、减持计划的实施进展

(一)大股东因以下原因披露减持计划实施进展:

减持时间过半

注:上表比例系四舍五入保留小数所得,存在尾差。

(二)本次减持事项与大股东此前已披露的计划、承诺是否一致

√是 □否

(三)在减持时间区间内,上市公司是否披露高送转或筹划并购重组等重大事项

□是 √否

(四)本次减持对公司的影响

广东粤财创业投资有限公司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计划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股权结构及持续性经营产生影响。

(五)本所要求的其他事项

三、相关风险提示

(一)减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如计划实施的前提条件、限制性条件以及相关条件成就或消除的具体情形等

本次减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在减持期间内,广东粤财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将根据市场情况、上市公司股价等因素选择是否继续实施及如何继续实施减持计划,减持的数量和价格存在不确定性。

(二)减持计划实施是否会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风险 □是 √否

(三)其他风险

本减持计划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大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在本次减持股份计划实施期间,公司将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规章制度,及时履行信息告知及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广东冠豪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1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