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8版 信息披露  查看版面PDF

2019年

11月13日

查看其他日期

深圳科士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
决议公告

2019-11-13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518 证券简称:科士达 公告编号:2019-055

深圳科士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

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科士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通知于2019年11月8日以电话、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会议于2019年11月12日上午9:30在深圳市南山区高新北区科技中二路软件园1栋4楼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7人,实际出席董事7人,公司监事、高管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由董事长刘程宇先生召集并主持。本次会议召开程序及出席情况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即将届满,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将进行换届选举。通过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推荐人推荐并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公司董事会同意提名第五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如下:

(1)提名刘程宇先生、刘玲女士、李春英先生、何少强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2)提名徐政先生、陈彬海先生、周启超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上述董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

徐政先生原为公司独立董事,于2017年12月8日离任。鉴于徐政先生的专业背景、从业经验均符合公司独立董事的任职要求,在离任后三年内再次被提名为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在离任期间,徐政先生未买卖公司股票,截至本公告日,也未直接及间接持有公司股票。

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上述七名候选人符合董事的任职资格,其中三名独立董事候选人也符合《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关于独立董事任职资格的要求。未发现有《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况,以及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尚未解除的情况。

上述董事候选人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不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以累积投票制进行逐项表决。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备案无异议后方可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对被提出异议的独立董事候选人,公司将立即修改选举独立董事的相关提案并公布。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本议案。

《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内容详见2019年11月13日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详见《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2、审议《关于聘请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2019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资格,在2018年度工作中,较好地履行了双方签订的《业务约定书》中约定的责任和义务,同时在为本公司提供审计及其他服务过程中表现出了良好的业务水平和职业道德,因此同意继续聘请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9年度审计机构,对公司执行审计工作并发表审计意见,审计费用届时另行约定。聘任期限为一年。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独立董事对以上事项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本议案。

《独立董事关于聘请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2019年度审计机构的事前认可意见》、《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内容详见2019年11月13日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3、审议《关于召开2019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决定于2019年11月29日召开公司2019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本议案。

《关于召开2019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内容详见2019年11月13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深圳科士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九年十一月十三日

附件:第五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简历

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刘程宇先生,中国国籍,硕士。刘先生大学毕业后任福建省霞浦六中教师,1993年加入公司,历任公司前身霞浦科士达及科士达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董事长等职务,现任本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刘先生与公司董事刘玲女士为夫妻关系,共同通过公司控股股东新疆科士达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有公司股票347,933,040股,为公司实际控制人。除上述情况外,刘先生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无关联关系,最近五年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相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规定的不宜担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职务的情形,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亦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刘玲女士,中国国籍,硕士。刘女士毕业后任福建霞浦一中教师,1998年加入公司,现任本公司董事、行政事务总监。刘女士与公司董事长刘程宇先生为夫妻关系,其本人直接持有公司股票21,007,350股,与配偶共同通过公司控股股东新疆科士达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有公司股票347,933,040股,为公司实际控制人。除上述情况外,刘女士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无关联关系,最近五年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相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规定的不宜担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职务的情形,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亦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李春英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毕业于天津大学,本科。李先生先后任职河北保定四八二厂工艺科工艺员、国家建材局秦皇岛玻璃研究院一所工程师、深圳律普敦实业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深圳和运达电源有限公司副总经理等职务。2004年进入公司,先后任公司全资子公司深圳科士达电气系统有限公司总经理、总工程师,公司全资子公司广东科士达工业科技有限公司总经理等职务,现任本公司董事,直接持有公司股票1,696,380股。李先生与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最近五年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相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规定的不宜担任董事职务的情形,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亦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何少强先生,中国国籍,清华大学工学硕士。何先生先后任职于深圳市天源新能源有限公司研发总监及技术总监、艾默生网络能源有限公司高级产品经理、深圳市中兴昆腾有限公司研发中心总经理等职务。现任深圳科士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何少强先生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票,与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在公司控股股东单位担任职务。何少强先生最近五年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相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规定的不宜担任董事职务的情形,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亦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徐政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毕业于日本九州工业大学电气工学系,博士。徐先生先后任职于上海交通大学电力系统及计算机科学系、日本九州工业大学、松下电器马达公司家电产业马达事业部、清华大学电机系副教授,现任清华大学深圳研究生院副教授、电力系统国家重点实验室深圳研究室副主任、深圳市海司特电力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深圳天源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兼总工程师、青岛斑科变频技术有限公司监事、深圳市瑞凌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徐政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票,与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徐政先生最近五年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相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规定的不宜担任董事职务的情形,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亦不是失信被执行人。徐政先生已取得中国证监会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陈彬海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中国注册会计师,毕业于暨南大学,硕士。历任中山会计师事务所主任会计师、中山市中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主任会计师。现任中荣印刷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总监兼董事会秘书、中山市中正信德管理咨询有限公司董事长、广东正中信德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董事。陈彬海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票,与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陈彬海先生最近五年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相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规定的不宜担任董事职务的情形,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亦不是失信被执行人。陈彬海先生已取得中国证监会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周启超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研究生学历。历任香港合基集团、湖北日报传媒集团、格林美股份有限公司、任子行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担任公共事务总监、媒介总监、副总裁兼董事会秘书等职务,现任中顺洁柔纸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职务。周启超先生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票,与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周启超先生最近五年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相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规定的不宜担任董事职务的情形,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亦不是失信被执行人。周启超先生已取得中国证监会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证券代码:002518 证券简称:科士达 公告编号:2019-056

深圳科士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科士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通知于2019年11月8日以电话、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于2019年11月12日上午11:00在深圳市南山区高新北区科技中二路软件园1栋4楼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范涛先生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由监事会主席胡巍先生召集并主持。本次会议召开程序及出席情况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要求,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四届监事会任期即将届满,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监事会将进行换届选举。经审议认为,由公司第四届监事会推荐的被提名人胡巍先生、缪玲秋女士具备《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关于监事任职资格和条件的有关规定,拥有履行监事职责所应具备的能力,能够胜任相关职责的要求,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禁止任职的条件及被中国证监会处以证券市场禁入处罚的情况,同意提名以上两人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

上述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

公司拟选举的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中最近两年内曾担任过公司董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的监事人数未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单一股东提名的监事未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以累积投票制进行逐项表决。以上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如获股东大会以累积投票方式审议通过,将与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本议案。

《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详见《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2、审议《关于聘请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2019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经认真审核,公司监事会成员一致认为:鉴于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为本公司提供审计及其他服务过程中表现出的良好的业务水平和职业道德,同意继续聘请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2019年度审计机构。审计费用届时另行约定。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本议案。

三、备查文件

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科士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一九年十一月十三日

附件: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简历

胡巍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学历。胡先生毕业后任职于甘肃省武威市凉州区工业和信息化局,2016年加入本公司,现任本公司行政事务总监助理,未持有公司股票。胡先生与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最近五年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相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规定的不宜担任监事职务的情形,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亦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缪玲秋女士,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毕业于国家开放大学,大专学历。缪女士毕业后任职于深圳科士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04年加入本公司,现任公司出纳。缪女士持有公司股份21,044股,与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最近五年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相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规定的不宜担任监事职务的情形,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亦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证券代码:002518 证券简称:科士达 公告编号:2019-057

深圳科士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科士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将于近期届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独立董事备案办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于2019年11月12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根据《公司章程》有关规定,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由7名董事组成,其中非独立董事4名,独立董事3名。公司董事会提名刘程宇先生、刘玲女士、李春英先生、何少强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见附件);提名徐政先生、陈彬海先生、周启超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见附件)。

徐政先生原为公司独立董事,于2017年12月8日离任。鉴于徐政先生的专业背景、从业经验均符合公司独立董事的任职要求,在离任后三年内再次被提名为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在离任期间,徐政先生未买卖公司股票,截至本公告日,也未直接及间接持有公司股票。

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上述董事候选人进行了任职资格审查,认为上述7名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条件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关于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任职资格和条件的要求。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董事会换届选举相关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本次换届完成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不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独立董事人数未低于董事会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一,其中陈彬海先生为公司会计专业独立董事候选人,三位独立董事候选人皆已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履职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方可与其他4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一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股东大会以累积投票制分别对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和独立董事候选人进行逐项表决。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任期三年,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计算。

为确保董事会的正常运作,在新一届董事会董事就任前,原董事仍将依照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认真履行董事职责,不得有任何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

特此公告。

深圳科士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九年十一月十三日

附件:第五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简历

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刘程宇先生,中国国籍,硕士。刘先生大学毕业后任福建省霞浦六中教师,1993年加入公司,历任公司前身霞浦科士达及科士达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董事长等职务,现任本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刘先生与公司董事刘玲女士为夫妻关系,共同通过公司控股股东新疆科士达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有公司股票347,933,040股,为公司实际控制人。除上述情况外,刘先生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无关联关系,最近五年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相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规定的不宜担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职务的情形,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亦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刘玲女士,中国国籍,硕士。刘女士毕业后任福建霞浦一中教师,1998年加入公司,现任本公司董事、行政事务总监。刘女士与公司董事长刘程宇先生为夫妻关系,其本人直接持有公司股票21,007,350股,与配偶共同通过公司控股股东新疆科士达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有公司股票347,933,040股,为公司实际控制人。除上述情况外,刘女士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无关联关系,最近五年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相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规定的不宜担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职务的情形,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亦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李春英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毕业于天津大学,本科。李先生先后任职河北保定四八二厂工艺科工艺员、国家建材局秦皇岛玻璃研究院一所工程师、深圳律普敦实业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深圳和运达电源有限公司副总经理等职务。2004年进入公司,先后任公司全资子公司深圳科士达电气系统有限公司总经理、总工程师,公司全资子公司广东科士达工业科技有限公司总经理等职务,现任本公司董事,直接持有公司股票1,696,380股。李先生与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最近五年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相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规定的不宜担任董事职务的情形,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亦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何少强先生,中国国籍,清华大学工学硕士。何先生先后任职于深圳市天源新能源有限公司研发总监及技术总监、艾默生网络能源有限公司高级产品经理、深圳市中兴昆腾有限公司研发中心总经理等职务。现任深圳科士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何少强先生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票,与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在公司控股股东单位担任职务。何少强先生最近五年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相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规定的不宜担任董事职务的情形,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亦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徐政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毕业于日本九州工业大学电气工学系,博士。徐先生先后任职于上海交通大学电力系统及计算机科学系、日本九州工业大学、松下电器马达公司家电产业马达事业部、清华大学电机系副教授,现任清华大学深圳研究生院副教授、电力系统国家重点实验室深圳研究室副主任、深圳市海司特电力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深圳天源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兼总工程师、青岛斑科变频技术有限公司监事、深圳市瑞凌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徐政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票,与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徐政先生最近五年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相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规定的不宜担任董事职务的情形,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亦不是失信被执行人。徐政先生已取得中国证监会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陈彬海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中国注册会计师,毕业于暨南大学,硕士。历任中山会计师事务所主任会计师、中山市中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主任会计师。现任中荣印刷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总监兼董事会秘书、中山市中正信德管理咨询有限公司董事长、广东正中信德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董事。陈彬海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票,与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陈彬海先生最近五年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相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规定的不宜担任董事职务的情形,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亦不是失信被执行人。陈彬海先生已取得中国证监会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周启超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研究生学历。历任香港合基集团、湖北日报传媒集团、格林美股份有限公司、任子行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担任公共事务总监、媒介总监、副总裁兼董事会秘书等职务,现任中顺洁柔纸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职务。周启超先生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票,与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周启超先生最近五年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相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规定的不宜担任董事职务的情形,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亦不是失信被执行人。周启超先生已取得中国证监会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证券代码:002518 证券简称:科士达 公告编号:2019-058

深圳科士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科士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任期将于近期届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于2019年11月12日召开了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根据《公司章程》有关规定,公司第五届监事会将由3名监事组成,其中非职工代表监事2名,职工代表监事1名。公司监事会提名胡巍先生、缪玲秋女士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简历见附件)。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

上述两位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将与职工代表大会选举的职工代表监事一起组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最近两年内曾担任过公司董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的监事人数未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单一股东提名的监事未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为确保监事会的正常运作,在新一届监事会监事就任前,原监事仍将依照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认真履行董事职责,不得有任何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

特此公告。

深圳科士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一九年十一月十三日

附件: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简历

胡巍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学历。胡先生毕业后任职于甘肃省武威市凉州区工业和信息化局,2016年加入本公司,现任本公司行政事务总监助理,未持有公司股票。胡先生与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最近五年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相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规定的不宜担任监事职务的情形,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亦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缪玲秋女士,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毕业于国家开放大学,大专学历。缪女士毕业后任职于深圳科士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04年加入本公司,现任公司出纳。缪女士持有公司股份21,044股,与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最近五年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相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规定的不宜担任监事职务的情形,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亦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证券代码:002518 证券简称:科士达 公告编号:2019-059

深圳科士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9年度第一次临时

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深圳科士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9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拟审议的有关事项业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的规定。

4、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19年11月29日(星期五)下午15:30。

(2)网络投票时间:2019年11月28日-2019年11月29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9年11月29日上午9:30一11:30,下午13:00一15:00;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9年11月28日15:00至2019年11月29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公司将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 )向公司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应严肃行使表决权,投票表决时,同一股份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现场投票可以委托代理人代为投票)、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和互联网投票系统中的一种,不能重复投票。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19年11月25日(星期一)

7、会议出席对象:

(1)股权登记日交易结束后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及参加会议表决;因故不能出席会议的股东可以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或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附后),或在网络投票时间内参加网络投票。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4)公司董事会同意列席的相关人员。

8、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深圳市南山区高新北区科技中二路软件园1栋4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关于选举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采用累积投票制)

1.01 《选举刘程宇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2 《选举刘玲女士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3 《选举李春英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4 《选举何少强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2、审议《关于选举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采用累积投票制)

2.01 《选举徐政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02 《选举陈彬海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03 《选举周启超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3、审议《关于选举公司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采用累积投票制)

3.01 《选举胡巍先生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3.02 《选举缪玲秋女士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4、审议《关于聘请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2019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上述议案1、2、3将采取累积投票方式表决,即每一股份拥有与拟选董事候选人或者监事候选人人数相同的表决权,股东拥有的表决权可以集中使用,也可以分开使用,但不得超过其拥有董事候选人或者监事候选人总人数相应选票数的最高限额,否则该议案投票无效,视为弃权。独立董事与非独立董事的选票分开计算。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无异议后,股东大会方可进行表决。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内容详见2019年11月13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上述议案为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需对中小投资者即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单独计票并披露。

三、提案编码

表一: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如下:

四、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时间:2019年11月26日(星期二)上午10:00一12:00,下午14:00一16:00。

2、登记地点:深圳市南山区高新北区科技中二路软件园1栋4楼董事会办公室(信函登记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3、登记办法:

(1)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等办理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凭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单位持股凭证、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原件办理登记手续;

(3)委托代理人凭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及持股凭证等办理登记手续;

(4)异地股东凭以上有关证件的信函、传真件进行登记,须在2019年11月26日送达或传真至公司(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不接受电话登记。

4、会议联系方式:

(1)会议联系人:范涛、张莉芝

联系电话:0755-86168479

传真:0755-21389007

通讯地址:深圳市南山区高新北区科技中二路软件园1栋4楼

邮编:518057

电子邮箱:zhanglz@kstar.com.cn

(2)公司股东参加会议的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网络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科士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十一月十三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2518”,投票简称为“科士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对于累积投票提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上市公司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每个提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提案组所投的选举票均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 0 票。

表二:累积投票制下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填报一览表

各提案组下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举例如下:

1) 选举非独立董事(如表一提案1,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4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4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4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2) 选举独立董事(如表一提案2,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3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3

股东可以将票数平均分配给3位独立董事候选人,也可以在3位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3) 选举非职工代表监事(如表一提案3,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2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2

股东可以将票数平均分配给2位非职工监事候选人,也可以在2位非职工监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在股东对同一议案出现总议案与分议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分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投票程序

1、投票时间:2019年11月29日的交易时间,即9:30一11:30和13:00一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9年11月28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前一日)下午15:00,结束时间为2019年11月29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4月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本人(本单位)作为深圳科士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单位)出席深圳科士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受托人有权依照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对该次会议的各项议案进行投票表决;如没有做出指示,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表决。受托人可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

说明:

1、对总议案及非累计投票提案,请在对议案投票选择时在“同意” 或“反对”或“弃权”空格内填上“√”号。投票人只能表明“同意”、“反对” 或“弃权”一种意见,涂改、填写其他符号、多选或不选的表决票无效,按弃权处理;

2、对累计投票提案,请填报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注意投票总数不得超过表决人拥有的选举票数。

委托人签名(盖章): 身份证号码或营业执照:

委托人持股数量: 委托人股东账号:

受托人签名: 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有效期限: 自委托日期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注:1、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自然人委托须本人签字。

2、授权委托书的有效期限为自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本次会议结束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