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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

11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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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泰玉衡价值优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摘要

2019-11-13 来源:上海证券报

2019年第1号

重要提示

本基金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2018年11月1日证监许可【2018】1766号文注册募集。本基金基金合同于2019年3月20日正式生效。

本摘要根据基金合同和基金招募说明书编写。基金合同是约定基金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的法律文件。基金投资人自依基金合同取得基金份额,即成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和本基金合同的当事人,其持有基金份额的行为本身即表明其对基金合同的承认和接受,并按照《基金法》、《运作办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享有权利、承担义务。基金投资人欲了解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权利和义务,应详细查阅基金合同。

本基金投资于证券市场,基金净值会因为证券市场波动等因素产生波动。投资人在投资本基金前,需全面认识本基金产品的风险收益特征和产品特性,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理性判断市场,对投资本基金的意愿、时机、数量等投资行为作出独立决策。投资人根据所持有的基金份额享受基金的收益,但同时也需承担相应的投资风险。基金投资中的风险包括:由于经济、政治、社会等环境因素的变化对证券价格造成的市场风险,金融工具的一方到期无法履行约定义务致使本基金遭受损失的信用风险,基金管理人在基金管理实施过程中产生的运作管理风险,流动性风险,本基金的特定风险,本基金法律文件风险收益特征表述与销售机构基金风险评价可能不一致的风险,其他风险等。

本基金采用证券公司交易模式和结算模式,即本基金将通过基金管理人选定的证券经营机构进行场内交易并由选定的证券经营机构作为结算参与人代理本基金进行结算,该种交易结算模式可能存在信息系统风险、操作风险、资金使用效率降低的风险、交易结算风险、投资信息安全保密风险等风险。

本基金为混合型基金,其预期风险、预期收益高于货币市场基金和债券型基金,低于股票型基金,属于较高预期风险和预期收益的产品。

投资有风险,投资人认购(或申购)本基金时应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本招募说明书等信息披露文件。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也不构成对本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人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投资人作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导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人自行负担。当投资人赎回时,所得或会高于或低于投资人先前所支付的金额。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投资人应当认真阅读基金合同、基金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等信息披露文件,自主判断基金的投资价值,自主做出投资决策,自行承担投资风险。

本招募说明书约定的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编制、披露与更新要求,自《信息披露办法》实施之日起一年后开始执行。

本招募说明书所载内容截至2019年9月30日,基金投资组合报告和基金业绩表现截至2019年9月30日(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第一部分 基金管理人

一、基金管理人概况

名称:中泰证券(上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黄浦区延安东路175号24楼05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488号太平金融大厦1002-1003室

成立时间:2014年8月13日

法定代表人:章飚

注册资本:16,666.0000万元人民币

联系电话:021-20521111

股权结构如下:

中泰证券(上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是经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4]355号文批准,由齐鲁证券有限公司(现已更名为“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资设立的资产管理子公司。2017年9月,因公司发展需要,公司名称由“齐鲁证券(上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变更为“中泰证券(上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2017年12月,根据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7]2342号文批准,本公司获得开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业务资格。

二、主要人员情况

1、董事会和监事成员

章飚先生,博士研究生,董事长,2014年8月起履行董事长职务。曾任安徽财经大学计算机老师,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研究所金融工程部研究员、新产品开发小组组长、衍生产品部总经理、资产管理部总经理,上海国泰君安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总裁、首席执行官,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顾问。现任中泰证券(上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

张晖女士,硕士研究生,董事,2016年4月起履行董事职务。曾任山东省国际信托投资公司上海证券业务部交易部经理、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总经理;齐鲁证券经纪有限公司经纪业务总部总经理;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党群工作部主任、部长,企业文化部总经理,信访办公室主任(兼),女职工委员会主任,党务工作部部长,纪委副书记。现任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工会副主席、董事会秘书。

王丽敏女士,本科学历,硕士学位,董事,2014年9月起履行董事职务。曾任山东齐鲁信托投资有限公司证券部财务部业务经理,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计划财务总部业务主管、副总经理,机构业务部总经理。现任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审计稽核部总经理。

叶展先生,大学本科,董事。2018年2月起履行董事职务。曾任上海证券报记者、编辑、机构部主任,上海国泰君安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市场部总经理、市场总监,上海泽熙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中泰证券(上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现任中泰证券(上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首席执行官。

孙海昕女士,本科学历,硕士学位,监事,2014年9月起履行监事职务。曾任山东银行学校实验银行职员;山东省国际信托投资公司展业证券营业部财务部经理,证券总部财务部副经理;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总部副总经理,登记结算部副总经理。现任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登记结算部总经理。

2、高级管理人员

叶展先生,公司首席执行官,简历请参见上述关于董事的介绍。

徐建东先生,大学本科,公司总经理。曾任泰安市信托投资公司上海证券业务部交易员,泰安市信托投资公司证券业务部副经理,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上海赤峰路营业部总经理、济南山大路营业部总经理、莱芜管理总部总经理、济南第二管理总部总经理、泰安管理总部总经理、经纪业务总部总经理、北京证券资产管理分公司董事、总经理,中泰证券(上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拟任副总经理、总经理。2018年4月至今,担任目前职务。

王洪懿先生,大学本科,公司合规总监兼首席风险官兼督察长兼董事会秘书兼财务负责人。曾任华星塑料制品有限公司职员,天同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职员,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高级业务经理,万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财务总监,中泰证券(上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拟任副总经理、副总经理兼财务负责人兼董事会秘书。2018年7月至今,担任目前职务。

黄文卿先生,硕士研究生,公司副总经理。曾任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证券分析研究员、衍生产品部投资经理、资产管理总部固定收益业务投资经理,上海国泰君安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兼固定收益部总经理兼金融市场部总经理,中泰证券(上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拟任副总经理。2015年3月至今,担任目前职务。

应晨奇先生,硕士研究生,公司副总经理兼首席信息官。曾任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清算中心清算员、资产管理总部风控经理、清算中心主任、登记结算中心副总经理(主持工作)、运营管理总部董事副总经理、资产管理总部董事副总经理,上海光大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运营总监,中泰证券(上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拟任副总经理、副总经理兼合规总监兼首席风险官。2019年6月至今,担任目前职务。

3、本基金基金经理

姜诚先生,清华大学金融学学士,上海财经大学金融学硕士。现任基金业务部总经理,研究部总经理。曾任国泰君安证券资产管理总部研究员、投资经理,安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研究部副总经理、研究部总经理、基金经理、基金投资部总经理。2018年12月5日至今任中泰星元价值优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2019年3月20日至今任中泰玉衡价值优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2019年9月6日至今任中泰开阳价值优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

田瑀先生,复旦大学理学硕士,现为中泰证券(上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基金业务部总经理助理。曾担任中泰证券(上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权益投资部高级投资经理,担任“齐鲁星晖策略集合资产管理计划”投资主办人;曾任安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特定资产管理部专户投资经理。2019年4月19日至今任中泰玉衡价值优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2019年9月6日至今任中泰开阳价值优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

4、本公司投资决策委员会成员

叶展先生,简历请参见上述关于董事会和监事成员的介绍。

黄文卿先生,简历请参见上述关于高级管理人员的介绍。

应晨奇先生,简历请参见上述关于高级管理人员的介绍。

王洪懿先生,简历请参见上述关于高级管理人员的介绍。

姜诚先生,简历请参见上述关于基金经理的介绍。

5、上述成员之间均不存在近亲属或家属关系。

第二部分 基金托管人

一、基金托管人概况

1、基本情况

名称: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商银行”)

设立日期:1987年4月8日

注册地址:深圳市深南大道7088号招商银行大厦

办公地址:深圳市深南大道7088号招商银行大厦

注册资本:252.20亿元

法定代表人:李建红

行长:田惠宇

资产托管业务批准文号:证监基金字[2002]83号

电话:0755-83199084

传真:0755-83195201

资产托管部信息披露负责人:张燕

2、发展概况

招商银行成立于1987年4月8日,是我国第一家完全由企业法人持股的股份制商业银行,总行设在深圳。自成立以来,招商银行先后进行了三次增资扩股,并于2002年3月成功地发行了15亿A股,4月9日在上交所挂牌(股票代码:600036),是国内第一家采用国际会计标准上市的公司。2006年9月又成功发行了22亿H股,9月22日在香港联交所挂牌交易(股票代码:3968),10月5日行使H股超额配售,共发行了24.2亿H股。截至2019年6月30日,本集团总资产71,931.81亿元人民币,高级法下资本充足率15.09%,权重法下资本充足率12.60%。

2002年8月,招商银行成立基金托管部;2005年8月,经报中国证监会同意,更名为资产托管部,现下设业务管理团队、产品管理团队、项目管理团队、稽核监察团队、基金外包业务团队、养老金团队、系统与数据团队7个职能团队,现有员工83人。2002年11月,经中国人民银行和中国证监会批准获得证券投资基金托管业务资格,成为国内第一家获得该项业务资格上市银行;2003年4月,正式办理基金托管业务。招商银行作为托管业务资质最全的商业银行,拥有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受托投资管理托管、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托管(QFII)、合格境内机构投资者托管(QDII)、全国社会保障基金托管、保险资金托管、企业年金基金托管、存托凭证试点存托人等业务资格。

招商银行确立“因势而变、先您所想”的托管理念和“财富所托、信守承诺”的托管核心价值,独创“6S托管银行”品牌体系,以“保护您的业务、保护您的财富”为历史使命,不断创新托管系统、服务和产品:在业内率先推出“网上托管银行系统”、托管业务综合系统和“6心”托管服务标准,首家发布私募基金绩效分析报告,开办国内首个托管银行网站,推出国内首个托管大数据平台,成功托管国内第一只券商集合资产管理计划、第一只FOF、第一只信托资金计划、第一只股权私募基金、第一家实现货币市场基金赎回资金T+1到账、第一只境外银行QDII基金、第一只红利ETF基金、第一只“1+N”基金专户理财、第一家大小非解禁资产、第一单TOT保管,实现从单一托管服务商向全面投资者服务机构的转变,得到了同业认可。

招商银行资产托管业务持续稳健发展,社会影响力不断提升,四度蝉联获《财资》“中国最佳托管专业银行”。2016年6月招商银行荣膺《财资》“中国最佳托管银行奖”,成为国内唯一获得该奖项的托管银行;“托管通”获得国内《银行家》2016中国金融创新“十佳金融产品创新奖”;7月荣膺2016年中国资产管理“金贝奖”“最佳资产托管银行”。2017年6月招商银行再度荣膺《财资》“中国最佳托管银行奖”; “全功能网上托管银行2.0”荣获《银行家》2017中国金融创新“十佳金融产品创新奖”;8月荣膺国际财经权威媒体《亚洲银行家》“中国年度托管银行奖”。2018年1月招商银行荣膺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2017年度优秀资产托管机构”奖项;同月,招商银行托管大数据平台风险管理系统荣获2016-2017年度银监会系统“金点子”方案一等奖,以及中央金融团工委、全国金融青联第五届“双提升”金点子方案二等奖;3月荣膺公募基金20年“最佳基金托管银行”奖;5月荣膺国际财经权威媒体《亚洲银行家》“中国年度托管银行奖”;12月荣膺2018东方财富风云榜“2018年度最佳托管银行”、“20年最值得信赖托管银行”奖。2019年3月招商银行荣获《中国基金报》“2018年度最佳基金托管银行”奖;6月荣获《财资》“中国最佳托管机构”“中国最佳养老金托管机构”“中国最佳零售基金行政外包”三项大奖。

二、主要人员情况

李建红先生,本行董事长、非执行董事,2014年7月起担任本行董事、董事长。英国东伦敦大学工商管理硕士、吉林大学经济管理专业硕士,高级经济师。招商局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兼任招商局国际有限公司董事会主席、招商局能源运输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中国国际海运集装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招商局华建公路投资有限公司董事长和招商局资本投资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曾任中国远洋运输(集团)总公司总裁助理、总经济师、副总裁,招商局集团有限公司董事、总裁。

田惠宇先生,本行行长、执行董事,2013年5月起担任本行行长、本行执行董事。美国哥伦比亚大学公共管理硕士学位,高级经济师。曾于2003 年7 月至2013年5月历任上海银行副行长、中国建设银行上海市分行副行长、深圳市分行行长、中国建设银行零售业务总监兼北京市分行行长。

汪建中先生,本行副行长。1991年加入本行;2002年10月至2013年12月历任本行长沙分行行长,总行公司银行部副总经理,佛山分行筹备组组长,佛山分行行长,武汉分行行长;2013年12月至2016年10月任本行业务总监兼公司金融总部总裁,期间先后兼任公司金融综合管理部总经理、战略客户部总经理;2016年10月至2017年4月任本行业务总监兼北京分行行长;2017年4月起任本行党委委员兼北京分行行长。2019年4月起任本行副行长。

姜然女士,招商银行资产托管部总经理,大学本科毕业,具有基金托管人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先后供职于中国农业银行黑龙江省分行,华商银行,中国农业银行深圳市分行,从事信贷管理、托管工作。2002年9月加盟招商银行至今,历任招商银行总行资产托管部经理、高级经理、总经理助理等职。是国内首家推出的网上托管银行的主要设计、开发者之一,具有20余年银行信贷及托管专业从业经验。在托管产品创新、服务流程优化、市场营销及客户关系管理等领域具有深入的研究和丰富的实务经验。

三、基金托管业务经营情况

截至2019年6月30日,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累计托管479只证券投资基金。

第三部分 相关服务机构

一、基金份额发售机构

1、直销机构

名称:中泰证券(上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黄浦区延安东路175号24楼05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488号太平金融大厦1002-1003室

法定代表人:章飚

电话:400-821-0808

传真:021-68883772

2、其他销售机构

(1)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济南市经七路86号

办公地址:济南市经七路86号

法定代表人:李玮

网址:www.zts.com.cn

客服电话:95538

(2)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深南大道7088号招商银行大厦

办公地址:深圳市深南大道7088号招商银行大厦

法定代表人:李建红

网址:www.cmbchina.com

客服电话:95555

(3)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银城中路168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银城中路168号

法定代表人:金煜

网址:www.bosc.cn

客服电话:95594

(4)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罗湖区深南东路5047号

办公地址:深圳市罗湖区深南东路5047号

网址:bank.pingan.com

法定代表人:谢永林

客服电话:95511转3

(5)北京汇成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海地区中关村大街11号11层1108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直门外大街1号 西环广场T2 19C13

法定代表人:王伟刚

网址:www.hcjijin.com

客服电话:400-619-9059

基金管理人可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选择其它符合要求的机构销售本基金,具体名单详见基金管理人网站。

二、注册登记机构

名称:中泰证券(上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黄浦区延安东路175号24楼05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488号太平金融大厦1002-1003室

法定代表人:章飚

传真:021-50933716

客户服务专线:021-20521115

三、出具法律意见书的律师事务所

名称: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

住所:上海市银城中路68号时代金融中心19楼

办公地址:上海市银城中路68号时代金融中心19楼

负责人:俞卫锋

联系电话:021-31358666

传真:021-31358600

联系人:丁媛

经办律师:黎明、丁媛

四、审计基金财产的会计师事务所

名称: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陆家嘴环路1318号星展银行大厦507单元01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黄浦区湖滨路202号普华永道中心11楼

执行事务合伙人:李丹

联系电话: 021-23238888

传真: 021-23238800

联系人:金诗涛

经办注册会计师:张振波、金诗涛

第四部分 基金的名称

中泰玉衡价值优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第五部分 基金的类型

契约型开放式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第六部分 基金的投资目标

本基金通过紧密跟踪中国经济发展方向和周期变动特征,挖掘各个行业具有领先指标和发展潜力的上市公司,分享中国经济持续快速增长的成果,力求获得高于业绩比较基准的投资收益。

第七部分 基金的投资范围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股票(包括中小板、创业板及其他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发行的股票)、债券(含国债、地方政府债、央行票据、金融债、企业债、公司债、可转换公司债券(含可分离交易可转债的纯债部分)、可交换债券、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超级短期融资券、次级债等)、资产支持证券、债券回购、银行存款、同业存单、货币市场工具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本基金投资组合中股票资产投资比例为基金资产的0%一95%;本基金保持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的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其中,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和应收申购款等。其他金融工具的投资比例依照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的规定执行。

如果法律法规对基金合同约定投资组合比例限制进行变更的,待履行相应程序后,以变更后的规定为准。

第八部分 基金的投资策略

一、大类资产配置策略

资产配置策略以基于宏观、政策及市场分析的综合研究为主,由基金经理和研究员组成的投研团队及时跟踪宏观经济运行态势和宏观经济政策动向,重点关注包括GDP增速、固定资产投资增速、上市公司整体盈利情况、通胀率和利率等宏观指标的变化趋势,在深入分析和充分论证的基础上评估宏观经济运行及政策对资本市场的影响方向和力度。在具体操作中我们将综合分析大类资产的预期收益和风险特征及其变化方向,将基金资产动态配置在股票和债券等大类资产之间,同时兼顾动态资产配置中的风险控制和成本控制。本基金通过资产配置策略,在股市系统性上涨阶段抓住权益类资产的收益机会,在股市系统性下跌阶段利用固定收益类资产及其他金融工具保持货币购买力,实现基金资产的长期稳定增值。

二、股票投资策略

基金管理人主要采取自下而上的选股策略,通过财务数据的定量分析筛选可选标的以提升选股效率,再通过对企业核心竞争力、竞争格局、竞争优势、盈利模式等定性分析精选个股,深入研究、多方验证、持续跟踪,力争在控制风险的前提下获得可观收益。

在选择个股时,主要关注两类标的,一是估值具有足够安全边际、竞争优势明确的白马股,二是估值合理具有明确成长性的成长股。

选股思路为:中长期研究基于产业政策、需求趋势、供需力量边际贡献、行业壁垒、商业模式与技术变迁等因素对行业竞争格局演变的影响选出细分子行业,然后比较子行业内上市公司战略、产品、渠道、资源与能力等方面的优势,评判拟投资企业的行业竞争地位以及业绩驱动因素,最后运用主营业务收入、EBITDA、净利润等预期增长率指标,结合公司营运指标(如固定资产周转率等)以及经营杠杆指标(如权益乘数等),对公司盈利的持续增长前景进行综合评价。投资价值评估是根据一系列历史和预期的财务指标,结合定性考虑,分析公司盈利稳定性和可持续性,判断相对投资价值,主要指标包括:EV/EBITDA、EV/Sales、 P/E、P/B、P/RNAV、股息率、ROE、经营利润率和净利润率等。

本基金投资股票时,根据市场整体估值水平评估系统性风险,根据个股估值水平(中证800指数的市净率P/B)决定股票资产的投资比例。当中证800指数的市净率P/B位于历史90分位及以上时,股票总仓位为0-40%;当中证800指数的市净率P/B位于历史90分位以下和历史75分位及以上时,股票总仓位为20%至60%;当中证800指数的市净率P/B位于历史75分位以下和历史25分位以上时,股票总仓位为35%至80%;当中证800指数的市净率P/B位于历史25分位及以下时,股票总仓位为50%至95%。

三、债券投资策略

债券投资品种主要有国债、公司债、企业债等中国证监会认可的金融工具。此类资产的投资目标是获得稳定的收益。

1、在债券投资方面,管理人将以宏观形势及利率分析为基础,依据国家经济发展规划量化核心基准参照指标和辅助参考指标,结合货币政策、财政政策的实施情况,以及国际金融市场基准利率水平及变化情况,预测未来基准利率水平变化趋势与幅度,进行定量评价。

2、在可转换债券投资方面,管理人将积极参与发行条款较好、申购收益较高、公司基本面优秀的可转债的一级市场申购,上市后根据个券的具体情况做出持有或卖出的决策;同时,管理人将综合运用多种可转债投资策略进行二级市场投资操作,重点选择信用风险可控、债券溢价率较低或转债对应的标的股票行业基本面好、估值合理的低转股溢价转债投资,力争在承担较小风险的前提下获取较高的投资回报。

四、资产支持证券投资策略

本基金将分析资产支持证券的资产特征,估计违约率和提前偿付比率,并利用收益率曲线和期权定价模型,对资产支持证券进行估值。本基金将严格控制资产支持证券的总体投资规模并进行分散投资,以降低流动性风险。

第九部分 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

本基金业绩比较基准=中证800指数收益率*60%+中债综合指数收益率*40%。

其中,中证800指数是由中证指数有限公司编制,其成份股是由中证500和沪深300成份股一起构成,中证800指数综合反映了沪深证券市场内大中小市值公司的整体状况。

中债综合指数是由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编制的具有代表性的债券市场指数,样本债券涵盖的范围全面,具有广泛的市场代表性,涵盖主要交易市场(银行间市场、交易所市场等)、不同发行主体(政府、企业等)和期限(长期、中期、短期等),能够很好地反映中国债券市场总体价格水平和变动趋势。

根据本基金的投资范围和投资比例,选用上述业绩比较基准目前能够客观、合理地反映本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

如果今后法律法规发生变化,或者有更权威的、更能为市场普遍接受的业绩比较基准推出,或者是市场上出现更加适合用于本基金的业绩基准的指数,本基金可以变更业绩比较基准,但基金管理人应与托管人协商一致,在履行适当程序后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并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介上及时公告,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

第十部分 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是混合型基金,属于较高预期风险、较高预期收益的证券投资基金品种,其预期风险与收益高于债券型基金与货币市场基金,低于股票型基金。

第十一部分 基金投资组合报告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及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基金托管人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复核了本投资组合报告,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投资组合报告所载数据取自本基金2019年第3季度报告,所载数据截至2019年9月30日,本报告中所列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1、报告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2、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1)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境内股票投资组合

(2)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港股通投资股票投资组合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港股通股票。

3、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股票投资明细

4、 报告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债券。

5、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债券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债券。

6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资产支持证券。

7、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贵金属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贵金属。

8、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权证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权证。

9、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1)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持仓和损益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指期货。

(2) 本基金投资股指期货的投资政策

本基金本报告期未投资股指期货。

10、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1) 本期国债期货投资政策

本基金本报告期未投资国债期货。

(2)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持仓和损益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国债期货。

(3) 本期国债期货投资评价

本基金本报告期未投资国债期货。

11、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1) 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本期没有出现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或在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受到公开谴责、处罚的情形。

(2) 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股票没有超出基金合同规定的备选股票库。

(3) 其他资产构成

注:根据交易所实施的债券质押式回购新规,质押式回购计息天数采用资金实际占款天数,故回购到期日为节假日前一日的交易所回购利息余额可能出现负值,未提利息将于节假日期间完成计提。

(4) 报告期末持有的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

(5)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不存在流通受限情况。

(6)投资组合报告附注的其他文字描述部分

由于四舍五入原因,分项之和与合计可能有尾差。

第十二部分 基金的业绩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做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

下述基金业绩指标不包括持有人认购或交易基金的各项费用,计入费用后实际收益水平要低于所列数字。本基金合同生效日2019年3月20日,基金业绩截止日2019年9月30日。

本基金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的业绩表现如下:

一、本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二、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累计净值增长率变动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变动的比较

第十三部分 基金费用与税收

一、基金费用的种类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2、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3、《基金合同》生效后与基金相关的信息披露费用;

4、《基金合同》生效后与基金相关的会计师费、律师费、诉讼费和仲裁费;

5、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费用;

6、基金的证券交易费用;

7、基金的银行汇划费用;

8、基金的开户费用、账户维护费用;

9、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基金合同》约定,可以在基金财产中列支的其他费用。

二、基金费用计提方法、计提标准和支付方式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本基金的管理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1.5%的年费率计提。管理费的计算方法如下:

H=E×1.5%÷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管理费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管理费每日计提,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核对无误后,由基金托管人根据与基金管理人协商一致的方式于次月前5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付给基金管理人。若遇法定节假日、公休假等,支付日期顺延。

2、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本基金的托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0.25%的年费率计提。托管费的计算方法如下:

H=E×0.25%÷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托管费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托管费每日计提,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核对无误后,由基金托管人根据与基金管理人协商一致的方式于次月前5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付给基金托管人。若遇法定节假日、公休假等,支付日期顺延。

上述“一、基金费用的种类”中第3-9项费用,根据有关法规及相应协议规定,按费用实际支出金额列入当期费用,由基金托管人从基金财产中支付。

三、不列入基金费用的项目

下列费用不列入基金费用:

1、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因未履行或未完全履行义务导致的费用支出或基金财产的损失;

2、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处理与基金运作无关的事项发生的费用;

3、《基金合同》生效前的相关费用;

4、其他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不得列入基金费用的项目。

四、与基金销售有关的费用

1、申购费用

本基金基金份额的申购费率如下:

申购费用由基金份额申购人承担,在投资人申购基金份额时收取,不列入基金财产,主要用于本基金的市场推广、销售、登记结算等各项费用。

2、赎回费用

赎回费用由赎回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在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基金份额时收取。

本基金对持续持有期少于30日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收取的赎回费,将全额计入基金财产;对持续持有期长于或等于30日但少于90日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收取的赎回费,将不低于赎回费总额的75%计入基金财产;对持续持有期长于或等于90日但少于180日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收取的赎回费,将不低于赎回费总额的50%计入基金财产;对持续持有期长于或等于180日但少于360日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收取的赎回费,将不低于赎回费总额的25%计入基金财产;对持续持有期长于或等于360日的基金份额持有人不收取赎回费。赎回费中未归入基金财产的部分用于支付登记费和其他必要的手续费。

本基金的赎回费率具体如下:

(注:赎回份额持有时间的计算,以该份额在注册登记机构的登记日开始计算。)

3、转换费

基金转换分为转换转入(以下简称“转入”)和转换转出(以下简称“转出”)。

每笔基金转换视为一笔赎回和一笔申购,基金转换费用由转出基金的赎回费用及转出、转入基金的申购补差费用两部分组成。

(1)转出基金的赎回费用

赎回费用按照转出基金最新的更新招募说明书及相关公告规定的赎回费率收取,赎回费用按一定比例归入转出基金基金资产,其余部分用于支付注册登记费等相关手续费。

(2)转出基金与转入基金的申购补差费用

按照转入基金与转出基金的申购费率的差额收取补差费。转出基金金额所对应的转出基金申购费率低于转入基金的申购费率的,补差费率为转入基金和转出基金的申购费率差额;转出基金金额所对应的转出基金申购费率高于转入基金的申购费率的,补差费为零。

本基金转换费的计算公式和收取方式详见招募说明书“第八部分 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一一十二、基金的转换”章节。

4、基金管理人可以在基金合同约定的范围内调整费率或收费方式,并最迟应于新的费率或收费方式实施日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

5、当发生大额申购或赎回情形时,基金管理人可以采用摆动定价机制,以确保基金估值的公平性。具体处理原则与操作规范遵循相关法律法规以及监管部门、自律规则的规定。

6、基金管理人可以在不违反法律法规规定及基金合同约定的情形下根据市场情况制定基金促销计划,针对投资人定期或不定期地开展基金促销活动。在基金促销活动期间,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的前提下,按相关监管部门要求履行必要手续后,基金管理人可以对基金销售费用实行一定的优惠。

五、基金税收

本基金运作过程中涉及的各纳税主体,其纳税义务按国家税收法律、法规执行。

基金财产投资的相关税收,由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基金管理人或者其他扣缴义务人按照国家有关税收征收的规定代扣代缴。相关法律法规、税收政策未规定基金管理人有代扣代缴义务的,基金管理人不进行代扣代缴。

第十四部分 对招募说明书更新部分的说明

本基金管理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结合本基金管理人在本基金合同生效后对本基金实施的投资运作情况,对本基金原招募说明书进行了更新。主要更新内容如下:

一、更新了“重要提示”相关内容。

二、更新了“第一部分、绪言”相关内容。

三、更新了“第二部分、释义”相关内容。

四、更新了“第三部分、基金管理人”相关内容。

五、更新了“第四部分、基金托管人”相关内容。

六、更新了“第五部分、相关服务机构”相关内容。

七、更新了“第六部分、基金的募集”相关内容。

八、更新了“第七部分、基金合同的生效”相关内容。

九、更新了“第八部分、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相关内容。

十、“第九部分、基金的投资” 新增了“七、基金投资组合报告”,数据截止到2019年9月30日。

十一、新增了“第十部分、基金的业绩”,数据截止到2019年9月30日。

十二、更新了“第十三部分、基金的收益与分配”相关内容。

十三、更新了“第十五部分、基金的会计与审计”相关内容。

十四、更新了“第十六部分、基金的信息披露”相关内容。

十五、更新了“第十八部分 基金合同的变更、终止与基金财产清算”相关内容。

十六、更新了“第十九部分、基金合同内容摘要”相关内容。

十七、更新了“第二十部分、托管协议内容摘要”相关内容。

十八、更新了“第二十一部分、对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服务”相关内容。

十九、更新了“第二十二部分、其他应披露事项”相关内容。

中泰证券(上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2019年11月

基金管理人:中泰证券(上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11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