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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

11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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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汉实业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控股股东的一致行动人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

2019-11-14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0615 证券简称:京汉股份 公告编号:2019-098

京汉实业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控股股东的一致行动人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

公司控股股东的一致行动人建水泰融企业管理有限公司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提示:

持有本公司股份61,513,74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7.86%)的股东建水泰融企业管理有限公司计划在自减持计划预披露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即2019年12月6日至2020年6月6日,窗口期不减持)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7,823,076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1%)。

京汉实业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京汉股份”或“公司”)于2019 年11月13日收到公司控股股东京汉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京汉控股”)的一致行动人建水泰融企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建水泰融”)关于减持公司股份计划的告知函,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股东的基本情况

建水泰融系公司控股股东京汉控股的一致行动人,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其持有公司股份61,513,74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7.86%,其中无限售条件流通股61,513,74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7.86%。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注:1、建水泰融在窗口期不进行股份减持;

2、建水泰融将遵守《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等法律法规,作为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及公司控股股东京汉控股的一致行动人,在90个自然日内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

三、计划减持股东股份锁定承诺及承诺履行情况

建水泰融于公司2015年非公开发行时承诺:建水泰融自本次交易完成之日起(具体以上市公司在本次交易中新发行股份完成过户登记之日起算)36个月内不转让所持上市公司的股份。

公司非公开发行股份已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超过三十六个月,本次计划减持股份为锁定期满后已解锁股份,上述承诺正常履行。

四、相关风险提示

1、建水泰融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情况等情形决定是否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本次减持计划存在减持时间、减持价格的不确定性,也存在是否按期实施完成的不确定性,公司将按规定披露减持计划的实施进展情况。

2、本次减持计划未违反《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3、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

五、备查文件

《股东减持计划告知函》。

京汉实业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1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