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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

11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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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财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湘财长顺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根据《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修改基金合同及托管协议的公告

2019-11-14 来源:上海证券报

根据中国证监会于2019年7月26日颁布、2019年9月1日起实施的《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并报监管机构备案,湘财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决定对湘财长顺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基金合同和托管协议进行相应修订,具体修改内容请详见附件《湘财长顺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修订对照表和《湘财长顺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修订对照表。

本公司将在更新的《湘财长顺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中对相关内容进行修改。

上述修改自2019年11月14日起生效。

重要提示:

1、基金合同和托管协议的修订系因相应的法律法规发生变动而进行的修改。此次修订已经履行了规定的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的规定。

2、本公司于本公告日在网站上同时公布经修改后的本基金基金合同和托管协议。

3、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详情:

本公司客户服务电话:400-9200-759

本公司网站:www.xc-fund.com

风险提示: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及其净值高低并不预示其未来业绩表现,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不构成对本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投资者投资于上述基金时应认真阅读该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文件。敬请投资者留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湘财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9年11月14日

附件:《湘财长顺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修订对照表

《湘财长顺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按照证监会《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规定修改拟定,修改后的《湘财长顺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与原《湘财长顺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对照说明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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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湘财长顺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修订对照表

《湘财长顺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以下简称“《托管协议》”)按照证监会《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规定修改拟定,修改后的《湘财长顺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与原《湘财长顺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的对照说明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