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8版 信息披露  查看版面PDF

2019年

11月14日

查看其他日期

杭州福斯特应用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摘要

2019-11-14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47版)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分产品毛利构成情况如下: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毛利分别为118,947.62万元、94,270.00万元、92,567.19万元和57,313.75万元,其中,光伏胶膜和光伏背板毛利额合计占比均在96%以上,为公司目前利润的主要来源。

2、主营业务分产品毛利率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及各类产品的毛利率情况如下:

单位:%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毛利率分别为30.50%、20.80%、19.43%和19.41%,受产品销售单价和单位成本波动的影响,毛利率整体下降幅度较大,主要产品光伏胶膜和光伏背板的毛利率波动趋势与主营业务毛利率基本一致。

电子材料产品毛利率较低,且2018年度上升幅度较大,但尚未回升至合理水平,原因系公司感光干膜产品为基于中试线进行的生产,单位成本未能下降至正常水平。一方面,中试线由公司自行设计、组造,其成膜宽度较窄,在后续纵向分切工序中,难以将成品膜的宽度分切成多段均为可用尺寸,直接造成分切后的一部分成品膜因尺寸不同而不能使用,产生大量的成品膜浪费,导致材料成本偏高,投入产出未达到正常水平;另一方面,中试线产能有限,产品产销量尚较低,未能形成规模效应,导致折旧、人工等固定成本偏高。随着公司后续批量生产线的投入,产线成膜宽度将大幅增加以及产线效率将大幅提高,生产中的材料浪费能够得到有效解决,且随着产销量的增长,单位产品固定成本也将降低,产品单位成本将逐步下降至正常水平,毛利率逐步回升至合理水平。

3、毛利率变动具体原因分析

报告期内,光伏胶膜和光伏背板产品贡献了公司绝大部分的毛利,光伏胶膜和光伏背板的毛利率主导着公司主营业务毛利率的波动。下列以光伏胶膜和光伏背板产品为例,对公司主营业务毛利率及其变动进行分析。

报告期内,光伏胶膜和光伏背板产品销售单价和单位产品成本及毛利率情况如下:

单位:元/平方米

由上表可见, 2017年度光伏胶膜毛利率较上年大幅下降10.79%,系受产品销售单价下降、单位成本上升的双重因素影响所致,其中产品销售单价较上年下降7.81%,同时单位成本较上年上升6.77%;2017年度光伏背板毛利率较上年下降5.18%,系产品销售单价下降幅度大于单位成本下降幅度所致,其中产品销售单价较上年下降11.69%,而单位成本较上年仅下降5.25%。

2018年度光伏胶膜销售单价有所回升,但产品单位成本同时上升,导致毛利率较2017年度小幅下降1.23%,其中产品销售单价较上年上升6.24%,同时单位成本较上年上升7.84%;光伏背板销售单价和单位成本均有所下降,但销售单价下降幅度大于单位成本下降幅度,导致毛利率较2017年度下降2.92%,其中产品销售单价较上年下降12.57%,单位成本较上年下降9.14%。

2019年1-6月光伏胶膜销售单价和单位成本进一步上升,毛利率较2018年度小幅上升0.52%;光伏背板销售单价和单位成本均有所下降,但销售单价下降幅度大于单位成本下降幅度,导致毛利率较2018年度下降3.70%,其中产品销售单价较上年下降8.49%,单位成本较上年下降4.18%。

(1)销售单价变动

随着光伏产业的快速发展,早日实现“去补贴化”和“平价上网”成为全产业链的共同目标,光伏企业不断加大研发投入和技术创新,技术水平不断进步,在促进光伏发电效率不断提升的同时,全产业链各环节的制造成本也在不断下降。近年来下游光伏组件价格持续下降,一方面,公司面临下游客户向上游转移成本的压力,另一方面,为顺应行业增效降本的发展需求,助推行业加快全面步入“平价上网”时代,进一步巩固公司竞争优势地位,公司根据市场情况战略性地调整光伏封装材料销售价格,以促进行业优胜劣汰进程,引导行业持续健康稳定发展,导致报告期内光伏胶膜销售价格波动和光伏背板产品销售价格下降。

近年来光伏组件价格走势如下图所示:

由上图可见,光伏组件价格报告期内持续下降。尽管下游光伏组件价格持续下降,但公司已根据产品制造成本、利润水平情况陆续进行销售价格回调,并根据行业技术发展逐步丰富产品规格,加快高性能产品的市场导入进程,2018年度光伏胶膜销售单价企稳回升,均价较2017年度上升6.24%,2019年1-6月光伏胶膜销售单价进一步上升,均价较2018年度上升3.92%。

(2)单位成本变动

公司产品单位成本包括直接材料、直接人工以及制造费用,其中直接材料成本占单位成本的比例为88%左右,为成本构成的主要部分。

公司光伏胶膜产品的主要原材料为EVA树脂等光伏级树脂,光伏背板产品的主要原材料为PET膜。报告期内,公司光伏树脂以及PET膜的采购情况如下表所示:

由上表可见,2017年度光伏树脂采购单价较上年上升3.65%,PET膜采购单价较上年下降6.23%;2018年度光伏树脂采购单价较上年上升5.65%,PET膜采购单价较上年上升2.03%;2019年1-6月光伏树脂采购单价较上年上升1.56%,PET膜采购单价较上年下降6.87%。

①光伏树脂

2017年度光伏树脂采购单价较上年上升3.65%,同年光伏胶膜单位成本较上年上升6.77%;2018年度光伏树脂采购单价较上年上升5.65%,同年光伏胶膜单位成本较上年上升7.84%;2019年1-6月光伏树脂采购单价较上年上升1.56%,同期光伏胶膜单位成本较上年上升3.29%。光伏树脂采购单价与光伏胶膜单位成本的波动趋势较为一致,但受生产辅料以及人工成本变动等因素的影响,产品单位成本的上升幅度较原材料采购单价的上升幅度大。

光伏树脂属于石油衍生品,报告期内,国际原油价格走势如下图所示:

由上图可见,2016年第一季度原油价格处于报告期内最低点,此后开始不断波动上行,2017年原油价格水平整体高于2016年,2018年原油价格水平整体高于2017年;2018年第四季度原油价格急剧下降后,又于2019年一季度开始反弹。报告期内,公司光伏树脂采购单价逐年上涨,波动趋势与原油价格走势一致。

②PET膜

报告期内,公司PET膜的采购单价整体为下降,原材料采购单价的下降导致报告期内光伏背板产品的单位成本逐步下降。

2017年度 PET膜采购单价较上年下降6.23%,同年光伏背板单位成本较上年下降5.25%;2018年度PET膜采购单价较上年小幅上升2.03%,但受公司光伏背板产品生产工艺改进、其他原材料PVDF膜采购单价下降以及产销量增长导致固定成本下降等因素的影响,同年光伏背板单位成本较上年下降9.14%,2018年度,公司光伏背板用PVDF膜采购单价较上年下降约30%;2019年1-6月PET膜采购单价较上年下降6.87%,同期光伏背板单位成本较上年下降4.18%。

近年来光伏背板用PET膜的价格走势如下图所示:

由上图可见,近年来市场上光伏背板用PET膜价格呈下降趋势。报告期内,公司PET膜采购单价波动趋势与波动幅度与市场情况较为接近。

综上所述,报告期内,光伏胶膜产品销售价格波动以及单位成本上升,导致光伏胶膜毛利率下降;光伏背板产品销售价格及单位成本均下降,但由于销售价格下降幅度大于单位成本下降幅度,光伏背板毛利率同样下降;受主要产品光伏胶膜和光伏背板毛利率下降的影响,公司主营业务毛利率下滑。公司产品销售价格的波动与行业阶段性发展趋势吻合,产品单位成本的波动与主要原材料采购价格波动较为一致,主要原材料的采购单价波动符合市场行情。

(3)与同行业可比公司毛利率比较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与可比公司的综合毛利率情况如下所示:

数据来源:wind资讯。

注:上述可比公司中,苏州赛伍数据取自其招股说明书,2018年数据为其2018年1-6月数据。

上述可比公司中,海优新材、中来股份以及苏州赛伍业务与发行人最为接近,其中中来股份为A股上市公司,业务规模与发行人较为相近,海优新材为新三板挂牌公司,业务规模远低于发行人,苏州赛伍为IPO在审企业;其他公司主要产品则为其他光伏配件,可比性相对较弱。

整体上看,报告期内发行人毛利率波动趋势与行业平均水平基本一致,发行人毛利率水平高于行业平均水平,不存在明显异常情形。

4、主要产品毛利率敏感性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光伏胶膜及光伏背板的单位售价、单位原材料成本对各自毛利率的敏感系数如下:

(1)单位售价波动的影响

以2018年为例,在销售数量、单位原材料成本等其他因素不变的情况下,若光伏胶膜单位售价每提高1%,其销售毛利率相应提高0.80%;若光伏背板单位售价每提高1%,其销售毛利相应提高0.78%。

(2)单位原材料成本波动的影响

公司原材料成本占产品成本的比例为88%左右,原材料成本通过影响生产成本,进而影响销售产品单位成本。以2018年为例,在销售数量、单位售价等其他因素不变的情况下,若光伏胶膜单位原材料成本每提高1%,其销售毛利相应降低0.72%;若光伏背板单位原材料成本每提高1%,其销售毛利相应降低0.72%。

综上所述,产品单位售价和单位成本波动对销售毛利率均较为敏感,但由于公司毛利率水平相较于同行业整体处于较高水平,产品售价和原材料采购单价的一定波动对公司毛利率影响有限。公司将不断提高产品技术水平,加强生产管理、存货管理,降低产品售价、原材料采购单价波动对公司业绩的影响。

第六节 本次募集资金的运用

一、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概况

本次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拟募集资金总额为不超过人民币11.00亿元,扣除相关发行费用后,拟投入如下项目:

单位:亿元

“年产2.5亿平方米白色EVA胶膜技改项目”和“年产2亿平方米POE封装胶膜项目(一期)”系面向光伏市场提质增效需求,对公司当前主打产品EVA胶膜的升级换代。“年产2.16亿平方米感光干膜项目”系面向国家电子产品全产业链自主配套能力建设需求及公司可持续发展战略需要,依托公司关键共性技术平台,推出的重点新产品。

项目总投资金额高于本次募集资金使用金额部分由公司自筹解决;同时,若本次发行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实际募集资金低于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使用金额,不足部分由公司自筹解决。

在本次公开发行可转债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公司将根据项目进度的实际情况以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并在募集资金到位之后予以置换。

二、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必要性和可行性

(一)项目实施的必要性

1、顺应国家产业政策、升级产品结构、促进光伏技术进步和产业升级的需要

2015年6月8日,国家能源局、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认监委三部委联合对外发布《关于促进先进光伏技术产品应用和产业升级的意见》(国能新能〔2015〕194号),提出将严格执行光伏产品市场准入标准,要求多晶组件转换效率不低于15.5%,单晶组件不低于16%;同时,国家能源局每年还将安排专门的市场规模,通过建设先进技术光伏发电示范基地、新技术应用示范工程等方式实施“领跑者”计划,支持先进技术产品扩大市场,加速淘汰技术落后产品,引导光伏产业技术进步和产业升级,而入选2015年“领跑者”专项计划先进技术产品应达到以下指标:多晶电池组件光电转换效率达到16.5%以上,单晶电池组件光电转换效率达到17%以上。

2017年7月18日,三部委联合对外发布《关于提高主要光伏产品技术指标并加强监管工作的通知》(国能发新能〔2017〕32号),进一步提高光伏组件的市场准入要求,自2018年1月1日起,新投产并网运行的光伏发电项目,多晶硅电池组件和单晶硅电池组件的光电转换效率市场准入门槛分别提高至16%和16.8%。“领跑者”专项计划采用的多晶硅电池组件和单晶硅电池组件的光电转换效率指标分别提高至17%和17.8%。

2018年5月31日,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国家能源局以通知的方式发布的《关于2018年光伏发电有关事项的通知》(发改能源〔2018〕823号,业内称“531新政”),则强调发挥市场配置资源决定性作用,进一步加大市场化配置项目力度。

2019年1月7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和国家能源局联合发布《关于积极推进风电、光伏发电无补贴平价上网有关工作的通知》(发改能源〔2019〕19号),提出多项鼓励措施,推进建设不需要国家补贴执行燃煤标杆上网电价的风电、光伏发电平价上网试点项目。

2019年4月28日,国家能源局下发了《关于完善光伏发电上网电价机制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19〕761号),提出进一步完善集中式光伏发电上网电价形成机制,将集中式光伏电站标杆上网电价改为指导价。新增集中式光伏电站上网电价原则上通过市场竞争方式确定,不得超过所在资源区指导价。

2019年5月30日,国家能源局下发了《关于2019年风电、光伏发电建设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国能发新能〔2019〕49号),提出积极推进平价上网项目建设。在组织电网企业论证并落实平价上网项目的电力送出和消纳条件基础上,优先推进平价上网项目建设,再开展需国家补贴的项目的竞争配置工作。二是严格规范补贴项目竞争配置。根据规划和电力消纳能力,按风电和光伏发电项目竞争配置工作方案确定需纳入国家补贴范围的项目。

随着光伏补贴逐步“退坡”、“领跑者”计划深化实施及市场化逐渐成为资源配置的主要竞争条件等一系列长效机制的落实,光伏电站投资将更加重视组件的转换效率、可靠性、衰减率等全寿命周期发电指标。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白色EVA胶膜和POE胶膜产品,是适应高效、高可靠性组件提质增效需求,发展而来的升级换代产品,是实现光伏技术进步和产业升级的重要保障。

2、提升核心竞争力,进一步巩固光伏胶膜行业龙头地位的战略举措

“十三五”期间,是光伏发电实现不依赖国家补贴的市场化自我可持续发展的关键阶段,是行业实现跨越式发展的战略机遇期。依托长期积累形成的技术创新优势、规模化量产优势、批间一致性品控优势、品牌优势和人才优势,公司已成为全球光伏封装材料的龙头企业,具备显著的竞争优势。未来随着“平价上网”等市场化长效机制的不断推行,市场份额将进一步向龙头企业聚集,高效、高可靠性产品的市场地位和竞争力将持续增强。通过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适时加大高效组件用封装胶膜的投资力度,对产品体系进行优化升级,并依托较强的新产品市场导入优势,助推光伏组件提质增效,是公司提升核心竞争力,进一步巩固行业龙头地位的战略举措。

3、深挖关键共性技术平台价值,打造新的利润增长点的需要

经过十余年的研发创新及产业化实践,公司构建了涵盖流涎挤出加工、精密涂布、可控交联、高分子异质界面粘接等全工艺流程的单/多层聚合物功能薄膜材料制备技术体系,形成了独特的核心竞争能力。依托该关键共性技术平台,公司募集资金实施“年产2.16亿平方米感光干膜项目”,将产品体系应用领域拓展至电子信息产业,实现感光干膜产品“进口替代”。该举措降低了公司对单一行业的依赖,丰富了产品结构,培育了新的利润增长点,为公司可持续发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二)项目实施的可行性

1、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导向

(1)光伏产业是具有重要战略意义的新兴产业

封装胶膜是光伏组件封装的核心材料,其发展水平与光伏行业的新增装机容量密切相关。

光伏产业是全球能源科技和产业的重要发展方向,是具有巨大发展潜力的朝阳产业,为促进本国经济增长模式的重大转变,世界各国均高度重视光伏产业的发展,纷纷出台产业扶持政策,抢占未来能源时代的战略制高点。近年来,我国政府出台了一系列鼓励、规范光伏产业发展的政策,具体如下:

2015年6月,国家能源局、工信部、国家认监委三部委联合发布《关于促进先进光伏技术产品应用和产业升级的意见》,从市场引导、产品准入标准、财政支持、产品检测等方面提出具体意见和执行标准,促进先进光伏技术产品应用和产业升级。并提出实施“领跑者”计划,首次将“领跑者”计划准入标准进行量化,且明确提出将以政策资金和政府采购方式对“领跑者”先进技术产品进行政策倾斜。

2016年5月,国家发改委、国家能源局联合下发《关于做好风电、光伏发电全额保障性收购管理工作的通知》,明确落实可再生能源发电保障性收购工作,保障风电、光伏发电的持续健康发展,确保弃风、弃光问题得到有效缓解。

2016年11月,国务院印发的《“十三五”国家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规划》提出,加快实施光伏领跑者计划,形成光热发电站系统集成和配套能力,促进先进太阳能技术产品应用和发电成本快速下降,引领全球太阳能产业发展。到2020年,太阳能发电装机规模达到1.1亿千瓦以上,力争实现用户侧平价上网。其中,分布式光伏发电、光伏电站、光热发电装机规模分别达到6000万千瓦、4500万千瓦、500万千瓦。

2016年12月,国家能源局发布《太阳能发展“十三五”规划》,提出了光伏工艺进步和成本下降的量化目标,包括发电成本再降50%以上,用电侧实现平价上网,晶硅电池转换效率达到23%以上,若干新型电池初步产业化等。并将推进分布式光伏和“光伏+”应用、优化光伏电站布局并创新建设方式和开展多种方式的光伏扶贫作为重点任务。

2017年2月,国家能源局印发《2017年能源工作指导意见》,提出要大力发展太阳能,继续实施光伏发电“领跑者”行动,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作用,推动发电成本下降;调整光伏电站发展布局,严格控制弃光严重地区新增规模,对弃光率超过5%的省份暂停安排新建光伏发展规模。

2017年2月,国家可再生能源中心推出绿色电力证书,符合条件的光伏发电项目可以通过申请“绿证”获得绿色电力身份证明,通过市场自主交易寻找优质买家,解决了部分光伏电站苦等政府补贴的问题。

2017年11月,国家发改委、能源局正式下发关于《关于开展分布式发电市场化交易试点的通知》,分布式能源在被动接受调度指令管理多年之后,可以主动参与市场交易,在满足相关技术条件下,可以选择就近销售电量,部分解决了电往哪里去的问题,分布式能源作为增量市场主体参与电力市场竞争,以光伏为代表的分布式能源将进入新的成长周期。

在国家政策的助推下,光伏产业已成为我国具有国际竞争优势的战略性新兴产业,伴随着提质增效等长效机制政策的引导,光伏产业将进入持续健康发展的快车道,光伏封装材料亦随之快速升级发展。

(2)PCB作为“电子系统产品之母”,是国家战略性新兴产业重点支持领域

感光干膜(又称“干膜光刻胶”)主要用于印制线路板时的图像转移,是电子信息产业不可或缺的耗材,其技术水平的高低决定了一个国家电子信息产业的配套水平。近年来,我国政府出台了一系列鼓励电子信息产业发展的政策,具体如下:

2014年6月,国务院印发的《国家集成电路产业发展推进纲要》明确提出:加速发展集成电路制造业。抓住技术变革的有利时机,突破投融资瓶颈,持续推动先进生产线建设。增强芯片制造综合能力,以工艺能力提升带动设计水平提升,以生产线建设带动关键装备和材料配套发展。突破集成电路关键装备和材料。加强集成电路装备、材料与工艺结合,研发光刻机、刻蚀机、离子注入机等关键设备,开发光刻胶、大尺寸硅片等关键材料,加强集成电路制造企业和装备、材料企业的协作,加快产业化进程,增强产业配套能力。

2016年7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国家信息化发展战略纲要》明确提出:制定国家信息领域核心技术设备发展战略纲要,以体系化思维弥补单点弱势,打造国际先进、安全可控的核心技术体系,带动集成电路、基础软件、核心元器件等薄弱环节实现根本性突破。

2016年11月,国务院印发的《“十三五”国家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规划》提出,顺应网络化、智能化、融合化等发展趋势,着力培育建立应用牵引、开放兼容的核心技术自主生态体系,全面梳理和加快推动信息技术关键领域新技术研发与产业化,推动电子信息产业转型升级取得突破性进展。推动智能传感器、电力电子、印刷电子、半导体照明、惯性导航等领域关键技术研发和产业化,提升新型片式元件、光通信器件、专用电子材料供给保障能力。

2016年12月,国务院印发的《“十三五”国家信息化规划》提出,到2020年,信息领域核心技术设备自主创新能力全面增强,新一代网络技术体系、云计算技术体系、端计算技术体系和安全技术体系基本建立。集成电路、基础软件、核心元器件等关键薄弱环节实现系统性突破。

作为国家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重点之一的电子信息产业,正迎来重大发展机遇。感光干膜是我国电子信息产业的重要材料之一,也将受益于国家政策的大力扶持,得到快速发展。

2、良好的发展前景和内在需求,为本次募集资金项目的实施提供了市场土壤

(1)高效光伏组件的快速发展,助推封装胶膜产品升级换代

随着光伏补贴逐步“退坡”、“领跑者”计划深化实施及市场化逐渐成为资源配置的主要竞争条件等一系列长效机制的落实,倒逼光伏企业通过提质增效来提高光伏电站的经济性,光伏应用市场投资价值取向由单一价格导向逐步发展为以“度电成本”为核心导向,光伏电站投资将更加重视组件的转换效率、可靠性、衰减率等全寿命周期发电指标,因此,高效组件将越来越受市场青睐。

白色EVA胶膜可通过提高光反射率提高组件功率,POE胶膜则兼备水汽阻隔性和抗PID性能,是高效双玻组件的首选,它们是顺应光伏行业全产业链、全生命周期降本增效以及适应高效、高可靠性组件提质增效需求,发展而来的升级换代产品,将占据越来越大的市场份额。

不同封装材料在全球市场份额的预测趋势

数据来源:《International Technology Roadmap for Photovoltaic(ITRPV)》, 10th Edition, March 2019

(2)PCB全产业链自主配套的内在需求,驱动感光干膜“进口替代”进程加快

以感光干膜为代表的电子化学品是PCB产业链的前端,其工艺水平和产品质量直接对元器件/部件的功能和性状构成重要影响。近年来,随着下游电子相关行业向中国地区转移,制造环节竞争日趋激烈,使用性价比高的国产电子化学品,成为电子制造企业的必然选择,从而为国内电子化学品企业迎来承接产能转移的良机。由于电子化学品对于产品纯度、洁净度有很高的要求,长途运输不利于产品品质及安全,下游企业倾向于就近采购;且在电子产品差别化程度不断提高的背景之下,下游客户对技术服务的要求日益提高。国内优势企业机制灵活,能与下游企业共同研发推动产品革新,因此,“进口替代”成为必然趋势。

此外,在贸易战等事件的倒逼下,国家产业安全日益凸显,电子信息产品全产业链自主配套能力建设成为国家的重要战略发展方向,进一步加快了感光干膜等关键电子化学品的“进口替代”进程。以公司为代表,具备相关产品积累和储备的优势企业,将有望迅速占领市场先机,获得较高的市占比。

3、成熟的单/多层聚合物功能薄膜材料制备技术体系,为本次募集资金项目的实施奠定了坚实基础

公司自成立以来,一直致力于单/多层聚合物功能薄膜材料产品体系的研发、生产和销售。公司设有浙江省光伏封装材料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福斯特新材料重点企业研究院及经CNAS资质认定的检测中心等研发平台,是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经过十余年的研发创新及产业化实践,公司构建了涵盖流涎挤出加工、精密涂布、可控交联、高分子异质界面粘接等全工艺流程的单/多层聚合物功能薄膜材料制备技术体系,形成了独特的核心竞争能力,逐步成长为业内龙头企业。公司是国家标准GB/T 29848-2013《光伏组件封装用乙烯-醋酸乙烯酯共聚物(EVA)胶膜》及行业协会团体标准T/CPIA 0006-2017《光伏组件封装用共聚烯烃胶膜》的第一起草单位,具有较强的行业影响力和号召力。此外,公司具备产业链核心设备自主研发设计能力、生产及品质控制全流程智能管理系统自主开发能力,是业内少数具备全产业链自主研发配套能力的高新技术企业。

公司数年前,即基于自身敏锐的市场洞察,对白色EVA胶膜、POE封装胶膜、感光干膜等新产品投入大量资源进行重点研发和产业化探索。目前,公司已完成上述产品的批量生产,并获得了下游客户的认可,为募集资金项目的实施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4、完善的品控体系及健全的营销网络,为本次募集资金项目的实施提供了有力保障

公司牢固树立产品质量是生存之本的管理理念,建立了一整套贯穿研发、采购、生产、销售全业务流程的完整、严格的质量控制和管理体系,实现了品质管理与生产流程控制的有机结合,形成了产品质量的实时在线监测能力。公司坚持学习世界先进制造企业的管理经验,引进、消化和吸收成熟的生产管理工具和手段,对生产管理系统进行持续改进和完善,建立了产品质量反馈机制和品质持续改善的快速响应机制。公司产品以优良的一致性、稳定性,在客户端形成较强的口碑效应,主打产品均通过了国内外知名机构的认证,其中EVA胶膜产品通过了UL认证,太阳能电池背板产品通过了TUV、JET、UL认证。

营销方面,公司不断深化“客户第一”的经营理念,建立销售部、研发部、质量部等多部门的协同服务机制,立足客户需求,快速及时地提供高效可靠的产品及行业解决方案。经过十余年的积累,公司的客户基本实现了下游光伏组件企业的全覆盖,为公司升级换代产品的快速市场导入奠定了良好的基础,为本次募集资金项目的实施提供了有力保障。

三、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具体情况

(一)年产2.5亿平方米白色EVA胶膜技改项目

1、项目建设概况

(1)项目建设地点及实施主体

建设地点:杭州市临安区高新技术产业园金马区块

实施主体:杭州福斯特应用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建设内容及规模

本项目拟利用原有厂房和新建部分厂房,新增及改造36条生产线,其中24条生产线为替换原有生产线,项目建成投产后,将形成年产2.5亿平方米白色EVA胶膜生产能力。

(3)项目建设期

本项目建设期为2年。

2、产品特征及应用场景

白色EVA胶膜属于光伏封装胶膜技术升级换代产品。普通EVA胶膜只起到透光、粘接、耐黄变等封装作用,而白色EVA具有高反射率,通过光线反射路径的改变,可使太阳光经过玻璃反射后再次到达电池片表面,从而有效地提高组件效率。在双玻组件中,用白色EVA取代透明EVA,每块组件功率增益可达7-10W;在占比更多的单玻组件中,白色EVA胶膜的使用也可实现功率增益1-3W。

3、投资估算及财务评价

(1)投资估算

本项目总投资为55,369.60万元,其中:土建工程投资为15,250.00万元,设备投资为30,119.60万元,铺底流动资金10,000.00万元。投资明细及资本性支出分类情况如下:

单元:万元

(2)财务评价

根据项目有关的可行性研究报告,项目完全达产后,可实现年营业收入216,500.00万元,利润总额35,641.90万元;项目动态投资回收期(含建设期、税后)为4.44年,项目内部收益率(税后)为41.94%,项目经济效益较好。

4、项目核准、土地及环评情况

本项目已在杭州市临安区经济和信息化局完成备案,取得项目代码为“2018-330185-38-03-076165-000”的项目备案通知书。

本项目利用公司已新增地块部分约50亩土地,项目用地已取得编号为浙(2018)临安区不动产权第0000684号《不动产权证书》,证载土地面积161,291.00平方米,折合约241.9亩,已能满足建设需要。

本项目环评已经杭州市临安区环境保护局出具的临环审(2018)256号《关于杭州福斯特应用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年产2.5亿平方米白色EVA胶膜技改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查意见的函》批准。

(二)年产2亿平方米POE封装胶膜项目(一期)

1、项目建设概况

(1)项目建设地点及实施主体

建设地点:杭州市临安区高新技术产业园金马区块

实施主体:杭州福斯特应用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建设内容及规模

本项目在公司现有地块新建部分厂房,新建26条生产线,其中一期和二期各拟建生产线13条。一期建成投产后,将形成年产1亿平方米POE封装胶膜生产能力。

(3)项目建设期

本项目一期建设期为1.5年;二期建设期为1.5年,在一期建成投产后建设。

2、产品特征及应用场景

POE封装胶膜是以茂金属作催化剂开发的具有窄相对分子质量分布和窄共聚单体分布、结构可控的新型聚烯烃热塑性弹性体,其最突出的特点是低水汽透过率和高体积电阻率,保证了组件在高温高湿环境下运行的安全性及长久的耐老化性,使高效组件能够可靠长效使用。具体的说,POE胶膜相对EVA胶膜性能优越的表现为:

a、POE胶膜是乙烯和辛烯的共聚物,是饱和脂肪链结构,且分子链中叔碳原子较少,分子链结构稳定,老化过程不会分解产生酸性物质,表现出良好的耐候性、耐紫外老化性能,优异的耐热、耐低温性能,因此POE胶膜具有比EVA胶膜更好的耐老化性。

b、更加适用于高效率双面电池,能够有效的增强电池的转化效率,相比普通的单面发电组件提高发电率,降低度电成本,同时组件可以垂直放置,有更多的利用方式。

c、POE胶膜具有更低的水蒸汽透过率,内聚力更大,用于双玻组件,可使生产的双玻组件不需要封边,同时使用寿命更长。

3、投资估算及财务评价

(1)投资估算

项目总投资62,218.60万元,分两期建设。其中:第一期,总投资42,131.80万元,土建工程投资为17,295.00万元,设备投资为19,836.80万元,铺底流动资金及不可预见费用为5,000.00万元;第二期,总投资20,086.80万元,设备投资为18,086.80万元,铺底流动资金及不可预见费用为2,000.00万元。本次募集资金用于项目第一期建设,项目第一期投资明细及资本性支出分类情况如下:

单元:万元

(2)财务评价

根据项目有关的可行性研究报告,项目(第一期)完全达产后,可实现年营业收入106,000.00万元,利润总额15,759.46万元;项目(第一期)动态投资回收期(含建设期、税后)为5.03年,项目内部收益率(税后)为31.33%,项目经济效益较好。

4、项目核准、土地及环评情况

本项目已在杭州市临安区发展和改革局完成备案,取得项目代码为“2018-330185-38-03-076155-000”的项目备案信息表。

本项目利用公司已新增地块部分约40亩土地,项目用地已取得编号为浙(2018)临安区不动产权第0000684号《不动产权证书》,证载土地面积161,291.00平方米,折合约241.9亩,已能满足建设需要。

本项目环评已经杭州市临安区环境保护局出具的临环审(2018)264号《关于杭州福斯特应用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年产2.0亿平方米白色POE封装胶膜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查意见的函》批准。

(三)年产2.16亿平方米感光干膜项目

1、项目建设概况

(1)项目建设地点及实施主体

建设地点:杭州市临安区高新技术产业园金马区块

实施主体:杭州福斯特应用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建设内容及规模

本项目在公司新增地块上新建部分厂房,建设8条生产线,项目建成投产后,将形成年产2.16亿平方米感光干膜生产能力。

(3)项目建设期

本项目建设期为3年。

2、产品特征及应用场景

光刻胶主要是由光引发剂、树脂以及各类添加剂等化学品成份组成的对光敏感的感光性材料,是利用光化学反应经曝光、显影、刻蚀等工艺将所需要的微细图形从掩模版(mask)转移到待加工基片上的图形转移介质,其中曝光是通过紫外光、电子束、准分子激光束、X射线、离子束等曝光源的照射或辐射,从而使光刻胶的溶解度发生变化。

光刻胶主要用于电子信息产业中印制电路板的线路加工、各类液晶显示器的制作、半导体芯片及器件的微细图形加工等,是微制造领域最为关键性的材料。光刻胶自1959年被发明以来,一直是电子信息产业最核心的工艺材料。现代电子信息工业产业中大量运用光刻技术,光刻技术是人类迄今所能达到的尺寸最小、精度最高的加工技术,光刻胶是光刻技术的关键材料。光刻胶分为干膜光刻胶(又称“感光干膜”)和湿膜光刻胶两大类,感光干膜因具有以下突出特征,在PCB行业得到广泛应用,占据绝大多数市场。

a、分辨率高,在干膜厚度范围以内都能获得边缘垂直的线条,保证了线条精度。

b、干膜的厚度和组成基本稳定,避免成像时的不连续性,可靠性高,便于控制。

c、应用干膜可大大简化印制板制造工序,有利于实现机械化和自动化。

3、投资估算及财务评价

(1)投资估算

项目总投资为58,000.00万元,其中:土建工程投资27,000.00万元,设备投资25,000.00万,预备费用1,000.00万元,铺底流动资金5,000.00万元。投资明细及资本性支出分类情况如下:

单元:万元

(2)财务评价

根据项目有关的可行性研究报告,项目完全达产后,可实现年营业收入86,400.00万元,利润总额16,397.44万元;项目动态投资回收期(含建设期、税后)为6.23年,项目内部收益率(税后)为27.25%,项目经济效益较好。

4、项目核准、土地及环评情况

本项目已在杭州市临安区发展和改革局完成备案,取得项目代码为“2017-330185-29-03-020349-000”的项目备案信息表。

本项目利用公司新增地块部分约150亩土地,项目用地已取得编号为浙(2018)临安区不动产权第0000684号《不动产权证书》,证载土地面积161,291.00平方米,折合约241.9亩,已能满足建设需要。

本项目环评已经临安市环境保护局出具的临环审(2016)049号《关于杭州福斯特光伏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年产2.16亿平方米感光干膜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查意见的函》批准。

(四)本次募集资金拟投资情况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本性支出、截至董事会决议日已投入资金、本次募集资金各项目拟投资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本次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拟募集资金总额为不超过人民币11.00亿元,扣除相关发行费用后,拟投入上述项目,募集资金拟全部用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本性投资,不涉及补充流动资金。

(五)本次募投项目实施增加资本化支出对财务状况的影响

本次募投项目实施共计增加资本化支出134,501.40万元,其中土建工程投资59,545.00万元(其中土地款5,484.94万元),设备投资74,956.40万元。按公司现行折旧摊销政策,房屋建筑物折旧年限20年,机器设备折旧年限10年,残值率5%,以及土地摊销年限50年的折旧摊销政策测算,项目全部建成后每年新增折旧摊销费用约9,798.41万元,占公司2018年利润总额85,576.02万元的比例为11.45%,加之募投项目实施后将增加公司利润,本次募投项目实施增加资本化支出对公司的经营业绩影响较小。

第七节 本次发行各方当事人和备查文件

一、本次发行各方当事人

二、备查文件

本次可转债发行期间,投资者可在公司或保荐人(主承销商)办公地址查阅募集说明书全文及备查文件,查阅时间为每个工作日上午9:00-11:30 和下午13:30-16:30。

投资者也可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查阅募集说明书全文等备查文件。

杭州福斯特应用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 11月 14 日